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放射檢查業務 曾發生醫糾案例探討 醫事放射師 黃敏雄
目錄 醫糾案例探討 預防跌倒措施與處置 注射對比劑的法律責任 放射檢查曾發生醫療疏失意外事件
在病房執行移動式X光攝影 (Portable)
在病房執行移動式X光攝影 案由歷程: 發現病患慌亂跑出病房,病房內有行動 不便病人但仍執行攝影,家屬很納悶為 人要一起照射曝露嗎?
在病房執行移動式X光攝影 病患/放射師的影響或傷害: 在病房執行移動式X光攝影對病患或放射師可能會造成輻射傷害影響。 若是多人病房,應注意照射方向與有效射束範圍,對於無法移動鄰床患者應予適當防護或受檢者應單獨受檢。 放射師應遵照移動式X光攝影安全作業準則,否則對放射師長期執行此業務亦或會造成影響或傷害。
在病房執行移動式X光攝影 檢討預防: 應該檢討儘量避免在不正確地點照X光,否則應該設法只針對受檢者單獨照射必要,照射時也要通知或安置其他病患。 法律責任
男放射師 執行X光攝影被告騷擾
照X光女遭掀衣窺私處 【潘姵如╱台北報導】 2007-05-07 一名擔任護士的女子因身體不適,至台北市某醫院接受X光檢查,當她躺上X光台等候時,男放射師突然掀開其檢查服下襬朝私處看,讓她深感羞辱,事後放射師辯稱,為了確認拍照部位,「才伸手拉平她的衣服」女子氣得大罵:「那種被侵犯的感覺,就像被強暴的羞辱!」 如何保護病人、 尊重病人;如何避免被誤解
女性病人接受X光檢查受到騷擾 案由歷程: 1.一名護士因身體不適,接受X光檢查,當她躺上檢查台 時,感覺男放射師掀開其檢查服下襬朝私處看,讓她深感 羞辱。 2.事後放射師辯稱為了確認拍照部位,才伸手拉平檢查服。 病患/放射師影響或傷害: 1.同是醫護專業人員驟然指控,疾言厲色,進而公開述說向 媒體訴究斷非良策,絕對不是處理事情方式。 2.事發當時若雙方能即時充份溝通說明尷尬及誤會當可迎刃而 解,不致傷及醫院聲譽與放射師之被誤解之困擾等
女性病人接受X光檢查受到騷擾 後續發展: 1.患者向《蘋X》投訴,某日上午因腹痛難耐至北市OO醫院 就診,當天她手打點滴至X光室前,先至更衣間自行脫 下有鋼圈的內衣和牛仔褲。 2.換穿上連身式的檢查服,便獨自拿著衣物進入檢查室, 大門關上後就剩下她和一名男放射師。 3.事後女子至醫院官方網站投訴,院方致電道歉並調查。 4.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張昱雲直批:「若該放射師行為 如病患指控,就是逾越專業動作!」
女性病人接受X光檢查受到騷擾 檢討預防: 1.這種情況可能在專業認知上會是爭議,也可能各執一辭, 各是道理,醫療服務動則得咎,針對此類案件如何防杜或 因應? 2.醫院因應方式如何?應站在哪一方? 3.放射師執行攝影擺位觸碰病人身體部位前應先告知病人, 以示尊重及避免被誤會。 4.觸碰病人身體部位態度應莊重,動作應輕巧,勿重覆觸 摸;不甚觸摸敏感部位時應立即說聲「道歉」。 5.在攝影室外張貼攝影檢查流程及告知過程與應配合事項, 以免被誤解。 法律責任
女車禍驗傷 X光師指姦 2000/12/19 01:38 被害女子車禍,由男友的孫姓友人送高雄某醫學中心急診。 02:00 孫將女子送進X光室,X光放射師闕OO請孫在外等候,留女子在X光室。 02:08 闕先在5張X光片上打好拍攝時間為02:08。 02:08~02:30 闕拍被害人肩膀,她睜開眼睛但無力回應,闕竟掀開她上衣脫掉 胸罩摸胸部,再脫掉她裙子及內褲,不顧她月事來潮,以手指插 入下體性侵。 隨後闕先拍一張胸部X光片,再請孫進內幫忙,完成其他4張X光片。 02:30~02:45 被害人再進其他X光室拍2張X光片,卻耗時15分鐘。 03:00 被害人向男友哭訴遭闕性侵,並向長庚警衛室通報。 08:00 被害人向警方報案。
