重金属检查法
重金属是指在规定实验条件下能与硫代乙酰胺或硫化钠试液作用显色的金属杂质,如铅、汞铜、镉、锡镍、银、锑、铋等。药品在生产过程中遇到铅的机会较多,铅在人体内又易蓄积中毒,故重金属检查以铅为代表。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重金属检查共收载三种方法。检査时,应根据《中国药典》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选用。
第一法 适用于溶于水、稀酸或有机溶剂如乙醇的药品,供试品不经有机破坏,在酸性溶液中进行显色,检查重金属; 第二法 适用于难溶或不溶于水、稀酸或乙醇的药品,或受某些因素(如自身有颜色的药品、药品中的重金属不呈游离状态或重金属离子与药品形成配位化合物等)干扰不适宜采用第一法检査的药品,供试品需经有机破坏,残渣经处理后在酸性溶液中进行显色,检查重金属; 第三法 用来检査能溶于碱而不溶于稀酸(或在稀酸中即生成沉淀)的药品中的重金属。
一、第一法(硫代乙酰胺法) 1.1 测定原理 硫代乙酰胺在酸性(醋酸缓冲溶液pH3.5)条件下水解,产生硫化氢。与微量的重金属离子生成黄色到棕黑色的硫化物均匀混悬液,与一定量的标准铅溶液经同法处理后所显颜色比较,以判断供试品中的重金属是否超过限量。
2 试药与试液 标准铅溶液 每lml相当于10µg的Pb; 硫代乙酰胺试液、硫化钠试液、醋酸盐缓冲液(pH3.5)与维生素C ; 稀焦糖溶液
三、操作方法 3.1 取25ml纳氏比色管三支,编号为甲、乙、丙。 3.2 甲管中加一定量的标准铅溶液与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加水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溶剂稀释成25ml。 3.3 乙管中加按该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制成的供试液25ml。
3.4 丙管中加与乙管相同量的供试品,按该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制成溶液,在加水或溶剂稀释成25ml前,加与甲管相同量的标准铅溶液,然后加水或溶剂稀释使成25ml。 3.5 如供试液略带颜色,可在甲管中滴加稀焦糖溶液少量或其他无干扰的有色溶液,使其色泽与乙管、丙管一致。 3.6 在甲、乙、丙三管中分别加硫代乙酰胺试液各2ml,摇匀,放置2min,同置白纸上,自上向下透视,当丙管中显出的颜色不浅于甲管时,乙管中显出的颜色与甲管比较,不得更深。如丙管中显出的颜色浅于甲管,试验无效,应取样按第二法重新检査。
如在甲管中滴加稀焦糖溶液或其他无干扰的有色溶液,仍不能使颜色一致时,应取样按第二法重新检査。 供试品如含高铁盐而影响重金属检査时,可在甲、乙、丙三管中分别加相同量的维生素C 0.5〜1.0 g,再照上述方法检查。 配制供试液时,如使用的盐酸超过lml(或与盐酸lml相当的稀盐酸),氨试液超过2ml,或加入其他试剂进行处理者,除另有规定外,甲管溶液应取同样同量的试剂置瓷皿中蒸干后,加醋酸盐缓冲液(P H3.5 ) 2ml与水15ml,微热溶解后,移至纳氏比色管中,加标准铅溶液一定量,再用水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溶剂稀释成25ml。
第二法(炽灼破坏后检查法) 1 原理 将供试品炽灼破坏,使与有机药物结合的重金属游离,再按第一法检查。
2.操作 2.1 取2 5ml纳氏比色管两支,编号为甲、乙。 2.2 除另有规定外,当按第一法检查,丙管中显出的颜色浅于甲管,或供试液带颜色,即使在甲管中滴加稀焦糖溶液或其他无干扰的有色溶液,仍不能使颜色一致,需改用第二法检查时。 2.3 取各品种项下规定量的供试品在500〜600℃炽灼的遗留残渣,加硝酸0.5 ml,蒸干,至氧化氮蒸气除尽后,放冷,加盐酸2ml,置水浴上蒸干后加水15ml,滴加氨试液至对酚酞指示液显微粉红色,再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微热溶解后,移至乙管中,加水稀释成25ml。
