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DSU及OSU) 會計制度範本修正說明 31 March, 2018
前言 證券商會計制度範本(第五版)修訂說明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會計制度範本(第四版) 修訂說明 因應IFRS9修改說明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
前言 為配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十五號「客戶合約之收入」等公報修正,爰修正 「證券商(DSU)會計制度範本」,以利證券商相關業務之 會計處理有一適切之遵循規範。 為配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十五號「客戶合約之收入」等公報修正,爰修正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SU)會計制度範本」,以利國際 業務分公司相關業務之會計處理有一適切之遵循規範。
前言 證券商會計制度範本(第五版)修訂說明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會計制度範本(第四版) 修訂說明 因應IFRS9修改說明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
證券商會計制度範本修訂說明 章節 修訂內容 範本頁數 第一章 總說明 配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客戶合約之收入」等公報規定修訂予以修改。 1-1 第二章 會計項目 依106年9月公告-自107年1月開始適用之證券商月計表格式修正會計項目、編號及說明。 2-1~2-68 第三章 會計憑證 未修改 - 第四章 會計簿籍 第五章 會計報告 依106年9月公告-自107年1月開始適用之證券商月計表格式修正之會計項目予以修訂財務報表內容。 5-3、5-6~5-10、 5-12、5-13 第六章 會計事務處理準則 依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客戶合約之收入」等公報修改相關規定。 6-3、6-5~6-37
證券商會計制度範本修訂說明(續) 章節 修訂內容 範本頁數 第七章 會計事務處理程序 依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客戶合約之收入」等公報修改相關規定。 7-8、7-9、7-15~7-17、7-38、7-40、7-44、7-54、7-70、7-72~7-77、7-79、7-84~7-87、7-98~7-123、7-128~7-131、7-139、7-143、7-151、7-155~7-163、7-169、7-170、7-172、7-175、7-176、7-182、7-197、7-202 第八章 內部會計制度 未修改 - 第九章 外匯證券商辦理外匯業務之會計處理 依106年9月公告-自107年1月開始適用之證券商月計表格式修正之會計項目予以修訂。 9-4~9-13、9-15 、9-18
前言 證券商會計制度範本(第五版)修訂說明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會計制度範本(第四版) 修訂說明 因應IFRS9修改說明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會計制度範本修訂說明 章節 修訂內容 範本頁數 第一章 總說明 配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客戶合約之收入」等公報規定修訂予以修改。 1-1 第二章 會計項目 依106年9月公告-自107年1月開始適用之證券商月計表格式修正會計項目、編號及說明。 2-1~2-45 第三章 會計憑證 未修改 - 第四章 會計簿籍 第五章 會計報告 依據106年08月18日修正之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修訂。 5-2 第六章 會計事務處理準則 依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客戶合約之收入」等公報修改相關規定。 6-3~6-34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會計制度範本修訂說明(續) 章節 修訂內容 範本頁數 第七章 會計事務處理程序 依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客戶合約之收入」等公報修改相關規定。 7-9、7-11、7-13、7-19、7-20、7-24~7-26、7-37~7-38、7-45~7-46、7-47、7-49~7-50、7-52~7-59、7-61、7-63、7-65、7-67~7-70、7-73~7-74、7-77~7-78、7-80、7-83、7-86~7-98、7-101 第八章 內部會計制度 未修改 - 第九章 會計師查核/核閱之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依106年9月公告之證券商月計表格式修正之會計項目予以修訂財務報表內容。 9-1~9-4
前言 證券商會計制度範本(第五版)修訂說明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會計制度範本(第四版) 修訂說明 因應IFRS9修改說明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
