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私立學校教職員 退撫儲金制度規劃說明 報告單位:教育部人事處 報告日期: 96年6月12日
綱要 壹、緣起 制度篇 貳、改制的原因 參、改制的原則 肆、新制的特色 伍、基金管理暨國內外經驗比較 權利篇 陸、新制適用的對象 柒、退休金專戶之提繳 捌、退休金專戶之請領 玖、舊制年資之保障 拾、公私校教師之退撫新制比較 拾壹、結語-後續籌辦事項 拾貳、附錄
緣起 民國81年8月1日起輔導成立中華民國財團法人私立學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輔導各級私立學校按照公立學校敘薪、考核及退休撫卹資遣等規定,建立私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制度 實施以來,迄今已歷十四年餘,對於保障私立學校教職員工及其遺族生活確實發揮相當的功能
給付水準偏低,學校無法留住優秀人才 沒有月退休金設計,不足以照顧退休老年生活 現行私校退撫基金面臨財務危機 改制的原因 給付水準偏低,學校無法留住優秀人才 沒有月退休金設計,不足以照顧退休老年生活 現行私校退撫基金面臨財務危機
九十四學年私校退撫基金給付件數及平均金額表 給付水準偏低 九十四學年私校退撫基金給付件數及平均金額表 申請案件 校別 核定件數 平均金額 退休、撫卹、資遣 大專校院 665件 150萬 高中職以下 968件 120萬
過度消費或規劃不當,退休初期就花光 平均壽命延長,活得太久不夠花 通貨膨脹,物價飛漲不夠花 一次給付金額大,適用稅率高 沒有月退休金設計 過度消費或規劃不當,退休初期就花光 平均壽命延長,活得太久不夠花 通貨膨脹,物價飛漲不夠花 一次給付金額大,適用稅率高
私校退撫基金財務危機 潛藏負債416億元,基金餘額僅97億元,未提撥負債現值高達約320億元。 預估私校退撫基金將自民國97年起開始減少,民國104年則發生短絀,如不及早因應,恐發生基金破產之財務危機。
一、建制私校退撫儲金制度之目標 提高私校教師退休所得 協助私校延攬及留用人才,提升競爭力 健全私校退撫基金財務 改制的原則 一、建制私校退撫儲金制度之目標 提高私校教師退休所得 協助私校延攬及留用人才,提升競爭力 健全私校退撫基金財務
二、相關法令規定 教師法第24條「教師之退休、撫卹、離職及資遣給付採儲金方式,由學校與教師共同撥繳費用建立之退休撫卹基金支付之,……」 改制的原則 二、相關法令規定 教師法第24條「教師之退休、撫卹、離職及資遣給付採儲金方式,由學校與教師共同撥繳費用建立之退休撫卹基金支付之,……」
改制的原則 三、規劃重點 全面改採確定提撥制(DC制),由教職員及學校共同提撥,政府適度補助。 公私立學校教師一次退休金取得衡平。 各級私立學校教職員均一體適用。 新進人員與現職人員同時適用新制,分段給與
確定提撥制(DC制)教師所能領取之退休金決定於提撥數額之多寡及退休基金孳息之大小。 新制的特點(一)確定提撥制 確定提撥制(DC制)簡介 確定提撥制(DC制)教師所能領取之退休金決定於提撥數額之多寡及退休基金孳息之大小。 確定提撥制下,退休金來源是全額儲備,有十足的財務準備,成本負擔具有確定性。 退休金具可攜性(Portable),有助於公、私部門之人才交流。
新制的特點(二)按學費貢獻度建立三級制提撥率 為因應少子化趨勢,並兼顧各級學校經營差異,擬根據各學校之「學費貢獻度」劃分三級適用不同提撥率:12%、11%、10%。
某私立學校有教職員100人 教職員本薪總和為300萬元 現行每年撥繳退撫基金360萬元 計算學費貢獻度 舉例 某私立學校有教職員100人 教職員本薪總和為300萬元 現行每年撥繳退撫基金360萬元 計算學費貢獻度
學費貢獻度=27.8%,依分級規則,建議之提撥率為12% 則學校每年提撥支出為 舉例(續) 學費貢獻度=27.8%,依分級規則,建議之提撥率為12% 則學校每年提撥支出為 同期間,教職員自提302萬元 政府補助168萬元
三級制提撥率的效益 滿足教職員的退休需求 符合學校經營現實差異 提升學校競爭力
成立財團法人 以教育部為主管機關,成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教職員工退休撫卹儲金管理委員會」(暫定) 基金管理 成立財團法人 以教育部為主管機關,成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教職員工退休撫卹儲金管理委員會」(暫定) 董事會 董事長 執行長 企劃組 業務組 財務組 總稽核 副執行長 監事會
