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技能學堂-社區文書與計畫整理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主辦 主講人: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人民團體科
前言 1.人民團體是合議制的運作模式,所以,任何授權來自會議,會議也就是職權的主體,如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在閉會期間才授權給特定的幹部來執行會議中授權執行的事項,所以,會議正常召開,就是確保會務正常的基本要件。 2.會議的通知與紀錄的陳報,就是主管機關認定是否有召開的行政依據,至於會議召開的頻率在人團法及社區章程中一定會有明定,基本上,人民團體中的社會團體至少6個月開一次理監事會,1年開一次會員大會,這裡指的是定期會議,也就是應該固定時間召開。 3.定期會有固定應該報告與討論的事項,基本上有三個面向,一是交代過去,二是檢討過去,三是規劃未來,開了會而沒有完成上述工作,會議就是白開的,至於內容要包含哪些,請參酌網站上的檢核表,範例也都在網站上一應俱全。 4.所以,基本上先能夠輔導社區依據檢核表陳報各項會議紀錄及附件,就完成了80分。
大綱 1.社區經營重點理念宣導 2.社區相關法規及社區章程 3.會務注意事項(基本文件範例) 4.社區發展協會理監事改選相關事項 5.社區相關法規及網頁
1.社區經營重點理念宣導
經營社區的進程理念 誰授權我做、做了怎麼交代-會務健全 找出社區需要與想要-田野調查 我的社區有甚麼-錢、地、人-資源盤點 ☆ 經營社區的進程理念 誰授權我做、做了怎麼交代-會務健全 找出社區需要與想要-田野調查 我的社區有甚麼-錢、地、人-資源盤點 外界的資源有甚麼-產、官、學-多元引進 把要做的事輕重緩急排一排-策略研擬 好的社區人家怎麼做-觀摩 跟大家討論怎麼做才做-匯集民意執行
精進社區發展的方法 社會運動 社會計畫 社區意識 建立體制 初階 建立會務財務健全運作的體制。 盤點資源,凝聚社區意識。 中階 田野調查,了解社區需求。 觀摩他人,引入專業,量身訂做經營策略。 高階 執行策略回饋改善策略。 尋求存在價值,追求永續經營、自給自足的理想。
社區發展首重-人和 政通=依法營運、人和=溝通認同、建樹=宗旨任務 ☆ 社區發展首重-人和 政通=依法營運、人和=溝通認同、建樹=宗旨任務 政不通人不和建樹多-關到生跳蚤 政通人不和建樹多-埋頭苦幹、做多嫌多、偉賽聊聊 政不通人不和無建樹-投訴滿天飛 政通人不和無建樹-沒你皮條等你屆滿 政不通人和建樹多-累死親朋好友主管機關 政不通人和無建樹-安寧病房、形同虛設 政通人和無建樹-聯誼天堂、浪費公帑 政通人和建樹多-恭喜抵達大同篇
☆ 會議的意義 週期=頻率 1 定期交代過去 2 定期檢討過去 3 定期規劃未來
☆ 民主會議的基本精神 一、尊重少數精神 不對等 二、服從多數精神 三、人人等權精神 四、自由討論精神 五、平等公正精神 六、議事和諧精神
準備會議的要領 開會通知 要素:人(對象)、事(主題)、時、地、物(書 面及其他輔助資料) 人:1.參與議事 2.見證 3.公關 4.監督輔導 事:溫前思後(複習&預習)=上次會期人(會員 )事(執行進度)物(財報)異動狀況+本次會 期擬執行計畫 時&地:考量參與對象的便利及可達成性 物:盡可能將人、事、時、地書面化
養成定期開會習慣 大會、理監事會成會的認定 主席負責會議秩序及議程控制 多久召開一次理監事會(視章程至少6個月) ☆ 養成定期開會習慣 大會、理監事會成會的認定 主席負責會議秩序及議程控制 多久召開一次理監事會(視章程至少6個月) 每年幾月召開理監事會(2、5、8、11) 每年幾月召開會員大會(1~3月) 非固定之月份召開如何命名(臨時會) 按時陳報通知與紀錄
各機制的職權 合議制-集體領導模式 權力的來源-透過會議 會議的性質: (1)行政會議:會議主席可以做最後裁定權。 ☆ 各機制的職權 合議制-集體領導模式 權力的來源-透過會議 會議的性質: (1)行政會議:會議主席可以做最後裁定權。 (2)民主會議:議案的決定權操之於與會者之多數。
2.社區相關法規及社區章程