2000/12/21 闕父開出5萬元和解條件被拒。 2001/07 闕男以繼續升學為由辭職。 2003/10/31 一審判闕男2年徒刑。 2005/01/13 二審判刑3年2月。 2007/12/11 更一審仍判闕男3年2月。 資料來源:判決書
預防跌倒措施與裝置
高齡病患在放射科照X光發生跌倒事故 案由歷程: 病人因氣喘、全身虛弱入院,經醫師診視開立醫 囑後,由護理人員及警衛以推床送病人至X光檢 查室照Chest,病患從推床上翻落地上受傷。 病患/放射師影響或傷害 : 1.病人或是家屬過於自信或是不在乎規定,太依 賴或相信醫護人員能力,未注意實際狀況環 境。 2.醫事放射師又習以為常問題應運而生,大意致 使雙方在不經意之下造成遺憾錯誤、傷害。
高齡病患在放射科照X光發生跌倒事故 後續發展 : 1.當天現場當班醫事放射師回顧,曾請其家屬交代病患不 要亂動。 2.醫事放射師進至控制室調整曝光條件。 3.家屬也跟隨離開,瞬間即發生病患翻身跌落情 事。 檢討與預防 : 1.須先告訴病人「要照射片子,不要動」。 2.意識不清或不能配合患者,需先調整攝影參數, 並提供防護鉛衣物給予護送人員穿上,請其在內 看護或固定病人。 3.若病人可配合,則擺好攝影部位後,放射師先至控制台 調整攝影參數,再請護送人員速進入控制區,看著病人 立即進行照射檢查。
高齡病患在放射科照X光發生跌倒事故 法律責任: 1.醫事放射師違反專業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造成傷害加重病情。 2.院方及負責操作人員,應該負責該患者事後所有醫療責任。
病患站著照X光摔倒致死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 案由歷程: 1.歷經32次化療的喉癌蔡姓患者到台北某大醫院 照X光時,被要求從輪椅起身站立照射,因體 弱不支倒地,後腦猛撞地面,昏迷四周後死 亡。 2.蔡妻說:我推先生進X光室後,放射師就叫我 將輪椅推到室外,我才走到門口,先生已倒 地。蔡妻怒批:「院方連放射師的名字都不 說,還恐嚇X光片過兩、三天就會銷毀,態度 惡劣。」 3.蔡某家屬在發生跌倒意外的當天,就立即向台 北地檢署控告O放射師涉嫌業務過失傷害。
病患站著照X光摔倒致死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 病患/放射師影響或傷害: 1.檢方傳喚O放射師說明,O表示他在照射X光 前,讓蔡站著照X光。 2.但檢察官認為,家屬並沒有醫療專業,不能因 家屬同意就讓病患站立照射X光,確有疏失, 依法起訴。 3.放射師說:「主治醫師開的X光檢查姿勢是站 立,我也問過家屬,蔡先生能不能站著照?家 屬說可以,我才讓蔡起身站定位,沒想到會發 生這種事。」
病患站著照X光摔倒致死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 後續發展: 1. 蔡病患住ICU六天後血塊已吸收病情穩定轉入普通病房,但16天後呼吸衰竭不治死亡,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癌症併呼吸衰竭死亡,頭部外傷加速死亡。」 2.當檢察官正式開庭時,原本有意傳喚被害人蔡某說明,但悲傷家屬告知,蔡某已往生,並予火化入厝靈骨塔。 3.檢方隨即將全案由業務過失傷害案,改為業務過失致死案偵辦。
