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 所得分配的意義 10-1.2 所得分配的種類 功能性所得分配 個人所得分配 「為誰生產」是基本的經濟問題之一,也就是「如何分配」的問題。經濟學所討論的「分配」(distribution)指「將生產活動的成果分給參與生產的經濟成員之經濟行為。」 10-1.2 所得分配的種類 功能性所得分配 個人所得分配
1. 功能性所得分配 指依照生產要素在生產過程中的貢獻程度大小來決定其相對的報酬。 其中,勞動的報酬稱為「工資」,土地的報酬稱為「地租」,資本的報酬稱為「利息」,企業能力的報酬稱為「利潤」。
功能性所得分配項目 一般而言,「工資」占總所得的比例最高,也最穩定,「利潤」占總所得的比例最不穩定,常視經濟景氣狀況而波動。
2. 個人所得分配 「個人所得分配」(personal income distribution)係以個人或家庭為對象,又稱為「家庭所得分配」(family income distribution),分析個人或家庭所得分配情形。
洛侖士曲線 吉尼係數 最高組所得相對最低組所得的倍數 所得分配不均度的測量,常用之指標有下列三種:
洛侖士曲線(Lorenz curve) 洛侖士曲線由美國統計學家洛侖士(Lorenz)所提出,乃以圖示法來說明一國所得分配狀況。 其繪製過程如下: (1)先將家庭按所得大小依序排列。 (2)再將家庭戶數分為若干等分。 (3)在正方形座標圖上,橫軸表示家庭戶數累計 百分比,縱軸表示所得累計百分比,將其標 示在方形圖內,並連結二者關係座標,即為 洛侖士曲線。
下表為臺灣地區2011年家庭可支配所得分配表
將上表繪製於正方形座標圖上,連結坐標位置,即得該年度臺灣地區的洛侖士曲線,如下圖所示。 臺灣地區2011年洛侖士曲線
吾人可由洛侖士曲線的位置,判斷該國所得分配是否平均。 (1)洛侖士曲線愈靠近對角線 ,所得分配愈平均。 (2)洛侖士曲線愈遠離對角線 ,所得分配愈不平均。 (3)洛侖士曲線為對角線 (OE) ,所得分配「絕對平均」。 (4)洛侖士曲線為直角線 (OFE),所得分配「絕對不 平均」。
下圖為甲、乙兩國的洛侖士曲線,甲國的洛侖士曲線較靠近對角線,可得知甲國的所得分配較乙國平均。
若兩國的洛侖士曲線呈相交,如下圖所示,則無法直接得知何國所得分配較平均,因此須利用吉尼係數(Gini coefficient)來判斷。
2. 吉尼係數 吉尼係數為所得分配不平均區域(洛侖士曲線與絕對平均線所夾半月形面積)占絕對平均線與絕對不平均線所夾三角形面積的比例。
吉尼係數必介於0與1之間,吉尼係數愈大,表示所得分配愈不平均;吉尼係數愈小,表示所得分配愈平均。 吉尼係數由洛侖士曲線求出
所得分配平均度指標之關係:
3. 最高組所得相對最低組所得的倍數 一般以五等分家計來計算最高、最低組所得倍數,這是最簡單的所得分配不均度衡量指標,即最高20%所得組之所得相對於最低20%所得組之所得倍數。當倍數愈大時,表示所得分配愈不平均,貧富差距愈懸殊;反之,倍數愈小則表所得分配愈平均。
10-3.1 所得分配的方式 各取所值 各取所需 各取等份 10-3.2 改善分配方式,增進社會福利
各取所值 「各取所值」(to each according to his contribution)的分配方式是依其貢獻程度分享報酬,可激發上進心,提高努力工作與累積財富的誘因,進而促進社會進步與經濟成長。但此種分配方式容易造成「貧富不均」,如「資本主義」即是採取此種分配方式。
