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課 婚姻與家庭 壹、愛情與婚姻 貳、當代社會變遷下的婚姻與家庭 參、現代家庭的困境
壹、愛情與婚姻 一、愛情與擇偶 (一)愛情的意義與發展 1. 愛情是一種感覺,並由此感覺而引發一些特定的行為。 (一)愛情的意義與發展 1. 愛情是一種感覺,並由此感覺而引發一些特定的行為。 2. 社會學家雷斯(I. Riess)提出「愛情之輪(The Wheel of Love)」的理論。
社會學家雷斯「愛情之輪」理論 (1)和諧投契:雙方覺得彼此相處是愉快的。 (2)自我揭露:是一種信任的表現,也是雙方關係能否繼續發展的重點。 (3)相互依賴:自我揭露後,雙方產生依賴感。 (4)親密關係的滿足:覺得自己與對方有緊密的結合,並認為因為有愛情,生命顯得更有意義。 (5)上述四個階段間的轉變,可能依序前進,發展愛情;也可能向後倒退,讓愛情逐漸消失。
(二)影響擇偶的因素 1. 性別角色:傳統社會對於性別角色的認知,會影響到婚配;現代社會中,隨著性別平等觀念的普遍,對於性別角色的認知也有所不同。 2. 性別比率:性別比率會影響擇偶對象的年齡層,但這項因素僅對異性戀者產生影響。
3. 社經地位:在重視以婚姻提升個人社經地位的社會,常以此為考量因素。 4. 吸引力:外表與性格所帶來的吸引力是人們擇偶的另一項考量。 5. 社會文化規範對於婚配對象的限定:有些社會以(內婚制)或(外婚制)規範其成員擇偶對象的範圍;有些社會則以多婚制或單婚制規定婚配對象的人數。
二、婚姻的經營與維持 (一)相互協助 (二)互信與互賴 (三)建立親密感 (四)化解衝突
貳、當代社會變遷下的婚姻與家庭 一、現代社會中的婚姻 (一)強調因自由戀愛而結婚 (二)重視夫妻雙方平權 (三)婚姻形式約束力降低
二、家庭的功能及轉變 (一)生育功能 1. 家庭的生育功能,讓社會得以延續。 2. 民國五十年代開始,政府大力推動家庭計畫,宣導節育。 3. 近年來,政府為因應「少子化」的趨勢,提出相關的福利政策,鼓勵生育。
我國人口總生育率趨勢圖
(二)社會化功能 1. 家庭是人們開始社會化的第一個單位。 2. 近年來,由於雙薪家庭比例上升,教育機構逐漸取代過去家庭提供的社會化功能。
(三)照顧功能 1. 家庭有照顧年幼、年長與生病成員的功能。 2. 國家應該提供相關的福利 政策,以支持家庭的照顧 功能。
(四)經濟功能 1. 家庭是經濟生產與消費的單位,尤其在傳統社會裡更是如此。 2. 在現代社會裡,家庭仍是社會中重要的消費單位。
(五)情感功能 1. 親密關係是人類的基本需求,家庭可以提供個人的情感功能。 2. 在競爭激烈的現代社會中,家庭的情感功能愈顯得重要。
(六)傳遞社會地位 1. 個人的社會地位常受家庭影響,尤其是父母親的社經背景。 2. 在現代社會中,家庭對個人社會地位的影響逐漸縮小。
三、多元家庭形式的出現 (一)單親家庭 1. 成因:離婚、分居、遺棄、喪偶。 2. 困境:經濟生活上較需要協助。 3. 不應該以異樣的眼光看待,而單親家庭成員也應該對自己的家庭有信心。
(二)外籍配偶家庭 1. 成因:出國留學或經商、晚婚。 2. 困境:在生活上經常面臨各種適應問題。 3. 讓外籍配偶熟悉臺灣文化、了解相關權益,並成立相關諮詢機構,是政府的當務之急。
(三)單身家庭 1. 成因:不婚、喪偶、離婚後不再婚。 2. 困境:單身歧視。 3. 單身者雖是獨自一人,但不應該被排除在社會政策中關於家庭經濟安全或促進家庭就業的相關規定之外。
(四)重組家庭,又稱繼親家庭 1. 成因:失婚者再婚後組成的家庭。 2. 困境:在親子相處、子女管教上,會面臨許多新的挑戰。
(五)隔代家庭 1. 成因:由於父母外出工作、身心障礙、收入低,或是離婚、非婚生子等原因,導致祖父母負擔孫子女大部分的教養與照顧責任。 2. 困境:容易出現教養上的問題。 3. 在經濟上、課業輔導與正確教養資訊提供上,都需要社會更多的支持。
