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美蘭助理合夥律師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 2015年4月30日 國際貿易糾紛索賠程序 與爭議處理 何美蘭助理合夥律師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 2015年4月30日
前言 國貿糾紛之態樣 國貿糾紛之防範 國貿糾紛之索賠程序 國貿糾紛之爭議處理
國貿糾紛之態樣
糾紛態樣 貨款支付爭議 貨物交付爭議 貨物運送爭議 貨品瑕疵爭議
國貿糾紛之防範
防範未然 知己知彼 查明對方經營狀況 為交易條件鋪路 交易前之徵信調查
控管風險 **以買賣合約為例 合約之磋商與擬訂 貨物品質約定 瑕疵擔保約定 交貨條件 檢驗
控管風險 **以買賣合約為例 合約之磋商與擬訂 付款條件 信用狀 出口信用保險 (應收帳款保險) 準據法 爭議解決條款: 仲裁或訴訟
控管風險 **以買賣合約為例 合約之履行 掌握合約重要條件與時程 留意對方經營狀況及市場變化 公司各部門密切配合
國貿糾紛索賠程序
制敵機先 軟硬兼施 訴求明確 預留轉圜 催告信函 針對現況再次調查 依調查結果擬定因應措施 徵信調查
制敵機先 軟硬兼施 目的:確保勝訴結果之執行 地點:管轄法院 / 標的所在地 保全程序 依保險契約通知保險公司 請求保險理賠 保險機制
國貿糾紛爭議處理
爭議處理之目的 結果有效 成本經濟 過程迅速
爭議處理之類別 調解、仲裁、訴訟 何者較適合本交易 合約類型 對造是誰
仲裁與訴訟之比較 效力與執行 仲裁 仲裁判斷與法院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須聲請執行裁定,方得為強制執行 例外: 給付金錢/ 代替物 /有價證券 一定數量或特定動產,雙方得書面約定無須裁定執行 撤銷仲裁判斷之訴 訴訟 勝訴確定判決即為執行名義 再審之訴
仲裁與訴訟之比較 專業 仲裁 得選任對該爭議具專業知識經驗者擔任仲裁人,以達真正解決複雜爭議之效 訴訟 專業法庭尚未普遍 聲請鑑定 / 囑託鑑定
仲裁與訴訟之比較 時間 仲裁 仲裁庭應在組成後6個月內作成判斷書,必要時延長3個月 訴訟 案件複雜性影響法院審理時間,待三審確定恐需時數年
仲裁與訴訟之比較 成本 仲裁 仲裁費用:平均約標的金額0.8% 律師費:仲裁程序時間較短,律師費應較低 訴訟 裁判費:一審約標的金額1%、二三審約1.5% 律師費用:可能因訴訟程序延長而增加
仲裁與訴訟之比較 機密 仲裁 仲裁程序不公開 仲裁判斷之評議不公開 訴訟 公開審判為原則
有效的仲裁條款是致勝第一步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參考範例 與本國廠商簽約用 任何由本合約所生或與本合約有關之爭議,應提交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依中華民國仲裁法及該協會之仲裁規則於___________________(台北/台中/高雄(請選一地))以仲裁解決之。
有效的仲裁條款是致勝第一步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參考範例 與外國廠商簽約用 Any dispute, controversy, difference or claim arising out of, relating to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or the breach, termination or invalidity thereof, shall be finally settled by arbitration referred to the Chinese Arbitration Association, Taipei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ssociation’s arbitration rules. The place of arbitration shall be in [Taipei], Taiwan. The language of arbitration shall be__________. The arbitral award shall be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有效的仲裁條款是致勝第一步 仲裁條款之要件 一定之法律關係及由該法律關係所生爭議 依法得和解 仲裁人數(一人或單數) 書面約定 仲裁機構 明文約定:機構仲裁 未明定機構:臨時仲裁
台灣仲裁程序介紹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仲裁協會網站
台灣仲裁程序介紹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仲裁協會網站
外國仲裁判斷 何謂外國仲裁判斷 ICC –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 在國外作成或在國內依外國法律作成之仲裁判斷 ICC –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 All disputes arising out of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present contract shall be finally settled under the Rules of Arbitr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by one or more arbitrators appoin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aid Rules in (place) in (language).
外國仲裁判斷之執行 外國仲裁判斷須聲請法院承認,方為執行名義 有下列情形法院應裁定駁回聲請 若無互惠,法院得裁定駁回 New York Convention on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Arbitral Awards 1958 有下列情形法院應裁定駁回聲請 背於公序良俗 依我國法該爭議不得仲裁 若無互惠,法院得裁定駁回
結論與建議 諮詢顧問擬訂因應策略 爭議處理之風險控管 預防重於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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