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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第一节 票据概述

票据的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票据指代表商业权利的凭证,如发票、提单、保险单、仓单等。该凭证的权利是可以转让,票据具有流通、转让的特性,故票据又是流通证券。 狭义票据是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证券。由出票人在票据上签名,无条件地约定自己或指定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约定出票人本人付款,则是本票,由另一人付款,则是汇票或支票。国际结算中的票据指的就是狭义票据既:汇票、本票和支票。

一、票据(Instruments)流通的形式 广义票据分别采用三种形式转让流通 过户或通知转让(Assignment),这类票据有:股票、人寿保险单、政府证券、债券等。 交付转让(Transfer),这类票据有提单、仓单、栈单等。 流通转让(Negotiation),这类票据有汇票、本票、支票、大额定期存单、不记名债券等。

二、票据的法律系统 票据的法律保障票据正常使用和流通,保护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品发展。 国际上应用最多的两大票据法系是以(英国票据法)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和以(日内瓦统一票据法)为代表的欧洲大陆法系。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于80年代前后制定了(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国际支票公约),有待世界各国签字、通过、实施。 我国于1996年1月1日起实施了自己的(票据法)。

英美法与大陆法的区别 英美法 大陆法 要式证券 要式,但有时能看到要 因残迹 要式不要因 持票人 权利 受前手权利限制,对 票据有完全的权利 只要背书连续都市合 法的持票人 从伪造背书的签字起 及后手对汇票都不在 拥有权利,受害人是 被骗者 伪造背书签字是无效 的 其它当事人的背书 仍有效,受害人是 被窃者 伪造 背书

三、票据的特性 票据是非现金结算工具它能代替货币使用,票据具有如下特性: (一)流通性(Negotiability)——根据《英国票据法》第八条规定:除非票据上写了“禁止转让”字样,或是表示它是不可转让的意旨外,一切票据不论它是采用任何形式支付票款给持票人,该持票人都有权把它流通转让给别人。票据付款给持票人的形式有下列几种: A.支付给一个特定人的指定人(Payable to the order of a special person) B.支付给来人(Payable to bearer)

特性 C.票据上仅有的,或最后背书是空白背书(An endorsement in blank) D.支付给一个特定人(Payable to a specified person) 前面说过,汇票、本票、支票是完全可流通证券,人们用它模仿货币职能,以便代替货币使用。 (二) 无因性(Non-causative Nature) 票据是一种不要过问原因的证券。原因是指票据上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原因。

特性 票据原因是指票据的基本关系,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的资金关系,另一是指出票人与收款人,以及票据的背书与被背书人之间的对价关系(或解释为债权与债务的关系)对于票据受让人来说,他无须调查资金关系和对价关系的原因,只要票据记载合格,他就取得票据文义载明的权利,这就是无因性,它使票据得以流通。

特性 (三) 要式性(Requisite in form) 票据的作成,从形式上看记载必要项目必须齐全,各个必要项目又必须符合规定,方可使票据产生法律效力。票据从书面形式上包含的必要条件,符合票据法的规定,它就是有效的票据。 (四) 提示性(Presentment) 票据上的债权人(持票人)请求债务人(付款人)履行票据义务时,必须向付款人提示票据,始得请求付款。反之,持票人不提示票据,付款人就没有义务履行付款。

特性 票据法规定了提示期限(如:7 天,15天,30天等)超过期限,付款人的责任即被解除。 (五) 返还性(Returnability) 持票人领到支付的票款时,应将签收的票据交还付款人,该票据经正当付款即被解除责任而归还至付款人的档案,该票据就不能流通了。票据在到期日后结束其流通。

票据样式----基本框架 C. 收款人 B.付款人 A.出票人

汇票样式 Due 11th July,2005 Accepted Exchange for GBP5,000. Beijing,5th Apr.2005 12th Apr. At 90 days after sight pay to C o.or order 2005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pounds Payable To: Bank of Europe, At … London. For A Company For… Beijing signature

第二节 汇 票 一、汇票的定义 《英国票据法》关于汇票的定义是:汇票是一人开至另一人的书面的无条件命令,由发出命令的人签名,要求接受命令的人立即或在固定的时间,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把一定金额货币支付给一个特定的人或他的指定人,或来人。 汇票定义指出的必要项目有六项:1.书面的无条件命令。2. 一人开致另一人,而不是开致自己。3.发出命令的人必须签字。4.付款时间。5.一定金额的货币。6.收款人

二、汇票的必要项目 汇票的必要项目包括:1.写明其为“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命令。3.出票地点和日期。4.付款时间。5.一定金额货币。6.付款人名称和地点。7 。收款人名称。8.出票人名称和签字。9.汇票号码 就汇票的必要项目分别说明: 注明“汇票”字样在于与其他票据如本票、支票加以区别以免混淆,也给有关当事人提供不少方便。 支付命令必须是无条件,附带条件的支付命令将使汇票无效。必须用英语的祈使句,以动词开头,作为命令式语句。如:Pay to A or order 出票地点和日期   出票地点应与出票人的地址相同,国际汇票注明出票地点,就应按出票地点的国家法律来确定必要项目是否齐全,汇票是否成立,有效。出票日期可起三个作用:

1. 决定汇票提示期限是否已超过有关法律规定. 2. 决定到期日.付款时间是出票日以后若干天付款的汇票,就从出票日算起. 3. 决定出票人的行为能力.若出票时法人已宣告破产或清理,丧失行为能力,则汇票不能成立.

