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存货 第一节 存货的确认与初始计量 一、概念与确认条件 (一)概念 P95 (二)种类 P95 原材料; 在产品; 自制半成品; 一、概念与确认条件 (一)概念 P95 (二)种类 P95 原材料; 在产品; 自制半成品; 产成品; 库存商品; 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代销商品; 周转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三)确认条件 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实务中,以企业对存货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权为
二、存货的初始计量 (一)采购成本 1.买价:发票上列明的价款 2.相关税费: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及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采购费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及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等 ( 二)加工成本 (三)其他成本: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不包括的成本 P96
第二节 发出存货按的计量 1.个别计价法 (1)定义 ——亦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采用这一方法是假设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
存货发出按实际成本计价 采用个别计价法对存货进行计价,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各批存货必须是容易辨认的; 各批存货必须备有详细的批号、数量及单位成本等记录。
存货发出按实际成本计价 (2)计算方法 (3)特点 ——在这种方法下,是把每一种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基础。 ——采用个别计价法,对于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计算准确,符合实际情况,但在存货收发频繁情况下,其发出成本分辨的工作量较大。
存货发出按实际成本计价 2.先进先出法 (1)定义 ——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动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采用先进先出法,某存货的购入、发出及结存明细账如下表所示。 日期 摘要 收入 发出 结存 月 日 数量 单价 金额 3 1 期初余额 200 30 6000 6 购入 600 28 16800 10 14 300 31 9300 16 20 500 32 16000 22 35 7000 本月发生额及月末余额 1600 49100 200 30 22800 600 28 200 30 14400 300 28 8400 300 28 300 28 17700 300 31 300 28 11500 200 31 6200 100 31 200 31 22200 500 32 200 31 19000 100 32 3200 400 32 100 32 10200 200 35 100 32 1500 45000 10200 200 35
存货发出按实际成本计价 (2)计算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存货发出按实际成本计价 (3)特点 ——采用先进先出法,能随时计算出发出存货和库存存货的成本,但较繁琐;如果存货收发业务较多、且存货单价不稳定时,其工作量较大。在物价持续上升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存货发出按实际成本计价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1)定义 ——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
存货发出按实际成本计价 (2)计算方法 存货单位成本 = 本月发出存货成本 本月发出存货数量 存货单位成本 = ×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 月末库存存货数量 存货单位成本 = ×
存货发出按实际成本计价 (3)特点 ——采用加权平均法,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比较简单,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而且在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时所计算出来的单位成本平均化,对存货成本的分摊较为折中。但由于这种方法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因此,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存货发出按实际成本计价 4.移动加权平均法 (1)定义 ——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方法。
存货发出按实际成本计价 (3)特点 ——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能使企业管理当局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以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但是,由于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使得计算的工作量较大,不适用于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
第三节 存货的核算 一、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 (一)原材料的核算 1.取得的核算 (1)外购 ①货款付清,同时收料(单货同到) 例,购料,买价5 000元,税率17%,银付,料入库。 借:原材料 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 贷:银行存款 5 850
②先付款,后收料(单到货未到) 设“在途物资”过渡。 例1,购料,买价5 000元,税率17%,银付,料未收。 借:在途物资 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 贷:银行存款 5 850 例2,10天后,收料并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5 000 贷:在途物资 5000
③先收料,后付款(货到单未到) 第一,收料后,在月末之前收到结算单据 通过“应付账款”核算。 例1,购料,专用发票注明:买价5 000元,税率17%,款未付,料入库。 借:原材料 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 贷:应付账款 5 850 例2,10天后付款。 借:应付账款 5 850 贷:银行存款 5 850
第二,收料后,在月末仍未收到结算单据 月末先按暂估价入账 例1,从外地购料,料已入库,但未收到结算凭证和发票账单,款未付,月末暂估价10000元入账。 借:原材料 10 000 贷:应付账款 10 000 例2,下月初,红字冲销上月末暂估价 借:原材料 10 000
例3,收到结算单据,专用发票注明:买价8 000元,税率17%,银付,上月已收料。 借:原材料 8 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60 贷:银行存款 9 360
2.原材料发出的核算 例,生产车间生产产品领料40 000元,生产管理部门领料2 000元,行政管理部门领料1 500元,专设销售机构领料500元。 借:生产成本 40 000 制造费用 2 000 管理费用 1 500 销售费用 500 贷:原材料 44 000
存货发出按计划成本计价 平时领用、发出的存货按计划成本计算 月末需要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将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调整的基本公式: 实际成本=计划成本 成本差异
存货发出按计划成本计价 (一)发出原材料的核算 1.结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 月末,企业根据领料单等编制“发料凭证汇总表”结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原材料
