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unk Driving Countermeasure 序言: 1、第七章中討論在車禍發生中酒精所伴演之角色遠大於其它單一因子。 2、汽車化將大大地擴大個人酒醉駕車而造成傷害,故需有一些良好對策來因應與禁止。 3、這些將專注在改正駕駛人濫用之行為與駕駛人酒後開車的一些更廣度的社會問題。 4、衡量之重點如在個別Driver上,其包含犯罪之制裁、車上審查裝置;在社會層面上,包含經濟影響、酒取得的限制、及大眾媒体等對社會規範的影響。
Criminal Sanctions 在早期試圖抑制酒後開車,這些酒精的濫用者及酒後開車被警察捸補之駕駛人,將會撤銷他們的駕照。 在一次大戰前各項法令紛紛訂出,如:紐約州在1910年通過了酒後駕車之法案,以制止類似情形之發生。 所捸捕的這些人大都是依據警察的主觀判斷且隨後之審問會專注在違法之模糊焦點上。
Per-se Laws and the British Road Safety Act of 1967 挪威在1963年頒佈類似法令,其規定駕駛人之血液酒精濃度不得超過0.05%,其它北歐各也採用類似法案 此法已普遍被認為對於減少酒後開車有實質的效果。 當酒醉時這類之駕駛違法行為會被起訴是基於某些跡象存在,如:呼氣中聞中酒味道、不穩定的駕駛、無法直線行走、或是含糊言詞等。 British Road Safety Act僅適用於England與Wales,其規定BAC為0.08%。
Per-se Laws and the British Road Safety Act of 1967 這法令之影響很清楚地表示在圖8-1上,秀出了在兩地週末晚間死亡與重大傷害之數目。 實施後降低了66%,到了1968年每單位行車距離之死亡人數比實施前低11%,低於長期的趨勢,但之後又回到原來上升之趨勢。 在美國,45個州及哥倫比亞特區也有per-se laws,其BAC法定限制為0.1%,其它五州喬治亞0.12%、加州、緬因州、奧勒崗州、猶他州為0.08%
圖8-1 在England與Wales死亡與重大傷害之 人數。(週末晚間)
Random Breath Testing in New South Wales , Australia 1982年12月,隨機吹氣測試在澳洲的一州新威爾士被引進,相較於美國,在澳洲其個別州的交通法規是非常重要的。 這計劃其法定限制為BAC 0.05%,故其有一句標語:under 0.05 or under arrest. 在320萬的駕駛人口中,每年有130萬人口接受測試,換句話說就是大約三分之一(許多人不只一次),圖8-2秀出了每月死亡人數相關之趨勢,實施後大約降了19%。
圖8-2
What is an Appropriate Legal BAC Limit? 全世界per-se laws都有不同之BAC限制標如:1980年代瑞典定為0 BAC即体內不可有任何酒精之存在,所以在瑞典之規範,開車時血液中不得有任何酒之成份 0 BAC幾乎不被接受,1990年瑞典國會透過修法以0.02% BAC來取代。 完全排除酒精之因素將使美國交通死亡數降低47%,而將BAC 大於等於0.1%改成0.05%~0.99%亦可減少41%之死亡數。 對於物流之駕駛者(如:卡車、巴士、飛機等)需有更嚴格的標準,其BAC亦需使用0或是較低0.04%來約束
On-Board driver Monitoring Device 60代後期,許多車上裝置用來評估駕駛之適切性漸被討論,這些裝置會監控開車前駕駛人的一些狀況,而不是在駕駛中監控。 這些測試裝置一般都接在點火電路,以便於回報通知給駕駛者一些錯誤訊息。 有兩種方法可以偵試出酒醉狀態,1th:監控一些隨著酒醉而會降低的績效特徵、2th:測量酒精物質存在於体內之多寡。
Driver performance Monitors 此Phystester設備,受測者可藉由壓按控制鈕,會回想最近所發生之事,其會顯示一些數字。 此裝置在測量對喝酒是否會造成短期記憶之退化,此需與次要工作同時進行。 當駕駛者測試失敗時,汽車之閃光燈系統將起作用,同時,速度在10mph以上時,每秒會響一次,這些事件會被用磁帶記錄下來。
Devices Based on Measuring BAC NHTSA評估有三款車內酒精測試器,每一酒精sensor都使用手持式,它們的門檻BAC值為0.03%,且所產生之吹氣樣本都包含不同之酒精濃度。 如圖8-3所視。
圖8-3 BAC monitoring ignition interlock system.
