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專業碩士學位學程論文計畫口考SOP(103.04.製) 【向學程辦公室提出論文計畫口試申請】 申請日:至遲於口試前2周提出。 口試完成截止日:建議碩一下學期6月30日前 申請文件: 論文計畫口試申請表1張。 論文計畫口試通知書(每位口委各1張)→需學程主任用印,請於申請日起算之3天後至學程辦公室領取 。 論文初稿(膠裝) 各1本 修業成績單(正本)1份(如申請口試當學期尚有課,另檢附該學期選課單) 校園停車申請表 重要叮嚀!!碩士班研究計畫與學位論文口試需間隔四個月 口 試 前 【學程辦公室協助事項】 於學生可透過學程辦公室借用口試場地。 三角立牌、黑色簽字筆、茶杯。 口 試 當 日 【學生準備事項與資料】 論文計畫口試教授審查意見表 (每位口委各1張,請先繕打個人基本資料)。 學位論文口試記錄表1份 。 口試費用&交通費(依委員實際往返地點支給)。 口委桌牌(見範例)、先向學程辦公室申請口試場地。 口 試 結 束 後 當日需送交學程辦公室資料如下: 審查意見表3張正本 。 三角立牌、黑色簽字筆、教室KEY(請復原教室原有之設置與清潔環境) 學位論文口試記錄表於口試後2周內整理完電子檔並印送學程辦公室。 自行留存:學位論文考試委員會審定書1張正本 。 論 文 修 訂 後 審定書:送指導教授簽名→再送學程辦公室請學程主任簽名 至本校圖書館進行論文建檔、至國圖進行論文建檔(記得列印國科會碩博士論文授權書並自行郵寄回國圖指定處) 辦理離校手續:下學期7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