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史導論 張 清 竣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文化藝術系
授課教材/參考書: 世界藝術史- 修.歐納,約翰.弗萊明著 (譯者: 吳介禎;出版社:木馬文化) 西洋藝術史- H.W.Jason著, (譯者:曾堉; 出版社:幼獅文化) 藝術史學的基礎- Giulio Carlo Argan,Maurizio Fagiolo著 (譯者:曾堉,葉劉天增; 出版社:東大) 藝術史學的原則- Heinrich Wolffin著 (譯者:曾雅雲; 出版社:雄獅美術)
週次 授課內容及主題 第一週 藝術史的發展簡介 第二週 藝術史學些什麼? 第三週 藝術史研究方法論 第四週 學藝術史可以作些什麼? 第五週 史前藝術史導論 第六週 希臘時期藝術史導論 第七週 羅馬時期藝術史導論 第八週 中古時期藝術史導論 第九週 文藝復興藝術史導論 第十週 第十一週 17、18世紀藝術史導論 第十二週 19世紀藝術史導論 第十三週 現代藝術史導論 第十四週 東方藝術史導論 第十五週 中國藝術史導論 第十六週 台灣藝術史導論 第十七週 東西方藝術史發展比較 第十八週 藝術史與當代藝術發展趨勢
作業題目 請選擇一藝術史研究方法及觀念;嚐試找出中國(或是臺灣)藝術及西方藝術發展之同質性與差異性。
評量方式: 平時:書面報告, 期中:書面報告, 期末:紙筆測驗。
藝術史的發展簡介 十八至十九世紀德國哲學發展最蓬勃之時,康德(Kant)將美學從哲學獨立,並加入科學分析,為後來藝術史發展成獨立學科作了準備。 藝術史在西方是廣被認識與應用的知識與學問。在我國以及東方世界情形則很不一樣,我們有很優秀的美術作品、畫家,有繪畫史、畫論的記載,但是以科學的方法來研究美術作品,並沒有形成一種專門的學問。藝術史在台灣及中國大陸並未普通化,也尚未廣泛被大眾所學習。
藝術史的發展簡介 藝術史研究所的成立在不同國家或地方大學的情況,反映了對藝術史學科不同的態度及重視程度。以台灣大學為例,其最初是從歷史所藝術史組孕育而後成立;而從日本及香港的研究狀況得知,日本主要承襲德國傳統,是從哲學分支而來,因此特別重視美學;香港大學的藝術學系從中文系獨立而成;香港中文大學的中國藝術史研究學部則隸屬於藝術系。 藝術史與哲學、歷史等學科之間的關係,因各地方的文化差異及不斷的發展變化,其歷史發展塑造出藝術史今日的特定形式。
什麼是藝術史? 藝術史是一門在歷史框架中研究和嚐試瞭解人類所創造的視覺產物的學科。藝術史與其他歷史研究,如哲學史、政治史、軍事史、社會史、經濟史、文學史……等一樣,是所謂「歷史」(history)這個大範疇當中的一員。 「歷史」源自古希臘,意即「探索」,也就是瞭解人類過去所發生過的事情的因果關係。而研究,或者說瞭解歷史,可以憑藉的材料有三種:一是文獻典籍、二是圖像遺物、三是不依靠前二者但仍然在後代流傳的東西,如風俗習慣和口述歷史等。 藝術史是重新建構人類發展的一種形式,是我們認識過去與現在和自身與世界文化的一種知識。因此,「藝術史」即是在歷史及文化活動中,去探索和理解其視覺產物。
藝術史的研究對象與範疇 藝術史,顧名思義,研究的對象便是藝術。關於藝術的定義和領域,很難加以界定,且概念亦隨著時間的不同而改變。 過去常把藝術區別為「主要藝術」(art maggiori)和「次要藝術」(art minori);或者是「高(級)藝術」(high art)和「低(級)藝術」(low art);或者是「藝術」(fine art)與「應用藝術」(applied art)等等。
藝術史的研究對象與範疇 在21世紀的今天,藝術的範圍和定義,隨著其與其他相關領域的頻繁互動,可以說是越來越模糊,越來越難以釐清。 一如前述,藝術史研究的對象是藝術,這個對象包含作者以及作品兩方面,並從而牽連出其他研究的對象。如:歷史性地解釋和敘述藝術的發展;探討藝術與社會文化和其他精神現象的關係;記述藝術家的生平和創作;研究藝術作品的內容和形式等等。而這些範疇都可以說是藝術史研究的範疇。 簡單的說,藝術史研究的兩大對象是藝術作品和藝術家,然而,和這兩者所牽連的所有問題,舉凡技法、鑑定、藝術市場、收藏、贊助、藝術情境、……等都囊括在藝術史研究的範圍。
藝術史學科的建立與發展