各取所需 「各取所需」(to each according to his need)的分配方式是依其需要決定其所得,而不管其貢獻多少。然所得多寡與個人貢獻無關,將造成缺乏上進、不事生產現象,淪為「均貧」的局面,如「共產主義」即是採取此種分配方式。
各取等份 「各取等份」(to each equally)指將生產之成果由大家平均分配,每個人都獲得相同所得。表面上此種分配是最公平方式,實際上是一種「齊頭式」的假平等,而非真正的公平正義,會降低人們努力上進之誘因,最後仍會淪為「均貧」的現象。
10-3.2 改善分配方式,增進社會福利 上述三種分配方式各有其優缺點,採用任何一種方式均為利弊互見。一般認為,「各取所值」是較可被接受之分配方式,但仍有貧富不均之缺點,此時政府應介入改善,以增進社會福利,主要的方式如下: 以租稅改善所得分配 推行社會安全制度 強化教育訓練
10-3.2 改善分配方式,增進社會福利 以租稅改善所得分配 採取「累進稅率」對所得較高者課徵較高的稅,加強遺產稅與贈與稅之課徵,以降低貧富差距。 政府增加移轉性的社會福利支出,可降低貧富不均的現象。
10-3.2 改善分配方式,增進社會福利 推行社會安全制度 增加移轉性的社會福利支出,如社會救助、失業保險、全民醫療健康保險等,使弱勢者獲得較多之福利照顧。 政府增加移轉性的社會福利支出,可降低貧富不均的現象。
10-3.2 改善分配方式,增進社會福利 強化教育訓練 積極透過教育訓練,提升知識水準培養人力資源,提高生產力,有效增進財富之累積。 政府增加移轉性的社會福利支出,可降低貧富不均的現象。
10-4.1 生產要素需求的特性 10-4.2 生產要素需求的決定因素 經濟循環圖
1. 引申需求 在要素市場中,生產者對生產要素的需求則源自於生產者為生產最終財貨而間接引申而來,是一種「引申需求」(derived demand)或「間接需求」。(例如:消費者購買Iphone 5以滿足其慾望,是一種直接需求,廠商為了供給Iphone 5,對記憶體晶片及其零組件產生需求,則為引申需求。)
2. 聯合需求與競爭需求 生產要素間常存在「互補性」,廠商在生產過程中,必須結合不同的生產要素參與生產。(例如生產自行車的廠商,必須結合車體零件、車胎、作業員、機器設備等要素共同投入,此即對生產要素之聯合需求。)
2. 聯合需求與競爭需求 生產要素間亦可能存在某種程度的「替代性」,廠商可視其生產效率來決定要素的取捨。(例如以機器替代人力生產,此即生產要素之競爭需求。)
10-4.2 生產要素需求的決定因素 1.最終產品的需求 2.產品價格的高低 3.生產要素的生產力 4.其他生產要素的價格 替代性生產要素的價格 互補性生產要素的價格
1.最終產品的需求 市場上消費者對最終產品的需求增加,為了滿足消費者,對生產該產品的生產要素需求隨之增加;若消費者對最終產品的需求減少,則對該產品之生產要素需求減少。 (例如:輕薄、保暖又便宜的發熱衣熱賣,則紡織廠對生產該產品的機器設備也會大增。)
2.產品價格的高低 生產產品的價格愈高,廠商的獲利程度愈大,則對生產要素的需求增加;若生產產品的價格愈低,廠商獲利程度愈小,對生產要素的需求減少。 (例如:高品質行車紀錄器價格較高,廠商生產獲利增加,對其零組件的需求隨之增加。)
3.生產要素的生產力 若生產要素的生產力愈高,廠商對該生產要素的需求增加;生產要素的生產力愈低,則對該生產要素的需求自然會減少。 (例如:新科技自動化生產的機器設備使產量大增,廠商在成本變動不大情況下,對該設備的需求也會增加。)
4.其他生產要素的價格 替代性生產要素的價格 若某生產要素價格上漲時,廠商為選擇相對便宜的生產要素來取代較貴的生產要素,故對具「替代性」的生產要素需求會增加。 (例如:生產汽車的工人工資上漲時,廠商會考慮使用可替代「工人」之「機器人」來生產,因此對「機器人」的需求增加。)
