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准备 兰溪开泰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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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说明:  本培训内容根据 2001 年注册会计师考 试辅导教材《会计》一书和《企业会 计制度》(财会[ 2000 ] 25 号)相关 内容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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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准备 兰溪开泰会计师事务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准备 兰溪开泰会计师事务所 赵刚 联系方式:13335981813 1

主要内容 一、高企税收优惠介绍 二、高企认定财务要求 (一)高企认定财务总体要求 (二)研发费用归集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四)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 (五)高新产品(服务)收入 2

高企认定相关文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目前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 3

一 、高企税收优惠介绍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可持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高新技术企业可按15%的税率进行所得税预缴申报或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 4

2、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具体为: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 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 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 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 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5

3、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有效期是几年,有效期满是否可以继续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 前三个月内提出申请,不提出申请或认定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 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2013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参加新认定评审;对没有按时网络上报 认定和申请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视为自动放弃认定资格。 6

4、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自2015年1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 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 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财税〔2015〕63号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 ,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 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 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 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 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 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 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 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 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 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 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 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 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 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 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 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高企认定财务相关要求 (一)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总体要求 1.近一年高新产品收入占比 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12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收入≦5000万元的 5% 5000万元<收入≦2亿元的 4% 收入>2亿的 3% 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13

3.打分指标 企业成长性(≤20 分) 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和 年平均利润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企业实际 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1)净资产增长率 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 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净资产 =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 业财务报表期末数为准。

(2)销售收入增长率 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 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 分计算 。第一年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 的,按两年计算;第二年 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 的,按0 分计算。 (3)年平均利润率 年平均利润率 =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利润总额÷同期销售 收入总额´100% 以上三个指标分别对照下表评价档次(ABCDE)得出分值 ,三项得分相加计算出企业成长性指标综合得分。

(5)设计费 (6)装备调试与试验费用(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8)其他费用 (二)认定财务要求--研发费用归集 研发费用包括: (1)人员人工 (2)直接投入 (3)折旧与长期待摊 (4)无形资产摊销 (5)设计费 (6)装备调试与试验费用(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8)其他费用 17

1人员人工费用 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18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国际合作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及维护费。 19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20

5.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21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8.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 22

研发费如何分阶段进行归集? 一个研发项目从规划到投产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 市场调研与设计; 立项; 实验室试验; 小试——小规模试验,一般是指针实验室规模的工艺而言 ,也就是根据试验室效果进行放大; 中试——中试就是根据小试结果继续放大,是在大规模产 量前的较小规模试验; 批量生产。 一般认为,上述1—5阶段为研究开发阶段,在研发阶 段发生的支出可按规定进行研发费的归集;从第6阶 段起,即从产品批量生产时点起的支出,计入当期损 益。

多用途对象研发费用的归集 企业应按合理方法将实际发生费用在研发费用和生产 经营费用间进行分配,并按月编制相应的分配表;涉 及多个研发项目的,再按合理方法将研发费分配至各 研发项目,并编制相应的分配表。 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 备、无形资产,同时从事或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应对 其人员活动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 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 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 不得加计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研发费账务处理应提供何种凭证? 企业应当提供证明费用实际已经发生的足够、适当的 有效凭证。研发费明细账要与有效凭证一一对应,确 保研发费用的真实、准确归集: 研发人员工资薪金等,以职能部门(研发或财务部门)按 月单独编制的工资清单(或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 为研发项目直接耗用的原材料,以领料单(需注明领用的 研发项目)作为有效凭证; 燃料、动力等间接费用,以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 租赁费以租赁合同、发票及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 折旧费等,以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 其他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凭相关有效凭证进行归集。

1.企业应按规定要求设置研发费用辅助核算帐目,并按规定分项归集并填写《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认定财务要求--研发费用归集中关注事项 1.企业应按规定要求设置研发费用辅助核算帐目,并按规定分项归集并填写《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2. 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之比是否符合要求; 3.企业委托外部研究开发应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按照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企业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不能作为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4.其他费用,一般应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 26

7.对于申请认定企业须说明研发费用归集的具体方法 及标准。申报企业须建立较为完善的单独核算研发制 度,审核可根据账册凭证进行确认。 5.对照申报企业的研发费用的起止日期、金额与企业 的成果转化证明资料,投产后发生的费用应计入相关 产品的成本,一般情况下,不得作为研究开发费。对 已形成规模化销售的产品(服务)进行后续改进提升 的研发活动而发生的费用,企业应给出详细说明。 6.申报企业的研发费用的起止日期与获取自主知识产 权的日期应有对应关系(研发机构或编写材料的人一 定要同会计部门协调好,不要各自为政)。对已获自 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服务)进行后续研发活动及其发 生的费用,申报企业应给予说明。 7.对于申请认定企业须说明研发费用归集的具体方法 及标准。申报企业须建立较为完善的单独核算研发制 度,审核可根据账册凭证进行确认。 27

