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主讲:卢桂珍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目的 1、掌握医疗事故的概念及医疗事故法律责任 2、熟悉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制度 3、了解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定程序
引入新课 案例: 黄杰之女黄珺滢1996年3月2日急性阑尾炎到龙岩市第一医院就诊,手术中被大夫误将子宫切除。黄珺滢等人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认为,黄珺滢的损失除物质方面外,还包括精神损失,即实际存在的无形的精神压力与痛苦,必须给予抚慰与补偿。同时,给黄杰夫妇也造成了精神痛苦,而应给予一定的精神补偿。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不服,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作为一名未成年幼女,子宫被摘除,丧失生育能力,这起医疗事故给黄珺滢带来的精神损害是显而易见的,损害的后果是严重而深远的,必须给予一定物质上的抚慰和赔偿。二审判决除维持一审法院的部分判决外,还判定龙岩市第一医院赔偿黄珺滢精神损害赔偿金15万元。 你认为应不应该给病人或其家属精神赔偿?为什么?
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 一、医疗事故概述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由于过失造成对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医疗事故必须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故 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 因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给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
一、医疗事故概述 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 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 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 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理措施 医务人员应加强防范意识,严格按照医疗 卫生法规、医务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操作 医疗事故一旦发生,医务人员、医疗 规程进行工作;医疗机构应做好医疗质量 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尽 量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疗事故一旦发生,医务人员、医疗 机构及病人应在卫生法规的指导下, 采取积极措施,把事故对病人的不良 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 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 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 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中的病历具有 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是指对一起医疗纠纷作技术审定,通过调查研究,以事实为根据,以医学科学为指导,判明这起医疗纠纷的性质,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并进行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指出原因和后果的关系,明确主要责任和其他责任者。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 2、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是医学会 。 3、各级地方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的管辖范围。 鉴定专家库 4、中华医学会负责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疑难、复杂、在全国有重大影响和必要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 法制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科学、客观原则 独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原则 及时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原则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离原则 保守秘密原则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监督原则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基本原则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 1、鉴定的提起 2、鉴定的受理 3、提交鉴定材料 4、医学会听取双方陈述及申辩、调查取证 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1、鉴定的提起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2、鉴定的受理 3、提交鉴定材料 4、医学会听取双方陈述及申辩、调查取证 5、专家鉴定组进行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 1、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2、关于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制度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 1、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医疗事故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 是指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违反诊疗护理常规,侵害公 民的生命、健康权时,应对受害人承担的损害赔 偿责任。 医疗事故法律责任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 有损害事实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 1、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行为的违法性 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主观上有过错 有损害事实 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 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法律责任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 2、医疗事故赔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医疗事故法律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 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 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 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 果他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 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医疗事故法律责任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 医疗事故行政责任 医疗事故法律责任 当造成医疗事故责任的医务人员,其行为已经 超过批评教育的限度,但又未达到触犯刑律的程序, 一般应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对造成医疗事故 的医疗机构及有关医务人员,尚未构成犯罪的可以 给予行政处罚。 医疗事故法律责任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 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医疗事故刑事责任 侵害的客体是就诊人员的生命、 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危害社会 健康权利和医疗单位的管理秩序 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危害社会 的行为,而且造成了就诊人死亡 或者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结果。 犯罪主体只能由医疗人员构成 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医疗事故法律责任
案例讨论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相关知识学习 1、医疗故意 2、医疗纠纷 3、医疗意外
思考与练习 1、医院应如何处理医疗事故。 2、如果在工作中发生医疗事故,作为 护理人员该怎么办? 3、医疗事故法律责任有哪些?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