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通知及标准 宣贯解读 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 安全处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通知及标准 宣贯解读 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 安全处
宣贯解读目录 一、编写背景 二、通知解读 三、标准解读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2011年4月初,启动编写工作。 2012年3月和4月分别召开专家会议2012年5月18日,行业内征求意见。 以部办公厅征求意见单(厅质监征〔2012〕2号)
2012年8月下旬,开展考核试评价。
2012年11月27日冯正霖副部长圈阅,12月5日印发。 部决定在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项目上开展“平安工 地”考核评价工作,其它公路水运工程可参照执行。
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的背景 1.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为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等。
第七条全面开展安全达标。 第13条加强项目安全管理。 第16条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第十二条严格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四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 第二十条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 标准化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对不达企业要限期整顿。 严格考评。
2.交通运输部全面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的出台提供了成长的土壤。
2010年3月12日部印发《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交质监发〔2010〕132号),制定《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中要求,部要研究制定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
2010年3月31日,部召开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冯正霖副部长做重要讲话。
2010年4月21日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厦门翔安海底隧道安全生产工作给予表彰的通报》(交质监发〔2010〕202号)
2010年5月20日《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厅质监字〔2010〕110号)
2010年8月17日交通运输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平安工地创建工作专项督查通报》(厅质监字[2010]162号) 2010年9月10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宣传工作的通知》(厅质监字[2010]181号)
2011年5月10日部公布了第一批40个部级示范项目提名名单.
2011年6月21日,部召开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推进会。 冯正霖副部长要求推进“平安工地”常态化管理,建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2011年10月8日印发《关于开展本质安全学术探讨活动的通知》,在行业内组织开展本质安全理念大讨论活动,收到有效论文224篇。
2011年10月21日印发《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示范项目管理的通知》
2012年5月25日印发《关于“本质安全”学术探讨活动表彰的通知》(厅质监便〔2012〕9号) 2012年5月30公布第二批部级示范项目提名名单
2012年7月16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的通知》(交质监发〔2010〕155号)。
2012年11月2日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576号) 2012年11月2日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暂行)〉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577号)
2012年11月19日《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39号) 2012年12月5日《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号)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3.各省考核达标经验,为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提供基础条件。
4.开展考核评价是推进“平安工地”常态化管理的重要抓手。 第一,初步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制定了衡量安全管理水平的尺度。 第二,考核评价工作是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 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 “平安工程”冠名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为推行施工安全标准化奠定基础。
宣贯解读目录 一、编写背景 二、通知解读 三、标准解读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通知主要框架内容 1.考核评价标准及范围 2.考核评价程序 3.创建平安工地的要求 4.考核评价结果应用及要求
重点掌握的“7”个概念 1个目标 1套标准 1个考核评价单位 3个创建达标单位 3阶段控制 3个考核评价等级 4个考核评价结果应用
1个目标。 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目标,就是促进工程项目3个达标,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达标,场容场貌规范化达标,安全管理程序化达标,通过考核评价,建立行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套标准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是考核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遵照执行。 《标准》是一套框架性的标准。
1个考核评价单位 就是指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个创建达标单位 就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各参建单位应当以《标准》作为现场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3阶段控制 就是指“开工前、施工期、交工前”3个阶段的考核评价。
3个等级 考核评价结果为分“示范、达标、不达标” 序号 考核对象 总分值 达标等级 1 施工单位 100 70分以下,不达标 70(含)—90分,达标 90分(含)以上,示范 2 监理单位 3 建设单位 4 工程项目
4个考核评价结果应用 一是考核评价结果做为“平安工程”冠名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是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 三是考核评价不达标的处置原则,要整改,复查仍不达标,要停工整改,直至达标。 四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原则,发生2起一般和1起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直接评为不达标等级。
二、《通知》解读 1.谁来开展考核评价? 2.怎样开展考核评价? 3.考核评价结果怎么使用?
(一)谁来开展考核评价? 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直接监管的工程项目组织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考核评价结果最终使用。 2.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是3个创建单位。 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应先开展创建达标,主管部门再组织开展考核评价。 建设单位没有组织所有施工和监理单位开展创建达标,工程项目不达标。
(二)怎样开展考核评价? 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如何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3阶段控制 开工前、施工期、交工前
开工前:建设单位按照表3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对核查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向负责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备案。严禁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要求的工程项目开工建设。 表3中12项指标有一项不合格,不得开工。 占工程项目综合评价5%的权重。
施工期: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标准》,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占工程项目综合评价70%权重。
交工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标准》,组织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提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考核评价意见,将从业单位的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 占工程项目综合评价的25%权重。
考核方式:抽查。 对项目所有监理和施工合同段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抽查。 可参考建设单位报备的考核评价结果。 对建设单位考核评价的各等级监理和施工合同段均应覆盖到。
考核评价小组: 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 组长负责制, 小组成员对评价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 可以委托安全专业机构的专家组成。 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进行。
考核评价原则:公平、科学 “两个严控”,示范等级严控,不达标等级的要严格“控制”,目的督促达标。 拟申报部级提名示范项目(“平安工程”冠名),应对全部参建单位进行考核评价且达到示范等级。
(二)怎样开展考核评价? 2.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如何开展“平安工地”创建达标? 施工单位“月自评”。 监理单位“季复核”,“自评”。 建设单位“半年考核评价”,“自评”。
为什么要开展“平安工地”创建达标? 一是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总牵头责任。 二是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三是落实监理单位安全管理督促落实责任。 建设单位未组织开展创建达标,工程项目不达标。
(三)考核评价结果怎么使用? 职责划分: 交通运输部负责发布结果,指导考核评价工作。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评价,挂牌督办。
