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统计培训 开发区调查队、统计局 2014年12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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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2014年劳动工资年报 二、重点强调 三、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四、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五、联系方式
一、2014年劳动工资年报(BJ102-3表)
报送时间 年报开网时间: 2015年1月1日 上报截止时间: 2015年1月30日17:00前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BJ102-3) 统计对象 统计原则 表式及指标解释 报送时间
统计对象 产业活动单位数据由其归属法人统计,无论产业活动单位在本地区还是外地。 不包含下属或其他法人单位数据(子公司)。 各行业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填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产业活动单位数据由其归属法人统计,无论产业活动单位在本地区还是外地。 不包含下属或其他法人单位数据(子公司)。
统计原则 注意:劳务派遣人员谁用工谁统计 执行“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 即在法人单位直接领取工资、生活费的人员都应由发放单位统计 劳务派遣人员无论是否直接发工资都由实际用工单位统计
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个法人单位负责管理两个(或多个)法人单位的人员和工资,应如何统计? 法人单位应独立统计本法人单位的人员和工资情况,因此应分别填报工资统计报表。 在有独立账套的情况下,要求分别独立填报,不允许代报。
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筹建、停业(歇业)、当年关闭、当年破产单位如何统计? 筹建:人员和报酬按统计原则填报。 停业(歇业):因劳动关系并未解除,应按统计原则填报。 当年关闭、当年破产:有留守人员的按统计原则填报。
哪些情况可以报空表? 一个法人实体有多个法人执照的单位 只报一张《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其他单位报空表,补充资料填写填报数据的实体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 不直接发工资并且没有独立账套的单位 补充资料填给该单位设置财务账并且直接发工资的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
表式及指标解释 第一部分:从业人员 第二部分:工资总额 第三部分:不在岗职工 第四部分:补充资料
第一部分: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注意:不可累计或者用其他时点数据代替
不包括的几类人员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不包括的几类人员 参军人员无论原单位是否仍发生活费或补贴都不统计在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中; 本单位正式离退休人员,但正式离退休后又被单位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属于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不在岗职工,包括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仍与本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
从业人员其中项 非全日制人员判断标准 工作时间: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 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计酬方式:小时计酬 工作时间: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 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计酬方式:小时计酬 结算支付周期: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 十五日 签订非全日制合同(可以是口头协议)
从业人员其中项 其中:户口在外省市人员 指从业人员中没有北京市户口的人。 其中:工作地在外省市人员 指从业人员中没有北京市户口且工作地不在北京的人员。
在岗职工 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及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
在岗职工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 处于试用期(见习期)的人员; 编制外招用的人员,如临时人员; 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
在岗职工不包括: 本单位使用的且由本单位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务派遣人员,应统计在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指标; 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由承包劳务的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
在本单位及其他任何单位均没有社会保险关系,且只在一家单位工作的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如农民工),作为在岗职工统计。 注意: 在本单位及其他任何单位均没有社会保险关系,且只在一家单位工作的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如农民工),作为在岗职工统计。
举例 甲公司派2名高级管理人员到下属单位(独立法人)工作,全部工资由下属公司发放,下属公司将2人的社会保险金划拨给甲公司,由甲公司缴纳,这2名高级管理人员可否计为甲公司的在岗职工? 2014年12月1日某协会在岗职工5人,聘用了2名临时工作人员,签订了半年劳动合同,协会每月给每人发3000元的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这2名临时工作人员可否计入该单位的在岗职工? 否 是
在岗职工其中项 户口在外省市人员 要点:在岗职工、非北京市户口 户口在农村人员 要点:在岗职工、农业户口 户口在本市农村人员 要点:在岗职工、本市农业户口