(六)同性戀家庭 1. 由於同性戀長期不為國人諒解,因此同性戀家庭備受爭議。 2. 同性戀者為了爭取與一般家庭同等的人權,乃持續推動相關的社會運動。
(七)通勤家庭:配偶平日分居不同的城市,僅在假日相聚, 又稱為兩地家庭。 (八)無子女家庭 1. 缺乏家庭傳宗接代的功能。 2. 若夫妻雙薪,則稱為頂客族(DINK, Double Income No Kids)。
參、現代家庭的困境 一、代間溝通問題 (一)溝通的意義與基本原則 1. 溝通的意涵: (1)溝通是一種意義的交換過程。 (一)溝通的意義與基本原則 1. 溝通的意涵: (1)溝通是一種意義的交換過程。 (2)表情、聲調、肢體動作等也具傳達意義功能,也屬於溝通行為。
2. 成功溝通的基本原則: (1)傾聽:傾聽是溝通的第一步。 (2)誠懇表達: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 (3)接納、尊重對方的看法:應以正面的態度,表示接納、尊重對方的想法。
(二)重要的代間溝通問題 1. 親子溝通 (1)透過溝通讓孩子表達意見,會更有助於孩子的成長。 (2)為人子女的也要學習用言語表達自己的感受。
2. 婆媳溝通 (1)由於我國「從夫居」及「女主內」的家庭傳統,使得婆婆和媳婦在家庭事務上經常接觸,因而容易產生程度不等的摩擦。 (2)雙方要互相體諒,不強求對方接受自己的想法。 (3)以讚美與關懷建立良好的溝通基礎。 (4)不拿對方和自己原有的家人作比較。
二、家庭暴力問題 (一)家庭暴力的意涵 1.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間所實施的暴力侵害行為。 2. 家庭成員是指除了具有婚姻、血緣或收養關係的家庭成員之外,還包括目前或曾經以家庭形式長久共同生活的成員。 3. 家庭暴力的類別包括:肢體暴力、語言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等。
家暴防治宣導
(二)家庭暴力的防治 1. 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規範方式 (1)在消極保護方面:在被害人提出尋求保護的聲請後,法院可發出不同的保護令,以保護被害人,而違反保護令的內容也將遭刑事起訴。
(2)在積極措施方面:相關人員於執行職務時,若發現有家庭暴力犯罪嫌疑者,應主動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而主管機關接獲通報後,必要時應進行訪視、調查。 家暴法也規定提供被害人與加害人心理輔導與治療,並且透過各種教育管道進行家庭暴力防治的相關教育。
2. 人們長期以來對於家庭暴力的忽視與容忍,是防治家庭暴力上的一大障礙。 3. 受害者應勇敢地站出來尋求保護,才是積極保護家人的作為。 4. 一般民眾應更積極地擔負起 通報的責任,以預防兒童受 虐事件的發生。 113婦幼保護專線
家暴事件發生時的因應程序 逃離現場 警察機關報警 醫院驗傷 聲請保護令
三、家庭變故的因應 (一)家庭網絡的支持 1. 家庭網絡是指與家庭有血緣或姻親關係的家族成員,以及與該家庭互動密切的人們。 2. 家庭網絡可以提供經濟支援、 情緒支持,甚至協助照顧老人 、兒童及生病成員的服務。
3. 傳統社會中,家庭網絡可以發揮極大的功能;在現代社會中,家庭網絡提供的支持則有減弱的趨勢。 4. 國家必須提出相關的社會政策,讓家庭生活獲得基本保障。
(二)社會政策的支持 1. 目前政府對於家庭變故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包括經濟生活補助、醫療補助、兒童及少年安置等。 2. 站在保護未來主人翁的立場上,政府有責任在家庭尚未度過難關前,協助將兒童與少年安置在適當的寄養家庭或教養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