IFRS 9取代IAS 39 金融工具認列與量 IAS 39 IFRS 9 分類與衡量 減損 避險會計* 金融工具
IAS 39 vs. IFRS 9 (1/4) IAS 39 IFRS 9 Phase 1 – 分類與衡量 分類與衡量 4類: 公允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與負債 放款及應收款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金融資產 3類: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與負債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與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與負債 Phase 2 – 減損方法 減損模型 發生損失模型 (incurred loss model) 預期損失模型 (expected loss model) 減損跡象 是必須的 無須考慮 有效利率 未考慮未來信用損失 考慮未來信用損失
IAS 39 vs. IFRS 9 (2/4) IAS 39 IFRS 9 Phase 2 – 減損方法 認列減損後收入認列 按原始有效利率(effective interest rate, EIR)認列 按原始有效利率/信用調整(credit-adjusted)有效利率 帳面價值 衡量 按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預期現金流量,反應已發生損失 未反應未來信用損失 持續更新預期現金流量 反應未來信用損失 後續認列 減損 當有減損跡象發生 持續重新評估現金流量 減損迴轉 當減損跡象消失時 迴轉以攤銷後成本為上限 藉由估計未來預期現金流量自動調整 以按有效利率折現之現金流量為上限
偏向principle-based,且與風險管理關係較為密切 IAS 39 vs. IFRS 9 (3/4) IAS 39 IFRS 9 Phase 3 – 避險會計 整體規範 偏向rule-based 偏向principle-based,且與風險管理關係較為密切 避險有效性 明確判斷標準(80%~125%) 偏向質的判斷/具前瞻性 可使用再平衡持續避險關係 禁止任意中止避險關係 被避險項目 已認列之資產或負債 未認列之確定承諾 高度很有可能之預期交易 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 新增以下被避險項目 非金融項目之風險組成要素 非由合約指定之通貨膨脹 淨部位及組成要素 集合式曝險部位
FVTPL非衍生性金融資產或非衍生性金融負債(如現金工具)不限於規避外匯風險 IAS 39 vs. IFRS 9 (4/4) IAS 39 IFRS 9 Phase 3 – 避險會計 避險工具 衍生工具 非衍生金融資產或非衍生金融負債僅能被指定規避外匯風險 FVTPL非衍生性金融資產或非衍生性金融負債(如現金工具)不限於規避外匯風險 避險會計 選擇 無 藉由信用衍生工具管理之信用曝險可選擇FVTPL 特定為供持有或使用之商品合約fair value option
IFRS 9 金融資產分類綜覽 請參閱DSU會計制度範本P.6-8 權益工具 衍生工具 持有供交易? 選擇認列其他綜合損益? FVTOCI 債務工具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之現金流量僅為支付本金及利息? (SPPI測試)(註) 經營模式之目的係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 持有供交易? Yes Yes Yes No No 選擇認列其他綜合損益? No 經營模式之目的係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資產達成? No No Yes Yes FVTOCI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FVTPL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FVTOCI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AC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金融資產的主要分類 (1/7) 金融資產若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則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現金流量,該等現金流量完 全為由本金及利息(solely payments of principal and interest, SPPI)所組成。 根據個體的經營模式(business model),該資產係以收取合約 現金流量為目的而持有(held to collect contractual cash flow, HTC)。
金融資產的主要分類 (2/7) 金融資產若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則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 金融資產若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則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現金流量,該等現金流量完全 為由本金利息(solely payments of principal and interest, SPPI) 所組成。 根據個體的經營模式(business model),該資產係以收取合約 現金流量 (held to collect contractual cash flow, HTC)及出售金 融資產(held for sell financial assets)為目的而持有; 金融資產除依前述兩項規定分別以攤銷後成本衡量者及透過其他 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外,均應以透過損益公允價值衡量。