劳务派遣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注意: 保安、保洁不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无论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方)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在“劳务派遣人员”指标中 强调: 无论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方)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在“劳务派遣人员”指标中 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 签订劳动合同 被派遣到 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单位 实际用工单位 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不统计 只要使用就统计
什么是劳务外包人员? 企业根据自身在生产过程的实际情况,把非核心的、辅助性的、季节性强的、不定期生产的生产环节或是生产线外包出来,由专业公司负责组织人员按计划和指标进行生产,这样的人员称为劳务外包人员。
举例:本单位的保安、保洁人员,虽然在本单位工作,但是单位与保安、保洁公司之间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务派遣合同,因此这些人员不在本单位统计,而应由保安、保洁公司统计。
其他从业人员 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包括留用的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和聘用的外单位离退休人员; 在本单位工作并支付劳动报酬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包括留用的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和聘用的外单位离退休人员; 在本单位工作并支付劳动报酬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 不包括临时访问、讲学和因从事某一课题(或任务)进行短期(半年以内)研究或工作的人员
本单位聘用或使用与本单位没有社会保险关系, 但在本单位领取劳动报酬的其他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这类人员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 其他从业人员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本单位聘用或使用与本单位没有社会保险关系, 但在本单位领取劳动报酬的其他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这类人员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 街道、镇、乡办事机构发放劳动报酬且社会保险在外单位的社区治安巡逻人员、社区保洁员、园林绿化员以及城管监察员、水务管理员等。
其他从业人员几项规定 金融保险单位雇用的专职代办员 如与本单位有劳动关系,应统计为“在岗职工” 如与本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或档案关系,应统计为“其他从业人员” 保险公司的营销员 无论兼职或专职,应统计为“ 其他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年平均人数的计算 方法1:报告年内12个月平均人数之和 12 方法2:报告年内4个季度平均人数之和 4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在年内新成立的单位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12个月。 注意: 在年内新成立的单位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12个月。 年平均人数=开工之月平均人数+·+12月平均人数 12
举例 (12+15+12+14)/12=4(人) 某公司2013年9月成立,每月平均人数如下: ?年平均人数 月份 月平均人数 9月 12人 10月 15人 11月 12月 14人 ?年平均人数 (12+15+12+14)/12=4(人)
第二部分:工资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 年报按照应付工资会计科目由贷方(预提)转为借方(实际发放)的时间进行统计。(跨年度)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注意: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
注意: 在统计工资总额时 不管是预算内资金,还是预算外资金 不管是单位自筹的资金,还是上级(或政府财政部门)下拨的资金 在财务账上不管是工资科目,还是其他科目 强调:只要符合劳动报酬性质,都应统计在工资总额中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P13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 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具体包括: 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交通补贴、洗理费、书报费、旅游费、过节费、伙食补助、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房水电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强调:税前概念
注意: 某些单位的个别人员,如部分高管人员发放工资时不存在代扣保险和公积金问题,因为这些项目已由企业承担。本单位在统计工资总额时,要将企业替他承担的上述费用加回。所有人员的工资统计口径保证一致。
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 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 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 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关于工资总额的一些具体规定 根据国家统计局文件精神,住房补贴或房改补贴均应统计在工资总额中; 房改一次性补贴款,如补贴发放到个人,可自行支配的计入工资总额内;如补贴为专款专用存入专门的帐户,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各企、事业、机关单位发放的住房提租补贴、通信工具补助、住宅电话补助应计入工资总额项中的各种津贴。