必要项目 4 ..付款时间(Time of payment)或付款期限(Tenor) 有四种:(区别于国际结算的四种付款时间) 1)即期付款汇票(Bills payable at sight/on demand/on presentation)又称即期汇票。提示汇票的当天即为到期日。无须承兑。若汇票没有明确表示付款期限的,视为见票即付的汇票。 2)定期付款汇票,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付款汇票(Bills payable at a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俗称远期汇票( Time Bill/Usance Bill/ Term Bill) A. 远期汇票的种类:  1).见票后若干天付款汇票(Bill payable at ….days after sight)

必要项目 此种汇票须由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要求承兑以便从承兑日算起,确定付款到期日,并明确承兑人的付款责任。 2)出票日后若干天付款汇票(Bills payable at …days after date)此种汇票须提示承兑,以明确承兑人的付款责任。 3)说明日后若干天付款的汇票(at…days after stated date) 如:At Bills payable 60 days after 1st May ,2006 pay to……

必要项目 B.到期日算法:“算头不算尾,若干天后的最后一天是到期日,若遇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顺延。(p11) 3)固定将来日期付款汇票(Bills payable on a fixed future date)此种汇票称为板期付款汇票,须提示要求承兑,以明确承兑人的付款责任。如:On 30th dec.fixed pay to … 4) 延期付款汇票(Deferred payment bill).一般指装运日/交单日/其他特定日以后若干天付款。如: At …days after the date of shipment/presentation of documents/or other specified date.

必要项目 5.一定金额的货币 A. 带有利息 B.分期付款。C.支付等值其他币别。D汇票金额要用文字大写和数字小写分别表明。 6.付款人名称和付款地点 付款人(Drawee)也可称为受票人(接受命令的人,不承担一定付款 的责任,可以拒付,也可以指定担当付款人付款)地址一定要写清楚(城市名、街道、门牌号码)否则提示汇票会遇到麻烦。

必要项目 (Not transferable)的字样。 7.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Payee)是汇票上的债权人,通常称汇票上的“收款人”为“抬头”,根据抬头的不同写法,确定汇票的可流通性和不可流通性。 汇票抬头有三种表示法: 1)限制性抬头。限制性抬头汇票,不得转让他人。如:Pay to John only. Pay to John not transferable. Pay to John ,在汇票任何处写有 (Not transferable)的字样。

必要项目 2)指示性抬头。指示性抬头汇票,用背书和交付的方法转让。如:A. Pay to the order of ABC Co. B. Pay to the order of ABC Co.or order. C. Pay to ABC Co. 3)来人抬头。来人抬头汇票仅凭交付而转让,不须背书。如:A. Pay to bearer. B. Pay to ABC Co. or bearer. 只要写上bearer 字样,均视为来人抬头。

必要项目 8..出票人名称和签字 凡在票据上签字的人,就是票据债务人。他要对票据付款负责任,出票人在开出汇票时,首先他要签字,承认自己的债务责任,汇票方可生效。收款人有了债权,票据随之成为债权凭证。如果签字是伪造或是未经授权的人签字,则应视为无效。 出票人是个人,如果代理他的委托人字,而委托人是公司、单位、银行、团体时,应在公司名称前写上“For” 或”On behalf of”字样,并在个人签字 后面写上他的职务名称。如:For ABC Co,London. John Smith Manager

9.票据号码————任何一张票据都有号码即汇票号码

*连接全部必要项目的英文常用术语凭以开立汇票,或用英文常用术语表达已开立汇票的全部内容 A draft for GBP21,787.00 is drawn by China National A- nimal By –Products Imp.$ Exp.Corp.,Beijing on Bank of Atlantic,London payable at 90 days sight to the order of ourselves dated 22 May,200x marked “Drawn under Bank of Atlantic London L/C No.1162/200x dated 21 Jan.,200x”

Exchange for GBP21,787.00 Beijing 22 May,200x At 90 days sight pay to order of ourselves the sum of Pounds Sterling twenty one thousand seven hundred and eighty seven only. Drawn under Bank of Atlantic,London L/C No.1162/200x dated 21 Jan., 200x To Bank of Atlantic For China National Animal London. By-Products Imp.& Exp.Corp. Beijing Branch ,Beijing signature

三、汇票的其他记载项目 成套汇票(通常一套两张,面额和内容完全相同,票据法允许汇票的其他记载项目。如: 每一张必须有编号,分别注明“付一不付二”和“付二不付一” 需要时的受托处理人 付款地点 担当付款行 利息与利率 用其他货币付款 提示期限 免作退票通知书或放弃拒绝证书 无追索权

四、汇票的当事人及其权利、责任 (一)汇票的当事人 出票时,也是汇票尚未进入流通领域前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分别说明: 出票人(Drawer)。出票人是开立汇票,签发和交付汇票的人。汇票的债务人,他对汇票付款承担责任,并保证如果汇票遭到退票,他将偿付票款给收款人。 付款人(Drawee).付款人又称受票人,接受支付命令的人.因其未在汇票上签字,他不是汇票的债务人,不承担汇票一定付款的责任。 付款人对汇票承兑和签名后,就成为“承兑人”(Acceptor),即票据的主债务人,对持票人、背书人等承担付款责任。

当事人 3.收款人(Payee) ,收取票款的人,他是第一持票人,也是主债权人。出票人开出汇票,立即交给收款人,他可凭票取款,也可背书转让他人。 汇票进入流通领域后出现以下当事人: 4.背书人(Endorser)背书人是指收款人不拟凭票取款,而以背书交付的方法,转让汇票卖给他人。收款人背书后成为第一背书人,以后汇票还可继续转让,还有第二、第三 ……背书人,他们是汇票的债务人,对汇票付款承担的责任:保证汇票凭正式提示,即将按其文义被承兑和付款,并保证如果汇票遭到退票,他将偿付票款给持票人或被迫付款给后手背书人。

当事人 被背书人(Endorsee)被背书人是指汇票背书给其他的人,也就是接受背书的人.当他受让汇票,如再转让时,他就成为另一背书人,如果他不转让,则将持有汇票,就成为第二持票人,所以被背书人是汇票的债权人,最后持票人必将是持票人. 参加承兑人(Acceptor for Honour).当票据提示被拒绝承兑或无法获得承兑时,由一个第三者参加承兑汇票,签名于上,他就成为参加承兑人,也是汇票债务人.当票据到期时,付款人拒不付款时,参加承兑人负责支付票款.