金融資產的主要分類 (3/7) 當金融資產應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可指定為 FVTOCI的情形: 僅限屬本準則範圍之權益工具,且非持有供交易,亦非適用 IFRS 3之企業合併中之收購者認列之或有對價; 只能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FVTOCI,且續後不得更改。 當金融資產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可指定為FVTPL的情形: 為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的不一致(會計不一致); 只能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FVTPL,且續後不得更改。
金融資產的主要分類 (4/7) IAS 39原有「持有至到期日」、「放款及應收款」與「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之分類已被刪除。金融資產如符合(1/6)頁以攤銷後成 本衡量之要件,即使有活絡市場,亦可用攤銷後成本衡量。 IFRS 9刪除IAS 39中對無活絡市場且無法衡量公允價值的權益工 具可用成本衡量之例外。同樣刪除衍生性金融資產連結至前述權 益工具或以前述權益工具清償之例外。然而IFRS 9僅解決金融資 產的相關問題,金融負債於IAS 39第47段中之情況仍舊存在,相 關衍生性金融負債仍以成本衡量,並無法準確估計其公允價值。 IAS 39中針對已移轉資產的特殊衡量基準並無改變。企業就該已 轉移資產及其相關負債應按企業所保留權利及義務之基礎衡量。
金融資產的主要分類 (5/7) 金融資產重分類的條件-僅於改變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 是否屬於經營模式之變動? 極為罕見(very infrequent) 由企業之高階管理階層基於外部或內部變動之結果而決定 對企業之營運具有重大性 可對外部人士展示 是否屬於經營模式之變動? 與特定金融資產有關之意圖變動(於市場狀況有重大變動之情況下) 金融資產之特定市場暫時消失 於企業不同經營模式之部門間移轉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的主要分類 (6/7) 金融資產重分類之類型與衡量(請參閱DSU會計制度範本P.6-14) FVTPL FVTOCI 攤銷後成本 持續按公允價值衡量 後續公允價值變動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有效利率係以重分類日之公允價值決定,並認列備抵信用損失 重分類日之公允價值成為新總帳面金額 先前認列於OCI之累積損益於重分類日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 後續公允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 除列累計OCI金額,並沖減帳面公允價值金額 調整後帳面公允價值金額為攤銷後成本帳面價值 有效利率與預期信用損失之衡量不因重分類而調整 公允價值應於重分類日衡量 公允價值與先前之攤銷後成本餘額之差異數認列為損益 公允價值與先前之攤銷後成本餘額之差異數認列為OCI
金融資產的主要分類 (7/7) 金融資產彙總(請參閱DSU會計制度範本P.6-12) 金融資產分類 衡量方法 帳列金額變動之處理 價值減損測試 FVTPL 公允價值 當期損益 不必執行 FVTOCI-權益工具 1.股利認列於當期損益 2.其他變動數則認列其他綜合損益 3.資產除列時,累積之其他綜合損益不得重分類為當期損益,應轉列保留盈餘 FVTOCI-債務工具 1.利息、減損利益或損失、外幣兌換損益均認列於當期損益 3.資產除列時,將累積之其他綜合損益重分類為當期損益 應執行 攤銷後成本 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當期損益(攤銷數)
減損方法 IFRS 9規範 IFRS 9處理原則及與Basel的比較 減損評估模型建置概述
範圍 適用範圍 按攤銷後成本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 非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放款承諾 在IFRS 9範圍內,但非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財務保證合約 在IAS 17範圍內之應收租賃款 在IFRS 15範圍內之合約資產 非適用範圍 權益投資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General Model – 雙重衡量法 預期信用損失三階段 Stage 1 Stage 2 Stage3 相對於原始認列時,信用風險顯著增加 原始認列 有客觀減損證據 12-month 預期信用損失 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應認列之減損損失 利息收入:原始認列時無信用減損 依總額計算有效利率 依帳列攤銷後成本(扣除備抵呆帳後)計算有效利率 利息收入:原始認列時有信用減損 Credit-adjusted EIR applied to amortised cost