Countermeasures At The Societal Level 酒存在於人類之社交活動如此長遠,而且認為其很帶來許多利益,有機構生產、有市場等。 有許多主要之國內公司與數千家小店,它們亦是靠酒成為他們的收入來源。 有許多人,包含醫生,宣稱適度的飲酒有益身体健康,有150篇文獻指出適度飲酒有效防止冠狀動脈方面的疾發生。 幾乎都同意政府應管制酒之分佈以及用稅率方案來影響其成本,應該賣方亦提高售價,買方可能會因此却步不購買。
Economic Influences 由於大眾傳播媒体廣告影響,使得每人個都欲喝酒。 Vingilis發現電視廣告有傾向於把酒表示為正常、適當、如此迷人的等,平均每小時有5.7個酒的廣告。 有三分之二美國成年人口每禮拜飲酒三杯以上,而三分之一則全完避開酒。 同時,在美國有超過1千萬飲酒人口,及700萬酗酒人口,即佔美國人口9.8%。
US Federal Excise Tax 1951年間聯邦政府在100 proof liquor中每加侖抽$10.5、啤酒每加侖抽$0.29、葡萄酒每加侖抽$0.17,而到了1985年時100 proof變成每加侖抽$12.5,其它兩者不變。 由以上得知,政府將稅加在產品身上,亦即產品售價將會提高,而售價的提高顯示出對於一些年輕人及重度飲酒之人來說,對其有很大之影響。
Minimum Drinking Age Laws 1970s~1980s美國各州將最小可購酒年齡由18~20歲慢慢增加至21歲,以防止酒後駕駛而肇事。 Wagenaar指出降低車禍發生、捸捕酒後駕車者、及減少酒類之消費皆與這些改變(增加最小購買年齡)有相關。 限制21歲以下的年輕人取得酒類是政治的可能性,因為這個年齡族群缺少政治力的影響。
Social Norms Regarding Alcohol Use 人類之行為很容易受到社會的規範、思想、根本所影響,尤其是年輕氣盛的男孩。 年輕的男性飲酒,與其車禍發生率不成比例,似乎與社會普遍風氣有關,如:有男子氣概、男人就是要喝酒. 社會標準規範的形成有許多層面互相影響,它們不斷地在變遷,另外,公共政策毫無疑問地也影響了社會的規範標準。
Television Advertising of Beer Postman估計在美國的小孩看過大約1萬次電視的啤酒廣告,當他們還在成長中時。 這些廣告特吸瞄準了年紀較小的男孩子,不論是否到達可飲酒之法定年齡。 Atkin同時指出1986年廠商花了近6億元在酒類之廣告上,由此可見這些利益夠大,其才肯把錢花在刀口上 相對於電視啤酒的大似廣告,烈酒的廣告是被禁止的,因為希望能使車禍發生率降低。 尤其,都捸捕的這些中,54%喝啤酒、23%喝烈酒、只有2%喝葡萄酒。
Influence of Citizen Active Groups 1/2 在80年代以前美國酒醉駕車的定義有點模糊不清,即使法令嚴厲但執行力是鬆弛的。 80年代時,一些代表被酒駕而害之受害家庭的積極團體紛紛成立,最著名的為”母親反抗酒後駕車組織”MADD,它是由Candy Lightner在她13歲女兒被酒駕撞死時,而成立之社會團体。 MADD主張要讓酒駕者有更嚴厲的懲罰,例如:更長的刑期判決等等..
Influence of Citizen Active Groups 2/2 為了達成此目的,需藉由法庭監控,成員觀查起訴之程序且可幫助受害者打贏官司。早於MADD的是Remove Intoxicated Driver(RID)組織,成立於1978年。 圖8-4上秀出了80年代此種組織快速成長的趨勢,中則秀出了新聞報導數量趨勢,最後下秀出了立法改變之次數以減少酒駕之問題。
圖8-4
Changing Alcohol-Related Crashes and Fatalities 1/2 雖然酒後肇事但傷害的減少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但必須僅記在心,在美國每年有47%交通死率事件,即22000人死亡,依然是跟酒有關係。 底下有兩個有關於酒精及交通安全問題的簡單假想定理: Law 1:Decreased consumption of alcohol leads to decreased traffic deaths and injuries. Law1似乎不太適用,假如平均購買人數減少,但喝酒的人數變更成集中在某些少數人中或特定時段中。
Changing Alcohol-Related Crashes and Fatalities 2/2 Law 2:Alcohol consumption is decreased by: Increasing its price Decreasing its availability Decreasing its advertising 假如這樣的宣稱正確的話,廣告禁播將完全離開酒所賺 的錢將會比他們的廣告經費來得多。
Conclusion 酒精因素比其它單一因素來得重要多了在美國每年有22000人因酒駕肇事而導致死亡。 良好per-se laws的發展,在美國限制了BAC不得超過法定之標準,通常為0.1%。 有許多的方法可用來減少酒後駕駛的機率,例如:增加一些易察覺之違反酒後駕車的法令。 酒後駕車在美國本來就與國內酒類的消費有關,大大地減少酒後駕車必然能減少酒類的需求。 勢必應減少一些不必要之酒類廣告,防止年輕男生購買。
報告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