关于工资总额的一些具体规定 根据国家统计局文件精神,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暂不做工资总额统计,其他各种商业性保险其性质为劳动报酬,因此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单位给职工个人实报实销的职工个人家庭使用的固定电话话费、职工个人使用的手机费、职工个人购买的服装费(不包括工作服)等各种费用,其实质为岗位津贴或补贴,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关于工资总额的一些具体规定 有些地区为不休假的职工发放一定的现金或补贴,其性质为劳动报酬,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试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经营者,其工资正常发放部分和年终结算后补发的部分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国家统计局(国统办字[1999]106号)文件中规定: 单位以各种名义发放的现金和实物,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并且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计入工资的都应计入工资统计中。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 P14 基本工资 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 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 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年功工资)。
绩效工资具体包括: 值加班工资 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 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 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 年底双薪等 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金额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具体包括: 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 岗位性津贴 保健性津贴 技术性津贴 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 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具体包括,如: 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 无食堂补贴 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每月发),(如是可自行支配的房改一次性补贴款统计到其他工资中) 为员工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 注意:上述各种项目均包括货币性质的,也包括实物性质的和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其他工资 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跨年度补发工资) 如:补发的可自行支配的房改一次性补贴款
注意: 各单位在填报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应项目 如不能确定调整项,可扣减基本工资项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 指实际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方)在一定时期内为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付出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用工单位负担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种津贴、补贴等 不包含因使用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和其他用工成本
指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 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指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 聘用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应折合成人民币。
工资总额统计不包括的项目 P15
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 不管来源只管去向 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谁发工资谁统计 劳务派遣人员谁使用谁统计 税前工资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强调: 为年平均工资的概念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及分组为计算指标(计算结果乘以1000),调查单位免填(加灰底指标) 点击“计算”按钮自动生成
第三部分:不在岗职工 不在岗职工期末人数 指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仍与本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 不包括本单位办理正式手续的离退休人员 两个特点 不在岗位工作 仍与本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社会保险)
不在岗职工期末人数 包括: 只发放基本工资的外派工作人员 离岗休养职工 企业的离岗挂编人员 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 下岗待工人员 长期学习、病、伤、产假离开工作岗位六个月以上的人员等
不在岗职工 单位外派出国学习或工作的带薪人员 六个月及以内的,本单位仍将其统计为在岗职工,工资统计在相应指标中 六个月以上的,本单位将其统计为不在岗职工。单位发放的生活费统计在相应指标中 对于外出工作人员从境外单位再领取的工资或补助本单位不作统计
不在岗职工 停薪留职公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停薪外派出国工作人员 从出国之日起 单位将其统计为不在岗职工 无论境外单位是否发放工资或补助本单位均不作统计
第四部分:补充资料 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 需要填写实际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和详细名称。 除以上情况,调查单位仍无法填报数据时(空表单位)在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处填九个1,在单位详细名称处填写不能填报的简要原因。
