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0-11
网上申报的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操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社保发[2010]10号(有修改); 关于印发《北京市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操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社保发[2010]9号(有修改) ; 关于全面推广实施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与企业版软件工作问题的通知 京社保发[2010]2号
什么是社会保险网上申报 登陆北京劳动保障网专用入口,自行查询、打印或操作本单位五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等问题(双向操作); 使用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办理网上申报业务;申报数据安全可靠,有法可依;通过北京市ca数字认证中心提供技术保障; 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网上申报开户后即可使用;
省时、省钱、省力、省心 省时--查询功能强大:自行查询本单位当月月报及缴费人员明细;可自行打印本单位全部的五险月报(2004年11月至今); 省钱--能上网、买证书、办理开户手续即可使用网上申报系统; 省力--减少到社保经办机构的次数;无需到社保中心排队,参保企业自行办理; 省心--手续简便;不用报表,不用盖章,留存备查相关材料即可(新参统及补缴业务除外 );
网上申报的优势 (省时、省钱、省力、省心) 两个小时产生反馈结果,迅速解决人员增减等缴费问题; 办理时间灵活:每月05日-22日,6:00-22:00;办理地点灵活:一台电脑、能上网、插证书; 查询并打印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的对帐单及缴费明细,随时随地查询本单位职工的缴费情况; 网上申报解决不了的难题,仍然可通过经办机构解决; 成本低廉:首年交纳280元,次年更新190元; 无需系统升级、数据存储等系统维护措施;
登录、退出 登录地址: http://www.bjld.gov.cn/ 1.首次登录需要修改口令 2.企业开户必须绑定CA数字证书 4.登录需要将CA数字证书插入USB插槽中
登录、退出 退出时需要点击【退出】 链接
特别提示 网上申报业务正常使用的时间 每月05日-22日 每天6:00-22:00 每月03-04日进行查询数据更新维护(有可能顺延) 查询功能在数据维护期间不可用(有系统提示) 单位出现欠费后,次月将无法使用网上申报系统,当月还欠后,次月继续使用。
参保企业开户后能做什么 社保数据网上查询(五险合一) 上传工资报盘文件(基数核定) 6项业务,在线申报 四期版本增加基金补缴功能 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员工缴费基数查询 单位缴费情况过录表查询(四险月报) 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查询 参保人当年各月缴费情况查询 单位欠费情况查询(五险) 92-95养老年帐户查询 四期版本增加5个查询功能(医疗月报) 补缴相关报表的下载打印功能
人员增加表
人员减少表
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输入申报时间段或申报交易流水号进行查询
五险业务表样下载
四险业务表样下载
医保业务表样下载
介绍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 申请网上申报的企业,需要申请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该证书由BJCA证书颁发机构授权使用。目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必须使用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进行认证。没有数字证书的企业,需要付费购买。 北京国信博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4号裕宝商贸中心8号楼;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9796320;传真:010-88142180 申请数字证书后,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网上申报的开户手续,开户免费。
数字证书服务费 购买证书或证书损坏介质费80元;数字证书年服务费190元;首次购买证书须支付年服务费200元首次申办费用共计:280元;次年更新190元 特别提示:2010年11月10日、11日集中办理网上申报企业的预约开户手续和数字证书的更新。届时,参保企业可到开发区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购买数字证书所需材料 用户初次申请数字证书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及相关费用,到数字证书服务网点申请购买证书: 1.《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批准成立证照原件及复印件 5.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办理完数字证书后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参保单位必须仔细阅读《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承诺书》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均须盖章) 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UKEY) 全月均可报送至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如需预约购买证书,请于工作人员处登记,务必留存手机号。(每月 03-04日系统升级时不可以办理开户手续)
证书的更新与维护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USBKEY) 4、190元费用; 1、《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可从劳动保障网下载相关表格;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USBKEY) 4、190元费用; 5、时间:2010年11月10日、11日全天;
网上申报系统的发展动态 网上申报系统目前投产的版本为“四期”; “二期”版本只能查询2001年11月之后的四险月报及明细;报送材料与原渠道相同; “三期”网上申报系统支持企业自行基数采集; “三期”投产时间为2010-01-05 ; “四期”投产后,可查询五项保险的全部单位信息; “四期”投产时间在2010-06-05; “五期”升级版本方案已经确定,投产时间为2010-11-05;“六期”处于收集系统需求阶段;预计投产时间为2011-01-05;
网上申报系统五期功能介绍 1、普通增员模块增加批量增员功能。 2、普通减员模块增加批量减员功能。 3、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调整查询结果。 4、定制下载模块增加企业版信息下载功能。 5、增加同一企业多个证书同时登录的功能。
