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性研究方法概論 齊力 台北市立師範學院社會科教育系 副教授
一、質性研究與計量研究的對稱性? 計量與質性研究方法名稱上似有明顯的對稱性。其實,計量研究較宜視為一般經驗研究中的一種特例。一般經驗研究沒有理由排斥計量研究,但是也沒有理由獨尊計量研究。獨尊計量研究,是實證主義(positivism)思維下產生的態度,以計量標榜客觀性、標準化性與可概推性。
一、質性研究與計量研究的對稱性? 關於人類社會現象的研究,不能忽視行動者的主體性(subjectivity),這是自然科學的研究對象最不同於社會科學的地方。從而行動者會對於自身的行動與其他事物進行詮釋,並賦予「主觀意義」(subjective meaning)。這種主觀意義並非真相(reality)之外的添加物,而是真相的重要構成部分。
二、常被介紹的質性研究方法 訪談法、觀察法、焦點團體討論(focus group discussion)、文獻法、民族誌(ethnography)、歷史研究、紮根理論(grounded theory)方法、敘事分析(narrative analysis)、行動研究、多元方法(multi-method)…
其他 符號互動論、批判理論(critical theory)、現象學的社會學(phenomenological sociology)、詮釋學(hermeneutics)、俗民方法學(ethnomethodology) 、女性主義、後現代主義(post-modernism)
表一、各種質性研究方法及其主要討論層面 研究法名稱 研究程序 方法論 知識論 實質社會觀點 訪談法、觀察法、焦點團體討論、文獻法 ˇ 民族誌、紮根理論、歷史研究、敘事分析、行動研究、多元方法 現象學的社會學、詮釋學 符號互動論、俗民方法學 批判理論 女性主義、後現代主義
三、質性研究方法的地位 在傳統的社會科學研究法的介紹中,常有意、無意地忽略了質性研究方法。甚至在許多場合裡,一項計量研究也常較質性研究更易獲得專業上的肯定。即使是在一本兼陳質性與計量研究方法的參考書裡,質性與計量兩種研究方法間的主從關係仍然隱約可見。計量研究所提示的判斷研究優劣的標準,似乎還是比較具有主流地位。
三、質性研究方法的地位 質性研究常被視為整個研究的前導部分,相對於後期的計量研究而言,它常被認為是比較不嚴謹的、未標準化的、不重要的。質性研究的專業地位常是在這樣的討論脈絡裡被定型,
三、質性研究方法的地位 質性研究方法一直未能發展成為較有系統的、明確且標準化的程序。這可能是質性研究方法被忽視的主要理由。但是…
研究取徑 實證主義 詮釋社會科學 批判社會科學 做研究的理由 發現自然法則,以便人類可以進行預測與控制 了解與描述有意義的社會行動 打破迷思與賦予人們能力以根本改變社會 社會真相的本質 有既存的穩定模式與秩序,俟人們去發現 對情境的定義是流動性的,透過人們的互動而創造 充滿衝突,由潛藏的結構所主導 理論的形式 理論由相互關聯的定義、原理、原則所構成 理論是關於人們如何產生和維持他們的意義系統的描述 理論是一種揭露實況的批判,有助找到邁向美好世界之路
基本問題 實證主義 詮釋社會科學 批判社會科學 理論的形式 理論由相互關聯的定義、原理、原則所構成 理論是關於人們如何產生和維持他們的意義系統的描述 理論是一種揭露實況的批判,有助找到邁向美好世界之路 對真理的解釋 邏輯地與法則相銜接,且立基於事實 獲得被研究者的共鳴與認同 提供人們改變世界的工具 好的證據 基於精確的觀察,他人可以複製 鑲嵌在流動性的社會互動的脈絡中 由能夠揭發虛幻錯覺的理論所提供 對價值的看法 科學是價值中立的,除選擇主題外,價值沒有地位 價值是社會整體生活的一部分,沒有任一群體的價值是錯的,只是有所不同 所有的科學都必須從某個價值立場出發,有些是對的,有些是錯的