当事人 7.保证人(Guarantor)保证人是由一个第三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参加承兑人作成保证行为的人。经过保证签字的人就是保证人。他与被保证人负有相同的责任 8.持票人(Holder).持票人意指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或来人,现在才、正在持有汇票者,持票人泛指尚未转让或已经转让的持有汇票的人. 9.付过对价持票人(Holder for Value) 对价是指可以支持一项简单交易之物,如:货物\劳务\金钱等<英国票据法>认为经转让而接受汇票的持票人,依照他是否付过对价,对汇票有着不同的权利.付过对价持票人意指不论持票人自己是否付了对价,只要前手付过对价转让到现在持有汇票的人,他就是付过对价持票人.通常是指前手付过对价,自己没有付对价而持票的人.

当事人 10.正当持票人(Holder in due course)正当持票人是指经过转让而持有汇票的人.正当持票人应具备的条件是:他的前手背书是真实的;汇票票面完整正常;取得汇票时,没有过期;不知道汇票曾被退票;也不知道转让人的权利有何缺陷;他自己支付对价,善意地取得汇票.

(二)当事人责权 汇票持票人包括收款人、被背书人、来人,他们是汇票的债权人,对于汇票享有充分的权利。承兑人、出票人、背书人是汇票的债务人,对于汇票付款承担责任。 从人称代词观点来看,汇票被出票人A开出,命令付款人B支付票款给受款人C(A bill is drawn by A on B payable to C),这里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分别表示为我们、你们、他们(A bill is drawn by us on you payable to them)。如果出票人和受款人是相同一个人时汇票使用代词为(A bill is drawn by us on you payable to ourselves.)  如果付款人和收款人是相同一个人时汇票使用的代词为:A bill is drawn by us on you payable to yourselves

当事人责权 如果出票人和付款人是相同一个人时汇票使用代词为:A bill is drawn by us on ourselves payabletothem. 为了鉴别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先找出谁是出票人,然后把你自己放在出票人我们的位置上,去查看汇票文字,找出“你们”和“他们”是谁,就可懂得这张汇票了。 2.从交付和提示的观点来看,出票人是第一当事人(1st Party),受款人是第二当事人(2nd Party),付款人是第三当事人(3rd Party). 汇票如果转让的话,出票人是第一当事人,受款人或第一背书人是第二当事人,第二背书人是第三当事人,付款人是最后当事人。

当事人责权 3.汇票债务人承担汇票付款责任次序(order of liability)如下: 承兑前:出票人-----第一背书人------第二背书人 承兑后:承兑人-----出票人------第一背书人。 4汇票持票人享有充分权利如下:(1)提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权利;(2)汇票转让他人的权利;(3)背书汇票权;(4)发出退票通知给前手当事人;(5)向前手当事人行使追索权;(6)用自己名字起诉的权利;(7)丢失汇票后获得副本权;(8)在支票或银行即期汇票上划线的权利和委托一家银行托收票款的权利。

五、票据行为 1、票据行为的含义 狭义:以承担票据上的债务为目的而发生的,其结果是发生、转移或保障票据上的权利。它包括6种行为: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保付、参加承兑。(票据行为) 广义:一切能引起票据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行为。如:提示、付款、划线、涂销、更改、伪造、变造、追索、拒付、参加付款等。(准票据行为)

2、狭义票据行为应具备的条件 要式行为 票据开出是要式的,票据行为也必须是要式的,要符合票据法的规定。至少包括三个动作:①必要事项的文字记载、②行为人签名、③票据交付。 明确意思表示 按照文义性的要求,票据上的文字记载必须清晰表明票据行为的目的。如:①出票:发生票据权利;②背书:转移票据权利;③承兑:承担票据责任。 行为人具备票据能力

3、狭义票据行为的特征 无因性:票据行为的效力与票据原因相分离。 ① 票据行为的效力是独立存在的 ② 持票人不必证明如何取得票据权利,只需提示合格的票据即可 ③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原因关系对抗善意持票人 要式性:按照票据法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办事 ① 以证券书面形式进行 ② 以固定方式进行 ③ 依照票据文义解释 独立性:同一票据上若干票据行为依据票面文字记载独立发生效力,互不牵连。 ① 各票据行为独立发生 ② 某一票据行为无效,不影响其他票据行为的效力

4、票据行为的分类 主票据行为 出票 广 义 票 据 行 为 票据行为 背书 承兑 附属票据行为 保证 保付 参加承兑 提示 付款 拒付 追索 准票据行为 划线 涂销 参加付款

(一)狭义票据行为的种类 出票 定义: 创设票据的债权,使收款人拥有债权。包含两个动作:①写成票据并签名;②交付给收款人 影响: ① 出票人成为主债务人,担保付款、担保承兑。票据被拒付时,接受追索。 ② 收款人成为主债权人,拥有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③ 付款人不是票据义务人(本票例外)。

出票(Issue) (1)出票人填写空白汇票 (2)交给收款人 . 出票人 收款人 付款人 双方事前有协议

背书 (Endorsement) 定义: 转让票据及票据权利的行为。包含两个动作:①在票据背面签名。即使只签字不加文字说明,也视为背书。②交付被背书人。 影响: (1)对背书人(债务人) ① 失去票据及票据权利 ② 向后手证明歉收签名的真实性和票据的有效性 ③ 担保承兑和付款 (2)对被背书人(债权人) 享有票据的全部权利: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前手越多,票据权利越有保障。

背书 C D E F G H B A 第一背书人 第二背书人 第一被背书人 第三背书人 第二被背书人 第四背书人 第三被背书人 第五背书人 第四被背书人 第五被背书人 C D E F G H B A

背书的种类1 1.特别背书:记名背书,特点是:内容背书完整,记载支付给被背书人的名称,并经背书人签字。记名背书的票据,可以继续背书转让。 Pay to B Co., London Pay to C CO., New York 背书 人 For A Co., Beijing (signature) For B Co., London (signature) For C CO., New York For H CO., New York

背书的种类 2 被背书人 Pay to G CO., New York 背书 人 2.空白背书:无记名背书,不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只有背书人的签字。被背书人可继续转让。 (1)签名后转让,会被追索。可在被背书人一栏记名,也可不记名。 (2)不签名,直接交付转让,不会被追索。可在被背书人一栏记名,也可不记名。 被背书人 Pay to G CO., New York 背书 人 For A Co., Beijing (signature) For D Co., London (signature)

