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律規定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9條: 公有建築物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建築物及環境,且其價值不得少於該建 築物造價百分之一。 彰化縣校園公共藝術研習 相關法律規定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9條: 公有建築物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建築物及環境,且其價值不得少於該建 築物造價百分之一。 所稱公共藝術,係指平面或立體之藝術品及利用各種技法、媒 材製作之藝術創作。 政府採購法: 屬專屬權利、獨家製造或供應、藝術品、秘密諮詢,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的者。 主講人:林中財 主講人:林中財
相關法律規定 邀請或委託具專業素養、特質或經公告審查優勝之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或團體表演或參與文藝活動。 彰化縣公共藝術自治條例第4條: 彰化縣校園公共藝術研習 相關法律規定 邀請或委託具專業素養、特質或經公告審查優勝之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或團體表演或參與文藝活動。 彰化縣公共藝術自治條例第4條: 本自治條例所稱辦理公共藝術,係指下列各款事項: 一、設置於戶外或室內之公共空間,可供不特定多數人觀賞之繪畫、書法、攝影、雕刻、工藝等技法製作之平面或立體藝術品、紀念碑柱、水景、戶外家具、垂吊造型、裝置藝術及其他利用各種技法、媒材製作之藝術創作 主講人:林中財 主講人:林中財
相關法律規定 二、公共藝術品之管理維護。 三、公共藝術空間或文化設施。 彰化縣校園公共藝術研習 相關法律規定 二、公共藝術品之管理維護。 三、公共藝術空間或文化設施。 彰化縣公共藝術自治條例第5條:本縣之公共藝術設置案,應經彰化縣公共藝術審議委員會審議,其設置要點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彰化縣公共藝術自治條例第9條:本自治條例所稱之公共藝術,經設置完成後五年內,不得予以移置或拆除。但因危及公共安全或其他特殊情形,其所有人或管理、使用機關得經彰化縣公共藝術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予以移置或拆除。 主講人:林中財 主講人:林中財
公共工程規劃設計服務廠商評選作業注意事項10 彰化縣校園公共藝術研習 公共工程規劃設計服務廠商評選作業注意事項10 為融合公共藝術與整體公共工程之環境及地區文化特色,機關應依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之規定,編列公共藝術設置經費預算,並於招標文件預告之;並要求廠商於綜合規劃、設計服務時,應整體考量有關公共藝術之規劃或預擬設置處所,及配合公共藝術設置辦法適時辦理。 主講人:林中財 主講人:林中財
彰化縣校園公共藝術研習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第6條:機關 (構) 興辦公有建築物或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時,應成立公共藝術執行 小組 (以下簡稱執行小組) ,負責公共藝術設置各項行政事宜,成員四人 至七人,由機關 (構) 首長指定一人為當然委員兼召集人,其餘成員得由 機關 (構) 就下列人士遴聘之: 一藝術行政、藝術評論、藝術教育、藝術創作等專業人士。 二該建築物之建築師或工程之專業技師。 三該建築物或工程之管理機關代表。 主講人:林中財 主講人:林中財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執行小組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研擬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書。 二辦理徵選、民眾參與、評選及鑑價等作業。 彰化縣校園公共藝術研習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執行小組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研擬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書。 二辦理徵選、民眾參與、評選及鑑價等作業。 三研擬公共藝術徵選結果報告書。 四進行公共藝術委託製作、安裝及勘驗。 五編製公共藝術設置完成報告書。 六其他相關事項。 主講人:林中財 主講人:林中財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書,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公共藝術設置理念。 二徵選方式。 三民眾參與。 四評選成員名單。 彰化縣校園公共藝術研習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書,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公共藝術設置理念。 二徵選方式。 三民眾參與。 四評選成員名單。 五鑑價作業。 六經費預算。 七執行小組名單。 主講人:林中財 主講人:林中財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公共藝術徵選,其方式如下: 一公開徵選:以公告方式徵求公共藝術設置方案,並召開評選會議,選 出適當之設置方案。 彰化縣校園公共藝術研習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公共藝術徵選,其方式如下: 一公開徵選:以公告方式徵求公共藝術設置方案,並召開評選會議,選 出適當之設置方案。 二邀請比件:邀請二人以上藝術創作者進行創作,並召開評選會議,選 出適當之設置方案。 三委託創作:經評估後列述理由選定適任之藝術創作者提出一件以上設 置方案,並召開評選會議,選出適當之設置方案。 主講人:林中財 主講人:林中財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四 評選價購:經評估後列述理由,選定適當之藝術品購置之。 彰化縣校園公共藝術研習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四 評選價購:經評估後列述理由,選定適當之藝術品購置之。 執行小組應依建築物或建築物基地特性、預算規模等條件選擇前項徵選方 式,經審 (諮) 委會審議後辦理。 為辦理評選工作,應於徵選前成立評選小組,負責訂定評選標準及擔 任評選工作。 前項評選小組置委員五人至七人,由興辦機關 (構) 就學者、專家聘兼 ( 派) 之。 主講人:林中財 主講人:林中財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評選小組置委員須包括下列各類專業人士至少各一人: 一藝術創作。 二藝術評論。 三應用藝術。 彰化縣校園公共藝術研習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評選小組置委員須包括下列各類專業人士至少各一人: 一藝術創作。 二藝術評論。 三應用藝術。 經依本辦法徵選出之公共藝術,得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財物、勞務採購)或第十四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勞務採購)。 主講人:林中財 主講人:林中財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公共藝術徵選結果報告書,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徵選過程紀錄。 