报送时间 年报开网时间: 2015年1月1日 上报截止时间: 2015年1月30日17:00前
二、重点强调 年报上报时间: 2015年1月30日17:00前 采集平台: 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www.bjes.gov.cn) 工资总额计量单位:千元
二、重点强调 容易出错指标: 从业人员中不含实习生(在校生) 非全日制人员(企业一般没有); 工资总额中的其他工资(企业一般没有); 工资总额中不含员工离职补偿金。
二、重点强调 工资总额应小于财务表中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不同 会计账反映的位置不同 工资总额是无论是计入工资科目还是其他科目,只要符合劳动报酬性质的都应统计在工资总额中;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会计账反映的位置不同 工资总额主要是应付职工薪酬本年借方累计发生额中的部分数据; 应付职工薪酬是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全部数据
二、重点强调 审核错误填写说明:“经核实,无误。”、“我单位数据确实如此。” 正确写法:“由于公司业务发展迅速,2012年新增人员较多,比上年增加了500人,所以人员比上年增幅较大。” “公司效益好,工资、季度奖金都有20%的提高,并且今年的年终奖在12月底时发放,所以工资增幅比上年增长超出30%。
二、重点强调 公司更换统计人员与统计局联系。
三、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人员: 人员中未包括返聘的离退休人员、临时工、见习期人员,多报了实习生。 工资: 工资中漏报了实报实销的手机费、在2014年发的2013年奖金、见习人员、临时工的工资。 工资上报的数据与应付职工薪酬数据一致。 多报了企业负担的社保。
四、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使用方法介绍
系统环境要求 文件证书使用介绍 UsbKey证书使用介绍 功能介绍
系统环境要求 1.CPU:奔腾 4 内存:256兆以上 2.操作系统:Windows XP 浏览器:IE6 (必须使用IE浏览器) 3.显示器分辨率:推荐 1024*768以上 4.互联网接入速率:使用 ADSL或宽带接入 5.暂时关闭防火墙
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Http://www.bjes.gov.cn 点击此处,进入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文件证书使用介绍 步骤1:下载、安装文件证书控件 点击此处下载、安装文件证书控件
弹出文件下载确认对话框,点击“保存”,将文件证书控件安装程序保存至桌面
双击桌面安装程序,按提示进行安装,安装成功后,点击完成(注意:安装证书控件前,请先关闭IE浏览器)
步骤2:申请文件证书 点击此处申请文件证书
进入文件证书在线服务系统,按图中提示输入信息,点击“登录”
登录后,核实信息无误,点击“申请证书”
申请文件证书成功
步骤3:确认企业信息 文件证书申请成功后,系统自动跳转到企业信息维护页面,该页面显示和录入的信息将作为口令找回的重要依据,请仔细核对并修订。
步骤4:登录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步骤5:进入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填报统计数据 绿灯,已经完成填报工作 黄灯,报告期内未完成填报 红灯,已过报告期,未填报或返回修改
文件证书问题的解决方法 1.如果我更换了电脑,如何登录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在新电脑中重新下载、安装文件证书控件,重新申请文件证书,原电脑中文件证书自动作废。 2.当我在临时电脑(如网吧中的电脑)上安装文件证书并报送数据后,该如何操作? 及时废除临时电脑上安装的文件证书和卸载文件证书控件,操作方法如下:
进入废除文件证书页面
核实证书信息,点击“废除证书”
系统提示“确认要废除此证书吗?”,点击“确认”废除证书
系统提示废除成功
3.登录时提示“用户口令错误”,如何处理? 请仔细核对用户口令,如密码忘记,点击直报系统“忘记密码”链接,拨打开发区调查队、统计局的联系电话,完成密码重置工作。 4.当企业申报人员发生变更时,应该注意什么? 为保证账号安全,请及时重新申请文件证书,及时更新企业基本信息,并修改用户口令。
5.文件证书过期,怎么办? 文件证书有效期为1年,过期后,请重新申请文件证书。
UsbKey证书使用介绍 步骤1:下载、安装UsbKey证书控件
弹出文件下载确认对话框,点击保存,将UsbKey证书控件安装程序保存至桌面
插入UsbKey证书,双击桌面安装程序,按提示进行安装,点击“确定”,完成UsbKey证书控件的安装(注意:安装证书控件前,请先关闭IE浏览器)
步骤2:启用UsbKey证书
点击“登录”后,页面跳转到证书启用页面
步骤3:确认企业信息 启用UsbKey证书后,系统自动跳转到企业信息维护页面,该页面显示和录入的信息将作为口令找回的重要依据,请仔细核对。
步骤4:进入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填报统计数据 绿灯,已经完成填报工作 黄灯,报告期内未完成填报 红灯,已过报告期,未填报或返回修改
UsbKey证书问题的解决方法 1.如何申请UsbKey证书? 登录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点击“申请UsbKey证书流程”(如图所示)
1.如果我更换了电脑,如何登录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UsbKey证书可以在任何一台电脑上申报统计数据,下载安装证书控件后,即插即用。 2.当UsbKey证书无法使用时,如何申报? 可以申请有效期为1个月的临时文件证书进行申报。完成申报后,请及时致电58515511或到证书办理点解决UsbKey证书问题。
如何申请临时文件证书? 步骤1:下载、安装文件证书控件 点击此处下载、安装文件证书控件
步骤2:点击直报系统首页“申请临时文件证书”,申请临时文件证书操作同申请文件证书(注意:临时文件证书有效期为1个月)
步骤3:确认企业信息 文件证书申请成功后,系统自动跳转到企业信息维护页面,该页面显示和录入的信息将作为口令找回的重要依据,请仔细核对。
报表填报流程: 填写数据(30分钟内暂存) 点击计算钮 点击审核 填写错误说明 点击提交,提交报表
审核错误说明: 说明不能写“已核实、无错误” 说明不能词不达意 说明不能太简单
功能介绍:查看上期报表
功能介绍:报表打印和导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健 电话:67887203 13911623386 E-Mail:tjjzj@bjstats.gov.cn 电话:67887203 13911623386 E-Mail:tjjzj@bjstats.gov.cn 短信催报系统电话:18810252766 统计直报系统热线:400-650-7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