憲法、刑法、民法、特別法、一般法、行政命令、章程、細則、公約、內規、協定 ☆ 憲法、刑法、民法、特別法、一般法、行政命令、章程、細則、公約、內規、協定 法律優位原則 法律保留原則 就公民自由權的形式而言,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可以分為五種類別:(1)政治自由或意志表達自由,即公民依法參與國家生活及表達自己意願的自由,包括言論自由、出版自由、集會自由、結社自由、遊行自由和示威自由等;(2)人身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文化活動自由…(5)婚姻自由…。
社區組織架構圖 ☆ 會員(代表)大會 理事會 理事長 總幹事 長壽俱樂部 會長 成長教室 守望相助隊 隊長 志工隊 會計 出納 監事會 常務監事 ☆
☆ 職權(源自於章程) 1 會員大會 2 理事會 3 監事會
會員大會職權 一、訂定與變更章程。 二、選舉或罷免理事、監事。 三、議決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及會員捐款之 數額及方式。 ☆ 會員大會職權 一、訂定與變更章程。 二、選舉或罷免理事、監事。 三、議決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及會員捐款之 數額及方式。 四、議決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五、議決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處分。 六、議決財產之處分。 七、議決團體之解散。
理事會職權 一、召開會員大會及執行其決議事項。 二、審定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 三、選舉或罷免理事長。 四、議決理事、理事長之辭職。 ☆ 理事會職權 一、召開會員大會及執行其決議事項。 二、審定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 三、選舉或罷免理事長。 四、議決理事、理事長之辭職。 五、聘免工作人員。 六、擬定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七、擬定各種內部作業組織之組織簡則。 八、議決辦理各項社區福利服務活動辦法及收費標準。 九、其他應執行事項。
監事會職權 一、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 二、審核年度工作計畫暨預、決算。 三、選舉或罷免常務監事。 四、議決監事或常務監事之辭職。 ☆ 監事會職權 一、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 二、審核年度工作計畫暨預、決算。 三、選舉或罷免常務監事。 四、議決監事或常務監事之辭職。 五、其他應監察事項。
非盈餘分配
剩餘任期6個月以上非代理.受連任限制 選罷法27條
閉會期間之授權機制
3.社區會務注意事項(基本文件範例)
會議流程 致詞(主席、來賓) 工作報告(理事會、監事會) 提案討論 既定議案 臨時動議 選舉 如無則免
會員大會議程 一、出席過半大會開始。 二、主席致詞。 三、介紹主管機關及來賓。 四、主管機關及來賓致詞(預先徵詢,如無則免列)。 五、理事會工作報告。 六、監事會監查報告。 七、討論提案: 1.追認年度收支決算案含財產目錄及資產負債表(如附)。 2.通過年度工作計畫案(如附)。 3.通過年度經費收支預算案(如附)。 4.其他提案。 八、臨時動議。 九、選舉第○屆理監事。(如無則免) 十、散會。
理監事會議程 一、出席各過半數會議開始。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一)會務報告: 1.會籍審查:截至民國 年 月 日止,本會現有會員狀況如下: (1)個人會員: 人 (2)贊助會員: 人 共 計: 人 2. 財務狀況:本季經費收支報表,詳如附件。(附件一) (二) 業務報告: 四、討論提案: 提案一: 決 議: 五、臨時動議: 六、散會
會務工作人員準備會議資料-會籍異動審查、上季收支報表、其他業務執行報告及討論議題 理事會期程 ☆ 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工作 決定會議時間並發開會通知 會務工作人員準備會議資料-會籍異動審查、上季收支報表、其他業務執行報告及討論議題 召開理監事會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撰寫會議紀錄及相關附件並發文陳報 29 30 31
