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通與兩岸關係發展 李銘義 義守大學助理教授
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席格中心訪問學者 講師介紹:李銘義 博士 李銘義 博士 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科學博士 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席格中心訪問學者 五年級資優生 O型牡羊座 義守大學助理教授 電子郵件:mylee@isu.edu.tw mylee@cc.kuas.edu.tw 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科學博士 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席格中心訪問學者 五年級資優生 O型牡羊座 義守大學助理教授 電子郵件:mylee@isu.edu.tw mylee@cc.kuas.edu.tw
大陸對於兩岸經貿之目的 對台灣貿易是台灣回歸祖國過渡期間的一種特殊形式的貿易,為了促進大陸和台灣的經濟聯繫,團結爭取台灣工商界人士,為統一祖國創造條件。 1979年「關於展開對台灣貿易的暫行規定」 楊尚昆(1990年12月對台工作會議) 大力發展兩岸關係,重點放在經貿往來和各項交流方面,以經濟促政治,以民逼官,引導兩岸交往向有利於祖國統一和我四化建設的方向發展。
溫家寶政府工作報告有關台灣內容的全文(2004/3/5) 溫家寶政府工作報告有關台灣內容的全文: 「我們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和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我們將積極推進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交流,促進直接三通,依法保護台灣同胞在大陸的正當權益。 繼續推動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恢復兩岸對話和談判。 我們將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祖國的和平統一。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活動,決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割出去。 我們堅信,在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華兒女的不懈努力下,祖國完成統一的共同願望,一定能夠早日實現。」
經濟槓桿 台海兩岸經濟互賴的不對稱性(經濟制裁) 中國大陸向台灣政府、集團和個人提供經濟利益的能力(經濟誘惑) 北京戰略:以市場力量迫使台北採取更為開放的兩岸經貿政策 台灣戰略:以經貿誘惑獲取北京對台灣的安全保證 從「戒急用忍」到「積極開放,有效管理」
兩岸對外貿易狀況 1. 據我國海關統計,二00三年一至十月臺灣出口額為1,164.3億美元,與上年同期相較,成長8.7%。 據中共海關統計,二00三年一至十月大陸出口額為3,486.9億美元,與上年同期相較,成長32.8%。 2. 據我國海關統計,二00三年一至十月臺灣進口額為1,016.9億美元,與上年同期相較,成長9.0%。 據中共海關統計,二00三年一至十月大陸進口額為3,338.0億美元,與上年同期相較,成長40.4%。
兩岸出口額比較
兩岸進口額比較