組織獨立 專業委外 監管分立 建立風險控管機制 目標管理及資訊公開 基金管理組織建置原則 組織獨立 專業委外 監管分立 建立風險控管機制 目標管理及資訊公開
安全性、收益性及流動性 強調個人對退休金準備的責任 基金投資,採二階段規劃 1.統一運用 2.自主選擇 基金運用原則 安全性、收益性及流動性 強調個人對退休金準備的責任 基金投資,採二階段規劃 1.統一運用 2.自主選擇
投資自主管理的好處 確定提撥率(DC)最重要的關鍵是投資報酬率,報酬率每提高1%,三十年後退休所得可以提高15%以上。 故規劃中退休基金的投資擬採自主管理,由教職員自由選擇投資組合,追求個人最大福利。
基金管理流程 甲校帳戶 乙校帳戶 丙校帳戶 學校 政府 教職員 新制退撫基金 單一基金 定期分配 投資收益 第一階段 統一運用 第二階段 自主選擇 A 教師帳戶 甲校帳戶 乙校帳戶 丙校帳戶 按月提撥 學校 政府 補助 教職員 新制退撫基金 B C D E F G H I 單一基金 A基金 B基金 C基金 一次退休金 月退 休金 撫卹金 資遣費 離職 退費 財源與 帳戶管理 給 與 種 類 基 金 操 作 基金管理流程
國內外經驗比較 CalPERS(加州公務員退休基金) 2006年財務年度獲得11.8%的淨報酬率,且已連續三年都達到兩位數的投資報酬率。在過去10年期間,平均每年投資收益達到9%。 MPF(香港強積金) 強積金局2006年7月公布「強積金制度五年投資表現回顧」研究指出,2001/4~2006/3,整體強積金年率化回報率達6.99%。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根據95年統計年報計算,自開辦以來每年複合收益率為4.434%,高於同期間的法定收益率3.964%。
新制適用對象 凡依私立學校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訂定教職員工退休撫卹資遣辦法,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備有案之私立學校均須參加。 所稱教職員,係指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專任有給教職員,經陳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有案者;所稱工友,係指學校編制內專任非生產性之技術工友及普通工友。
退休金專戶之提繳(一) 退休金專戶係指教職員、學校及政府每月共同提存,連同投資孳息,分配計入每一個別教職員在該會之個人退休金帳戶中,待滿足退休、資遣、撫卹等條件時才能提領,類似勞退新制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退休金專戶之提繳(二) 各校應提撥費用係以教職員本薪二倍乘以前述規定之提撥率,財務來源分為三部份: (1)第一部份為教職員自提規定提撥費用之35%。 (2)第二部份由各校撥繳之學費2%挹注。 (3)第三部份為各校應提撥數額扣除前二項後仍有不足者,由學校董事會與政府各負擔(補助)一半。
儲金制經費來源佔總提撥費用比例 學費貢獻度12%者 學費貢獻度20%者 學費貢獻度26%者 提撥率10% 提撥率11% 提撥率12% 退休金專戶之提繳(三) 儲金制經費來源佔總提撥費用比例 學費貢獻度12%者 學費貢獻度20%者 學費貢獻度26%者 提撥率10% 提撥率11% 提撥率12%
儲金制依分級制應提撥數額之財務來源分析表 退休金專戶之提繳(四) 儲金制依分級制應提撥數額之財務來源分析表 項目 來源 佔應提撥數額之比例 金額 (每年) 自提部份 教職員負擔規定提撥額之35% 35% 約20.0億元 公提部份 (一) 各校原撥繳之學費2%挹注 相當26% (各校不同) 約13.8億元 (二) 學校和政府各負擔(補助)一半 相當39% (學校與政府各負擔19.5%) 約23.2億元 合計 100% 共提撥57億元