會員大會期程 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工作 決定會議時間並發開會通知 16 17 18 ☆ 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工作 決定會議時間並發開會通知 會務工作人員準備1.議程2.理事會工作報告3.監事會監查報告4.上年度經費收支決算表5.財產清冊6.資產負債表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7.下年度工作計畫8.下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9.會員名冊10.章程(選舉增附:11.各式選票樣張12.理監事登記結果理事會自行推薦則免) 召開會員大會 撰寫會議紀錄及相關附件並發文陳報 31
☆ 社區開會通知書格式 改選大會注意
無改選理監事會紀錄 第 屆第 次理監事會議記錄 時間:民國 年 月 日(星期 ) 時 分 地點: 時間:民國 年 月 日(星期 ) 時 分 地點: 出席人員:應到理事: 人,應到監事: 人(附簽到表影本) 理事: 監事: 請假人員: 主席:理事長 記錄: 一、主席致詞 二、報告事項 (一)會務報告: 1.會籍審查:截至民國 年 月 日止,本會現有會員狀況如下: (1)個人會員: 人 (2)贊助會員: 人 共 計: 人 2. 財務狀況:本季經費收支報表,詳如附件。(附件一) (二) 業務報告: 三、討論提案: 提案一: 決 議: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 無改選理監事會紀錄
社區個人會員入會申請書 永久保存
社區團體會員入會申請書
社區會員名冊格式
***社區發展協會呈報各項資料一覽表***
項次 陳報項目 【各項紀錄應附附件請參閱檢核表】 陳報時間 備註 ☆ 01 理監事會開會通知 每3-6個月(依章程規定) 開會7日前陳報 公所及本府 02 理監事會會議紀錄(包含上季收支報表) 同上 會議結束後30日內 一式二份陳報公所 03 會員大會開會通知 每年至少1次 開會15日前陳報 04 會員大會會議紀錄(討論提案包含上年度決算、下年度工作計畫、下年度預算) 05 本年度經費收支決算表(含財產目錄、資產負債表) 大會提案討論議程中通過 隨大會紀錄一式二份一併檢附陳報公所 06 下年度工作計畫、下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 07 大會手冊(議程、工作報告-理事會與監事會、決算表、財產目錄、資產負債表、收支報表、工作計畫、預算表、會員名冊、章程) 定期大會每年一次 選舉 ** 理事、監事:(選票保留至下屆結束) 得票數、當選名單、候補名單。 於大會臨時動議後選舉程序中進行 納入大會會議紀錄 常務監事、理事長:(選票保留至下屆結束) 得票數、當選名單 於理監事會中分別進行 納入理監事會會議紀錄 ☆
永久保存並列入移交資料: 立案公文、立案證書、印信(獲得核准啟用)、圖記啟用核備函、圖記變更核備函、章程、章程修訂核備函、法人登記核備函、社團存摺、國稅局核准之統一編號。 保存年限至少五~十年:(收文實體、發文實體、公文登記簿) 會務-理監事名冊、開會通知、會議紀錄、年度工作報告、年度工作計劃。 財務-財產目錄、收支流水帳冊、分類帳冊、收據存根、年度收支決算表、年度收支預算表。(被告證明用) 業務-活動計畫書、活動成果報告書。 注意事項: 1.陳報各項資料敬請備文,否則視同未呈報。 2.發文敬請加蓋負責人章(理事長章)並註明會址及聯絡電話(手機),否則視同作廢。 3.函文本府請勿使用影本(蓋章處),否則視同作廢。 4.發文字號應為「高市□區□□社區(○)字第0001號」起。字部分:【前一□為區簡稱,參照原公所字號(如鳳區、岡區、苓區),後二□□為社區名稱摘錄二至三字,○為理事長名字摘錄一字,若為籌備會期間則於高市□□□□後(○)前加一『籌』字,立案後去除之】。 5.會議資料敬請註明屆次別,非以年度計算。 6.凡社團會務未依法運作者,本府將駁回或建議中央駁回其補助申請。
理監事會簽到簿 ○○○ ☆ 社團法人OOOO協會 第O屆第O次理監事會簽到簿 開會時間:*5年*2月*4日19:00 開會地點:OOOOOOOO會議室 職稱 姓名 電話 簽名欄 備註 理事長 ○○○ 0****1*0*1 理事 0**602**0* 0***04*81* 0*8*14*2** 0***1*8*1* 0*1*882221 0*21268*60 0**2***20* 0*88216*2* 常務 監事 0*20*88**4 0**2*81*** 0*2***1*0*
☆ 會議屆次之計算