溫家寶預測今年經濟成長僅7% 中國「兩會」/榮景稍歇 溫家寶預測今年經濟成長僅7% 2004/03/05 11:48中國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兩會」/榮景稍歇 溫家寶預測今年經濟成長僅7% 2004/03/05 11:48中國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去年經濟成長創下6年來最大增幅,達到9.1%,但受限於中國政府削減支出、管制銀行放款的措施,今年增幅可能不比去年,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5日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預測指出,今年的經濟成長率,可能僅可以達到7%。
據我國海關統計,二00三年一至十月臺灣貿易順差為147. 4億美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 據我國海關統計,二00三年一至十月臺灣貿易順差為147.4億美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0%。 據中共海關統計,二00三年一至十月大陸貿易順差為149.0億美元,與上年同期相比減少39.9%。
二00三年十月底台灣外匯存底為1,966.09億美元。 二00三年十月底大陸外匯存底為4,009.92億美元。
在美市場占有率之比較 二00三年一至十月美國自臺灣進口占其進口總額2. 51%,較上年底的2. 77%,降低0 在美市場占有率之比較 二00三年一至十月美國自臺灣進口占其進口總額2.51%,較上年底的2.77%,降低0.26個百分點。 同期,美國自大陸進口額占其進口總額之11.98%,較上年底的10.76%,增加1.22個百分點
據中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統計,二00三年一至九月大陸外商直接投資之協議金額排名方面,依序為港、澳地區292.49億美元(占協議總額的36.94%)、維爾京群島86.56億美元(占協議總額的10.93%)、美國72.76億美元(占協議總額的9.19%)、台灣59.11億美元(占協議總額的7.47%)、韓國58.42億美元(占協議總額的7.38%)以及日本56.86億美元(占協議總額的7.18%)等。
二00三年一至九月大陸外商直接投資實際金額排名方面,依序為港、澳地區139. 15億美元(占實際總額的34. 58%)、維爾京群島46 二00三年一至九月大陸外商直接投資實際金額排名方面,依序為港、澳地區139.15億美元(占實際總額的34.58%)、維爾京群島46.90億美元(占實際總額的11.66%)、日本36.66億美元(占實際總額的9.11%)、韓國32.24億美元(占實際總額的8.01%)、美國30.85億美元(占實際總額的7.67%)、以及臺灣25.77億美元(占實際總額的6.41%)等。
據香港海關統計,二00三年一至十月兩岸經香港轉口貿易總額共計114. 46億美元,較上年同期增加16 據香港海關統計,二00三年一至十月兩岸經香港轉口貿易總額共計114.46億美元,較上年同期增加16.18%。其中,臺灣地區轉口輸出大陸金額為97.05億美元,較上年同期增加14.84%;轉口輸入金額為17.40億美元,較上年同期增加24.23%。
據香港海關統計,二00三年一至十月臺灣對大陸貿易占我外貿比重5. 25%,與上年底4. 94%相較,增加0 據香港海關統計,二00三年一至十月臺灣對大陸貿易占我外貿比重5.25%,與上年底4.94%相較,增加0.30個百分點。其中,出口占我總出口比重8.34%,與上年底7.90%相較,增加0.44個百分點;進口占我總進口比重1.71%,較上年底1.52%增加0.19個百分點。
據香港海關統計,二00三年一至十月大陸對台灣貿易占大陸外貿比重1. 68%,與上年底1. 94%相較,減少0 據香港海關統計,二00三年一至十月大陸對台灣貿易占大陸外貿比重1.68%,與上年底1.94%相較,減少0.26個百分點。其中,出口占大陸總出口比重0.50%,與上年底0.52%相較,減少0.03個百分點;進口占大陸總進口比重2.91%,與上年底3.49%相較,減少0.59個百分點。
