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 館 篇 旅 館 篇
Context 旅館業的發展 西方旅館業發展 旅館業的類別及組織 我國旅館業發展 旅館業的定義 旅館業的法定分類 依旅館業的地點、設備、經營方式分類 經濟合作發展協會的分類 旅館業的等級評鑑 旅館業的組織
旅館的定義1/3 旅館的語源 旅館的英文「Hotel」其語源來自法文的 「Hotel」,其原意係指法國貴族利用私人別 墅款待親朋好友。 旅 法文的Hotel一詞又源自於拉丁語的Hostel,意指招待所。 拉丁語的Hostel則源自於拉丁文的「hospitale」,係指供旅客住宿的教堂或養育院。 旅 館 業 的 發 展
旅館的定義2/3 旅館的定義 旅 館 業 的 發 展 美國俄亥俄州1915年旅館業大會定義: 1.大廈或其他建築物 2.曾公開宣導並眾所皆知 3.專供旅客居住和飲食而收取費用 4.人口<一千人有5間以上 人口<一萬人有15間以上 人口>一萬人有25間以上 5.且同一場所或附近設有一間或一間以上的餐廳或會 客室,以提供旅客飲食者。 旅 館 業 的 發 展
旅館的定義3/3 旅館的定義 美國旅館大王史大特拉定義:旅館是出售服 務的企業。 旅 館 英國人韋柏斯特定義:一座為公眾提供住 業 宿、餐飲及服務的建築物或設備。 旅 館 業 的 發 展
西方旅館業發展1/3 最早提到旅館的西方著作為聖經,當時以小間的旅舍(Inn)為主。 真正的旅館則應追溯到古羅馬時代,這時候的旅館是座大型建築,但只有經政府允許旅行的人才能住宿。 十字軍東征期間有許多的旅館產生,除了精緻旅館外,備有馬廄供馬匹休息。 旅 館 業 的 發 展
西方旅館業發展2/3 十六到十八世紀由於交通路線的發展,提供馬車及旅客休息的驛站出現。 在歐洲最早的旅館之一為亨利四世旅館,即建於1788年的南特,被認為是當時歐洲最好的旅館。 十九世紀初期人類的交通建設已有截然不同的面貌,以鐵路為主。 旅 館 業 的 發 展
紐約荷蘭旅館,首先在房間內提供電話機服務。 西方旅館業發展3/3 為使旅客更舒適方便的創意發現: 1.1829年 2.1834年 3.1853年 4.1875年 5.1894年 旅 館 業 的 發 展 Boston’s Tremont House有當代旅館工業之始祖的稱呼,它將每個私人房間提供鑰匙, 每個房間都供應熱水及肥皂,也最早提供浴廁設 備,並開始有行李員(Bellman)的設置。 將室內的水管介紹入旅館工業中。 蒸氣動力的電梯首先被採用。 舊金山皇宮旅館提供大型會議場所。 紐約荷蘭旅館,首先在房間內提供電話機服務。
我國旅館業發展1/2 歷朝歷代相似旅館之名稱 1.春秋戰國 2.秦漢 3.隋唐 4.元朝 5.明清 旅 館 業 的 發 展 館舍:官家招待賓客之處 客舍:私人經營的旅舍之意 旅 館 業 的 發 展 亭:專供官家驛差休息使用的住宿地點 逆旅:私人經營的旅館 禮賓院:政府招待外國來賓之用 波斯邸:私人經營專為外賓設置住宿的旅館 會同館:接待外賓的政府機構 驛站:設於大道旁的旅館、為古代汽車旅館 客棧:像龍門客棧已是獨立經營,具規模 酒樓:私人經營供食宿的地方
我國旅館業發展2/2 臺灣光復後之六階段: 旅 館 業 的 發 展 傳統式旅社時代 觀光旅館發軔時代(民國45年到52年) 國際觀光旅館時代(民國53年到65年) 大型化國際觀光旅館時代(66年到78年) 連鎖旅館時代(79年到84年) 大型化休閒旅館時代(85年迄今) 旅 館 業 的 發 展
傳統式旅社時代 時間:民國34年到44年 時機:光復後,百廢待舉,無暇顧及 觀光事業 代表旅館:圓山飯店、自由之家 鐵路飯店(第一家旅館) 中國之友社 我國旅館業發展
觀光旅館發軔時代 時間:民國45年到52年 時機:蔣公提倡觀光事業之重要及民 間組織臺灣觀光協會的成立 代表旅館:紐約飯店(房內衛生設備) 臺中鐵路、高雄圓山 我國旅館業發展
國際觀光旅館時代 時間:民國53年到65年 時機:免簽證延長到120小時 發展觀光條例正式公佈 能源危機,政府頒布禁建令 代表旅館:國賓、中泰賓館 凱撒、臺南飯店 我國旅館業發展