退休金專戶之請領(一) 1、退休金 (1)退休要件 -服務五年以上,並年滿六十歲。 -服務滿二十五年者。 (2)退休金給與 (1)退休要件 -服務五年以上,並年滿六十歲。 -服務滿二十五年者。 (2)退休金給與 (a)未滿十五年者,給與一次退休金。 (b)任職十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就下列退休給與,擇一支領: -一次退休金。 -月退休金。
退休金專戶之請領(二) 2、撫卹金 由退休金個人專戶本息及施行前任職年資應給付撫卹金之總和,由遺族一次領取。 3、資遣費 教職員資遣年資之採計及資遣費之核給,準用一次退休金之規定辦理。
退休金專戶之請領(三) 4、離職 教職員中途離職者,其本人原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加計利息,一次發還。 或於轉任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職務時,申請將其個人之退休金專戶本息(含學校撥繳部份)移撥至其勞工退休金個人帳戶; 或得於年滿六十歲之日起五年內申請發還個人之退休金專戶本息(含學校撥繳部份)。
退休金數額試算 退休金專戶之請領(四) 新進人員 範例:以新進私校教師服務三十年為例,提撥率12%,基金投報率4%計算時,預估領取之退休所得為: 退休薪級770元之教師退休所得,可由現行之319萬元提升為732萬元。 退休薪級625元之教師退休所得,可由現行之284萬元提升為522萬元。
退休金數額試算 退休金專戶之請領(五) 現職人員 範例:以現任私校教師服務三十年為例,若具舊制年資15年、新制年資15年時,提撥率12%,基金投報率4%計算,預估領取之退休所得為: 退休薪級770元之教師退休所得,可由現行之319萬元提升為465萬元。 退休薪級625元之教師退休所得,可由現行之284萬元提升為390萬元。
舊制年資之保障 參加儲金制年資滿十五年者,退休時得依當事人意願選擇支領一次退休金或轉換為月退休金 新舊制年資合併採計、分段給與。 自提部分參採勞退條例,爭取享有遞延課稅之優惠。
公私校教師之退撫新制比較(一) 方案類別 勞工退休金條例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私校退撫擬案 制度設計 確定提撥制 確定給付制 (部份準備式) 給付方式 兼採一次退休金及年金給付方式 兼採一次退休金及月退休金給付方式 新舊制年資計算方式 新舊制年資合併計算、分段給與 提撥率 雇主提撥薪資6%,勞工自願最高提撥薪資6%,共計12% 以本薪2倍提撥12%,其中教職員撥繳35%,政府撥繳65% 以本薪2倍分級提撥12%、11%、10%,其中私校教職員撥繳35%,其餘由私校法58條規定之相當學費百分之二挹注,仍有不足時,由學校及董事會與政府各負擔(補助)一半
公私校教師之退撫新制比較(二) 方案類別 勞工退休金條例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私校退撫擬案 個人帳戶 有 無 過渡時期保障 5年內由雇主提足舊制不足數 施行前年資退休金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支給 舊制年資由原私校退撫基金支付,不足之數,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予以支應 遞延課稅 最低獲益保證 保障中央政府所在地銀行兩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展期年金 年滿60歲,始得支領月退休金 無(規劃中採85制) 年滿60歲 現職人員全面適用 得依其意願於5年內選擇適用新制或舊制 全面適用
結語 私校教育體系對國家競爭力具重大影響 改善私立學校教師退休制度已刻不容緩 本部擬案可: 1.增加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給與 1.增加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給與 2.衡平公私立學校教職員差距 3.兼顧學校經營狀況差異 4.解決私校退撫基金潛藏負債問題
今日擴大溝通,希各方得以充分了解規劃內容與方向,形成一致的共識,與本部共同向財主機關爭取經費支持,方能克臻全功。
支持儲金制 退休生活好品質 報告完畢,敬請指教
私校儲金制問答集 Q:為什麼要改制? Q:「確定提撥制」有什麼優點? Q:為什麼要實行提撥率分級制? Q:提撥率分級制對教職員有不公平對待?