減損 會計處理(1/4) 以下請參閱DSU會計制度範本P.6-22及6-23 交易事項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提列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及迴轉利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減損損失 (其他綜合損益)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及迴轉利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抵損失—按攤銷後成本衡 量之金融資產 迴轉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減損損失(其他綜合損益)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及迴轉利 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抵損失—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及迴轉 利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
減損 會計處理(2/4) 交易事項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已發生信用減損-備抵損失科目依原始有效利率隨時間經過而調整利息收入 折價 應收利息 利息收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債務工具減損損失(其 他綜合損益) (*) 溢價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減損損失(其他綜合損益) (*) 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抵損失—按攤銷後成本衡 量之金融資產 備抵損失—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減損 會計處理(3/4) 交易事項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出售資產 假設為出售損失及兌換損失 (市價評價次月已迴轉) 其他應收款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已實現損失 外幣兌換損失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銀行存款 預期信用損失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減損損失(其他綜合損益)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及迴轉利益-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及迴轉利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已實現利益 除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淨損益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備抵損失-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及迴轉利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除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淨損益
減損 會計處理(4/4) (*) 交易事項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月底結轉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減損損失(其他綜合損益)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債務工具備抵損失 或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備抵損失 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減損損失 (其他綜合損益) (*) 無 (*) (*):項目名稱依主管機關規定。
前言 證券商會計制度範本(第五版)修訂說明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會計制度範本(第四版) 修訂說明 因應IFRS9修改說明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 為配合中央銀行開放證券商辦理涉及新台幣外匯業務,及主 管機關已核准證券商辦理之新種業務或現行辦理業務之法規 修正,爰修正「證券商(DSU)會計制度範本(第四版)」, 以利證券商相關業務之會計處理有一適切之遵循規範。 為配合主管機關對證券商辦理之國際證券業務相關法規之修 正,爰修正「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SU)會計制度範本(第 三版)」,以利證券商相關業務之會計處理有一適切之遵循規 範。