8.对照申报企业的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与年度审计报告中管理费用明细下的研发费用,若金额相差较大,企业必须说明正当理由。 9.对照申报企业的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若金额相差较大,企业必须说明正当理由。 10. 年度研发项目(RD)的数量与单个RD的研发费金额要有一个合理的量化值,有的RD研发费可大一点,有的可小一点,要与项目的性质、实施时间和投入相匹配,当然要尊重实际,不是随意调节RD之间的研发费金额。 11.特别注意同行业之间的RD的比较。如同样一个规模的同业企业,相类似的RD的研发费要保持一定的可比性,这在同批次申报时一定要注意的。 28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管理问题的公告》 (公告〔2012〕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及其实施条例第95条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管理问题的公告》 (公告〔2012〕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 扣除政策的通知》〔2015〕1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 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29

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区别——目的用途不同 可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于企业享受加 计扣除政策; 高企口径的研发费,用于判定企业是否符合 高企条件。

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区别——归集口径不同 虽然两者均为同一研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但两者归集口径不同。 总体来说,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口径小于高 企研发费口径,即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一般 均可以归入高企研发费,但归入高企研发费 的费用不一定可以加计扣除。 两者之间口径的差异详见《研发费科目、归 集内容对照表》及归集、计算办法。

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区别——管理要求不同 两者对应的研发项目均需办理确认、登记手 续,并按规定进行归集。 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前 需履行备案手续,填报《研究开发项目可加 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等相关资 料; 高企研发费在高企认定或汇缴申报前需报送 《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等相 关资料。

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 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 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3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34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特殊收入的扣减 企业在计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时,应扣减已按《通知》规定归集计入研发费用,但在当期取得的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 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 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特别事项的处理: 1.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 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 ,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 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 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 加计扣除。 2.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 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特别事项的处理 3.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 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 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 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 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特别事项的处理 4.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 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创意设计活动是指多媒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 戏设计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 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 计、模型设计等。

(四)研发费在会计核算方面的要求 高新认定办法、指引 1.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 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 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附2《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 用结构明细表”。 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 企业应按照下列样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 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 按本《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核算。

四、研发费在会计核算方面的要求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结构归集(样表) 注:A、B、C、D等代表企业所申报的不同研究开发项目

(四)研发费在会计核算方面的要求 119号文 1.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 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 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 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 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2.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 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43

(四)研发费在会计核算方面的要求 会计核算科目体系设置 对“研发支出”或“管理费用-研发费”科目下面再按研发项目 、研发费具体科目增设3级、4级明细科目(如此形成的多栏式 明细账与高企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结构归集表一致。 ☆ 研发费具体科目可以按高新企业认定文件中的8个项目 设置,也可以结合: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中的具体科目 承担国家或省、市科技项目时有关经费管理文件规定的科目 《浙江省财政科技经费企业会计核算的指导性意见》 (浙科发 计[2009]159号) 2017/9/11 44

2017/9/11 45 一级科目 二级科目 三级科目 四级科目 四级或五级科目 (高新认定口径) (省科技项目) 管理费用(研发支出) 研发费用(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 XX项目 1、直接投入 2、材料费 4、燃料动力费 3、测试化验加工费 2、人员人工 *、工资 9、劳务费 12、激励费(间接) 3、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4、设计费 5、无形资产摊销 6、装备调试费 7、其他费用 5、差旅费 6、会议费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10、专家咨询费 11、管理费(间接) 8、委托外部研究开发项目 7、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 2017/9/11 45

高新认定管理办法 研发费用项目名称 加计扣除研发费用 项目名称 人员人工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包括工资薪金、五险一金和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等 直接投入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不包括研发在用建筑物的折旧以及研发改建、修理中的长期待摊费用。 装备调试费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设计费用 其他费用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它费用 46

(四)研发费在会计核算方面的要求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和核 算 首先,设置“研发支出”成本账户,用以归集企业研 究开发项目中发生的各项研发费;基于“符合条件的 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方法,“研发支出”可按研究开 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 明细核算。 (2)具体会计核算处理: ① 相关研发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RD)    --资本化支出(RD)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相关科目

(四)研发费在会计核算方面的要求 ② 会计期末:将费用化支出结转到“管理费用”账户; 对于资本化支出部分,则等到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时 ,才将其转入“无形资产账户”。 A.结转费用化支出: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RD) B.当资本化支出部分达到预定用途时: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RD) ③ 对于已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从其达到预定用 途的当月起,按直线法摊销: 借:管理费用----研发费(RD) 贷:累计摊销

(五)认定财务要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获得的产品性、服务性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其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技术领域》规定范围。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收入; (3)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4)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49

1. 对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注意事项 1. 对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 收入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归集,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否达到规定比例(60%); 3. 计入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否与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对应。 4.申报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所描述的核心技术或创新点必须与申报的高新技术领域最具体的领域分类和对应文字说明相对应。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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