4.社區發展協會 理監事改選相關事項
社區理監事改選 前期常有之爭議
1、誰可以投票 章程第六條:凡本社區居民年滿二十歲贊同本會宗旨,得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個人會員。 ☆ 1、誰可以投票 章程第六條:凡本社區居民年滿二十歲贊同本會宗旨,得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個人會員。 章程第十條: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每一會員(會員代表)為一權。但「贊助會員」無上述各權。
☆ 2、何時可以入會 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第四條:人民團體應建立會員(會員代表)會籍資料,隨時辦理異動登記,並由理事會於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十五日前審定會員(會員代表)資格,造具名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五條:人民團體理事、監事及會員代表之選舉或罷免,應由理事會在召開會議十五日前,審定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造具名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更換時亦同。 前項會員(會員代表)名冊所列之會員(會員代表)如無選舉權,被選舉權或罷免權者,應在其姓名下端註明。
3、我要參選但社區不讓我登記 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七條:前項第三 款參考名單所列之候選人,得依章程規定 ☆ 3、我要參選但社區不讓我登記 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七條:前項第三 款參考名單所列之候選人,得依章程規定 或經會員 (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由理事會 提出;或由會員 (會員代表) 向所屬團體 登記,其人數為應選出名額同額以上,如 登記名額不足應選出名額時,由理事會(許 可設立中之團體由籌備會) 決議提名補足 之。但被選舉人不以參考名單所列者為限。
選前準備工作 以下會議: 凡開會前須發開會通知,開會後須陳報會議紀錄,若未依規定造成不公或侵害他人權益遭投訴檢舉者,將可能導致選舉無效。
一、召開選前第一次理監事會 1.確定改選大會時間 2.確定選前理監事會時間(大會前15日) 3.會費收取方式(備妥原會員名冊及章程供查) ☆ 1.確定改選大會時間 2.確定選前理監事會時間(大會前15日) 3.會費收取方式(備妥原會員名冊及章程供查) 4.請工作人員製作工作報告.決算.工作計畫.預算 5.確定選票格式(選罷第7條) 6.參考名單採理事會推薦或公開徵求登記(選罷第7條) 7.公告徵求登記(選前理監事會召開前截止登記) 8.公告改選大會開會通知及注意事項
二、召開選前第二次理監事會 1、審查全數會員會籍資料並造具會員名冊(選罷第5條) 2、通過上年度經費收支決算表(含財產目錄及資產負債表)。 ☆ 1、審查全數會員會籍資料並造具會員名冊(選罷第5條) 2、通過上年度經費收支決算表(含財產目錄及資產負債表)。 3、通過下年度工作計畫。 4、通過下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章程第13條、財處第12、13條) 5、製作大會手冊。[議程、工作報告、決算(財產目錄及資產負債表)、工作計畫、預算、會員名冊、章程] 6、製作選票。(加蓋圖記及監事會代表) (選罷第7條) 7、訂定大會時間地點及工作分配。
選前理監事會應執行事項 1.審定會員會籍資料,造具會員名冊。 2.擬定上年度經費收支決算表、財產目錄及資產負債表。 3.擬定下年度工作計畫。 ☆ 1.審定會員會籍資料,造具會員名冊。 2.擬定上年度經費收支決算表、財產目錄及資產負債表。 3.擬定下年度工作計畫。 4.擬定下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 5.製作大會手冊。(議程、工作報告、決算、工作計畫、預算、會員名冊、章程) 6.議決選票格式,製作選票。(加蓋圖記及監事會代表) ****上述議案須於選前最後一次理監事會議決通過,檢附會議紀錄及各項附件一式二份陳報公所。