背书的种类 3 3.限制性背书:指定某个特定的人为被背书人或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能否继续转让,不同票据法规定不同。 《英国票据法》不能再转让 《日内瓦统一法》和我国的票据法:原背书人只对直接后手负责。被背书人继续转让而产生的其他后手,原背书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被背书人 ① Pay to B Co., London only ② Pay to B Co., London not negotiable ③ Pay to B Co., London not transferable ④ Pay to B Co., London not to order ⑤ Pay to H Bank for account of B Co., London 背书 人 For A Co., Beijing (signature)

背书的种类 4 被背书人 背书人 4.带有条件的背书:被背书人享受票据权利是有条件的背书。 影响:票据是无条件支付的,因而有条件的背书行为有效,但背书条件无效。 (1)付款人不管条件是否履行,可以照常付款给持票人。 (2)有条件背书是指背书行为中的交付,只有在完成条件才可以把票据交给被背书人。 被背书人 Pay to the order of B Bank On delivery of B/L No.125 背书人 For A Co., Beijing (signature)

背书的种类 5 被背书人 背书 人 5.托收背书:记载有“委托收款”字样的背书。 背书目的:不是转让票据及票据权利,而是委托被背书人代为行使票据权利。因此,被背书人不能再转让票据。 特点: (1)被背书人不能转让票据,背书人对任何后手不承担责任。 (2)被背书人可以行使票据任何权利,请求付款权和追索权。 被背书人 ① Pay to B Bank for collection ② Pay to B Bank for collection, prior endorsement guaranteed ③ Pay to B Bank for deposit (安置、押金、储蓄、寄存) ④ Pay to B Bank value in collection ⑤ Pay to B Bank by procuration (获得、代理权) 背书 人 For A Co., Beijing (signature)

背书的种类 6 设定质押( on mortgage)背书:被背书人只有在实现质押权时,才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出现在贸易融资的情况下。 部分背书:背书人只转让部分票据金额。( pay to A Co., for the amount of 50%) 分割背书:将票据金额分割给多个被背书人。( pay to A Co., and B Co., for the amount of 50% separately ) 我国票据法规定:部分背书和分割背书是无效的,无论是背书行为,还是背书内容均无效。 其他背书:如记载“不得追索”( without recourse )字样的背书。其效力仅限于背书人和直接被背书人之间,其他后手不受此约束。

承兑(Acceptance) 承 兑 承兑人签名 年 月 日 定义:远期汇票付款人同意按出票人指示到期付款。 做法: (1)写上“承兑”二字,签上姓名,加注具体承兑日期 (2)把经过承兑的远期汇票交还该提示者即收款人 承兑日 (1)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在出票后1个月内提示承兑 (3)付款人在收到提示的汇票后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 年 月 日 承 兑 承兑人签名

(1)含义:远期汇票表示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 (2)做法:由受票人在汇票正面空白处写上“承兑”二字,签上 本人姓名,表示到期一定付款 (3)具体行为: 一是写上“承兑”二字,签上姓名,加注具体承兑日期 二是把经过承兑的远期汇票交还该提示者即收款人 (4)承兑的种类 年 月 日 承兑 承兑人签名

(4)承兑的种类 普通承兑 带有条件(只有在交单后承兑) 部分承兑(只承兑800元) 限制性承兑: 限定地点(只能在某银行承兑) 限制性承兑: 限定地点(只能在某银行承兑) 延长时间(出票后2个月付款的 汇票4个月付款)

参加承兑 定义:汇票不获承兑,持票人尚未追索,其他人要求承兑的行为。 目的:防止持票人追索,以维护特定义务人的信誉。 参加承兑人的责任:要对被承兑人的后手,包括持票人负责。 参加承兑的做法:在汇票正面记载参加承兑人的名称、参加承兑的日期、签名。

参加承兑(Acceptance for honor) 被参加承兑人 被参加付款人 C D E F G H 1 3 I 2 参加承兑人 参加付款人 A B 2

保证 定义:非票据义务人为票据义务人承担保证的行为。 目的:增强票据的可接受性,十之便于流通和融资。 做法:在票据上记载“保证”字样,保证人名称并签名、被保证人名称、保证日期。 保证人责任:保证人承担的票据责任与被保证人一样。

保付 定义:支票付款人表明保证支付票款的行为。 做法:记载保证文句几保付日期、签名、交付。 效力:付款银行承担绝对付款责任。

(二)其他票据行为 提示 付款 拒付 追索 参加付款 涂销 更改 伪造 变造

提示(Presentation) (1)提示承兑 (2)提示付款 出票人 收款人 付款人

付款 付款是票据流通的终结 必须做到: (1)对票据权利人付款 (2)到期立即付款 (3)支付金钱 (4)足额支付 (5)注销票据

拒付:退票 情形:拒绝承兑;拒绝付款;避而不见;死亡;破产等。 拒绝证书 拒付通知

追索 被拒付后,向前手请求偿还 条件:持有合格的票据;持票人尽责;发生拒付

涂销 定义:行为人以一定方式,将票据上自我签名或自己记载的项目予以消除的行为。 类型:法定涂销;任意涂销

更改 定义:有权限人对票据上记载的内容进行变更、订正的行为。 类型: (1)丧失票据效力的更改 (2)保持票据效力的更改

伪造 定义 假借他人名义而出票的行为。 影响 1、对真实签名人:无法免除票据责任 2、对持票人:取决于被伪造人对伪造一事有无重大过失。 3、对被伪造人:无重大过失时,可以不承担责任。 4、伪造人:属于欺诈行为,依法追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变造 定义:无票据记载变更权的人,对票据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 影响: 1、签名人:变造前签名,责任照旧;变造后签名,按变造后文义承担责任。 2、变造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汇票的贴现( DISCOUNT ) (一)贴现业务 贴现是指远期汇票承兑后尚未到期,由银行或贴现公司从票面金额中扣减按照一定贴现率计算的贴现息后,将净款付给持票人,从而贴进票据的行为。 贴现行持贴进汇票直至到期日,提示给承兑人要求付款,承兑人支付票面金额,归还了贴现行的垫款,并使贴现行赚取贴现息。所以贴现业务既是票据买卖业务,也是资金融通业务。 贴现息的计算是按天数,即指距到期日提早付款天数乘以贴现率。但贴现率多是用年率表示,应将其折成日率(基本天数为365或360) ( 贴现息的计算、净款的计算) (二)贴现市场