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外匯證券商辦理外匯業務之會計處理 適用對象:(分流適用) 僅適用於【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三條所 稱許可辦理即期外匯業務之外匯證券商 外匯證券商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辦理不涉及新台幣業 務之外匯業務亦適用本章跨幣交易 (外幣間)之規定 尚未開辦前述業務之證券商,不適用本章之規定。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外匯證券商辦理外匯業務之會計處理(續) 帳務架構:(增加兌換/多幣紀錄) 應同步紀錄原幣金額及基幣金額之多幣帳務紀錄。 應增加相對應”兌換”項目,紀錄外匯淨資產部位之增 減變動,”兌換”項目為過渡性科目,表達兌進兌出之 外幣部位餘額。 表達相關匯兌損益時,應同時記錄”兌換-原幣”(金額為 0)及”兌換-基幣”項目。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美金,因此若為 美金產生之交易損益,無需記錄”兌換”項目,僅於盈 餘撥轉回總公司時,於總公司端產生”兌換”項目。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外匯證券商辦理外匯業務之會計處理(續) 帳務紀錄原則: 對各幣別外幣淨資產變動之交易,均應記錄相對應之”兌 換”影響數,各類別”兌換”影響數於台幣合併報表加總 時應為0。 自營商及其他部門之交易所產生外幣收益及外幣費損, 得逐筆或定期彙總計入總帳之基幣兌換帳; 並於計入兌 換帳時向央行申報部位。 列舉各項業務之會計處理範例 外匯業務 自營股票及債券交易 經紀業務 財富管理業務 資金調度及費用交易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往來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外匯證券商辦理外匯業務之會計處理(續) (一)外匯業務 請參閱DSU會計制度範本P.9-2 即期外匯交易 交易事項 會計處理 原幣金額 基幣金額 跨幣交易 (台外幣) 交易日 (以買入美元為例) 借:應收即期外匯款-外幣 USD NTD 貸:兌換-原幣 借:兌換-基幣 貸:應付即期外匯款 評價日(次日/月迴轉) (假設為兌換利益) 貸:兌換-評價-原幣 借:兌換-評價-基幣 貸:外幣兌換利益-未實現 交割日 借:銀行存款-外幣 貸:應收即期外匯款-外幣 借:應付即期外匯款 貸:銀行存款 貸:外幣兌換利益-已實現 (亦或可以沖轉原交易日匯率,無兌換損益,待 月底銀行存款餘額評價時,認列外幣兌換利益 (損失))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外匯證券商辦理外匯業務之會計處理(續) (一)外匯業務 請參閱DSU會計制度範本P.9-4 2. 遠期外匯交易 交易事項 會計處理 原幣金額 基幣金額 跨幣交易 (台外幣) 交易日(備忘分錄) (假設到期換入台幣及換出美金) 借:應收遠期外匯款 NTD 貸:兌換-基幣 借:兌換-原幣 USD 貸:應付購入遠期外匯款-外幣 評價日(次日/月迴轉) (1)評價為損失 借:評價損失-匯率衍生工具-遠期外匯買賣 貸:匯率衍生工具-遠期外匯買賣 (2)評價為利益 借:匯率衍生工具-遠期外匯買賣 貸:評價利益-匯率衍生工具-遠期外匯買賣 到期日/提前解約日 (假設為兌換利益) 借:銀行存款 貸:銀行存款-外幣 貸:兌換-基幣 借:兌換-原幣 (依約定匯率與交割當時即期匯率之差異,認列交易損 益) 沖轉交易日備忘分錄 借:應付購入遠期外匯款-外幣 貸:兌換-原幣 借:兌換-基幣 貸: 應收遠期外匯款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外匯證券商辦理外匯業務之會計處理(續) (二)自營股票業務 請參閱DSU會計制度範本P.9-14 買入股票 交易事項 會計處理 原幣金額 基幣金額 1.買入股票 成交日 (以美元交易為例) 借:營業證券-自營-國外 USD NTD 貸:應付帳款-自營交易款-國外 借:交易手續費-國外 貸:兌換-基幣 借:兌換-原幣 貸:應付費用-外幣 評價日(次日/月迴轉) (假設為兌換利益) 借:應付帳款-自營交易款-國外 貸 :兌換-評價-原幣 借:兌換-評價-基幣 貸:外幣兌換利益-未實現 借:應付費用-外幣 貸:兌換-評價-原幣 交割日(假設評價利益) 貸:銀行存款-外幣 貸:外幣兌換利益-已實現 借:兌換-基幣 貸:兌換-原幣 (亦或可以沖轉原交易日匯率,無兌換損益,待 月底銀行存款餘額評價時,認列外幣兌換利益( 損失)) 借:應付費用-外幣 貸:銀行存款-外幣 貸:外幣兌換利益-已實現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外匯證券商辦理外匯業務之會計處理(續) (二)經紀業務 請參閱DSU會計制度範本P.9-20 代買股票 交易事項 會計處理 原幣金額 基幣金額 1.代買股票 成交日 (以美元交易為例) 借:應收交割帳款-受託買賣-外幣 USD NTD 借:應收帳款-外幣 貸:應付帳款-其他-外幣 貸:兌換-原幣 借:兌換-基幣 貸:受託買賣手續費收入 借:應收交割帳款-投資人-外幣 貸:應收交割帳款-受託買賣-外幣 貸:應收帳款-外幣 評價日(次日/月迴轉) (假設為兌換利益) 借:應付帳款-其他-外幣 貸:兌換-評價-原幣 借:兌換-評價-基幣 貸:外幣兌換利益-未實現 交割及款項收付日 借:銀行存款-外幣 借:待交割款項-外幣 貸:應收交割帳款-投資人-外幣 貸:外幣兌換利益-已實現 (亦或可以沖轉原交易日匯率,無兌換損益, 待月底銀行存款餘額評價時,認列外幣兌 換利益(損失)) 貸:待交割款項-外幣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外匯證券商辦理外匯業務之會計處理(續) 申報事項: 依【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證券業辦理外匯業 務,應依業務種類填送中央銀行外匯局相關報表,且確保 報表填送內容之完整與正確。