二選定公共藝術介紹。 三選定公共藝術安裝方案。 彰化縣校園公共藝術研習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公共藝術徵選結果報告書,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徵選過程紀錄。 二選定公共藝術介紹。 三選定公共藝術安裝方案。 四民眾參與過程。 五鑑價紀錄。 六管理維護計畫。 主講人:林中財 主講人:林中財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公共藝術設置完成報告書,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設置全程。 二具體成效。 三檢討與建議。 彰化縣校園公共藝術研習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公共藝術設置完成報告書,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設置全程。 二具體成效。 三檢討與建議。 公有建築物及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所有人或管理、使用機關應參照藝術創作 者所提之建議,擬訂公共藝術管理維護計畫,並編列預算辦理之。 主講人:林中財 主講人:林中財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公有建築物及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所有人或管理、使用機關接受藝術品之贈 與設置,應經所屬審委會或諮委會審議通過,並送文建會備查。 彰化縣校園公共藝術研習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公有建築物及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所有人或管理、使用機關接受藝術品之贈 與設置,應經所屬審委會或諮委會審議通過,並送文建會備查。 依本辦法聘兼 (派) 人員均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 主講人:林中財 主講人:林中財
政府文化藝術採購 不同的藝術項目得以分項決標方式辦理。 彰化縣校園公共藝術研習 政府文化藝術採購 不同的藝術項目得以分項決標方式辦理。 可配合「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將獲有特殊成就者列入評選項目,避免機關循私洽特定對象之不合理情形。 為廣泛徵求創意,提高藝術功能、效益,亦可於徵選或招標時允許文化藝術工作者依採購法第三十五條提出不同替代方案一併參與評選,配合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九條第三款執行。 主講人:林中財 主講人:林中財
彰化縣校園公共藝術研習 政府文化藝術採購 公共藝術設置如採分階段辦理者,其策展藝術品部分屬勞務採購,得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及「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規定辦理,經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者,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或以最有利標方式選出最適當之設置方案。 主講人:林中財 主講人:林中財
政府文化藝術採購 公共藝術設置如採分階段辦理者,其工程部分,依設計規劃圖說辦理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並得採最有利標決標; 彰化縣校園公共藝術研習 政府文化藝術採購 公共藝術設置如採分階段辦理者,其工程部分,依設計規劃圖說辦理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並得採最有利標決標; 如採合併辦理者,得視為工程之統包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四條及「統包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主講人:林中財 主講人:林中財
彰化縣校園公共藝術研習 政府文化藝術採購 依政府採購法第八條規定,廠商得為法人、機構、團體、自然人,文化藝術工作者得以自然人之身分直接接受委辦。招標文件允許之情形下,亦可透過經紀公司、經紀人參與投標,或以分包方式間接提供服務。 經由網路公告資訊之普及與文化藝術工作者的擴大參與,可以讓各機關有較多的選擇與比較機會,以最適當的經費覓得最優之創意或藝術品,而業者亦可因競爭機制,為文化藝術注入活力。 主講人:林中財 主講人:林中財
彰化縣校園公共藝術研習 邀請或委託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團體作業 其不經公告程序者,應先將邀請或委託對象之名稱、具專業素養、特質之情形及不經公告審查程序逕行邀請或委託之理由,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後方得辦理。 具專業素養、特質之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或團體,得向機關主動提供其具專業素養、特質之資料,以供邀請或委託之參考。 主講人:林中財 主講人:林中財
彰化縣校園公共藝術研習 邀請或委託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團體作業 機關為瞭解具專業素養、特質之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或團體之情形,得於政府採購公報或主管機關資訊網路,公開徵求前項資料。 辦理文化藝術採購,其招標文件所需載明事項、審查項目、審查程序、優勝者家數、審查作業、議價及決標,準用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四條至第九條之規定。 主講人:林中財 主講人:林中財
其他 公共藝術作品圖面或模型,如非屬書面文件,不適於密封,得於招標文件另行規定收件方式,免予密封。 彰化縣校園公共藝術研習 其他 公共藝術作品圖面或模型,如非屬書面文件,不適於密封,得於招標文件另行規定收件方式,免予密封。 公共藝術案如分多處設置點,廠商依招標文件之規定就各設置點分別提出其規劃設計者,尚不違反本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三條之規定(同一投標廠商就同一採購之投標,以一標為限 )。 程序要遵守法規規定,實體裁量由機關依事實決定。 主講人:林中財 主講人:林中財
彰化縣校園公共藝術研習 程序原則 辦理委託規劃設計時即須於招標文件載明技術服務廠商編列公共藝術設置經費預算(建造費用1%),應整體考量有關公共藝術之規劃或預擬設置處所(可參照生活美學列為評選項目)。 成立公共藝術執行小組。 研擬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書。 評估後決定徵選,其方式。 徵選前成立評選小組,負責訂定評選標準及擔 任評選工作。 主講人:林中財 主講人:林中財
程序原則 決定適當之設置方案。 鑑價作業。 議價決標。 辦理決標公告。 將設置方案送縣 政府之公共藝術審議委員會 審 議。 彰化縣校園公共藝術研習 程序原則 決定適當之設置方案。 鑑價作業。 議價決標。 辦理決標公告。 將設置方案送縣 政府之公共藝術審議委員會 審 議。 製作公共藝術徵選結果報告書。 完成設置後製作公共藝術設置完成報告書。 擬訂公共藝術管理維護計畫,並編列預算辦理之。 主講人:林中財 主講人:林中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