比較臺港統計資料,顯示我國海關統計「臺灣對香港之輸出金額」鉅幅高於香港海關統計之「香港自臺灣進口金額」,因此若僅根據香港海關統計來估算台灣對大陸輸出則將有低估之虞。同時自二00二年二月起政府對兩岸貿易政策及措施的調整,以及宣導廠商據實填報對大陸出口已具成效,因此為精確掌握兩岸貿易數據,自二00二年起臺灣對大陸出口估算公式有所更改。根據此公式計算,二00三年一至十月兩岸貿易總額估計為370.09億美元,其中我對大陸輸出估計為283.94億美元,輸入為86.15億美元。(大陸為台灣最大貿易伙伴)
根據上述對兩岸貿易的估計,二00三年一至十月臺灣對大陸貿易占我外貿比重16. 97%,其中,出口占我總出口比重24 根據上述對兩岸貿易的估計,二00三年一至十月臺灣對大陸貿易占我外貿比重16.97%,其中,出口占我總出口比重24.39%,進口占我總進口比重8.47%。
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統計,二00三年一至十月臺商對大陸經核准投資件數共計3,516件,總核准金額為66 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統計,二00三年一至十月臺商對大陸經核准投資件數共計3,516件,總核准金額為66.66億美元,臺商投資主要集中在江蘇、廣東、浙江、福建、河北等地區,投資金額依序為30.96億美元(占總金額46.44%)、18.25億美元(占總金額27.37%)、5.30億美元(占總金額7.94%)、4.62億美元(占總金額6.93%)、2.56億美元(占總金額3.84%)。
台商投資方式 在國際或中國市場集資 合資企業 中國出口創匯再投資 第三地分公司投資 英屬維京群島或開曼群島等稅賦優惠國家設立境外空殼子公司進行投資
至於臺商投資行業主要分佈於電子及電器製造業、基本金屬製品製造業、化學品製造業、精密器械製造業、非金屬及礦產物製品製造業等,投資金額依序為18 至於臺商投資行業主要分佈於電子及電器製造業、基本金屬製品製造業、化學品製造業、精密器械製造業、非金屬及礦產物製品製造業等,投資金額依序為18.17億美元(占總金額27.25%)、6.59億美元(占總金額9.89%)、5.17億美元(占總金額7.75%)、4.14億美元(占總金額6.21%)、4.11億美元(占總金額6.16%)。
產業內貿易指數(IIT) 商品差異 生產技術差異 生產勞力密集度 經濟規模效應 造成兩岸產業分工 企業內分工(勞力密集與技術密集) 生產層面分工(台灣接單,大陸出口)
全球經濟分工 太平洋盆地垂直國際分工 台灣提供原料機械及外銷訂單 中國與東南亞勞工生產成品 出口至發達國家,主要是美國 比較利益 台灣:資本、技術與管理經驗 香港:市場出口、金融服務與轉運中心 中國:廉價土地、原料與勞力
資訊業個案研究 美國:系統軟體與特殊晶片設計 日本:關鍵零組件 台灣:台灣與新加坡韓國是硬體製造、原始設計製造(ODM)及原始設備製造(OEM)分包角色 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中高層產品大量生產 中國、印尼、印度:低階產品組裝和簡單零組件
據經濟部投資審議會統計,二00三年一至十月我國核准對外投資(含對大陸投資)件數共計2,065件,金額為62 據經濟部投資審議會統計,二00三年一至十月我國核准對外投資(含對大陸投資)件數共計2,065件,金額為62.48億美元,其中核准赴大陸投資金額為35.63億美元,占我核准對外投資總額57.02%,位居第一位。 累計自一九九一年至二00三年十月底止,臺商對大陸投資總核准件數28,754件,總核准金額達301.72億美元,占我核准對外投資總額的44.65%,位居第一位。
臺灣對大陸匯出款概況 二00三年一至十月臺灣民眾對大陸匯出款為113,827. 56萬美元,跟上年同期相較增加47 臺灣對大陸匯出款概況 二00三年一至十月臺灣民眾對大陸匯出款為113,827.56萬美元,跟上年同期相較增加47.69%,匯出件數共計273,215件。
郵電往返概況 1. 二00三年一至十月去函數量遠高於來函量,從臺灣寄往大陸信件共計 8,488,874件,與上年同期相較增加22.83%。 二00三年一至十月自大陸寄至臺灣信件共計5,059,027件,與上年同期相較減少10.71%。