並依據中央銀行外匯局發布 函文「證券商及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申報中央銀行外匯收 支或交易統計說明」,配合開放證券商及其國際證券業務 分公司辦理與證券業務相關之外幣間即期外匯交易業務, 為管理衡平性及本行外匯收支統計之完整性,其相關申報 作業應比照外匯指定銀行,納入中央銀行外匯收支或交易 統計申報作業。證券商與客戶辦理之各項外匯業務,應比 照「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掣發水單 或交易憑證,並以媒體申報中央銀行外匯收支或交易統計 資料、日報表及填報月報表。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已核准證券商辦理之新種業務或現行辦理業務之法規修正 承銷新制(競價拍賣) 請參閱DSU會計制度範本P.7-24及7-25 交易事項 會計處理 說明 承銷新制(競價拍賣) 1.正常投標 (1)T-1日 代收承銷股款 xxx 承銷作業處理費收入 xxx 代收款項-代收承銷股款 xxx 銀行存款 xxx 代收承銷股款 xxx 保證金及投標處理費扣繳日 手續費轉存自有帳戶 (2)T日 無分錄 開標日 (3)T+1日 代收款項-代收承銷股款 xxx 代收承銷股款 xxx 未得標及不合格件退款日 (4)T+3日 代收款項-代收承銷股款 xxx 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扣繳日 (5)T+4日 代收款項-代收承銷股款 xxx 經紀商辦理沒入保證金、投標處理費、得標價款及得標手續費之價款解交 2.投標人棄標 營業證券-承銷-集中 -股票(或櫃檯-股票) xxx 銀行存款 xxx 主辦承券商墊付取得投標人棄標部位之處理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已核准證券商辦理之新種業務或現行辦理業務之法規修正 證券商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業務請參閱DSU會計制度範本P.7-189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18日金管證券字第1040053607號函,核准證券商得辦理不限用途之款項借貸業務。客戶以有價證券或其他商品擔保融通。客戶申請融通期限以六個月為限,期限屆滿前,客戶得提出申請,證券商得視客戶信用狀況,展延六個月,一年期限屆滿前,證券商得審視客戶信用狀況,再准允客戶申請展延六個月。 分錄 說明 申請日 應收借貸款項-不限用途 應收帳款-其他 銀行存款 借貸款項手續費收入 應收借貸款項本金 應收手續費 月底估計利息 利息收入 次月初迴轉 償還日 銀行存款 應收借貸款項-不限用途 應收帳款-其他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已核准證券商辦理之新種業務或現行辦理業務之法規修正 黃金現貨交易 請參閱DSU會計制度範本P.7-189~7-191 (一)自營黃金現貨交易業務 1.採購黃金現貨: 借:自營-櫃檯-黃金-流動 貸:應付帳款 借:應付帳款 貸:銀行存款 2.出售黃金現貨: 借:應收帳款 借:出售黃金成本 貸:自營-櫃檯-黃金-流動 貸:出售黃金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帳款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已核准證券商辦理之新種業務或現行辦理業務之法規修正 黃金現貨交易 請參閱DSU會計制度範本P.7-189~7-191 3.期末評價: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2號「存貨」(以下簡稱IAS2)第9段之規定,存貨應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惟企業若係大宗商品之經紀-交易商,依IAS2第3段(b)及第5段之規定,對於其主要係以在未來短期內出售並產生由價格之波動或經紀-交易商差價之利潤為目的而購入之存貨,得以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衡量。 證券自營商與造市商若係為他人或以本身帳戶購買或出售大宗商品,且所持有之黃金存貨係以在未來短期出售並產生價格波動賺取價差利潤為目的而購入,則證券自營商與造市商得選擇以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衡量或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其持有之黃金部位,惟會計政策經選定後各期財務報表應一致適用。 惟若證券商所持有之黃金部位非屬以在未來短期內出售並產生由價格之波動或經紀-交易商差價之利潤為目的而購入者,則應依IAS2第9段之規定,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 (1)以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衡量 借:持有黃金現貨評價損失 貸:黃金評價調整 或 借:黃金評價調整 貸:持有黃金現貨評價利益 (2)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當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時 借:出售黃金成本 貸:備抵黃金跌價損失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已核准證券商辦理之新種業務或現行辦理業務之法規修正 黃金現貨交易 請參閱DSU會計制度範本P.7-189~7-191 (二)受託買賣黃金現貨業務 請參考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會計處理。 (三)財務報表表達 1.資產負債表 項目 金額 流動資產 自營商持有黃金現貨-流動 xxx 自營-櫃檯-黃金-流動 xxx 備抵黃金跌價損失-流動 (xxx) 黃金評價調整-流動 xxx 非流動資產 自營商持有黃金現貨-非流動 xxx 自營-櫃檯-黃金-非流動 xxx 備抵黃金跌價損失-非流動 (xxx) 2.綜合損益表 項目 金額 出售黃金收入(損失) xxx 出售黃金收入 xxx 出售黃金成本 (xxx) 持有黃金現貨評價淨利益(損失) xxx 持有黃金現貨評價利益 xxx 持有黃金現貨評價損失 (xxx)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已核准證券商辦理之新種業務或現行辦理業務之法規修正(續) 專戶分戶帳業務會計處理 請參閱DSU會計制度範本P.7-191 交易事項 會計處理 客戶以證券商名義於指定銀行開設存放客戶款項之存款專戶 專戶分戶帳留存客戶款項 專戶分戶帳客戶權益 辦理客戶委託帳戶保管業務,收取管理費 銀行存款 專戶分戶帳管理費收入 客戶終止契約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已核准證券商辦理之新種業務或現行辦理業務之法規修正(續) 信託財富管理會計處理 請參閱DSU會計制度範本P.7-192 交易事項 會計處理 收取客戶手續費收入 銀行存款 財富管理業務收入 支付上手手續費支出 財富管理業務支出 應付帳款(或銀行存款)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已核准證券商辦理之新種業務或現行辦理業務之法規修正(續) 複委託業務會計處理 請參閱DSU會計制度範本P.7-192~7-193 (一)外幣進外幣出 交易事項 會計處理 說明 代買股票(T日) 應收交割帳款-受託買賣 其他營業支出 應付帳款 受託買賣手續費收入 應收委託人買進股票之價款(含手續費) 支付上手手續費 應付上手委託人買進股票價款及手續費 認列受託買賣股票之手續費收入 (T+2日) (視不同市場情形而定) 待交割款項 銀行存款-自有資金 手續費收入轉存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已核准證券商辦理之新種業務或現行辦理業務之法規修正(續) 複委託業務會計處理 請參閱DSU會計制度範本P.7-192~7-193 (一)外幣進外幣出 交易事項 會計處理 說明 代賣股票(T日) 應收帳款 其他營業支出 應付交割帳款-受託買賣 受託買賣手續費收入 應收上手委託人賣出股票價款 (扣除應付上手手續費等相關費用) 支付上手手續費 應付委託人賣出股票之價款(扣除應收手續費) 認列受託買賣股票之手續費收入 (T+2日) (視不同市場情形而定) 待交割款項 銀行存款-自有資金 手續費收入轉存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已核准證券商辦理之新種業務或現行辦理業務之法規修正(續) 複委託業務會計處理 請參閱DSU會計制度範本P.7-192~7-193 (二)台幣進台幣出 除以下交易外,其餘均同(一)外幣進外幣出 交易事項 會計處理 說明 代買股票 待交割款項-台幣 收客戶台幣 換匯成交割外幣 代賣股票 代收款項-其他 代收款項-其他 待交割款項-台幣 交割款外幣換成台幣 台幣出金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已核准證券商辦理之新種業務或現行辦理業務之法規修正(續) 複委託業務會計處理 請參閱DSU會計制度範本P.7-192~7-193 (三)循環款 除以下交易外,其餘均同(一)外幣進外幣出 (四)證券商代收及應付委託人之股息、利息 交易事項 會計處理 說明 循環款 待交割款項 應付交割帳款-受託買賣 應收交割帳款-受託買賣 委託人賣出股票價款交割前循環使用買進股票 交易事項 會計處理 說明 證券商代收及應付委託人之股息、利息 待交割款項 代收款項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已核准證券商辦理之新種業務或現行辦理業務之法規修正(續) 定期定額買賣有價證券業務 請參閱DSU會計制度範本P.7-194 交易事項 會計處理 說明 依契約於扣款日預收款項或預先圈存款項 銀行存款 預收款項 預收款項包括證券交易價金、證券交易手續費及相關費用 證券商買進不足額之處理方式: (1)無法順利成交時,無息返還客戶未成交之原始金額及相關手續費 (2)接受不同委託人委託於同日買進之相同投資標的無法全數成交時,返還客戶未成交部分之金額及手續費
前次修改補充說明-已核准證券商辦理之新種業務或現行辦理業務之法規修正(續) 定期定額買賣有價證券業務 請參閱DSU會計制度範本P.7-194 交易事項 會計處理 說明 (3)證券商辦理定期定額業務,於其總公司開立調節專戶,調節以定期定額綜合交易帳戶買進成交之有價證券數量。 成交日 開放式基金、貨幣市場工具 及其他有價證券 應付帳款 交割日 銀行存款 後續評價日(假設為利益) 及其他有價證券評價調整 以經紀業務方式辦理定期定額業務者 參經紀業務會計處理 以財富管理業務方式辦理定期定額業務者 參財富管理業務會計處理
Q&A
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