上古時代 藝術史作為一門人文學科,有其發展的脈絡。上古時代,藝術史並不被視為學科,記載或者討論藝術的文字雖然不被認同為文學,但流傳下來的作品卻顯示出作家對於風格發展的相當程度之了解,如Pliny the Elder(29-73)的《自然的歷史》(Natural History),其出發點是基於藝術家所選用的材料,他從岩石及其用途討論到雕刻的歷史,之中他選了一些名家,除了描述他們的作品之外,也提出一些他們風格轉變的梗概。建築家Vitruvius的手札《建築十章》(Ten Books on Architecture)中有一段描述的是紋飾壁畫上風格的改變,其中也提到了後來整個紋飾壁畫衰落的情形。在此,藝術不單單只是顯示了其歷史之發展,同時也揭示了「腐敗」以及「再生」的概念。
中古時代 中世紀時,藝術不被視為嚴肅的文藝活動,其主要目的在於服務宗教的需要,因此,在這個所謂「非歷史性的時代」也就沒有真正的藝術史的存在。但當時仍然有許多對藝術品的描述、美學偏好的宣言和藝術家的秘訣等書。如Augustin(354-430)有《美與比例》的理論。
15-16世紀 到了十五世紀初期,開啟了一種以藝術家為中心的藝術觀,成名的藝術家開始撰寫藝術史,他們清楚地知道他們是當時遠古標準復甦(文藝復興Renaissance)的一部分,並堅定地認為藝術的地位將會因為歷史紀錄而被提升。此時南北方文藝復興各有大師理論作為代表,如雕刻家Lorenzo Ghiberti(1378-1455)的著作《評論》(Commentarii),便嘗試以一種總合藝術發展的形式(從古代到他自己的年代)作為表達,其中包括了一些傳記資料和繪畫風格上的一些轉變。
15-16世紀 然而,藝術史寫作的真正奠基人,應該是十六世紀的Giogio Vasari(1511-1574),其於1550-1568間寫的《傳記》(Vite),堪稱是最早的藝術家傳記史。Vasari 認為「一如其他各類人文活動,藝術活動本身也包含出生、成長、衰老與死亡等不同的階段。」其以邏輯推理的方法,將Cimabue到Michelangelo之間的藝術史劃分做童年期(infanzia)、中年期(gioventiù)、以及成熟期(maturità)三個階段。 其中代表成熟期的即是與Vasari同時代,已經「臻入化境」的Michelangelo。在此Vasari提出了所謂「歷史週期」的循環概念,將藝術的發展視為如同有機生命體般的循環過程。然而,在Vasari的論述中,似乎存在著某種鮮明的個人偏見,其觀點主要建構在其個人的興趣之上。不過,縱使如此,Vasari畢竟是首次提出具有整體性方法論的人物。
17世紀 Vasari之後,幾乎所有的歐洲藝術家都受其沾溉。1627年Giovanni Pietro Bellori的《現代畫家、雕刻家與建築家的生平》(1672),Karel van Mander的著作《畫家之書》(Het Schilder Boeck,1604)等書的出發點皆與Vasari的論著如出一轍,足見其影響之深。另外,Charles Perrault的《古代與現代之爭辯》(Parallèle des Anciens Modernes,1688)則以藝術進化之說法為依據,認為歐洲巴洛克時代(Baroque)的藝術,係再恢復古典藝術之精神。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十七世紀開始有了所謂「鑑賞家」(conoscitori)的出現,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活動於1620年左右的Giulio Mancini(1558-1630),他曾經收集自Cimabue迄當時代藝術家的各種史料,並記下當時一般人的鑑賞觀點。同時還注意Caravaggio的藝術改革。
18世紀 藝術史的研究在十八世紀出現兩種趨勢,一方面認為藝術具有自發性,對於藝術的評價較注意主觀的標準(常使用如「感性」(sentimental)、「天才」(genius)、「幻想」(fantasy)等詞彙來加以描述)。其次,由於受到復古觀念的影響,普遍認為美感應具有一客觀的標準,進而促使美學(Aesthetica)這門學科的誕生。