二00三年一至十月臺灣對大陸通話次數為203,835,450通,通話時間為798,124,347分鐘,較上年同期增加117 二00三年一至十月臺灣對大陸通話次數為203,835,450通,通話時間為798,124,347分鐘,較上年同期增加117.3%,平均每通通話時間約3.9分鐘。二00三年一至十月大陸對臺灣通話次數為152,994,580通,通話時間為431,697,863分鐘,較上年同期增加64.8%,平均每通通話時間為2.8分鐘。
臺灣民眾赴大陸旅遊人數 據中國旅遊年鑑及中國統計月報估計,二00三年一至十月臺灣民眾赴大陸旅遊人數約達221.35萬人次,較上年同期減少28.69%。 累計自一九九九年至二00三年十月底止,臺灣民眾赴大陸旅遊人數共計2,967.60萬人次。
台灣困境 兩岸經貿依賴事關台灣安全 島內商界強大壓力 北京經濟制裁之潛在危機 台北當局無法有效管制兩岸經貿往來 相關措施:戒急用忍、南向政策、境外航運中心、 小三通、積極開放有效管理
大陸當局之顧慮 台灣和大陸之間經濟制裁代價差異(從不對稱經濟互賴中產生的實施經濟槓桿潛在權力)尚不足使北京具備足夠有利條件對台灣發起經濟制裁 大陸國內經濟社會和政治不穩定因素 大陸領導人認為直接針對台灣軍事威脅較之於經濟制裁更有效 兩岸經貿依存度對大陸之創匯效益
兩岸經貿依賴 年份 依賴度 1987 1.5 1990 3.2 1993 6.8 1996 7.6 1999 8.7 2003 約16.97
大陸對台商投資之依賴 1999年,台商投資26億美元,相當中國資本形成毛額0.7% 台商共雇用820萬中國勞工,相當於中國都市勞動力3.9% 台商總產出702億美元,相當中國工業總產值4.6% 台商出口447億美元,相當中國22.9%總出口 台商上繳98億人民幣,相當中央政府稅收1.7%
投資貿易連結 中斷兩岸經貿關係對台商生產活動產生衝擊 進一步影響中國出口與其他經濟活動
內部外部連結 36—38%台商與中國當地政府及企業有廣泛伙伴關係 台商透過第三地募集資金如新、香、美及其他地方都會受波及 如果台灣對中國出口中斷一元,台商製造的中國出口將會減少五元
雙邊及全球連結 台灣提供台商之中間財及資本財與台商生產都是廣泛全球商品鍊之一部份 會影響台灣、大陸、香港、美國、日本、新加坡、韓國等 對亞太地區造成衝擊
生產消費連結 2000年,美國前十大採購商從台灣採購296億美元 2000年,台灣是日本半導體最大供應商 台灣是資產品第三大製造商
全球化 「全球化」是廿一世紀國際經濟的潮流。全球化大幅消除各國的經濟壁壘,讓貨品、資金、人員、技術及資訊在國際間更自由快速流動,也大幅加快區域經濟整合的 速度及發展。 台灣已是一個高度開放的經濟體系,與全球產業鏈緊密連繫,在二00二年台灣加入WTO後,更加速融入國際經濟體系。在此一趨勢下,一方面,台 灣經濟無可避免與國際經濟產生高度連動關係,東亞金融風暴、九一一恐怖攻擊事件、美伊戰爭、SARS疫情等對台灣經濟的衝擊,就是明顯的例證 另一方面, 台灣也必須面對市場進一步開放的競爭壓力,並面對產業結構快速調整所衍生的各種問題,包括結構性失業、金融體質惡化、政府財政赤字惡化等等問題。
政府立場 面對全球化發展及兩岸經貿對台灣經濟的深遠影響,加以各國政府紛紛放寬各種經濟限制,以降低資源移動的成本,藉此提升企業競爭優勢及總體經濟競爭力,因 此,近兩年多來,政府以務實態度,衡酌各項主客觀條件 秉持「互利雙贏」原則,大幅調整兩岸經貿政策,例如:將大陸投資「戒急用忍」政策改為「積極開放、 有效管理」、建立兩岸資金靈活流動機制、調整兩岸商品貿易制度、開放直接貿易、直接通匯、同時也在作業放寬陸資來台投資等。
政府立場 而處理「直航」問題也早已列入 時間表,依據九十年八月「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議」就「加入WTO及兩岸『三通』」議題達成之共識,以及九十一年八月「大溪會議」有關「直航」的結論 由行 政院指示陸委會會同交通部、國防部、經濟部、經建會等有關機關共同完成「兩岸『直航』之影響評估」報告,於九十二年八月十五日對外公布。這份報告可以說是政府 推動「直航」政策的基礎性文件,目的在讓社會各界更清楚地認識及了解「直航」所涉及的複雜問題,以及對經濟、社會、政治、國家安全等各層面的影響與衝擊, 進而能凝聚更大的共識,共同面對處理「直航」及相關問題。