贴现(远期票据想即期拿到钱) 4 付净款 贴现行 收款人 3 贴现 1 提示要求承兑 2 承兑 出具票据交给收款人 出票人 承兑人—银行

汇票的贴现 国际上贴现市场有:伦敦贴现市场含贴现行、承兑公司等 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允许美国的会员银行承兑汇票拿到贴现市场贴现从而融通资金,这就是美国的银行承兑汇票。 中国的各大商业银行均办理承兑、贴现业务。 (三)汇票的身价 汇票身价是由签字人的信誉、地位所决定。(汇票上的签字人有:出票人、承兑人、保证人)从两方面可以鉴别汇票的身价: 签字人的地位(standing)包括良好的声誉、具有好的资力。通常是银行优于商人,大银行优于小银行。

贴现人想提前收回资金,申请本国中央银行要求再贴现或重贴现(Rediscount) 汇票贴现 2. 重视汇票起源交易的出票条件,通常出售货物而出具的汇票可靠,根据信用证出具的汇票最好。 (四)贴现费用 贴现费用含:承兑费(acceptance commission)、印花税(stamp duty)、贴现率(discount rate) 三种。 (五)汇票的重贴现 贴现人想提前收回资金,申请本国中央银行要求再贴现或重贴现(Rediscount) 汇票重贴现的条件是:汇票必须带两个英国头等大银行(two first class British Bank)即承兑人和贴现公司必须是英国大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不具备重贴现条件。 重贴现的银行是中央银行。重贴现率高于贴现率。

七、汇票的种类 汇票按时间、货币、当事人等不同分类: 按当事人居住地不同分为:国际汇票和国内汇票(International Bill of Exchange and Domestic Bill of Exchange) 按付款时间不同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Sight Bill and Time Bill) 按收款人不同分为:来人汇票、记名汇票(Bearer Bill and Order Bill) 按出票人和付款人不同分为:商业汇票和 银行汇票(Trader’s Bill and Banker’s Bill) 按汇票是否跟随单据分为:光票(Clean Bill) 和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 按使用货币分为:本币汇票和外币汇票

本票样式 Promissory Note for GBP800. London,8 Sept.200x At 60 days after date we promise to pay Beijing Arts and Crafts Corp.or order the sum of Eight hundred pounds For Bank of Europe London. signature

Note for GBP100.00 London,21 Jan.,200x On demand we promise to pay bearer the sum of one hundred pounds For Bank of Europe London signature

第三节 本票(Promissory Note) 一、本 票 定 义 A promissory note is an unconditional promise in writing made by one person to another signed by the maker engaging to pay on demand or at a fixed or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 a sum certain in money to or the order of a specified person or to bearer.意为:本票是一项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承诺,由一人作成,并交给另一人,经制票人签名承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钱给一个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

二、本票的必要项目 本票的必要项目:《日内瓦统一票据法》规定,本票的必要具备八个项目: “本票”字样; 无条件支付承诺; 收款人或其指定人; 制票人签字; 出票日期、地点; 付款期限(未载明付款期限者,视为见票即付); 一定的金额; 付款地点(未载明者,出票地视为付款地)。

本票样式 Promissory Note for GBP800.00 London,8th Sept.2005 At 60 days after date we promise to pay Beijing Arts and Crafts Corp.or order the sum of Eight hundred pounds For Bank of Europe London signature

三、本票与汇票的异同 三个相同点: 收款人相同(均有收款人); 本票制票人相似汇票承兑人; 本票的第一背书人相似于已承兑汇票的收款人,他与出票人是同一人。 七个不同点: 基本当事人不同。(两个与三个、make与draw、maker 与drawer) 付款方式不同。(承诺式与命令式) 名称的含义不同。(一笔交易的结算与两笔交易的结算) 承兑等项不同。本票不需:提示承兑、承兑、参加承兑、发出一套。汇票必须有提示承兑等四项行为。

本、汇两票异同 5.国际本票遭到退票不需做成拒绝证书,国际汇票遭到退票必须做成拒绝证书。 6.主债务人不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制票人,汇票的主债务人承兑前是出票人,承兑后是承兑人。 7.本票不允许制票人与收款人做成相同的一个人,汇票允许出票人与收款人做成相同的一个人。 四、本票的四点用途 商品交易中远期付款。 作为金钱的借贷凭证。 企业向外筹集资金发行商业本票。 银行用本票代替现金。

四、本票的用途 1.商品交易中远期付款; 2 .用作金钱的借贷凭证; 3.企业向外筹集资金时可以发行商业本票 4 . 客户提取现金时,银行资金不够,可发给银行开立的即期本票,代替支付现钞。

五、本票的不同形式 (一)商业本票(Trader’s Note) (二)银行本票(Banker’s Note) (三)国际小额本票(International Money Order) (四)旅行支票(Traveller’s Cheque) (五)流通存单(Certificate of Deposit) (六)中央银行本票(Central Banker’s Note) (七)各种债券 (八)国库券(Treasury Bills)

第四节 支 票 一、支票定义 A . 支票定义支票是以银行作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第四节 支 票 一、支票定义 A . 支票定义支票是以银行作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B . 支票是银行存款客户向他开立账户的银行签发的,授权该银行即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给一个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的无条件支付命令。 二、支票的必要项目:

支票样式 31st Jan.2005 Cheque London 31st Jan.2005 No.652156 Payee Tianjin Eco- BANK OF EUROPE Nomic & Dev. LONDON Corp. Pay to Tianjin Economic & Development Corp. or order the sum of Four Hundred $450.00 $450.00 and fifty pounds. For Sino-British Trading Co., London. signature 652156 652156 60…2116 02211125 00045000