病患站著照X光摔倒致死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 檢討預防: 1.裝設有抓扶把手設備讓受檢者抓住。 2.放射師要隨時觀察受檢者的情況。 3.不勉強病患站立,注意防範姿勢性低血壓。 4.狀況不穩時,請家屬幫忙扶,或坐、躺著照。 5.不勉強患者抬頭,一切以安全為優先考量。 6.申請單上加註預防跌倒。 法律責任
保命防跌,人人有責 病人跌倒事件 1.造成病人身體損傷。 2.延長住院天數。 3.增加醫療資源耗用。 4.引起醫療糾紛。 5.93年參與TQIP醫院的跌倒發生率0.2%(全台0.04%) 6.預防病人跌倒是全體醫療團隊共同的責任。 TQIP:台灣醫療品質指標計畫
哪些病患容易跌倒(高危險群病患) 放射科醫技護人員對病人狀況所知很有限,真的很危險 1.年紀大於65歲。 2.乏人照顧的病患。 3.曾有跌倒病史。 4.步態不穩。 5.貧血或姿勢性低血壓。 6.服用影響意識或活動之藥物,例如:利尿劑、止痛 劑、輕瀉劑、鎮靜安眠藥、心血管用藥。 7.營養不良、虛弱、頭暈。 8.意識障礙(失去定向感、躁動混亂)。 9.睡眠障礙。 10.肢體功能障礙。 放射科醫技護人員對病人狀況所知很有限,真的很危險
注射對比劑的法律責任
放射師能不能打針? 二﹑按醫療工作之診斷、處方、手術、病歷記載、施行麻醉等醫療行為,應由醫師親自執行,其餘醫療工作得在醫師指示下,由輔助人員為之,但該行為所產生之責任應由指示醫師負責。前經本署含釋在案。爰此﹐顯影劑注射工作得由護理人員於醫師指示下為之;所稱「指示」固得由醫師視情況自行斟酌指示方式或以醫囑為之,惟應以醫師經親自診治病人為要件﹐方能確定病人之用藥。 一﹑台端八十五年五月十三日函收悉。 85.8.2衛署醫字第八五O四O六三三號函 在醫師指示,由相關醫事人員為之。 執行,至於靜脈注射等相關醫療工作,得 載、施行麻醉等醫療行為,應由醫師親自 二、按醫療工作之診斷、處方、手術、病歷記 一)字第○四九號函。 一、復貴會八十六年一月三十一日中放富(十 說明: 請查照。 教材放射線技術人員之業務範圍乙案,復 主旨:所詢有關靜脈注射行為,究屬醫師或醫用 86.4.9.衛署醫字第八六○○五八八七號函
於顯影劑之靜脈注射,經醫師指示,得相關醫事人 之醫用放射線技術人員,依醫師指示執行操作。至 掃描儀得由領有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發操作執照 員為之。 於顯影劑之靜脈注射,經醫師指示,得相關醫事人 之醫用放射線技術人員,依醫師指示執行操作。至 掃描儀得由領有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發操作執照 為所產生之責任應由指示醫師負責。電腦斷層攝影 作得在醫師親自指導下,由輔助人員為之,但該行 麻醉等醫療行為,應由醫師親自執行,其餘醫療工 二﹑按醫療工作之診斷、處方、手術、病歷記載、施行 一﹑復台端八十八年五月三十日來函。 說明: 主旨:所詢有關電腦斷層攝影掃描儀執行人員資格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88.6.10衛署醫字第八八O三一一三一號函
台灣一年約50萬人次使用對比劑
注射對比劑過敏致死案例 1.桃園某醫院15歲林姓小妹妹食物過敏史做CT 2.台北某醫學中心30歲男子做IVU 敏致死,獲得藥害救濟最高金額200萬元。 案例放射師依醫囑及作業程序執行注射對比劑: 發生1.嚴重過敏後成植物人 2.過敏致死 3.遲延反應造成傷害 法律責任