兩條路線:大膽西進(一) 「大膽西進」派隱含地同意日本學者福山(Fukuyama)的「歷史終結論」,認為冷戰的結束代表不但代表自由主義的勝利、意識型態對立的終結,也代表 國家間衝突與對立的結束。冷戰結束後的「國際新秩序」以和解重於一切,衝突既不再是國際間解決爭端的手段,也不為世界各國所允許。據此,國際安全機制將以 「集體安全」為主,以集體力量對抗和平的破壞者。 此外,各國在經濟上也以「經濟自由主義的國際主義」為規臬,以不加限制的經貿往來與經濟整合創造互利與和 平。
兩條路線:大膽西進(二) 「大膽西進」派認為,既然「國際新秩序」如此,則台灣的危機便在於「逆向操作」。國際社會已經開始「促談」,國際社會也要求台灣遵循經濟自由主義和國際 主義,那麼台灣必須「順應國際主流,不淪為國際異端,不挑戰國際現狀」,既不能迴避談判,也必須將經濟自由主義一視同仁地運用在中國。 「大膽西進」派還認 為,既然「國際新秩序」已對台灣安全加以保障,台灣便不用擔心中共武力犯台,準此,兩岸經貿交流不但安全無虞,更可以因為經貿互依而創造利益共生的局面, 造成對中國加以牽制和「和平演變」的效果,以增加台灣的安全度。最後,「大膽西進」派還認為台灣最後的危機來自於中國經濟實力的增長,他們主張利用中國市 場可以讓台灣隨著中國經濟的起步而同步上升
兩條路線:強本漸進(一) 「強本漸進」派贊同經濟自由主義,然而強本漸進派卻不把經濟自由主義當成牢不可破的價值,也不陷入經濟自由主義的謎思。由於經濟自由主義確實可以創造共 利,「強本漸進」派希望以國際自由貿易來提高台灣的經濟發展、增進國際間的互利互惠,然而與此同時,「強本漸進」派也注意到所有國家在高喊自由貿易的同 時,也都以自身利益為最高考量,都企圖追求自身利益的極大化。而對於另外一些國家來說,貿易更是達成政治目標、提升對他國掌控力的重要工具。
兩條路線:強本漸進(二) 「強本漸進」派便不認為台灣的危機在於「逆向操作」。「強本漸進」派認知到,國際社會對台海問題的態度主要是維持現 狀,而其「促談」的目的也是要維護台海的穩定與和平,和談的壓力主要是來自對和平的期待,而不是對解決問題的期待。既然如此,台灣的危機便不是來自於表達 善意、維持協商等技術層次的問題,而是來自更根本的國民意識的消蝕、國際地位的矮化。
兩條路線:強本漸進(三) 「大膽西進」派把利用中國市場視為促進台灣經濟發展的前提,然而,「強本漸進」派卻認為產業升級才是台灣經濟的活路。強本漸進」派並不否認,利用中國市場的確能帶來可觀的利潤。然而,「強本漸進」派更懷疑這些利潤對台灣的產業升級能產生帶動效果
兩條路線:強本漸進(四) 「強本漸進」派認為,既然投資中國未讓香港產業自動升級,賺取中國的資金當然也不會自動讓台灣成為「科技島」。台灣的經濟發展應以改善國內投資環境、投 入研發及教育經費為主軸,以創造產業升級、強化國民經濟的自主性。 「強本漸進」派反對「大膽西進」派只注重「兩岸分工」、只注重「兩岸比較利益」的觀點, 而主張從台灣在全球經貿網的定位來擬定發展戰略。台灣要追求的不是被整合進所謂「中華經濟圈」,而是要把自己變成先進國家經濟合作中的一環。 在法令政策上 減少先進國家與我國合作的障礙,但對於開發中國家的經濟合作則不必特別鼓勵。
「三通」的概念 「三通」的概念,其實在兩岸與現代國際經貿的實踐上,最簡單與最狹義的說法,是中共官方在1979年所提出的「通商、通郵、通航」三個項目,也一直是中共對台政策最重要的一個環節。 在2002年1月1日我國正式加入WTO(世界貿易組織),「三通」的議題就涉入了國際經貿法律義務的概念。若採此一廣義解釋,「三通」的內涵已經有所轉變。換言之,雙方必須依照GATT&WTO多邊義務架構,以及彼此的入會承諾而開放應有的經貿項目
廣義三通 般所謂「三通」,即「通商、通郵(訊)、通航」,其狹義範圍係指單純的直接貿易、直接郵政及通訊、直接海空運輸。 若就廣義範圍加以界定,則包括世界貿易組織(WTO)所規範之貿易行為含商品、農產品及服務市場的開放,以及相關人員、資金、資訊、航運等雙向直接往來,皆屬「三通」之範疇,可以說等同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