改選大會議程 第○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議程範例 一、大會開始。 二、主席就位。 三、全體肅立。 四、唱國歌。 五、向國旗暨 國父遺像行三鞠躬禮。 五、向國旗暨 國父遺像行三鞠躬禮。 六、主席致詞。 七、介紹來賓。 八、來賓致詞(預先徵詢,如無則免列)。 九、理事會工作報告。 十、監事會監查報告。 十一、討論提案: 1.追認年度收支決算案含財產目錄及資產負債表(如附)。 2.通過年度工作計畫案(如附)。 3.通過年度經費收支預算案(如附)。 4.其他提案。 十二、臨時動議。 十三、選舉第○屆理監事。(如無則免) 十四、散會。 改選大會議程
改選理監事會議程 第○屆第○次理事會、監事會議程: 一、會議開始 二、主席致詞 三、來賓致詞(預先徵詢,如無則免列) 四、報告事項 五、選舉第○屆常務理監事及理事長 六、移交 籌備會主任委員將籌備期間之檔案、財產及人事等有關清冊一式四份移交第一屆理事長,由常務監事監交,並十五日內接收完畢,分別簽章後,籌備會主任委員、理事長及團體各存一份、一份函報主管機關。主任委員與理事長同為一人時仍須辦理移交。 七、第○屆理事長致詞 八、討論提案 1案由:決定本會會址處所案。 說明:會址處所依規定不得少於三十平方公尺,並應取得准予使用一年以上之使用權證明(例如租約、借用同意書)。 決議: 2案由:聘任本會總幹事等工作人員案。 說明:工作人員不得由選任之職員擔任。 九、臨時動議 十、散會 改選理監事會議程
選舉相關介紹 1.選票採用格式依據。 2.推荐名單產生方式依據。 3.限制連記法。 4.選票種類。 5.選舉現場動線安排。 6.公推代書人.發票停止報到.參考名單。 7.選舉爭議受理條件。
選票採用格式依據-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七條 ☆ 第七條(選票格式應載事項及種類) 人民團體之選舉應使用選舉票,其格式分為下列三種並應載明團體名稱、選舉屆次、職稱及年月日等,由各該團體理事會 (許可設立中之團體由籌備會) 擇一採用: 一、將全體被選舉人姓名印入選舉票,由選舉人圈選者。 二、按應選出名額劃定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者。 三、將參考名單所列之候選人印入選舉票,由選舉人圈選,並預留與應選出名額同額之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者。 前項第三款參考名單所列之候選人,得依章程規定或經會員 (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由理事會提出;或由會員 (會員代表) 向所屬團體登記,其人數為應選出名額同額以上,如登記名額不足應選出名額時,由理事會 (許可設立中之團體由籌備會) 決議提名補足之。但被選舉人不以參考名單所列者為限。 人民團體之罷免票應載明團體名稱、職稱及年月日等,並將全體被聲請罷免人姓名印入罷免票,由罷免人圈選之。
推荐名單產生方式依據- 內政部頒社區發展協會章程範本 ☆ 推荐名單產生方式依據- 內政部頒社區發展協會章程範本
社區選票格式1
社區選票格式2
社區選票格式3 最常用
選舉動線 選舉說明(選舉方式.有效名額.標記方式) 領票(發票員) 圈選 投票 離場 開票(監票員) 唱票(唱票員) 計票(計票員) ☆ 圈票 投票 離場
選舉流程動線-1 2.會員排隊領取選票。 1.臨時動議結束主席宣布選舉,分派選舉工作人員。 3.將選票投入理事票箱、監事票箱。 4.由右至左投票動線:領票、圈選、投票。
選舉流程動線-2 6.理事票、監事票同時分邊開票。 5.監票員監督開票箱。 8.理事票計票欄。 7.監事票計票欄。
第十五條(領取選、罷票) 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970804修正 第十五條(領取選、罷票) 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970804修正 ☆ 人民團體之選舉或罷免,各選舉人或罷免人應憑出席證或委託出席證親自領取選舉票或罷免 票一張。選舉人或罷免人應親自在指定之場所圈寫選舉票或罷免票,並親自投入票匭。 選舉人或罷免人因不識字或身體障礙致無法圈寫時,得請求監票員、會議推定之代書人或本 人指定之人,依該選舉人或罷免人之意旨,代為圈寫。
