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action Cost and the Law of Demand by De-Xing Guan Department of Economics 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May 24, 2017
緣起: 交換價值和使用價值的爭議 交換價值 (value in exchange) 和使用價值 (value in use) 的區別來自英國哲學家 John Locke, 是為了討論價值 (value) 的來源 。 Adam Smith 在國富論 (第一卷第四章) 以日後被稱為 “鑽石與水的矛盾 (diamond-water paradox)” 的例子來說明這兩種價值的區別, 他認為交換價值是指價格 (price), 使用價值則是指效用 (utility)。 Smith 認為鑽石價高是因為稀少性, 稀少使生產成本上升, 因此價格應該用成本, 而不是效用來度量。 Smith 在討論供給和需求時 (第一卷第七章), 完全不提效用, 顯然需求定律和效用沒有直接關聯。
傳承: 古典勞動價值說與成本理論 Smith 認為交換價值或價格的實質度量標準是勞動, 而名目度量標準則是貨幣, 此即古典勞動價值說 (labor theory of value), 成本從此成為價格最重要的決定因素。 David Ricardo 更是在他 1817 年的政治經濟與租稅原理一書開宗明義地說: “Utility then is not the measure of exchangeable value, although it is absolutely essential to it…Possessing utility, commodities derive their exchangeable value from two sources: from their scarcity, and from the quantity of labor required to obtain them.” Smith/Ricardo 的想法在近兩百年後才有 Ronald Coase 這個傳人, 因為經濟學在十九世紀開始誤入歧途。
歧路: 效用與功利主義掛帥 Bentham 提倡的功利主義 (utilitarianism) 將效用這個無法度量的概念無限上綱, 個人變成追求效用最大的經濟人, 而最大多數人的最大效用這個所謂的最大快樂原理 (Greatest Happiness Principle) 則成了政府的施政目標。 1870s Jevons, Menger, Walras 將效用推上經濟學的主流。 然而究竟在實際社會中什麼是效用和社會福利 (一種個人效用的加權平均), 卻從來無人知曉。 Irving Fisher 被學生問效用如何度量? 他答曰: 用 “util”, 白目的學生接著問: 那什麼是 “util” 呢? 被逼急的 Fisher 說 : 那是效用的單位…留下難得一見的實問虛答。
當 Smith 遇上 Coase 任何消費行為都可簡化成 Smith 的 “自己做或去市場買 (make or buy)” 的選擇 (國富論第四卷第二章)。 但 Coase 告訴我們使用市場會產生交易成本, 譬如蒐集資訊, 協商議價, 和執行合約等成本。 生產成本必定同時包含原始成本 (prime cost) 和交易成本 (transaction cost)。 交易成本為零時, 供需曲線會變成兩條重疊的水平線, 正斜率的供給曲線和負斜率的需求曲線是交易成本為正值的結果, 需求定律於是和交易成本息息相關。
當屠夫遇上釀酒人
屠夫會遇上釀酒人嗎?
多邊際替代: 內部邊際與外部邊際
如何從成本 (而非效用) 推出需求定律?
結論 需求定律可以從成本推導出來, 效用並非必要。 但此成本必須同時包含原始生產成本和交易成本。 不同廠商可以用不同價格供給或販售同一商品, 這是因為它們有不同的成本結構。 因此而產生的差別取價 (price discrimination) 現象導致負斜率的需求曲線, 若無差別取價, 需求曲線為水平線。 制度和生產結構有關, 而交易成本和生產的制度結構之間的關係是未來研究的重點。 效用無法度量, 能不用就別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