注射對比劑規範暨安全指引(1) 注射前應再確認患者無過敏史反應、其它疾病 (有無服藥)。(對食物過敏) 攝影前應告知受檢者(家屬),檢查項目、目的及 過程,請填寫同意書,注射醫師核對同意書並 簽章,至少保存三年。 檢查區需備妥抗過敏反應、急救所需要之藥物 及器械,如腎上腺素、氧氣、氣管插管、心臟 電擊器等。 對比劑滲漏紀錄暨處理流程表。 特別注意會發生遲延反映的對比劑。
注射對比劑規範暨安全指引(2) 注射時詢問關懷病人情況,注意注射部位是否有腫脹、疼痛現象。 注意病人是否有打噴嚏、咳嗽、打呵欠、噁心、嘔吐情形,必要時停止注射,放置靜脈導管,密切觀察病人之反應。 如有皮膚發紅、發癢、蕁麻疹、眼瞼水腫應注射抗組織胺Allermin、Epinephrine。 注意測量心跳與血壓,如有變化立即給予適當處置,若有呼吸困難、痙攣性咳嗽、哮喘、氣喘時,應立刻給予氧氣,注射腎上腺素,放置氣管插管,立即呼叫急救系統。
對比劑不良反應依嚴重度分類 做不同處置並登錄於『過敏』登錄單上 輕 度 中 度 重 度 噁心 昏眩、血壓下降 低血壓性休克 輕度嘔吐* 輕 度 中 度 重 度 噁心 昏眩、血壓下降 低血壓性休克 輕度嘔吐* 嚴重嘔吐* 肺水腫 局限性蕁麻疹** 大範圍蕁麻疹** 呼吸停止 發癢 顏面水腫 心跳停止 冒冷汗 心跳加快 呼吸困難 抽筋 * 輕度指可經休息或藥物控制之情況,嚴重指雖經藥物處理仍無法抑制之嘔吐。 ** 局限性指發生於身體某一部位如顏面或某一肢體之情況,大範圍指超過身體一個部位以上。
放射檢查曾發生醫療疏失意外事件
放射檢查曾發生醫療疏失意外事件(1) 病人在攝影室內跌倒、骨折。(地板有水) Chest P-A 暈倒撞到頭部內出血,數日後死亡, (賠20萬元)(97年300萬元) 病人自檢查檯掉下來、顱內出血。 過床時病床未固定,病人跌落地上。 病人踩輪椅腳踏板站起來。 病人躺下或起身時頭部碰撞到Tube,縫6針。 長期臥床中風者照 Chest,雙手拉至身體 二側,拉成骨折。 搬移病人做檢查造成骨折、破皮、脫臼。
放射檢查曾發生醫療疏失意外事件(2) 遙控透視X光機壓到患者手臂、腳板骨折。 Barium-enema檢查室地板太滑,髖關節骨折。 遙控透視檢查台站起或頭端低時,須注意患者。 搬移病人把CVP line 、endor、AV shunt等拉出、片匣壓破管線等。 對懷孕者未提供適當防護,執行高劑量檢查。 MRI的禁忌(心律調節器、心臟瓣膜、沙袋、鋼瓶、 聽診器、清潔器具、未用監測器)。 數位化影像傳輸遺失、錯誤、壓縮瑕疵, 造成影像無法復原、張冠李戴。
病人身分核對 核對病人身分的方法有: 1. 口頭詢問本人或隨同陪伴之家屬 2. 核對身分證或健保卡 3. 患者手圈 4. 病床旁的身分標示掛牌 5. 點滴袋上的病患資料貼紙
醫療疏失只是冰山一角 沒有一件醫療傷害 事件應該被忽視 每一件嚴重的意外事件背後 1.隱藏10件輕微的意外事件 2.存在30件未造成傷害的意外 3.存在600件可能引發意外的 異常事件(或不安全行為) 強制式通報揭露於大眾 自主性通報秘密保護 沒有一件醫療傷害 事件應該被忽視 -Frank Bird. 1969 台大石崇良醫師
營造安全的就醫環境 是我們共同的責任 優質安全放射診療品質 視病猶親(己) 標準作業 合理工作 專業人力 良好設備 健全管理 整合資源 台北榮總李偉強醫師
謝謝聆聽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