大陸國台辦五一七聲明 實現全面、直接、雙向“三通”,以利兩岸同胞便捷地進行經貿、交流、旅行、觀光等活動。 建立緊密的兩岸經濟合作安排,互利互惠。台灣經濟在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中,優化產業結構,提升企業競爭力,同大陸一起應對經濟全球化和區域一體化的挑戰。台灣農產品也可以在大陸獲得廣闊的銷售市場。 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5月17日就當前兩岸關係問題發表聲明
國台辦張銘清524記者會說明 廈門電視臺:國臺辦「5.17」聲明中正式提出「建立緊密的兩岸經濟合作安排」,這方面目前有哪些具體設想? 張銘清: 早在2002年初,我們就已提出願就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廣泛聽取台灣工商界的意見。兩岸經濟互補性很強,兩岸經濟合作具有很大的潛力和空間。只要台灣當局承認「一個中國」原則,在兩岸實現全面、直接、雙向「三通」的基礎上,我們願意與台灣就建立緊密的兩岸經濟合作安排進行協商。
國台辦張銘清524記者會說明 台灣TVBS電視臺:如果陳水扁對承認「一中」沒有提的話,這七個願景無法實現,這七個願景中包括兩岸經貿的一些合作和交流,是不是這樣做影響到未來臺商在大陸的經營和在大陸的生活? 張銘清:我們剛才已經說的很清楚了,七個願景中包括經濟以及各方面的交流,這個正像我們對待「三通」一樣,要把他看成一個經濟問題,不要泛政治化,我們曾經非常明確的提出,兩岸「三通」是經濟問題就要看成「一個國家」內部的事務,可以通過民間、企業來進行商談,所以儘管現在陳水扁不承認「一個中國」的原則,他正在「台獨」的路上走,我們現在要求他懸崖勒馬,但是到現在沒有看出他有勒馬的跡象,但是,推動兩岸的經貿和各方面的交流是我們一貫的立場,不會有你說的臺商會受到影響的問題,但是,我要說明的是,對於在大陸賺錢又回到台灣支持「台獨」的人,我們是不歡迎的。
小三通背景 「離島建設條例」於八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四月五日公布實施。陸委會根據行政院指示,即針對「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八條所規定試辦金門、馬祖、澎湖地區與大陸地區「通航」,積極進行評估規劃。立法院決議: 「(一)政府應在三個月內完成『小三通』評估,再三個月內完成規劃後,隨即實施優先試辦項目:1.『除罪化』。2.『可操之在我』部分。 (二)在前項架構下,政府應優先試辦離島宗教通航。 (三)在評估與規劃同時,政府應盡力推動兩岸協商之恢復。」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十五條之一 並為法源
政策考量 在中共未放棄武力犯台前,若無配套措施而貿然開放「小三通」,可能威脅離島軍事安全,進而影響本島之防衛作戰。 再者,兩岸船隻、人員、商品往來增加,若不能有效建立秩序,則有可能加劇非法入出境、走私、偷渡、逾期滯留、非法打工等問題,形成治安的隱憂
政策考量 推動「小三通」有助於促進金馬地區經濟繁榮,照顧當地民眾日常生活之需求,並可減少因過當的限制所造成非法「小三通」行為,降低民眾犯罪之風險。從兩岸互動觀點,亦可促進雙方人民福祉,增進良性互動,並有助於重啟兩岸協商
實施地區 金門及馬祖地區可優先實施,俟運作正常後,再評估澎湖地區與大陸地區有限度「通航」
開放方式及限度 基於離島防務、安檢負荷等因素考量,應採漸進方式開放航運、人、貨往來,其規模及數量亦宜限制。
中轉或彎靠問題 初期不開放中轉及彎靠,但可考慮專案核准特定項目之需要 從國安觀點,開放離島進行中轉,由於中轉過程中人員及貨品停留或落地時間短暫,不易落實安檢工作,對地區防務及治安均構成負面影響。 從經濟觀點,開放台灣地區貨品及人員可經離島中轉大陸,雖可產生局部經濟效益,增加當地民間投資;但是,這種效益將極為短暫,因為,在兩岸「三通」之後,因中轉帶來之商機可能隨之消失,形成投資的浪費。因此,「小三通」規劃必須從離島本身建設為著眼,不宜依賴因「三通」限制所形成短暫的「中轉」需求。
