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业务介绍 China Securities Depository and Clearing Corporation Limited 胡宇丹|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股票期权结算业务介绍 1 指导思想和结算原则 2 账户体系 3 日常结算与行权结算 4 风险控制
1、指导思想和结算原则 风险控制优先 方案指导思想 结算高效 目标长远 分步实施
1、指导思想和结算原则 投资者保护 业务设计 风险控制 资金安全 严格隔离期现市场风险 完善业务流程设计 平衡风险控制与投资者保护 妥善处理参与人与投资者关系 风险控制 配合保证金安全监控相关工作 证衍转账 资金安全
1、指导思想和结算原则 结算基本原则 分级结算 CCP净额结算 期权交易、行权结算均提供CCP多边净额结算 中国结算负责与结算参与人的结算 期权交易T+0结算 行权结算T+1 DVP结算 中国结算负责与结算参与人的结算 结算参与人对客户进行结算
股票期权结算业务介绍 1 指导思想和结算原则 2 账户体系 3 日常结算与行权结算 4 风险控制
2、账户体系 账户体系 衍生品合约账户 衍生品保证金账户 客户衍生品处置证券账户
2、账户体系 衍生品合约账户 记录股票期权持仓合约 股票期权 开平仓 申报 股票期权 行权申报 账户采用A股账户+3位代码(888)的账户代码。 与投资者A股证券账户一一对应,证券账户同步更新 衍生品合约账户不能买卖和存放现券。 行权涉及标的证券的交收通过投资者的A股账户完成。
2、账户体系 衍生品保证金账户 权利金 交收 行权资金 交收 保证金 存放 新开账户 客户、自营账户相分离 入金时间8:30-16:00 出金时间16:30-17:00,根据参与人可用余额办理 参与人可分别预留自营与客户银行收款账户用于资金划出
股票期权结算业务介绍 1 指导思想和结算原则 2 账户体系 3 日常结算与行权结算 4 风险控制
3、日常结算与行权结算 行权结算 期权合约交易结算
3、日常结算与行权结算 日常结算流程和风险控制 T+1日 9点前 T日 T日日终 T日日终 T日日终 T+1日 期权交易 结算 逐日盯市 直接扣款 补款 强行平仓 交易所根据资金可用余额对期权交易进行前端控制 T+0担保结算,衍生品保证金账户内资金优先用于权利金交收 按最新持仓情况和价格计算维持保证金 参与人资金不足,从参与人银行账户中直接扣款 直接扣款不足,参与人可在T+1日9点前补足。若不补足,限开仓或通知参与人自行平仓 11:30前参与人未自行平仓或补足资金,实行强行平仓
3、日常结算与行权结算 行权结算流程 E日 E日 E+1日 E+1日 E+1日 行权 申报 行权 配对 与清算 权利金 交收 行权 交收 维持 保证金 收取
3、日常结算与行权结算 行权 申报 E+1日 E日 E日 E+1日 E+1日 行权时间 同最后交易日,行权时间较A股交易时间延长30分钟。 权利金 交收 行权 交收 维持保证金 收取 行权 配对 与清算 行权时间 同最后交易日,行权时间较A股交易时间延长30分钟。 行权申报 可多次行权申报,行权数量累计计算。 有效检查 期权合约是否足额 认沽期权行权方所需标的证券是否足额 有效行权申报参与行权指派
3、日常结算与行权结算 行权 配对 与清算 E日 E日 E+1日 E+1日 E+1日 配对原则 按比例分配、零股按尾数大小分配 行权配对 申报 行权 配对 与清算 权利金 交收 行权 交收 维持保证金 收取 配对原则 按比例分配、零股按尾数大小分配 行权配对 按有效行权申报进行行权配对。对认沽期权行权方标的证券进行交收锁定 保证金 未被指派的被行权方维持保证金予以释放 向被指派的被行权方收取维持保证金
3、日常结算与行权结算 行权 交收 E日 E日 E+1日 E+1日 E+1日 交收顺序 现货交收完成后进行行权交收 保证金 行权交收 行权 申报 行权 配对 与清算 权利金 交收 行权 交收 维持保证金 收取 交收顺序 现货交收完成后进行行权交收 保证金 E+1日前开立且未平仓合约保证金不释放,平仓部分对应保证金释放 E+1日行权合约对应保证金按比例释放 资金与证券均足额,完成交收,进行现货市场风险检查 资金/证券不足额,进入行权资金/证券交收违约处理 行权交收