二、支票的必要项目 支票必须具备的八个必要项目(见附图2—11) “支票”字样。 无条件支付命令。 付款银行名称、地址。 出票人名称和签字。 出票日期和地点。 写明“即期”字样,如未写明即期者,仍视为见票即付。 一定金额。

支票的必要项目 8. 收款人或其指定人。 实际上,支票是存款人用以向存款银行支取存款而开出的票据,首先交给收款人,再由收款人凭票提示取款,或由收款人转让给他人持向银行提示取款,支票也是可流通票据。 三、支票的划线 支票不带划线的称为可取现金支票(Open Cheque)。支票带有划线的称为划线支票(Crossed Cheque),只能转账。

支票划线 收款人 付款人 出票人

支票的划线 (一)支票划线分为两种: 普通划线----General Crossing有以下几种(1)横过票面的两条平行线,中间无任何加注; (2)加注“Banker”字样; (3)加注“& Co.”字样; (4)划线中可加注“不可流通”(Not Negotiable) (5)划线中可加注“记入收账人账户”(Account Payee) 2. 特别划线(Special Crossing)是指支票带有横过票面的平行线,中间有一家银行名称,说明票款只能入这家银行的账上。

支票划线 (二)谁可以划线 出票人和持票人可以划线。出票人作成普通划线,持票人可以把它转变成特别划线。出票人作成普通或特别划线,持票人可以加注“不可流通”字样。 被特别划线的银行可以再作特别划线给另一家银行代收票款。代收票款的银行可以作成特别划线给自己。 (三)划线的范围 支票。 银行即期汇票。(一家银行为出票人,另一家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支票划线 银行客户签发的任何单证,凭此可从银行获得单证所述金额者。 (四)划线支票受票行的义务 按照划线规定付款,即普通划线支票只能转账付给一家代收银行,特别划线支票只能转账付给划线里面那家银行。 (五)支票划线的作用 支票划线可以防止支票丢失或被盗窃而被冒领票款。

四、支票的止付 银行支付由其客户开立、以该银行作为受票行的支票的责任和授权,将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付款的取消(Countermand of payment)或停止支付(to Stop payment) 客户死亡的通知。 在实务中,如果支票遗失或毁坏,出票人可以止付支票,作为一种安全的措施。收款人如不愿或不能执行合同,出票人也可以止付支票。出票人止付,受票行的责任和授权都告终止。但支票止付不能终止出票人或任何背书人对于正当持票人的责任。 止付通知必须有书面的,并以送达银行方为有效。收到通知后,受票行还兑付支票,受票行就应承担责任。

五、支票与汇票的不同点 支票是授权书,出票人是银行客户,受票人是开户行;汇票是委托书,出票人和受票人是不受任何限定。 支票是支付工具,只有即期,没有远期,汇票是支付和信用工具,有即期、远期、板期几种期限,有承兑行为,有到期日的记载。 主债务人不同。 支票的保付与汇票的保证不同。 划线支票受票行负责付款的对象与汇票和未划线支票的受票行负责付款的对象有所不同。 支票可以止付,汇票承兑后不能止付。 支票只能开一张,汇票可以开一套。

六、支票的种类 (一)按收款人的不同分为“来人支票”(不记名支票)和“记名支票” (二)按出票人不同分为:银行支票和私人支票。 (三)按是否划线分为:划线支票和未划线支票。 (四)按支票是否保付分为:保付支票和未经保付支票。

第五节 票据的功能 票据功能主要用作流通手段(MEANS OF NEGOTIATION)、支付手段(MEANS OF PAYMENT ) 一、流通手段 (一)票据的流通作用:模仿货币,要式不要因发挥流通作用;票据可以一手转让票据,一手收取货物或劳务对价,票据和对价的对流;货币的交付就是流通,票据可以交付转让流通,也可以背书交付转让流通;票据经提示、付款、返还到付款人手中,其流通作用终止。 (二)票据流通次数与结算的交易和人数成正比 票据流通一次,增加一笔交易结算,流通两次,增加两笔交易。

票据的功能 二、支付手段与票据交换 持票人提示票据要求付款,受票人见票即付,或见票承兑,到期付款。所以票据是支付凭证(PAYMENT INSTRUMENT),也是支付手段。 (一)委托银行代收票款----就是即将要学习的:“光票托收” 委托人(出口方、收款人)、托收行(出口地银行、委托人的账户行)、代收行(托收行的联行或代理行)、受票人(付款人)。 (二)货币的国别、票据清算所地点、受票行地点必须对口一致,否则要增加多余的费用。 (三)票据清算的记账过程是先贷(次日资金)后借,收妥抵用(当日资金) (四)什么样的票据可以交换(清算)付款 银行本受票人(付款人)是银行的票据便能清算。有:普通支票、银行支票、票、银行汇票、银行同业划款单、邮政汇票、股息单、国库券

票据的功能 银行是受票人(付款人)是银行的票据便能清算。有:普通支票、银行支票、票、银行汇票、银行同业划款单、邮政汇票、股息单、国库券等。 (五)伦敦票据清算所的交换情况 客户(持票人、收款人)将票据交给代收行、代收行即商业银行(非清算银行)在清算银行开立账户、清算银行到清算所参加清算 (六)清算银行之间总的轧差平衡 每个清算银行带很多票据要换出,收取票款。同时清算银行要从清算所换回很多票据需要支付票款。每个清算银行的收取和支付可以抵销,轧出一个借/贷差额,报送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根据差额表在各清算银行的账户上借/贷记账,求得当天清算差额的总平衡。

票据的功能 (七)票据的支付功能 (p63) 票据的支付功能在于采用交付和抵消的办法,以节约大量资金的作用。代收行是代表持票人,是票据的债权人,受票行是换入票据的债务人,经过清算把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得以清偿。结算是交易双方因商品买卖、劳务供应而产生的债权债务通过货币收付得2以清偿。故清算不同于结算。注意:贷方总额即应收总额、借方总额即应付总额、贷方净差实收额、借方净差即实付额。 (八)中央银行总平衡的作用 中央银行只要总的收付平衡,各家银行就各得其所。有时需要借记时,该银行贷方余额不足,向其他银行拆借或向中央银行商借临时贷款。