大型化國際觀光旅館時代 時間:民國66年到78年 時機:民國66年政府公佈都市住宅區 內興建國際觀光旅館處理原則 及興建國際觀光旅館申請貸款 要點 民國69年修正公布發展觀光條例 代表旅館:兄弟、亞都 喜來登飯店 我國旅館業發展
連鎖旅館時代 時間:民國79年到84年 時機:臺幣升值、國內物價水年提高 開始與國際飯店簽約 代表旅館:君悅飯店、晶華酒店 高雄福華、墾丁福華 我國旅館業發展
大型化休閒旅館時代 時間:民國85年迄今 時機:實施週休二日 代表旅館:花蓮遠來、美侖 理想大地度假村 日月潭涵碧樓 我國旅館業發展
旅館業的定義1/3 發展觀光條例: 旅 館 業 的 發 展 觀光旅館業: 指經營國際觀光旅館或一般觀光旅館,對旅客提供住宿及相關服務之營利事業。 旅館業: 指觀光旅館業以外,對旅客提供住宿、休息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相關業務之營利事業。 旅 館 業 的 發 展
旅館業的定義2/3 民宿: 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間、房間,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生活之住宿處所。 旅 館 業 的 發 展
旅館業的定義3/3 綜合各項定義,結論為: 必須有提供旅客的住宿與餐飲的設施 是一種營利事業 是一座設備完善且經政府主管機關核准 的建築物。 對公眾負有法津上的權利與義務 可是提供其他附屬的服務 旅 館 業 的 發 展
依旅館的地點、設備、經營方式分類 商業旅館(Commercial Hotel) 渡假旅館(Resort Hotel) 汽車旅館或公路旅館(Motel) 公寓旅館(Apartment Hotel) 機場旅館(Airport Hotel) 青年旅舍或青年活動中心(Youth Hostel) 會議型旅館(Convention Hotel) 全套房型旅館(All Suites) 膠囊旅館(Capsule Hotel) 旅 館 業 的 類別及組織
旅館等級評鑑的目的 1.標準化(不同水準的分配體系) 2.市場行銷(不同等級的旅館) 3.消費保護(保証基本標準) 4.創造利潤(良好的知名度) 5.品質控制(有利品質控制體系) 旅 館 業 的 等級評鑑
各國評鑑制度類型 1.由各國政府或政府委託的單位評鑑 (觀光局) 2.由旅館業相關組織評鑑 (美國汽車協會(American Automobile Association)) 3.由旅客、旅行業或旅遊相關雜誌評鑑 (Here) 旅 館 業 的 等級評鑑
我國的旅館等級 民國71年開始實施旅館評鑑制度,且採「梅花」標識,78年停止。 民國92年重新訂定「旅館等級評鑑制度」。 每三年辦理一次 民國71年開始實施旅館評鑑制度,且採「梅花」標識,78年停止。 民國92年重新訂定「旅館等級評鑑制度」。 每三年辦理一次 以「星級」作為標識 分「建築設備」及「服務品質」共兩階段 旅 館 業 的 等級評鑑
世界各國分級的情形1/2 法國 官方:由政府觀光主管單位「旅館產業部」評鑑以星星作為標識。 旅 官方:由政府觀光主管單位「旅館產業部」評鑑以星星作為標識。 非官方:由米其淋輪胎公司的「觀光部門」評鑑以洋房為標識。 西班牙 官方:由觀光主管機關(十七處)評鑑以星星作為標識,但各地區各有一套標準。 旅 館 業 的 等級評鑑
世界各國分級的情形2/2 義大利:旅館分五級:豪華、1、2、3、4級;公寓分三級:1、2、3級。 旅 美國:美國汽車協會由1977年開始,以鑽石作為標織共五顆鑽。 汽車旅遊指南針對北美地區進行旅館評鑑以星星做為標織。 英國:由英國汽車協會出版協會手冊以星星作為標識,而餐飲評鑑以薔薇作為標識。 旅 館 業 的 等級評鑑
旅館作業單位 營業單位(前場單位):即直立接待客人的單位,包含客務部、房務部及餐飲部等三大部門。 管理單位(後場單位):即行政支援單位,主要提供支援營業單位作業,包含管理、業務行銷、公關、人事訓練、採購、財務、工程、安全等部門。 旅 館 業 的 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