D031:釋復關於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十二條疑義案。 ☆ D031:釋復關於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十二條疑義案。 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十二條規定:「人民團體之選舉或罷免,自開始發票起,應即停止辦理報到。」本條之實際執行應配合同辦法第十一條暨第十五條規定,由主席於當場說明有關選舉注意事項並推(指)定選務工作人員後宣布停止報到,此際,實際負責報到工作人員不得再受理報到,並即統計出席人數由主席宣布後進行發票。 內政部七十八年十月二十日台(78)內社字第七四一六八二號函復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D035:關於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函詢「商業團體之選舉,事前業經理事會之決議,提出候選人參考名單印製於選票上,惟另有少部分候選人私下印製參考名單,並於大會前或大會中在會場內外分發,其行為是否適法」疑義案 ☆ 商業團體選舉票採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之格式者,其依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經理監事決議所提出之候選人參考名單,是為印製選舉之用,至少數會員代表私下另行印發之「參考名單」,因其並非選舉票,應認定其為會員代表私人行為,無論是在大會前或大會中在會場內外分發,其行為應非法所禁止。 內政部七十九年六月十三日台(79)內社字第八○九九九一號函復台灣省政府社會處
☆ 限制連記法 保障少數1/3以上, 當選席次依比例分配 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四條(選舉方式)人民團體之選舉,其應選出名額為一名時,採用無記名單記法;二名以上時,採用無記名連記法。但以集會方式選舉者,得經出席會議人數三分之一以上之同意,採用無記名限制連記法。 前項無記名限制連記法,其限制連記額數為應選出名額之二分之一以內,並不得再作限制名額之主張。
限制連記法選舉--舉例說明 案例:會員數100人,A方佔60人,B方佔40人,應選名額為理事9人、監事3人,兩造各提出一組理監事推薦名單。 實際狀況: 理事部分每人最多勾選不超過9/2=4票,監事部分每人最多勾選不超過3/2=1票。 A方理事票共握有4X60=240票,理事平均配票每人有240/9約26票;A方監事票共握有1X60=60票,監事平均配票每人有60/3=20票。 B方理事票共握有4X40=160票,理事平均配票每人有160/9約17票;B方監事票共握有1X40=40票,監事平均配票每人有40/3約13票。 兩造假設接平均配票,A方理事以26比17票全數當選,A方監事以20比13票全數當選。 但假設A方平均配票,B方將票數集中配票於5位B方推薦的理事上,各該理事每人將分配到160/5=32票,最後選舉結果將由B方佔5席理事,A方僅拿下4席理事。
選舉爭議受理條件 第四十一條(當場開票及選舉異議之提出) ☆ 選舉爭議受理條件 第四十一條(當場開票及選舉異議之提出) 人民團體之選舉或罷免,經截止投票後,應即當場開票,並由會議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選舉或罷免結果。但如發覺選舉或罷免有違法舞弊之嫌者,會議主席得會同監票員宣佈將票匭加封,並報請主管機關核辦。 對前項宣布之選舉或罷免結果有異議者,出席之選舉人、被選舉人、罷免人或被罷免人應當場向會議主席提出,並應於三日內(以郵戳為憑)以書面申請主管機關核辦。未出席或出席未當場表示異議或逾期提出異議者,於事後提出異議,均不予受理。 選舉人對分區選舉會員代表之結果有異議者,應當場向會議主席或主持人提出,由會議主席或主持人轉報主管機關核辦,事後提出者,主管機關不予受理。
附屬組織 1.志工隊 2.守望相助隊 3.長壽俱樂部 4.成長教室 ……等等
附屬組織建立制度 不得對外行文 不得獨立開戶 組織幹部由理事會指派或同意 組織幹部任期與理監事同 組織成員須具備會員資格(得享會費優待) 訂定組織簡則範例(上網參酌樣張) 主管機關備查後檢文申辦各項事宜
