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判決99年度判字第403號 (美麗灣渡假村) 班級: 企管四系三甲 指導老師: 吳明陵 姓名:980209007 陳泓宇 980209016 紀仁閔 980209017 楊乃樺 980209028 張博鈞 980209029 李偉聖 980209030 張雅琪
目錄 事件內容---------------------------------P.3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 事件內容---------------------------------P.3 判決書資訊-------------------------------P.4 原告主張---------------------------------P.5 被告主張---------------------------------P.6 判決書結果-------------------------------P.7 相關環保議題-------------------------P.8~P.9 相關環保爭點-----------------------P.10~P.11 相關法條---------------------------P.11~P.15 小組見解與感想---------------------P.16~P.18 相關影片---------------------------P.19~P.20 吳明陵「環境政策與環境正義」課程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事件內容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 臺東縣政府蓄意採分割土地方式,規避美麗灣渡假村 BOT開發案的環境評估,在免經環境評估、變更契約 下,違法取得建築與使用執照,將東海岸唯一的沙灘 海岸出租給財團私有化,蓋起龐然大物,經環保團體 義務律師提告,台東縣政府幾度敗訴,99年高等法院 更直接判令美麗灣集團停止一切開發工程行為,而縣 政府卻繼續核發業者使用執照施工,帶頭違法,大興 違建! 吳明陵「環境政策與環境正義」課程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判決書資訊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 99年度判字第403號美麗灣渡假村 上訴人:臺東縣政府 上訴人:美麗灣渡假村股份有限公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 99年度判字第403號美麗灣渡假村 上訴人:臺東縣政府 上訴人:美麗灣渡假村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訴 人: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97年1月23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96年度訴字第647號判決,提起上訴 主文:原判決廢棄,發回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吳明陵「環境政策與環境正義」課程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原告主張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 上訴人依規定受理民間自行規劃參與公共建設案件, 辦理審核、議約、簽約後,基於雙方合作之立場,依 契約規定監督上訴人即參加人履約,及處理上訴人即 參加人請求之土地合併事宜。上訴人依促進民間參與 公共建設法有關規定辦理投資執行計畫審核或簽訂 BOT契約,並非屬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4條規定所稱 之許可行為。上訴人即參加人依法向臺東縣臺東地政 事務所申辦土地合併分割作業,並依建築法、水土保 持法規定向上訴人申請坐落卑南鄉○路○段346-4地 號之一般旅館建築執照、水土保持計畫,案經上訴 人(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審查未達「開發行為應實施 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認定標準」第31條第1項第13款 之規定,依法免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上訴人乃依法核 發建造執照及核定水土保持計畫 吳明陵「環境政策與環境正義」課程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被告主張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 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 準」第33條規定及開發單位所送審查之範圍,包含 卑南鄉○路○段346及346-4地號2筆土地,則該全 部開發範圍當然應受環境影響評估法之拘束,且依環 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規定,開發單位於主管機關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或第13條規定作成認可前,自 不得為開發之行為。 吳明陵「環境政策與環境正義」課程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判決書結果 經核本件上訴為有理由,應將原判決廢棄,發回原 審法院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 經核本件上訴為有理由,應將原判決廢棄,發回原 審法院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 中央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在縣(市)為縣(市)府。」同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或審 議開發行為之層級定之。」又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 第1項規定「開發單位申請許可開發行為時,應檢具 環境影響說明書,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並由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轉送主管機關審查。」同細則第11條 規定「開發單位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提出環境影響說 明書者,除相關法令另有規定程序者外,於開發審議 或開發許可申請階段辦理。」依上開規定,本案環境 保護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均為上訴人臺東縣 政府,此亦為上訴人臺東縣政府於原審所自認之事實, 先此敘明。 吳明陵「環境政策與環境正義」課程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相關環保議題-1 空氣污染、水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土壤污染和放 射性污染等各方面都會造成土地污染。空氣污染透過 降雨也會成為土地污染。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 空氣污染、水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土壤污染和放 射性污染等各方面都會造成土地污染。空氣污染透過 降雨也會成為土地污染。 主要的污染源來自各種化學工業、有毒、有害及有放 射性廢棄物的處置不當、農藥過量使用、生產及生活 污水的排放、機動車廢氣排放;工業、生活燃燒燃料 排放的廢氣等。核電站和油輪的事故會造成局部地區 的嚴重污染事故。 土壤的重金屬污染:輕則造成土地廢耕、人民生病, 重則造成糧食不足、有人死亡甚至物種滅絕。 