私校儲金制問答集 Q:教職員參加儲金制後,於何時得領取? Q:誰是儲金制的適用對象? Q:儲金制開辦後,舊制年資如何保障?
Q:為什麼要改制? A: 現制給付水準偏低,學校無法留住優秀人才。 沒有月退休金設計,不足以照顧退休老年生活。 現行私校退撫基金面臨財務危機。
Q:「確定提撥制」有什麼優點? A:確定提撥制(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DC制)為目前退休金制度改革的主流,世界各國都朝向此一趨勢發展,如我國勞退新制、香港強積金、新加坡公積金等。它的特點如下: 1.學校及教師按月提撥一定數額之退休基金,交付基金管理機構保管運用。 2.退休金來源是全額儲備,有十足的財務準備,成本負擔具有確定性。 3.退休金具可攜性(Portable),有助於公、私部門之人才交流。 4.退休金採個人帳戶,個人權益獲得充分保障。 5.在專業的基金投資管理之下,可創造最佳的投資績效,提高退休金所得。
Q:為什麼要實行提撥率分級制? A:提撥率的設定是退休制度的重要課題,它必須兼雇主的負擔能力、員工的退休所得替代率,並且參考其它團體的福利水準,以取得平衡。因應少子化趨勢,並兼顧各級學校經營差異,緩和各校支付退撫提撥的負擔,本部對於DC新制內容採彈性設計,擬根據各學校之「學費貢獻度」劃分三級適用不同提撥率:10%、11%、12%,即依學費收入比例多寡,建議各校適用之提撥率。
Q:提撥率分級制對教職員有不公平對待? A:提撥率分級制是為因應未來少子化趨勢,賦予學校經營彈性而設計。惟分級結果僅為建議性質,並非強制,各校仍可依自身發展策略不同,選擇適用之提撥率。 確定提撥率(DC)最重要的關鍵是投資報酬率,報酬率每提高1%,三十年後退休所得可以提高15%以上。教職員依本身報酬風險的偏好,自由選擇投資組合,追求個人最大滿足。 再者,教職員任職過程中,將因學校績效提升或轉換學校而享有各階段不同的退休福利,最終退休所得為個人生涯過程中的提撥數額加權平均。 因此,提撥率分級制對教職員最後退休所得的影響將大為降低。
Q:各校之提撥率如何訂定? A:儲金制管理機構將依各校教職員薪資、學費收入等資料計算建議之各校提撥率。 各私立學校參考建議之提撥率,依自身發展需要,自行釐訂
Q:未來儲金制管理機構代表應如何組成? A:廣納教師、學校、專家學者等各方代表共同組成。
Q:未來儲金制之退撫基金將如何運用? A:由於投資市場訊息萬變,需要具備高度專業知識與經驗,才能為參加者創造最佳的投資績效。為使基金運用得以兼顧預期報酬與分散風險的效果,宜成立共同基金。(mutual fund)方式,委任專業經理人操作,以獲得專業的投資服務。在考量制度成熟度、基金規模及教職員理財知識的條件下,有關基金投資的選擇,擬採二階段規劃:統一運用,自主選擇。
Q:政府不提供保證收益,是否對教職員沒有保障? A:以投資實務而言,退撫基金的投資管理限制愈少,投資效果愈佳。當設定最低收益保證時(如二年定存利率),操作人員為避免當年度發生虧損情形,勢必採取保守方式,使得最後收益雖達成法定目標,但卻無法創造更高的報酬(如加州公務員退休基金過去10年平均每年投資收益達到9%以上)。 此外,當退休基金的投資採自主管理時,教職員須自負盈虧,政府更不應保證最低收益。但管理委員會籂選投資標的時,可提供類似「計息保本基金」之選項,以適合保守型教職員之需要。
Q:個人退休金專戶制的簡要內容? A:參考建議提撥率,由學校和教職員共同提繳,政府適度補助,存儲於基金管理機構之個人退休金專戶。 教職員退離時,將職員與學校共同提撥之本金和運用孳息給付給退休職員。
Q:個人退休金專戶制的優點為何? A: 可攜式,不怕轉任其它學校或民間機構。 瞭解個人退休金儲存情形,利於老年規劃。 服務年資高者,領取額度將比舊制多。 隨時了解投資運用狀況,調整資產配置