「通航」方式 先開放海運「通航」,初期並以「一區一港」為原則,採「定點、定期、定線」方式進行。 港口及航線選擇:初期最有條件之港口為金門料羅港及馬祖福澳港;航線則以「金門—廈門」、「馬祖—福州」較為單純。 航行船舶:以兩岸客、貨船「通航」為原則。另基於除罪化之考量,漁船若改裝客、貨船,可依船舶法與航業法規定辦理。
開放類別及項目 開放商品貿易之類別應以滿足金馬民生需求為重點,加工型貨品轉運貿易為輔;中轉型貿易在兩岸「三通」前不宜開放。 開放項目宜循序漸進,分階段實施。經初步協調,未來商品貿易在排除中轉(台灣貨品經金馬輸往大陸,或大陸貨品經金馬輸入台灣
人員往來 金馬地區人員進入大陸地區:開放金馬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應限於民生需要及促進離島經濟有關事項,以及人道因素等事項,惟進入大陸地區之時間、次數及相關管理可有彈性
發展方向及開發計畫 開放「小三通」有利活絡金馬地區工商業活動,但金馬地區因人口少、腹地小,未來發展仍以觀光業及相關商業有較大發展空間。 金馬地區可規劃「大陸(兩岸)貨品交易中心」,或從現有工商基礎上再予加強。
規範問題 開放「小三通」後,金馬地區農漁業可朝轉型為休閒農漁業方向發展。 實施「小三通」須加強動植物防檢疫,並應防止金馬地區自大陸進口農產品輸銷台灣本島。
通水及電力供應 「通水」需求及條件:開放「小三通」後,因觀光商務活動增加,金門地區供水稍有不足,若能由大陸供水,較為便利。惟「通水」條件,須兩岸關係許可且能有效控管風險,同時須以確保基本民生及國防用水之自給自足為前提。 電力供應:金馬供電能力大致可因應開放「小三通」後之電力需求。(依現有電力供應計畫,在「小三通」後,金門地區足敷未來五年之電力需求;馬祖地區足敷未來約兩年之電力需求。)
「除罪化」 「除罪化」之意義:是針對非法「小三通」之犯罪行為如走私貨品、人員非法入出境、船舶非法直航大陸、漁船或企業非法僱用大陸漁工或勞工等,藉由開放措施使非法行為合法化,或透過刑事立法手段,免除犯罪之制裁或改予較輕之處罰,達到「除罪化」目的。 政策方向:考量金馬地區與大陸地區不可分割之密切關係及民生需求,經分析若犯罪行為係出於當地人民之需要,且無礙國家安全者(如走私當地需要之大陸貨品),將優先考量開放或放寬管制,予以「除罪化」;惟若考量有違國家安全或非關當地民生需求者(如走私到台灣之大陸貨品),則不予「除罪化」。
原則方向 推動「小三通」,須前瞻兩岸關係發展,本於「雙向往來」、「互利互惠」原則,從最大開放限度,作整體規劃,但其實施則需考量國家安全風險管理,配合客觀條件,分階段實施。
澎湖地區與金馬地區不同 依據金馬地區與澎湖地區之不同情況,予以區隔規劃。 金馬地區與澎湖地區,無論在與大陸及台灣之依存關係,發展條件或國安維繫上,都有截然不同的考量,因此須予區隔規劃。
「邊區貿易」模式 採取「邊區貿易」模式,有限度開放金馬地區與大陸福建地區進行貨物、人員、船舶及郵電等之雙向往來,其規劃內涵將以上述個別項目評估結果作為基礎。
分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優先實施「除罪化」及「可操之在我」部分,將視客觀條件包括:中共已開放事項,中共方面給予我民眾待遇之合理性,以及我方主動開放後不致衍生複雜問題等因素,選定優先開放項目。 第二階段:經由兩岸協商確定進一步開放之項目。
中長程 內涵:配合兩岸「三通」及經貿關係正常化,並本「邊區經濟合作」之精神,開放金馬地區與大陸福建地區進行貨物、人員、船舶及金融等全面正常往來,進而加強雙方經貿合作
澎湖地區 內涵:採試點「通航」模式,在確保國家安全的前提下,針對澎湖地區經建需要,以專案核准方式開放「特定項目」作為澎湖地區與大陸地區試辦「通航」之項目,其規劃如次: (1)自大陸地區專案進口特定貨物(如砂石) (2)兩岸文化交流活動(包括宗教活動) (3)專案訓練活動或參加會議 (4)發展電腦軟體園區 (5)兩岸農漁業合作 實施方式:其實施以專案核准方式逐案進行
澎湖地區 配合兩岸「三通」,採「經濟特區」模式,開放澎湖地區與大陸地區正常經貿往來,建設澎湖成為國際觀光、遊憩渡假及會議中心。
金馬地區意見 認為「一區一港」規劃不能充分滿足當地實際需求。 認為不開放人、貨中轉,將影響「小三通」之經濟效益。 希望開放大陸地區人民進入金馬地區之人數能夠增加,並開放大陸人民到金馬地區觀光。 希望能專案核准自大陸進口砂、石、鋼材及勞工,以利推動重大工程。