3、日常结算与行权结算 E+1日日终,对于到期被指派合约对应的维持保证金,中国结算按结算参与人衍生品保证金账户内的结算准备金余额/(行权交收资金-被行权合约对应的维持保证金)的比例释放被行权合约维持保证金用于交收。 例 E+1日日终账户内结算准备金余额: 维持保证金释放比例: 维持保证金释放金额: 可用于行权交收的资金: 某结算参与人E+1日日终应付行权资金100元,被行权合约对应的维持保证金30元,当日没有出入金,没有未到期合约的平仓。 70元 70/(100-30)=100% 30元 70+30=100元 35元 35/(100-30)=50% 15元 35+15=50元 0元 正常完成行权资金交收 行权资金交收违约50元,50元市值证券暂不交付,扣取15元维持保证金 行权资金交收违约100元,100元市值证券暂不交付,扣取30元维持保证金
3、日常结算与行权结算 风险检查 中国结算将对衍生品保证金账户进行资金冻结处理: E+1日日终完成行权资金交收后,为防止认购期权被行权方E+1日现货市场买入证券用于行权交收,同时E+2日二级市场资金交收违约的风险,中国结算E+1日对认购期权被行权方进行风险检查。 结算参与人E+1预交收后现货备付金账户可用余额小于零 中国结算将对衍生品保证金账户进行资金冻结处理: 冻结资金数量=min[∑(E+1日被行权方证券账户行权证券应付数量-E日被行权方证券账户证券持有数量)×E+1日行权证券收盘价格,( E+1日预交收后被行权方结算参与人现货备付金账户透支金额- E+1日被行权方结算参与人待交收证券市值) ] 结算参与人待交收市值小于透支金额 被行权方E日账户持有行权标的证券数量小于行权应付数量 冻结资金不能划出,不能用于保证金与权利金交收。 E+2日,若参与人完成现货系统二级市场交收,该部分冻结资金释放。
3、日常结算与行权结算 券商申报处置证券 结算参与人应在业务开展前向我公司申请开立证券处置账户,用以存放暂不交付给客户的行权对应标的证券。 E+1日,参与人可在15:30前向交易系统申报,申请转处置证券账户指令 中国结算根据转处置申报指令,将客户行权应收标的证券划付至其客户衍生品处置证券账户内,参与人可根据相关规定或与客户的约定对证券处置账户内的客户行权标的证券予以处置。 处置如有剩余或客户已补足资金,结算参与人处置结束后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指令申请将部分或全部划入的证券划回客户证券账户,划出至该客户账户的数量应不超过与该客户相关的划入数量。
股票期权结算业务介绍 1 指导思想和结算原则 2 账户体系 3 日常结算与行权结算 4 风险控制
4、风险控制 结算参与人管理 全面结算参与人 一般结算参与人 为自身的自营、经纪业务办理结算 仅为其自身的自营、经纪业务办理证券和资金的结算 接受非结算参与人委托,为其办理证券和资金的结算。 仅为其自身的自营、经纪业务办理证券和资金的结算
4、风险控制 结算参与人 管理措施 独立标准: 根据期权与现货规则分别管理 资质要求: 参考证监会分类评级结果 最低净资本等相关指标要求 持续性管理: 定期检查
4、风险控制 保证金 收取 备兑开仓需用全额合约标的证券充当保证金 除备兑开仓外,初期其他开仓只能用现金作为保证金 对持有义务方持仓头寸投资者收取 保证金分级收取 保证金 收取 对结算参与人设置最低结算准备金要求,参与人应以自有资金承担 分为结算准备金与维持保证金,结算准备金必须为现金 备兑开仓需用全额合约标的证券充当保证金 除备兑开仓外,初期其他开仓只能用现金作为保证金