Q:教職員參加儲金制後,於何時得領取? A:教職員於年滿六十歲,即得向基金管理機構請領退休金。但提繳年資未滿十五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提繳年資滿十五年者,得就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擇一支領。
Q:誰是儲金制的適用對象? A:凡依私立學校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訂定教職員工退休撫卹資遣辦法,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備有案之私立學校均須參加。 所稱教職員,係指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專任有給教職員,經陳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有案者;所稱工友,係指學校編制內專任非生產性之技術工友及普通工友。
Q:儲金制開辦後,舊制年資如何保障? A:儲金制乃規範未來學校與教職員對退撫給與之權利義務關係,與過去之退撫給與無涉。 參加儲金制之教職員工,其適用新制前之舊制年資應予保留。於成就退休、資遣、撫卹條件時,仍依原計算方式給與。
Q:儲金制下私校教職員有無月退設計? A:本部對儲金制的規劃以與公校教師一次退休金衡平為原則。當私校教職員退離時,規劃中可選擇躉繳購買即期年金保險,按月由保險公司給付月退休金;或者仍存放在基金中,再按月提領。
Q:教職員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者,遺屬是否可請領退休金? A:教職員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者,應由遺屬或法定領受人請領撫卹金,一次領取退休金個人專戶本息及施行前任職年資應給付撫卹金之總和。
Q:請領撫卹金遺族之順位? A:參照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除生前預立遺囑指定領受撫卹金者,從其遺囑外,依下列順位: 一、父母、配偶、子女及寡媳。但配偶及寡媳以未再婚者為限。 二、祖父母、孫子女。 三、兄弟姊妹,以未成年或已成年而不能謀生者為限。 四、配偶之父母、配偶之祖父母,以無人扶養者為限。
Q:退休金及請領退休金的權利,法院可以扣押嗎? A: 為保障教職員工退休後生活,學校為教職員提繳之退休金及教職員請領退休金之權利,不得讓與、扣押、抵銷或供擔保。
Q:學校每月應於何時向基金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金提撥? A: 學校每月應提繳及收取之退休金提撥,由基金管理機構繕具繳款單於當月二十五日前寄送各學校,學校應於次月底前繳納。
Q:學校是否得自訂其它退休金制度,以取代儲金制? A:不可以。
Q:儲金制施行後學校人事單位應注意的事項有那些? A: 調查並通報適用儲金制之教職員工資料。 參考基金管理機構之建議,在法定範圍內擬訂提撥率,按月為教職員扣繳應負擔之金額 按學期撥繳學費2%至儲金制中之學校帳戶,備抵每月校方應撥繳金額。不足時,學校應另行繳納。 申報中途新加入或退離之教職員工資料 申報薪資異動情形 以書面通知教職員工退休金繳納情形 置備教職員名冊、薪資、提繳紀錄等相關資料 另按學期撥繳學費1%,用以支付教職員舊制年資之退休、撫卹、資遣給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