吳明陵「環境政策與環境正義」課程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相關環保議題-2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 放射性土地污染:輕則造成區域性的人類及生物的 畸形、不孕、突變、病變及少數死亡,重則禍及大 量人類及生物的死亡,甚至影響數十、數百年之久。 許多不肖的建商將建築用的廢棄物隨地傾到,例如 說金屬材質的器具生鏽以後會影響到土壤的成分; 再者就是有民眾貪圖方便隨地亂丟垃圾,這些垃圾 所散發出來的物質也會影響到土壤。 吳明陵「環境政策與環境正義」課程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相關環保爭點-1 台東這個美麗的海岸,今因為工程廢棄土和混凝土殘 害,天然自然海灘都已雜亂不堪,雨水的沖刷又讓海 洋受到汙染。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 台東這個美麗的海岸,今因為工程廢棄土和混凝土殘 害,天然自然海灘都已雜亂不堪,雨水的沖刷又讓海 洋受到汙染。 最令人生氣的是:未做環境影響評估,施工為一年以 上;申請開發0.9公頃,實際卻超限開發五、六公頃; 申請蓋80間渡假旅館,實際卻超蓋135間以上;合約 並無二、三期工程,事後卻變更設計,追加二、三期 工程,而杉原海岸是公共海岸,施工伊始即被以圍籬 全面封鎖,不准民眾進出海灘,剝奪民眾親近海灘的 權益 吳明陵「環境政策與環境正義」課程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相關環保爭點-2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 為了搶救杉原海岸,為了後代人們能看到和享用這 個大自然景觀,我們結合各環保團體和專家學者, 共同舉行記者會,揭發和控訴美麗灣渡假村的幕後 財團(包含志信國際公司、德安開發集團、美麗華、 美麗信飯店集團、娜魯灣大飯店),以及為財團的違 法開發作護航的台東縣政府瀆職官員。 吳明陵「環境政策與環境正義」課程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相關法條-1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1項規定 開發單位申請許可開發行為時,應檢具環境影響說 明書,向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提出,並由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轉送主管機關審查。 主管機關應於收到前項 環境影響說明書後五十日內,作成審查結論公告之 , 並通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開發單位。但情形特殊者, 其審查期限之延 長以五十日為限。 前項審查結論主 管機關認不須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並經許可者, 開 發單位應舉行公開之說明會。 吳明陵「環境政策與環境正義」課程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相關法條-2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 行政訴訟法第125條規定 行政法院應依職權調查事實關係,不受當事人主張之 拘束。 審判長應注意使當事人得為事實上及法律上適當完全 之辯論。 審判長應向當事人發問或告知,令其陳述事實、聲明 證據,或為必要之聲 明及陳述;其所聲明或陳述有不明瞭或不完足者,應 令其敘明時或補充之。 陪席法官告明審判長後,得向當事人發問或告知。 吳明陵「環境政策與環境正義」課程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相關法條-3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 行政訴訟法第256條第1項 最高行政法院認上訴為有理由者,就該部分應廢棄原 判決。 因違背訴訟程序之規定廢棄原判決者,其違 背之訴訟程序部分,視為亦經 廢棄。 吳明陵「環境政策與環境正義」課程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相關法條-4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 行政訴訟法第260條 除別有規定外,經廢棄原判決者,最高行政法院應將 該事件發回原高等行 政法院或發交其他高等行政法 院。 前項發回或發交判決,就高等行政法院應調查 之事項,應詳予指示。 受發回或發交之高等行政法 院,應以最高行政法院所為廢棄理由之法律上判斷為 其判決基礎。 吳明陵「環境政策與環境正義」課程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小組見解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 根據環保法規: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 三十條 第十三項觀光(休閒)飯店、旅(賓)館興建或 擴建,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一)位於國家公園,申請開發面積一公頃以上者。 (二)位於野生動物保護區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 (三)位於海埔地。 (四)位於自來水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 (五)位於山坡地,申請開發面積一公頃以上者。 (六)位於都市土地,申請開發面積五公頃或擴建面積累 積2.5公頃以上者。 (七)位於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面積十公頃或擴建面積 累積五公頃以上者。 (八)位於既設高爾夫球場者。 吳明陵「環境政策與環境正義」課程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心得感想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 依據環署之認定,該區域屬山坡地若超過一公頃應實 施環評,而[分段開發]這個行為本身雖處於法律未規 定詳盡之範圍,但是依據法理(立法原意)本案若由司 法途徑解決,亦不利於廠商除非廠商能證明設計初期 無擴建之意思存在,否則該區域依然要列入環評試想, 假設有廠商建蘇花高速公路為了規避環評而一小段一 小段的分建,事後再說當初無意要銜接花蓮,這合理 嗎?若是大家都這樣做,這法律的意義又何在呢? 吳明陵「環境政策與環境正義」課程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 我國環境基本法開宗明義宣示「為提升環境品質,增 進國民健康與福祉,維護環境資源,追求永續發展, 以推動環境保護,特制定本法」,而環境影響評估法 第一條規定亦明示「為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 成不良影響,藉以達成環境保護之目的,特制定本 法」,我們應該體認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機制,是為 了在滿足當代需求之餘,也必須不危害後代之需要, 如此環境才能永續地發展。 吳明陵「環境政策與環境正義」課程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相關影片 美麗灣將動工居民盼有效監督機制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 吳明陵「環境政策與環境正義」課程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
無視停工判決東縣核准美麗灣建照 教育部100學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改進計畫 吳明陵「環境政策與環境正義」課程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