附屬組織申請程序 一.向主管機關取得備案公文: 二.檢附取得之備案公文 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辦業務: 準備文件:1.會議紀錄(通過設立附屬組織之理監事會) 2.組織簡則(參閱網站範例) 3.成員名冊(註明職稱、姓名、地址、電話) 4.若為守望相助隊則須另附(輪值表及路線圖) 二.檢附取得之備案公文 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辦業務: 如:一般志工隊之志願服務紀錄冊:社會局 環保志工隊……………………:環保局 守望相助隊……………………:警察局 等等…
社區守望相助隊-組織簡則範例 壹、 總 則 第一條、本簡則依據○○縣○○鎮○○社區發展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章程第○○條第○款之規定訂定之。 壹、 總 則 第一條、本簡則依據○○縣○○鎮○○社區發展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章程第○○條第○款之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守望相助隊定名為『○○縣○○鎮○○社區發展協會守望相助隊』。(以下簡稱本隊)。 第三條、本隊以維護社區內住戶之安全為要務,並視實際狀況聯合警民力量,共同防治犯罪,推展守望相助之精神為宗旨。 貳、 任 務 第四條、推展守望相助,結合社區力量,促進警民關係,全面防制犯罪,維護社區安全。 第五條、配合政令防治社區家暴案件主動通報。 第六條、協助警消執行防災業務及社區急難事件之扶持與服務。 第七條、有關社區居民、學童、交通安全之維護。 第八條、結合社區各項資源,以建立溫馨祥和之生活。 第九條、訓練隊員發揮社會大眾參與服務社會之工作。
叁、 組 織 第十條、本隊隊員由社區會員申請加入。 第十一條、本隊設隊長乙員,由理事會就本隊隊員中遴選產生,並向理事會負責。任期與本協會理監事同,綜理本隊之隊務編組,公關事宜,審核經費,指揮本隊。 第十二條、本隊設副隊長兩員,任期與隊長同,由隊長就隊員中遴選產生,並向隊長負責,主要負責隊員勤務排班,並代理隊長勤務,協助隊長處理本隊相關事宜。 第十三條、小隊長,依人數訂定,協助隊長處理隊內事務,並接受隊長任務指示,且將任務傳達給各隊員。〈由各小隊互推選之〉。 第十四條、本隊得視實際需要,由隊長推薦隊務人員一至五人協助綜理隊務。 第十五條、隊員:負責巡守社區、協助防竊、防盜、防火、防災並處理突發狀況、維護公共安全、改善社會治安。 肆、 經 費 第十六條、本隊係協會內部組織不得對外行文,經費由協會統籌統支,專款專用。 第十七條、向上級有關單位爭取專款補助。 第十八條、邀請熱心人士擔任本隊顧問。
第十九條、事業機構、廠商、社區居民認同本隊贊助經費。 第廿條、視本隊經費需求而由各隊員繳費。 伍、 會 議 第廿一條、本隊每三個月召開隊員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以研討現有區域編組、人力、調配、勤務訓練、經費籌募等事宜,均由隊長擔任主席,並召集之。隊長因故不能出席由副隊長代為行之。 陸、 隊員守則 第廿二條、本隊隊員守則如下: 01、本隊隊員均為義務性,無給職,隊員服勤安全第一。 02、執勤期間應著制服,裝備齊全,儀容端正,注重禮節。 03、任何期間發生狀況,應盡速通知隊部,並報警處理。 04、執勤期間及隊部內嚴禁酗酒,賭博,喧嘩。 05、嚴禁隊員借勤務之名,蒙蔽家人,行非勤務之實。 06、隊員應按排班表準時服勤,若因故無法出勤,可與他人調班,並支會小隊長,無故曠職三次者,視同退職並繳交所有個人裝備。 07、禁止隊員私自以本隊名義或穿著制服從事任何公眾活動〈包括政治性活動〉若有必要,需經理事長認可,方得行之。
08、勤務用裝備屬隊部資產,禁止私用,因人為損壞或遺失,使用人應負修護或賠償之責任。 09、無線通訊頻率為隊部機密,禁止對外宣揚。 10、使用對講機通話,應簡單明瞭,注重禮節,嚴禁非公務性之談話,更不得糾眾滋事,使用無線呼叫均稱代號。 11、隊員應參與本隊各項訓練,會議,不得無故連續缺席兩次。 12、本隊隊員雖為自願,義務,無給職,但為保持團隊之精神及榮譽,上述各款務必遵守倘有牴觸,隊長得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除名,若因個人行為觸法,自負刑責。 13、離職隊職員應將裝備繳回。 柒、其 他 第廿三條、本簡則為本隊現行概況,若有未盡事宜,得經理事會,或隊員大會增訂及修改。 第廿四條、本簡則經本協會,理事會通過,提報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倘有增訂,修改時亦同。