批量增员功能 网上申报系统五期对于普通增员的申报业务,除保留了原有的逐个增员的功能外,还增加了批量增员的功能。
批量减员功能 网上申报系统五期对于普通减员的申报业务,除保留了原有的逐个减员的功能外,还增加了批量减员的功能。
申报交易状态查询 修改了办理状态描述 增加了四险及医疗的反馈信息解释。
企业信息定制下载 网上申报五期中的定制下载中,增加了企业版信息定制下载功能。
企业多用户登录 网上申报系统支持用户使用多个USB Key登录,多个用户可同时进行社保业务申报。本单位的所有操作员均能浏览、修改其他人申报的信息 。
企业多用户登录 当多用户同一日对同一业务申报时,可能会产生申报信息冲突,网上申报系统按如下规则处理: 1、单位信息变更、个人信息变更:多用户对不同的指标项变更,则两者均生效;对同一指标项进行变更,以最后提交的为准,后提交的覆盖先提交。 2、个人信息登记、普通增员、减员业务申报,信息一经保存后,当日禁止其他人再次对同一参保人进行录入操作。
企业多用户登录 3、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多用户“保存”不同参保人的上年月均工资,均能生效;保存同一人的上年月均工资,以最后“保存”的为准,后保存的覆盖先保存的记录。 4、补缴金额确认、单位基金补缴未收款记录重新提交、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若多人同时操作,后提交的记录中若含有先提交的记录,则以先提交的为准。
养老金支付月报增减变动查询 系统自动显示基本养老金支付月报增减变动查询页面。填入年份,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显示养老金支付月报增减变动的详细信息。
养老金月报外支付汇总查询 进入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页面。填入年份,选择支付原因,系统会显示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的详细信息。
养老金月报外支付明细查询 进入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页面。填入年份,选择支付原因,系统会显示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的详细信息。
医保参保人各月缴费情况 填入年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显示参保人各月缴费的详细信息。 目前只能查询2010年度的医保缴费情况,从7月开始可以查历年的信息。
在职人员医疗月报表查询 填入年份,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显示在职人员医疗月报表的详细信息。 可导出为“Excel”文件,供查看及打印。
网上申报企业申报材料 职工新参统,需填报“增加表”、“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全部新参统人员均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只限外埠城镇人员)。以上报表均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打印。经办机构有权查询参保企业相关材料及明细,包括《招工表》、《劳动合同书》、《商调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备查)。无需提供社保经办机构的报表,企业须自行留存备查。
单位信息变更 直接勾选要修改的项目,填写变更后的新内容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直接勾选要修改的项目,填写变更后的新内容
普通增员
个人信息登记 先登记个人信息,再提交申报。 登记时注意,蓝色字体为必录项。 删除选定为删除登记信息,谨慎使用。
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 网上申报系统缴费工资申报时间为每年1月5日到4月22日。 已办理过“四险”和医疗缴费中断的人员可勾选“减员标识”不再申报缴费工资 .
申报信息状态查询 对于新参统导入失败的交易,可在“查看反馈”界面,进行重新申报操作。 新参统人员的增加表只有医疗和四险均无导入失败情况,才能进行打印。
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员工缴费基数查询 身份证号、四险电脑序号、医疗保险手册号任选其一录入,则查询某指定人的信息 录入为空,则查询本单位所有员工的信息
单位缴费情况过录表查询(四险月报)
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查询 选择查询的年份(无当年数据)
参保人当年各月缴费情况查询 选择本单位人员的身份证号或四险电脑号需选择险种
单位欠费情况(五险)
基金补缴录入 在弹出的网上申报补缴业务办理须知中点击“接受”按钮。进入基金补缴录入界面 。 注意:如不同险种的补缴时间段不一致,需分险种录入多条补缴记录。
基金补缴确认 选中正确信息的复选框,点击“浏览”按钮,将会出现《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的确认信息。
基金补缴确认 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成功后提示“请在申报状态查询中查询反馈结果,反馈正确即可打印《 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 》”。 注意:反馈结果显示“导入成功”后便可打印《表四》,然后企业需携带《表四》、《表五》、《表十》办理补缴后续业务。需先在一般业务岗办理医疗保险补缴,再到补缴复核岗办理审核手续。
未收款记录重新提交 未收款记录指的是:基金补缴确认的信息进行完补缴审核后,在财务结账前未交款的交易。
未收款记录重新提交 目前,参保企业只能操作四项社会保险的补缴业务,医疗保险暂时不能使用补缴功能。 注意:重新提交是对补缴确认的信息重新提交,重新提交次日查看反馈状态,反馈状态为导入成功的,即可再次打印《表四》,并携带相关材料办理后续业务。 如产生补缴系数(滞纳金),则参保企业不能自行打印表五《补缴汇总表》。
报表打印的有关问题 如遇新参统人员的“增加表”无法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打印,企业可通过自行手工填报的方式解决。(需通过EXCEL录入、打印相关报表)该问题完全可以通过企业自行检查浏览器缓存情况及添加受信任的站点等方法解决。 网上申报系统可以打印企业报送的全部业务用表,无须再次录入五险合一企业版打印。
个人信息登记表 只有四险和医疗均无导入失败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打印操作。 下载打印模块可将此报表下载到本地,需自行将下载后的报表文件进行打印。
个人网上申报系统演示 注意:不申请企业网上申报,任意参保单位的在职职工仍然可以使用个人网上申报系统,查询自身的参保情况。 电脑序号:参考对帐单 医疗手册编号:参考蓝本;领卡证明;
参保个人-首次登录
参保个人-登录成功
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查询
参保人当年个月缴费情况查询
特别提示 社保经办机构有权要求企业提供留存备查的资料,如参保单位不遵守报表留存备查制度及违反相关政策要求,社保经办机构有权中断参保单位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的使用权限。
联系方式 网上申报系统使用咨询电话:96102 企业版管理子系统使用咨询电话:96102 社保卡使用咨询电话:96102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使用咨询电话: 010-59796320(证书的安装及使用)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