18世紀 真正奠基藝術史基礎,並且將之視為一獨立學問的學者則是J. J. Winckelmann(1717-1768),著有《希臘美術模仿論》(Gedanken über die Nachahmung der griechischen Werke in Malerei und Bildhauerkunst,1755)以及《上古美術史》(Geschichte der Kunst des Altertums,1764)。對於Winckelmann而言,藝術家的生平傳記不再是藝術史寫作的對象,而是造型與美感。他視古代希臘美術為至高的藝術,將美與藝術等同看待。
18世紀 其中,在《古代藝術史》一書中,Winckelmann詳述了希臘雕刻的起源、成長、成熟以及凋萎,與以前有關藝術史的著作有所不同。在此,Winckelmann所要討論的不再只是藝術品,而著重藝術品的風格分析。更重要的是他將風格的發展與希臘的政治、社會等因素,列入考量。因此,藝術品成為歷史之見證,各個時代產生不同的時代背景之下的風格,也因而形成「時代風格」這個重要的藝術史概念。
19世紀 在Hegel美學論中的歷史自覺性,以及歷史主義、浪漫派、實證論等狂潮的催生作用之下,19世紀可說是藝術批評與文學批評的黃金時代。一些批評家如Charles Bandelair、Emile Zola、及John Ruskin等人分別發表了一些相關藝術的評論以及美學的觀點。而同時期德國的學者,則以客觀的方式的藝術。將藝術視為材料與技巧的反映,不同的材料與技巧決定了藝術表現的風格。 這樣傾向於歷史研究的方法學,著名的代表人物有瑞士學者Jacob Burckhardt(1818-1897),其著作《義大利到文藝復興文化史》(Die Kultur der Renaissance in Italien,1860)中不強調個別藝術家的探討,僅就藝術品的形式與功能討論15世紀時期藝術表現與發現新世界的關係,可稱之為「無人名的美術史」,是為風格史研究的根源。
19世紀 接著Alois Reigl(1859-1955)於1893年出版的《風格問題》(Stilfragen)則是他考據藝術家創作背後的用意而寫成的一部藝術發展史,其認為作品的形式乃是藝術家欲以傳達其意念的一個表現,稱「藝術意願」(Kunstwallen),而每個時代裡,存在在每個時代固有的「藝術意願」,在藝術史中,不存在著進步、成熟、衰退等的遞變過程。
20世紀 西方藝術史學由最早於16世紀以藝術家的傳記寫作為主的研究發展,歷經18世紀以藝術學者的活動為主,以及19世紀為共同學科的鋪路至20世紀百家爭鳴的激烈盛況。首先在風格分析的方法上分別有Reigl的學生Wilhelm worringer(1881-1905)的《抽象與移情》(Abstraktion und Einfühlung, 1908)以及Burckhardt的學生Heinrich Wölfflin(1864-1945)的《藝術史的原則》(Kunstgeschichtliche Grundbegriffe:das Problemder Stilentwicklung in neueren Kunst,1915)提出代表的理論。Worringer將其理論基本架構在於架設藝術有具像與裝飾本質差異之對比,將「藝術意願」與獨特的人類類型(原始人、東方人、古典人、歌德人等)的世界觀相結合,追求其中的心理學依據。
20世紀 其中規範原始人、東方人,甚至北歐人的藝術意願之心理學根據為「抽象衝動」;視希臘人、其他歐洲民族的藝術意願的心理學根據為「移情衝動」。而Wölfflin則提出:一、線性與繪畫性,二、平面與深度,三、閉鎖與開放,四、多樣性與統一性,五、清晰與模糊等五對風格對照的大原則來分析藝術的演變,並且,與Riegl相同,Wölfflin也認為藝術品反映一個民族、時代、或社會。
當代藝術史學觀念 如同Hans Belting在《藝術史的終結?》(The end of Art History?)這部充滿挑逗意味的著作中所做的暗示,以形式與內容兩者之間作為區分藝術史的方式,已經不具有任何的意義。現在正是將現今藝術史現狀與藝術經驗加以搓揉,再次寫下新藝術史篇章的時代。也如同P. Duro & M. Greenhalgh於Essential Art History一書中所告訴我們的警訊:每種方法、論調都具有其優劣性,如何交叉運用、截長補短當是現今藝術史研究的一個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