4、风险控制 维持保证金的计算 其中:认购期权虚值=max(行权价-标的收盘价,0) 认沽期权虚值=max(标的收盘价-行权价,0) 股票为标的 [权利金结算价+Max(21%×标的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10%×标的收盘价)]×合约单位 Min[权利金结算价 +Max(19%×标的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10%×行权价),行权价]×合约单位 认购期权 认沽期权 [权利金结算价+Max(15%×标的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7%×标的收盘价)]×合约单位 Min[权利金结算价 +Max(15%×标的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7%×行权价),行权价]×合约单位 ETF为标的 其中:认购期权虚值=max(行权价-标的收盘价,0) 认沽期权虚值=max(标的收盘价-行权价,0)
4、风险控制 备兑开仓保证金收取 对备兑开仓期权合约,中国结算于日终对投资者证券账户按全额标的证券进行交收锁定,不另行收取维持保证金。 因备兑标的证券不足的,中国结算日终通知券商第二日上午自行平仓,券商须在第二日11:30分前完成强行平仓,如11:30分前未完成,由交易所执行强行平仓。 除权除息情形下备兑开仓保证金收取 除权除息日日终,中国结算按交易所调整后的合约单位锁定标的证券,若投资者证券账户内所持已流通股份加上所送或所配的待上市股份足额时,中国结算将维持备兑开仓状态。如备兑证券不足,中国结算将通知券商进行强行平仓。 行权交割时,被指派行权的备兑开仓头寸必须使用流通股份进行交割,不足部分由投资者从市场及时买入,否则,不足部分按证券违约处理并进行现金结算。
4、风险控制 逐日盯市后,若结算参与人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最低结算准备金要求,中国结算主动向从结算参与人银行账户中直接扣款。 直接扣款
4、风险控制 强行平仓 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 自营业务保证金不足:按市场总持仓由大到小选取平仓合约,按自营账户内持仓量由大到小选平仓账户 备兑担保证券不足 经纪业务保证金不足:按市场总持仓由大到小选取平仓合约,按客户账户内持仓量由大到小选平仓账户 强行平仓 因违规违约应强行平仓 备兑证券不足:按标的对应合约总持仓由大到小选取平仓合约,按客户账户内持仓量由大到小选平仓账户 其他应予强行平仓情形
以高于当日标的证券收盘价的价格进行现金结算 4、风险控制 行权证券交收不足 E+1日 E日 E+1日 E+1日 E+1日 行权 证券交收不足 资金情况 资金足额 完成交收,释放维持保证金 以高于当日标的证券收盘价的价格进行现金结算 资金不足 进入资金交收违约处理 对守约方的证券交付,按投资者应收证券数量从小到大的顺序给付证券
完成交收,收取利息和罚金,返还应收证券,释放保证金 不释放被行权方保证金,违约方申报应收证券,如不申报,主动扣收暂不交付证券 4、风险控制 行权资金交收违约 E日 E+1日 E+1日 E+2日 完成交收,收取利息和罚金,返还应收证券,释放保证金 行权 资金交收违约 不释放被行权方保证金,违约方申报应收证券,如不申报,主动扣收暂不交付证券 资金情况 资金足额 E+3日 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卖出证券完成交收 资金不足 不退还证券,扣收保证金
4、风险控制 结算担保金 由结算参与人缴存,用于应对结算参与人违约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 包括基础结算担保金与变动结算担保金 基础担保金为必须缴纳的最低结算担保金数额 全面参与人1000万 一般参与人500万 变动担保金为结算担保金超出基础担保金部分 随结算参与人业务量变化调整 业务初期暂不收取 在结算参与人发生违约且并未在规定时间补足的情况下,中国结算有权使用该违约参与人的结算担保金用于弥补交收透支,不足部分按比例使用其他结算参与人缴纳的结算担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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