四、三種研究取徑 以上的三種研究取徑,目前尚處於彼此爭議不休的階段,還沒有一種超越的綜合理論,能將三者統一。這也使得研究者常被迫要採取某種取徑,並在研究中為自己的立場進行自我辯護,尤以詮釋取徑為然。
四、三種研究取徑 實證主義基於其思考邏輯,自然傾向計量性的研究。因為計量較能避免主觀的、感性的特質摻雜在研究過程中。故能符合實證的客觀性要求。但是,部分實證研究仍然可能採取質性的方法,換言之,選擇質性研究方法並不必然是非實證主義取徑的。
實證取徑的研究者會選擇質性研究方法,常因為研究所處的階段尚不便採行計量的方法,或是研究者的條件尚無法進行計量的研究。這些方法常被視為研究的前導部分。整個研究最後的目的也仍然是在於找到法則,或對事物提出因果性的說明。
質性研究與詮釋取徑更具有選擇的親近性。質性研究適合展現詮釋取徑所欲展現的社會世界的形貌。對詮釋取徑的研究者而言,社會研究的目的是在發展對社會生活的了解,以及發現他們在自然狀況下的人們如何建構意義。他們想知道,對被研究者而言,什麼是有意義的、什麼是他們所關切的,或者個人如何經驗日常生活。
詮釋研究者研究有意義的社會行動,而不只是外在的、可客觀觀察的人類行為。社會是人們附上主觀意義的行動,是帶有目的或意圖的活動。研究者必須將行動者的理由以及行動的社會脈絡納入考慮。人類行為是在人群互動的過程中獲得意義。那些人共享一個意義系統,使他們能把人類行動詮釋成某個具有社會關聯的暗語或行動。
關於意義的陳述,顯然不是數字所能充分傳達的。它必然要依賴敘述,而且要通過脈絡的呈現,才能將意義展現。所以,詮釋取徑的研究對於質性研究方法覺得較能親近。
批判取徑的經驗研究也較常採用質性研究方法,不過,其主要理由可能不同於詮釋取徑。詮釋取徑是為了便於掌握意義而採用質性研究方法,而批判取徑則較常是為了發掘社會的深層結構,以便進行批判,而採取質性研究方法。
計量研究可能通過數量分析而發掘到行動者未能意識到的因果法則。不過,計量研究所揭露的結構特徵,常是外部的、型態學的結構。計量研究在揭露整體結構或深層結構上,有相當的侷限性。它往往會將脈絡抽離,致使「結構」變得過於抽象、空洞,以致不但事情變得不易理解,甚且形成曲解。
三種研究取徑都可以採用質性研究方法。不過,從詮釋與批判取徑出發,質性研究方法的獨立性與優越性才獲得充分的肯定。擬採取質性研究方法的研究者應該能充分認識這三種不同的研究取徑,以便適切選擇質性或計量方法,並能真正了解所選擇的方法在研究上的意義,從而使研究方法的優越性得以充分開展。
五、質性研究的特徵(以民族誌為準) (一)深描(thick description): 質性研究的關注焦點必須先確認是在於對「人」的世界。人的「主體性」成為最被關心的部份。關心主體性便是關心意義的建構。因此,研究者的研究過程是一個「理解」的歷程。
因此,詮釋學(hermeneutics)與現象學(phenomenology)成為質性研究在哲學方法論與知識論的基礎。 (一)深描 因此,詮釋學(hermeneutics)與現象學(phenomenology)成為質性研究在哲學方法論與知識論的基礎。
(一)深描 質性研究的表述應包含經驗的脈絡、組織經驗的意向與意義(而非僅獨立的意向或狀況)、呈顯過程性的經驗。韋伯(Max Weber)曾指出,人是被懸掛在意義之網上,這個意義網是主觀構造的,深描則將此意義網加以呈顯。
(二)自然主義(naturalism): 質性研究以民族誌為例,通常抱持自然主義的態度,換言之,在研究過程中以不操弄(manipulate)被研究者為原則。被研究者基本上是以其原有生活方式參與研究。至於研究者是否應該以中立、不介入、不涉入感情的方式進行研究,現有不同的主張。
(三)反身性(reflexivity): 檢視’what was happenning’外,也必須檢視’how people know what was hap-penning’;檢視被研究者所持的觀點,也必須檢視研究者自身所持的觀點,及研究者所處身的環境,並予以表述。研究行動本身也是一種社會行動。