存货发出按计划成本计价 2.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期(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除委托外单位加工发出材料可按期初成本差异率计算外,应使用当期的实际差异率 期初成本差异率与本期成本差异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期初成本差异率计算 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存货发出按计划成本计价 (1)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 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额 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额 材料成本 差异率 + = ×100% 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 本月收入材料计划成本 +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率 = ×
存货发出按计划成本计价 超支差异 (2)本月发出材料应分配的成本差异从“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转出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材料成本差异 若为节约差异,做上述相反分录 超支差异
存货发出按计划成本计价 【例】H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月末根据领料单等编制“发料凭证汇总表”,某月各生产单位和部门耗用丁材料计划成本为:基本生产车间领用3 300 000元,辅助生产车间领用200 000元,车间管理部门领用50 000元,企业各行政管理部门领用30 000元。当月月初结存丁材料的计划成本为2 000 000元,成本差异为节约204 000元。当月入库丁材料的计划成本为4 000 000元,成本差异为超支180 000元。
存货发出按计划成本计价 月末,根据资料计算当月材料成本差异率: 材料成本差异率= ×100% =-0.4% 材料成本差异率= ×100% =-0.4% -204 000 + 180 000 2 000 000 + 4 000 000
存货发出按计划成本计价 分摊并结转发出丁材料的成本差异,应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材料成本差异——丁材料 14 320 借:材料成本差异——丁材料 14 320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13 200 ——辅助生产成本 800 制造费用 200 管理费用 120
第四节 其他存货的核算 一、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1.设置科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2.账务处理 (1)发出物资的核算 第四节 其他存货的核算 一、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1.设置科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2.账务处理 (1)发出物资的核算 借: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时,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直接用于销售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运杂费等+消费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加工费、运杂费等+消费税) (3)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用于继续加工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运杂费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可用于抵扣)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加工费、运杂费等)
二、周转材料的核算 1.设置科目:“周转材料”科目 对于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可以设置“周转材料——包装物”、“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分别予以核算。 2.账务处理
三、库存商品发出的会计处理 出售库存商品 某公司20×9年3月5日出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售价50 000元,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 500元,购货方尚未支付货款。该批商品的成本为40 000元。 借:应收账款 5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 000 贷:库存商品 40 000
第五节 存货清查 一、盘盈账务处理 盘盈存货时: 借:原材料 盘盈存货的计划成本或者估计成本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第五节 存货清查 一、盘盈账务处理 盘盈存货时: 借:原材料 盘盈存货的计划成本或者估计成本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经查明此盘盈为收发计量或核算误差造成,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等类似机构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二、盘亏的账务处理 盘亏存货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盘亏存货的实际成本 贷:原材料 盘亏存货的实际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产生盘亏的原因多种多样,应根据具体情况,通过规定批准程序后,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存货定额范围内的自然损耗或者计量误差而产生的盘亏,应计入“管理费用”; 人为过失或者自然灾害而产生的盘亏,而这些盘亏应当由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应计入“其他应收款”; 属于非常损失的盘亏,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教材P112的例4-18 盘点后,根据“盘点报告单” :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170 贷:原材料——甲材料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 经查实,此次盘亏是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其中应由保险公司赔偿700元。 借:其它应收款——XX保险公司 700 营业外支出 47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170
第六节 存货的期末计价 一、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 成本:历史成本 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相关税费 例,账面价值 可变现净值 80万元 100万元 无需调整账面价值 100万元 80万元 账面价值﹥可变现净值 当账面价值﹥可变现净值,应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减值损失 200 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200 000
二、跌价准备提取原则 (一)首次提 差额=成本-可变现净值 (二)以后提 应考虑“存货跌价准备”的期初贷方余额 1.差额﹥贷余,补提跌价准备; 2.差额﹤贷余,冲减(恢复)已提跌价准备; 如果恢复已提“存货跌价准备”,以贷方余额冲减至0为限
例,某企业1998年存货账面成本12万元,预计可变现净值9万元。 应提跌价准备3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 30 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30 000 1999年末,该企业存货账面成本12万元,预计可变现净值8万元。 应提4万元,贷余3万元,实提1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 10 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10 000
2000年末,该企业存货账面成本12万元,预计可变现净值10万元。 应提2万元,贷余4万元,实冲2万元。 借:存货跌价准备 20 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 20 000 2001年末,该企业存货账面成本12万元,预计可变现净值14.5万元。 应提0万元,贷余2万元,实冲2万元。 借:存货跌价准备 20 000
三、跌价准备提取方法 理论上单项、类别、总体。 制度规定:按单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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