票据的功能 (九)票据清算的业务处理 处理过程:整理票据----加盖“交换”戳记----结出总数---填写“换出票据汇总单----填入”票据交换计算表“----结出应收票款总额----送交各有关银行。另一方面接受各收款行提交本行付款的票据,计算张数、填汇总单、填计算表、结出应付总金额,交清算所总结算员结出总数、所有银行应收与应付总数平衡、差额相互抑制。,当日票据清算即告结束。 (十)纽约票据清算所的概况 纽约清算所:清算银行----中心汇票---清算所资金(次日资金)当日下午4点前---联储资金(当日资金)次日上午10点,可用资金。

票据的功能 三、信用手段(p65) (一)承兑促使远期汇票成为信用工具 远期汇票上签字的人不同,汇票信用也不同,银行作为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汇票信誉好得多。商号承兑汇票也可要求一家银行背书,提高票据的信誉。 (二)票据信用工具可以融通资金 利用票据可以融通资金这点,便出现融通汇票业务。程序:被融通人开出融通汇票(每月付对价)---融通人承担---交贴心人贴心----付净款给被融通人---汇票到期日票面金额交给承兑人-----贴现人像承兑人提示要求付款----承兑人使用被融通人交来的资金付款给贴现人,结清融资业务。 被融通人即借款人---融通人即担保人----贴现人即贷款人。

票据的功能 (三)贴现与放款的比较 相同点:1。对客户融资;2。到期日偿还。 不同点:1.贴现是票据与净款的对流;贷款是凭合同单方面交给借款人;2.贴现付出的款项到期由承兑人付款,还可向背书人、出票人追索,放款只能由借款人还款;3.贴现业务发生纠纷,按各国票据法解决,放款业务的债务责任受合同制约;4.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转让与只转让使用权不转让所有权;5.贴现先收利息,放款后收利息;6 .贷款资金不能提前收回,贴现人可以通过再贴现提前收回资金;7.贴现期限短,贷款期限较长;8 .贷款要有抵押品,贴现不需要抵押。 (四)贴现与议付的比较

票据的功能 相同点:1.两者都是票据和对价的对流;2.都是扣除利息付给净款;3.贴现人付给持票人是有追索权,承兑人付给贴现人没有追索权,议付付给受益人有追索权,开证行付给议付行没有追索权。 不同点:1.贴现时对远期票据而言,议付是对即期汇票或无汇票的单据而言;2.贴现的必要条件是要银行承兑,议付得必要条件是单证及单单要一致;3.贴现的办理是票据承兑后,议付得办理是在单着证一致时;4.有贴现市场,无议付市场;5。贴现后票据由贴现人自己保管,议付后单据和票据寄给开证行。

第六节 远期票据融资业务 一、英国的融通汇票 英国的融通汇票---Accommodation Bill即A/B 分为带有质押的融通汇票和不带质押的融通汇票。 (一)带有质押的融通汇票 程序:被融通人与融通人订立出票额度协议,用开立“承兑信用额度证—Acceptance Credit 的形式,在额度证内规定:融通人允许被融通人在一年内可以开立xxx金额的融通汇票,附有托收汇票作为质押品,经融通人承兑后拿去贴现,等到到期日,以托收汇票收进票款,支付融通汇票应付票款。 具体程序分九步,见p68 注意:融通汇票与托收汇票的区别------金额大小、期限不同、承兑人不同、出票的条件不同等。

托收汇票出票人/融通汇票出票人/收款人 ㈠ ◆带质押的融通汇票 被融通人/出口方 ① ② 发货 ② 托收汇票受票人/承兑人 承兑信用额度证 交付托收汇票 融通汇票提示要求承兑 进口买方/ ④ 承兑通知书 融通人/托收汇票收款人 ③ 提示托收汇票要求承兑 融通汇票受票人/承兑人

⑥ 付净款 贴现行/付对价持票人 被融通人 ⑨ 付款 ⑧ 提示融通汇票要求付款 ⑤ 要求贴现已承兑的融通汇票 融通汇票受票人/承兑人 进口买方 融通人/托收汇票收款人 ⑦ 付托收汇票的款项

融通汇票 (二)不带质押的融通汇票 (p70) 不带质押的融通汇票,其形式、内容、金额与带有质押的融通汇票相同。被融通人和融通人订立协议,开立承兑信用额度证,规定开立融通汇票没有质押品。当融通汇票到期还款时,被融通人如果手头没钱,可以利用程对信用额度证的额度,开出一张新的融通汇票,要求承兑贴现后,归还原来融通汇票到期要付之款。

◆不带质押的融通汇票 被融通人/出票人/收款人 ④净款 新汇票 贴现公司/付对价持票人 ①承兑信用额度证 ②提示要求承兑 ③已承兑汇票要求贴现 ⑤到期日前出票提示要求承兑 ⑥提示原汇票要求付款 ⑦已承兑汇票要求贴现归还到期票款 融通人/受票人或承兑人 注意:实质为借钱还钱

二、美国的银行承兑汇票 (一)什么叫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缩写为B/A) 是指出票人开立一张远期汇票,以银行作为受票人命令它在确定的将来日期,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这张汇票经受票行承兑后,承兑行就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持票人凭着承兑行的信用保证,可将汇票请求如何银行贴现,贴进汇票的银行,还可立即把它出售到票据市场上,经过出票、承兑、贴现、再贴现,获得融资机会。 合格的承兑汇票票面的五点要求。见p71 1.汇票受票人必须是联邦储备系统成员银行;2.汇票的货币是美元;3.必须是承兑人和出票人均对付款负责的票据;4.期限不得超过180天;5.必须是自行偿还的汇票,受到融资的货物将来可以卖出去,偿还到期票款。 (二)B/A 业务的要求和适用范围