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會議名稱:研商有關不具法人人格之行號或團體於金融機構開戶之帳戶名稱及書寫方式事宜 會議時間:96/04/12-14:30~18:00 1.未立案之團體拒絕其以團體名稱開戶,僅准其以個人名義開戶。(金管會銀行局94/12/27銀局一字第09480116950號函) 2.戶名中顯示團體名稱時,務必為主管機關准其立案之團體名稱全銜或外加負責人姓名。(金管會銀行局96/02/08銀局一字第09600007980號函) 3.存摺顯示之帳戶名稱務必與電腦作業系統之帳戶名稱相同。 (金管會銀行局96/02/08銀局一字第09600007980號函)
5.社區相關法規及網頁
法令介紹(全國法規資料庫) 人民團體法(100/06/15) 人民團體選舉罷免法(97/08/04) 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95/06/15) 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94/12/08) 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94/12/26) 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管理辦法(94/12/06) 會議規範 社區發展工作綱要(88/12/14) 社區發展協會章程範本(88/03) 法院辦理社團法人登記注意事項 公益勸募條例(95/05/17)
社區常識問題 1.召開理監事會之開會通知需於多久前陳報主管機關? 2.召開會員大會之開會通知需於多久前陳報主管機關? 3.理事編制有9位時,候補理事至多為幾名? 4.監事編制有5位時,候補監事至多為幾名?(章程) 5.理事長與常務監事可否為三等親? 6.理事長與會計可否為三等親? 7.公開徵求登記的名額與應選名額相同時,可否視為同額競選而當選? 8.理事.監事之選舉若大會一致通過可否以表決取代選票方式產生? 9.理事長在理事會口頭辭職並離席,理事會可否馬上進行遞補及補選程序? 10.長壽俱樂部.守望相助巡守隊的會議決議與理事會決議衝突時.依誰?
社區常識問題 11.會議中選出第5屆理事與監事,本次會議名稱應為「第?屆第?次?會議」? 12.會員大會提案討論中至少包含哪3項議案? 13.選舉理事.監事時,選票可否採用單記法? 14.大會選舉中,1/3贊成使用限制連記法.2/3反對,應採用何種方式選舉? 15.如果你是社區的監事,你合理的懷疑社區帳目不清,可否逕向會計查帳? 16.可否規定一戶僅能加入一會員? 17.可否規定入會滿一年後始有被選舉權? 18.理事長出缺時應於多久內補選.補選的理事長算不算一任? 19.臺南市OO區OO社區在96年改選中由何OO先生當選理事長,在他任內發出的第一張公文其發文字號應為?
社區常識問題 20.第三種選票中的參考名單有幾種產生方式?由誰決定用哪種方式? 21.會員幾名以上才可使用會員代表制?會員代表若分鄰以每10會員產生1會員代表,應由誰決定會員代表產生辦法? 22.可否以會員比例制訂每鄰理事席次,再由會員就所屬鄰內之候選人選出配額席次? 23.會員(代表)大會選舉可否於當天同時選舉理事長及常務監事? 24.大會選舉中可否規定理事最高票者為理事長,監事最高票者為常務監事? 25.主管機關受理檢舉選舉舞弊之條件為何? 26.選前2個月已經公告入會截止,截止後才申辦入會可否拒絕? 27.若未取得社區統一印製的委託書可否自行製作? 28.召開大會時主席正在進行工作報告,突然有會員叫囂工作報告中去年自強活動並未受到通知應如何處置?
社區常識問題 29.社區共有120個會員,其中20個會員本年度沒有繳交常年會費,請問召開大會的時候,我們須要通知他們開會嗎? 30.續上題,會議現場至少要有多少人才可能成會? 31.理事9人、監事3人,召開社區理監事聯席會議時,共出席7人,本次會議決議是否有效? 32.社區開出的領據上至少要有誰的核印? 33.卸任理事長未配合移交,社區營運是否只能停擺?應如何處置? 34.章程未訂定會費或未依章程收繳會費,除了違反使用者付費原則、社會觀感不佳外,還會造成甚麼影響? 35.理監事會是否應與會員大會同時召開?
相關社區會務問題歡迎來電討論 社會局人民團體科(07)3368333#3859 Thank You! 相關社區會務問題歡迎來電討論 社會局人民團體科(07)3368333#3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