4个考核评价结果应用 第一,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部级提名示范项目(平安工程冠名)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实现现场管理与市场管理联动机制。
第三,考核评价不达标的处置原则,不达标的,要整改,甚至停工整改,直至达标。不达标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考核评价不达标的建设单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督促限期整改,直至达标。
考核评价不达标的施工合同段,必须立即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面,必须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考核评价。复查仍不达标的施工合同段应全部停工整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复查不达标的施工合同段挂牌督办、约谈施工企业总部负责人,或责成建设单位对复查不达标的施工合同段更换项目经理,并将相关单位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
考核评价不达标的监理合同段,必须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要重新组织考核评价。复查仍不达标的监理合同段,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挂牌督办,责成建设单位对复查不达标的监理合同段更换监理负责人,并将相关单位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
第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考核评价原则。 工程项目实施期间,考核期内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不能评为示范等级;发生2起一般或1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直接评为不达标。 为不影响其它参建单位的评分,尽管发生了安全事故,仍要按照计分方法进行计算评分。
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0分,监理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0分。 发生2起一般或1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直接评为不达标等级,监理合同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5分,建设单位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5分。
一、编写过程 二、通知解读 三、标准解读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三、标准解读 (一)标准背景 (二)标准主要内容 (三)考核试评价提出的问题及重点强调的问题
(一)《标准》背景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是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标准》中考核指标有3个出处: 1.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 2.各地成功经验和做法。 3.专项活动的要求等。
框架性《标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调整细化 《标准》是方向性、是发展趋势。
(二)标准主要内容 1.考核评价表格 2.计算公式
1.考核评价表格 表2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表,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填写,每年向部报一次。
表3是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建设单位负责。
表4-表7是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考核评价表,其中标记*黑体字和非黑体字的内容比例,见下表。
2.计算公式 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方式: 表格中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 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 Σ监理单位得分 ∑(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 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 监理单位个数 ∑施工单位合同价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 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4.按照本标准开展考核评价时,考核评价单位可在相应考核项目内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该考核项目规定的权重分数。5.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三)考核试评价提出的问题及重点强调的问题
1.各省如何根据工程特点和管理重点调整考核评价内容及赋分值?
类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4分)”不允许修改, 确保各地最终评分分数总体框架及权重是不变的。
2.为什么施工单位内外业权重均取50%。 施工单位得分= 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 公路项目施工单位现场得分,表5.1和5.2共同使用。 水运项目施工单位现场得分,表5.1和5.3共同使用。 两张表共同计算评分。
3.关于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的问题。 首先,按照“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公式计算工程项目得分。 然后,按照“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公式计算得分,提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考核评价意见,并将从业单位的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
4.关于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计算公式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 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为什么要记录不达标的考核评价次数? 考核评价结果类似于质量评定,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必须整改合格才能施工。 工程项目的综合安全管理水平, 作为企业安全信用记录的重要依据。
5.表格2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表报送的问题。 谁来报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怎样报送?电子版和纸制两种 什么时候报送?每年12月1日 报送什么内容?高速公路及大型水运工“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
6.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列支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文件《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文件2012年2月4日印发执行。
2013年新开工的项目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不低于投标价的1.5%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要扣10分。 2013年之前开工按不低于投标价的1%提取安全费用的项目,不扣分。如果未按1%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还是要扣10分。
7.关于考核评价加减分的情况。 6.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考核评价,因安全生产问题被停工整改2次以上,被主管部门约谈项目法人、企业法人或逾期不落实书面整改要求的,在考核评价过程中,存在明显安全管理漏洞、重大安全隐患的,考核评价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工程项目计算得分的基础上酌情扣5-10分。 6.3对施工现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高科技手段等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效率的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在施工单位计算得分的基础上酌情加1-5分。
8.关于调整考核评价分值的问题。 1.调整达标和示范等级的分值。 考核试评价阶段,65分为达标分值,85分为示范分值,现在调整为70分和90分。 2.取消原标准中6.1项。
9.增加悬索桥、斜拉桥等特殊结构桥梁的相关内容。
10.“按要求对极高风险的施工作业组织专家论证”。其中对于极高风险的施工作业的界定范围是什么没有明确注明。 表7中1.4风险评估。
11.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是否要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监理单位不需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12.“40米以上宜安装附着式电梯”的问题。 安装附着式电梯需要吊车,有些山区省份建议考虑到部分山区地势较陡,不宜设置吊车。建议适当放宽要求。 我们制定标准时没有采纳。
13.关于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的问题。 建设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施工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监理单位设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14.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工作效能联动的问题。 施工单位的考核评价得分影响监理单位工作效能,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考核评价得分影响建设单位工作效能。
15.政府主管部门安全专项工作问题 对政府主管部门的专项工作和“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要认真执行。在标准中均有严格的扣分项。
16.关于考核评价扣分标准的问题。
一、编写过程 二、通知解读 三、标准解读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1.加强宣贯培训,将考核评价制度落实到项目上。 2.考核评价工作与部级提名示范项目(平安工程冠名)紧密结合。 3.考核评价工作与日常督查工作紧密结合。 4.建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联系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5.及时报送。每年12月1日前,考核评价结果和考核评价工作总结报部。 对工程项目全部参建单位进行考核评价的,且达到示范等级的,拟申报部级提名示范项目的,请填报表格2时务必注明。
6.不断完善《标准》。 7.摸索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体系建设问题。 8.加强信息化管理。 9.严格控制示范等级项目数量,不得超过项目总数30%。
谢谢! 电子邮箱:luohf@moc.gov.cn 联系电话:010-65292952办 1360100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