金馬地區意見 希望在無安全顧慮情況下,推動興建金廈大橋。 希望推動「除罪化」亦能將當地漁民所進行之小額貿易納入,惟亦須注意「除罪化」可能造成對經濟及治安之負面影響。 希望能配合金馬地區之長程發展作更宏觀、具體之規劃。 請求中央准許地方政府就「小三通」所涉與大陸協商事宜,與對岸地方政府進行協商。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主管機關實施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直接通商、通航前,得先行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之通商、通航。 前項試辦與大陸地區直接通商、通航之實施區域、試辦期間,及其有關航運往來許可、人員入出許可、物品輸出入管理、金融往來、通關、檢驗、檢疫、查緝及其他往來相關事項,由行政院以實施辦法定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前項試辦實施區域與大陸地區通航之港口、機場或商埠,就通航事項,準用通商口岸規定。 輸入試辦實施區域之大陸地區物品,未經許可,不得運往其他臺灣地區;試辦實施區域以外之臺灣地區物品,未經許可,不得運往大陸地區。但少量自用之大陸地區物品,得以郵寄或旅客攜帶進入其他臺灣地區;其物品項目及數量限額,由行政院定之。
母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違反前項規定,未經許可者,依海關緝私條例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九條規定處罰;郵寄或旅客攜帶之大陸地區物品,其項目、數量超過前項限制範圍者,由海關依關稅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處理。 本條試辦期間如有危害國家利益、安全之虞或其他重大事由時,得由行政院以命令終止一部或全部之實施。
重要子法: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 政府擴大「金馬小三通」適用範圍相關規定於九十三年三月一日起實施 本次小三通人員中轉,關於大陸台商、眷屬部分,其申請資格條件已有放寬,同時改採護照加蓋章戳方式,經查驗後准許由金馬入出。 修正「自金門馬祖郵寄或旅客攜帶進入臺灣本島或澎湖之少量自用大陸地區物品限量表」
專案核准:澎湖地區 依本辦法試辦通航期間,基於大陸政策需要,中華民國船舶得經交通部專案核准由澎湖航行進入大陸地區。 前項大陸政策需要,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同相關機關審酌國家安全及兩岸情勢,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結語 推動「小三通」旨在加強促進離島地區之建設與發展,提升離島地區生活品質,同時亦藉此增進兩岸良性互動,開啟兩岸和平發展之新局。 基於此一出發點,從前瞻、務實的觀點,進行「小三通」之評估規劃工作,並在有效控管風險,完善配套措施下,以漸進、局部方式實施「小三通」,俾能確保國家的安全。
結語:安全、秩序、漸進開放 安全:「小三通」係以國家安全為最優先考量,所有開放項目都是在安全管理無虞之範圍。 秩序:「小三通」的實施,係以建立秩序為前提,一方面,藉由開放措施,引導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經貿交流之紀律化,逐漸減少非法「小三通」的問題;另一方面,採取必要措施嚴防開放後可能加劇大陸人士非法入出境、走私、偷渡、逾期停留等問題。 漸進開放:「小三通」開放係採循序漸進原則,初期以「除罪化」及配合社會治安維護為重點,俟建立秩序後,再進一步擴大雙向之商業化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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