4.其他生產要素的價格 互補性生產要素的價格 若某生產要素價格上漲時,廠商對具「互補性」的生產要素需求會減少。 (例如:生產自行車的廠商,當「車身材料」價格上漲時,生產成本提高,生產數量減少,故對「自行車胎」的需求也隨之減少。)
10-5.1 生產要素的邊際生產力 10-5.2 邊際生產力理論 10-5.3 邊際生產力均等法則
1. 生產要素的邊際生產力概念 廠商僱用生產要素生產最終產品,在市場銷售後,可產生收益,此即「生產要素之收益」;另一方面,廠商僱用生產要素,必須支付代價,此即「生產要素的成本」。 為便於說明「邊際生產力理論」以決定最適要素僱用量,以下就勞動市場代表生產要素市場,分別就「生產要素收益面」與「生產要素成本面」分析。
2. 生產要素收益面 指廠商每增加一單位勞動(L)的僱用量來生產產品所增加產品的市場價值。
2. 生產要素收益面 指廠商每增加一單位勞動(L)的僱用量來生產產品,會使總收益增加的數量。在要素市場討論「邊際生產力」時是以邊際產量收益(MPR)為主要探討對象。
3. 生產要素成本面 指廠商僱用勞動(L) 所必須支付的總成本。
指平均僱用一單位的勞動(L)所必須支付的成本,等於該生產要素的價格(PL)。
指廠商每增加一單位勞動(L) 僱用量,使總要素成本變動的數量。
4. 最適要素僱用量的決定 廠商增加勞動(L)的僱用量會使總收益增加(即MRPL);增加勞動(L)的僱用量也會使總成本增加(即MFCL)。 1.當MRPL> MFCL時 → 廠商增加要素L僱用量。 2.當MRPL< MFCL時 → 廠商減少要素L僱用量。 3.當MRPL= MFCL時 → 最適要素僱用量(利潤 最大)。
4. 最適要素僱用量的決定
10-5.2 邊際生產力理論 1. 邊際生產力理論基礎概念 「邊際生產力理論」為美國經濟學者大克拉克(John B.Clark)於1899年出版「財富的分配」一書中首先提出。 其假設基礎包括以下三項: (1)生產要素市場為完全競爭市場 (2)規模報酬不變。 (3)邊際報酬遞減。
2. 邊際生產力理論分析 (1)生產要素最適僱用量:MRPL=MFCL。 (2) 生產要素市場為完全競爭市場,則 MFCL=AFCL=PL。(參閱附錄) (3)綜上,最適要素僱用量為MRPL= MFCL=AFCL=PL,即MRPL=PL,表示廠商給付工人的工資(PL)決定於工人的邊際生產力(MRPL)。
當MRPL>PL時→廠商增加勞動僱用量。
假設廠商使用勞動的邊際產量收益(MRPL)如下表所示,若市場工資為2.5萬,依邊際生產力理論,廠商應使用多少勞動? 依邊際生產力理論,最適勞動使用量為MRPL=PL,當L=4時,MRPL=PL=2.5萬,故應使用4單位勞動
3. 廠商對生產要素的需求曲線 廠商對勞動的需求量決定於勞動的邊際產量收益(MRPL)及工資(PL),因此當要素市場為完全競爭市場時,要素的邊際產量收益(MRPL)曲線,即為廠商對此生產要素的需求曲線(如圖所示)。 圖10-9 廠商對勞動的需求曲線
4. 邊際生產力理論的適用範圍 邊際生產力理論為功能性所得分配的基本原則,普遍適用於「工資」、「地租」、「利息」等所得的決定,但並不適用於「利潤」的決定。
10-5.3 邊際生產力均等法則 邊際生產力均等法則(law of equal marginal productivity)指「在各種生產要素價格不變下,廠商使用多種生產要素從事生產時,支付各種生產要素最後一元獲得的邊際產量(MP)均相等,此時成本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