美国银行承兑汇票 B/A业务的三项要求:1.融资的货物必须是现时的货运;2.必须向承兑银行声明要求融资的货物没有获得其他资助;3.银行承兑汇票应跟随单据,以证实此笔货运。 B/A业务的四点适用范围:1.美国与外国或美国以外国家之间的进出口货物(含:信用证项下银行承兑汇票、托收项下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光票)2.美国境内货物运输,物权单据交给银行;3.美国境内仓贮货物,仓单作为质押品;4.出口备货融资,将合同交来证实确有出口交易。 (三)外国银行融资 要点:提供进出口货运资料、开立银行承兑光票、订立信贷额度、发电报提供所需资料、美国承兑银行将净款入外国银行账户、外国银行做放款业务。 (四)综合利率必须折成实际利率,与拆放利率(LIBOR)比较后,确定B/A是否能做

第七节 包买票据 一、包买票据业务的定义 包买商(Forfaiter)称之为“福费廷” 通常是商业银行或银行的附属机构,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权地贴现已被进口商承兑,并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这种业务叫做包买票据。 包买业务有三个特点: 这种远期票据产生于正当贸易即销售资本货物或提供技术服务,以分期付款交易为背景。 出口商必须放弃对所出售债权凭证的一切权益,而包买商业必须放弃对出口商的追索权。 出口商叙做包买业务,将远期应收账款变成了现金销售收入,有效地解决资金占压问题。

包买票据 二、包买票据若干技术问题 (一)本票或汇票 简单讲:包买票据多采用本票或汇票,该票据的出票人是进口商,收款人是出口商,并经进口地银行予以保证的票据。 (二)无追索权的转让 通常的票据转让是有追索权,但包买业务是无追索权(WITHOUT RECOURSE)即收不到货款的风险全部落在包买人的身上。 (三)货币 通常使用硬货币不使用软货币。 (四)银行保证

包买票据 可包买的本票或已承兑的汇票,应加列银行保证。保证行应是包买商熟悉的银行。保证费用由进口商负担。银行保证的四种方法:1.保付签字;2.保函;3.备用信用证;4 .保证书。 (五)进出口商负担的费用 贴现费、选择费、承担费、宽限期贴息。 (六)贴现息的计算和报价调整 出口商要把贴现息折成融资利息加在货价中,转嫁给进口商。 三、包买票据的优缺点 (一)包买票据的优点 包买票据使用本票或汇票,办理简单、灵活、高效。

包买票据 2.适应西欧国家资本货物出口,金额大,期限长,风险较多的交易。银行贷款资金不足,贴现商不愿贴进期限长的票据,出口商就可以找包买商融资。 3.包买商承担收不到货款的风险,收款人放弃追索权。 4.固定贴现率可以避免市场汇率的波动。 5。包买的票据有银行予以保证,收款有保证。 (二)包买票据融资的缺点 对出口商而言,费用高。 四、包买票据交易程序 1. 询价---2. 报参考价---3. 提价后签订贸易合同----4. 抱负责任价----5 .达成包买交易---6.-发出承担书---7.-出口商发货----8. 出口商交单给托收行-----

包买票据业务流程图 ⑴ 包买商 ⑥ ⑤ ④ 发出承担书 接受报价达成包买交易 ② 负责任报贴现价 ① 报出参考价 询价 进口商 ③ 提价后签订贸易合同 出口商 ⑦ 发运货物

⑵ 出口商 进口商 ⑩ ⑧ 通知凭本票交单 全套单据 托收行 ⑨寄送单据 代收行

⑶ 担保行 托收行 ⒓ ⒖ ⒒ 寄送已担保本票 已担保的本票 签发本票要求担保 ⒔ 已担保的本票 代收行 进口商 ⒕ 单据

⑷ 包买人 ⒗ ⒙到期日的本票提示要求付款 作成无追索权背书后提示要求贴现 ⒘ 净款 担保行 出口商

包买票据 9. 托收行寄单给代收行---10. 代收行通知进口商签发本票换取单据-----11. 进口商提交本票给担保银行要求担保----12. 担保行将已担保的本票交给进口商----13. 进口商凭已担保的本票换取单据----14. 代收行寄送本票给托收行----15. 托收行将本票交给出口商-----16. 出口商在本票上作成无追索权背书给包买商-------17. 包买商付净款给出口商---18 . 到期的本票向担保行提示要求付款,担保行借记进口商的账户,付款给包买商,债务全部结清。

第八节 我国票据法的公布与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于1996年1月1日起施行,共有7章6节111条。 一、票据的要式性 (一)汇票必须记载的7条事项:“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命令(委托)、确定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二)本票必须记载的6条事项:“本票”字样、无条件支付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三)支票必须记载的6条事项:“支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以上所规定事项缺一,则票据无效。 二、行使票据权利的时效性

我国票据法的公布与实施 (二)、行使票据权利的时效性 追索期6个月。 再追索权期3个月。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要求承兑的提示期1个月。 定日付款自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 见票即付的汇票提示期为1个月 支票提示期为10天。 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我国票据法的公布与实施 三、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中国,也有发生在境外的票据。 汇、本票出票时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 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等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 追索权适用出票地法律。 提示期限等适用付款地法律。 票据丢失,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

第二章 票据学习掌握要点 什么是票据的广义和狭义之分? 票据的特性有哪些? 汇票的定义及汇票的必要项目是什么? 汇票的当事人有那些? 第二章 票据学习掌握要点 什么是票据的广义和狭义之分? 票据的特性有哪些? 汇票的定义及汇票的必要项目是什么? 汇票的当事人有那些? 票据行为有那些?各个行为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什么是汇票的贴现? 汇票的种类有那些? 本票的定义及其必要项目是什么? 本票与汇票的异同是什么? 支票的定义及必要项目是什么?

11. 支票与汇票的不同点是什么? 支票的种类有那些? 12. 支票的划线意指什么?有几种划线?谁划线?划线的作用是什么? 13. 票据的功能有那些? 14. 汇票抬头有几种表示方式?有几种背书方式?汇票付款时间有几种方式表示? 15. 福费廷业务(包买票据)的定义是什么? 16. 包买业务具有的三个特点是什么? 17. 包买票据交易程序及其全过程有那些? 18. 英国的融通汇票和美国的银行承兑汇票基本操作方法 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