2. 4 如不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则可取供试品一定量,缓缓炽灼至完全炭化,放冷,加硫酸0 2.4 如不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则可取供试品一定量,缓缓炽灼至完全炭化,放冷,加硫酸0.5〜1ml,使恰湿润,用低温加热至硫酸除尽后,加硝酸0.5ml,蒸干,至氧化氮蒸气除尽后,放冷,在500〜600℃炽灼使完全灰化, 放冷,加盐酸2ml,置水浴上蒸干后加水15ml,滴加氨试液至对酚酞指示液显微粉红色,再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微热溶解后,移至乙管中,加水稀释成25ml。
2. 5 如供试品为溶液,则取各品种项下规定量的溶液,蒸发至干,缓缓炽灼至完全炭化,放冷,加硫酸0 2.5 如供试品为溶液,则取各品种项下规定量的溶液,蒸发至干,缓缓炽灼至完全炭化,放冷,加硫酸0.5〜1ml,使恰湿润,用低温加热至硫酸除尽后,加硝酸0.5ml,蒸干,至氧化氮蒸气除尽后,放冷,在500〜600℃炽灼使完全灰化, 放冷,加盐酸2ml,置水浴上蒸干后加水15ml,滴加氨试液至对酚酞指示液显微粉红色,再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微热溶解后,移至乙管中,加水稀释成25ml。 2.6 取配制供试液的试剂,置瓷皿中蒸干后,加醋酸盐缓冲液(P H 3.5 ) 2ml与水15ml,微热溶解后,移至甲管中,加标准铅溶液一定量,加水稀释成25ml。
2.7 在甲、乙两管中分别加硫代乙酰胺试液各2ml,摇匀,放置2min,同置白纸上,自上向下透视,乙管中显出的颜色与甲管比较,不得更深。
(三)第三法(硫化钠法) 3.1 取2 5ml纳氏比色管两支,编号为甲、乙。 3.2 除另有规定外,取规定量的供试品置乙管中,加氢氧化钠试液5ml使溶解,再加水稀释使成25ml。 3.3 取一定量的标准铅溶液置甲管中,氢氧化钠试液5ml并加水使成25ml。 3.4 在甲、乙两管中分别加硫化钠试液5滴,摇匀,同置白纸上,自上向下透视,乙管中显出的颜色与甲管比较,不得更深。
(四)注意事项 4.1 标准铅溶液应在临用前精密量取标准铅贮备液新鲜稀释配制,限当日使用(每1ml相当于10 µg的Pb );配制与贮存标准铅溶液使用的玻璃容器,均不得含有铅。 4.2 本重金属检查选用醋酸盐缓冲液(pH3.5 ) 2ml调节 p H 值,显色剂硫代乙酰胺试液用量2 min,显色时间为2 min,是最有利显色反应进行、使呈色最探的条件; 4.3 为了便于目视比较,第一、二和第三法中的标准铅溶液用量以2.0ml(相当与20μg的Pb)为宜,小于1.0ml或大于30 ml,呈色太浅或太深,均不利于目视比较;
4.4 如需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作重金属检查时,则炽灼温度必须控制在500〜600℃。某些供试品(如安乃近、诺氟沙星等)在炽灼时能腐蚀瓷坩埚而带人较多的重金属,应改用石英坩埚或铂坩埚操作; 4.5 炽灼残渣加硝酸处理,必须蒸干,至氧化氮蒸气除尽;蒸干后残渣加盐酸处理,使重金属转化为氯化物,在水浴上蒸干以赶除多余的盐酸,加水溶解,加入酚酞指示液1 滴,再逐滴加入氨试液,边加边搅拌,直到溶液刚显微粉红色为止,再加醋酸盐缓冲(PH3.5),使供试液的p H 值调节至3.5; 4.6 供试品中如含有高铁盐,在弱酸性溶液中会使硫代乙酰胺水解生成的硫化氢进一步氧化析出乳硫,影响检查,加入维生素C 可将高铁离子还原为亚铁离子而消除干扰。
4.7 如供试品自身为重金属的盐,在检查这类药品中的其他金属时,必须先将供试品本身的金属离子除去,再进行检査; 4.8 药品本身生成的不溶性硫化物,影响重金属检查,可加人掩蔽剂以避免干扰。如硫酸锌和葡萄糖酸锑钠中铅盐检查,是在碱性溶液中加入氰化钾试液,或在中性溶液中加人酒石酸,使锌离子或锑离子生成稳定的络合物,再依法检査。
4.9 为了消除盐酸或其他试剂可能夹杂的重金属,故在配制供试品溶液时,如使用盐酸超过l ml或与盐酸lml相当的稀盐酸)或使用氨试液超过2ml,以及用硫酸或硝酸进行有机破坏,或加入其他试剂进行处理者,除另有规定外,对照溶液应取同样量试液蒸干后,依法检查。 4.10 在检査时,标准管(甲管)、供试品管(乙管)与监测管(丙管)应平行操作,同时按顺序加人试剂,试剂加入量、操作条件等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