(四)重視默會知識(tacit knowledge): 默會知識是指未明言的知識,常存在於以下的認識狀態中:可行動而未具備可明言的了解,有了解卻無完整連結,懂得結論卻無論證等。
(四)重視默會知識 默會知識扮演構成性(constitutive)角色,也就是構成人們的經驗認識的基礎,特別是在情境釋義中的基礎。忽略默會知識,將無法充分掌握人們構成其經驗的過程與方式。
(五)多元方法(multi-method)原則 質性研究作為一般經驗研究方法,傾向採取多元方法,也就是不只一種資料蒐集與詮釋、分析的方法,多元方法可促成交互檢證(cross-validation),可提升研究的效度或trustworthiness。
(五)多元方法原則 研究者應避免自我設限,先行排除所謂前科學(pre-scientific)的概念與非標準化的資料,如日常生活經驗或內省所得。這些經驗、前理解對於描繪出事物完整圖像都有幫助。
六、效度問題 計量研究中,對於研究有效性 (validity) --或稱「效度」--的問題最後幾乎都集中到以下幾個效度問題上:內容效度、效標(criteria-related)效度、建構(construct)效度、內部效度、外部效度等。
Lincoln與Guba早期曾指出質性研究的三種基本效度,分別是:(一)可信度(credibility),即內在效度,指研究者真正觀察到的希望觀察的;(二)可轉換性(transferability),即外在效度,指被研究者的經驗能被有效地轉換成文字陳述;(三)可靠性(dependability),即內在信度
之後Lincoln與Guba的態度有所轉變,開始強調研究者對自身視角的的自省、自覺、注重被研究者和讀者的聲音,以及研究成果的行動的意義,特別是對人類尊嚴、正義的正面意涵。Lincoln揚棄實證主義者關於內部效度、外部效度、信度、客觀性的原則,而轉為高舉公平性、真實性(authenticity)的原則。總體而言,則是以「值得信任」(trustworthiness)的原則取代效度的原則
質性研究者在方法的講求原則與研究倫理上的看法,仍然存在著極大的歧見。不過,詮釋學取徑的立場似乎已逐漸成為質性研究的主導方向,特別是結合著知識論上的建構主義(constructivism)與實踐上帶有批判理論色彩的詮釋學取徑,更是隱然已成為最具影響力的發展
七、資料來源 常見的質性研究資料來源,可包括書面文獻、觀察、訪問、聲音與影像記錄等。書面文獻除歷史文獻外,日記、書信,或各種有文字、圖像的書面記錄也都可能成為研究資料。
對於各種不同的資料蒐集方法,需要有相聯的一組程序或原則。但是,基於研究者背後所依循的取徑的不同,質性研究者間未能建立清楚、一致的程序與原則。有人依循實證主義取徑,而有其自認為較嚴謹的的程序與原則要求,但是,在揚棄了實證主義取徑後…
並沒有一種獨屬於質性研究而有別於計量研究的資料與分析的方法。整個社會科學的研究,本來就沒有某一套固定的方法,而要視研究的目的、條件與研究者的構思、設計而隨時調整。不論是計量或質性方法,都沒有理由被先驗的排斥。而在質性研究的範疇內,各式各樣的方法也都不宜在研究進行之前就決定取捨。
要描繪出較完整的意義結構,一套限定的(即使雖然是嚴謹的)方法所得到的資料常是不夠的。而且,研究者的前理解(pre-understanding)或前觀察也不可能不滲透進來。何如減少自我設限,將資料的使用範圍擴大,盡量蒐集豐富的材料。這並非說資料不需要做取捨,然而是在研究過程中去斟酌。既有的理論、多人的經驗、資料間的比對、被研究者的共鳴等,都可以是取捨的考慮。總之,研究者必須在資料的選擇、蒐集過程中,努力去辯護各種來源資料使用的適當性
八、分析與撰寫 在質性研究中,分析與撰寫其實很難說是兩個不同的階段,因為分析無法從撰寫過程抽離。而分析也就表現在描述之中,而非在描述之外另有分析
質性研究者在撰寫報告時,可能要抉擇:究竟要以被研究者的報告作為撰寫的主軸,或是由研究者以一種超然、客觀的語調描述現象。前者的優點是維護被研究者的主體地位,避免研究者的主觀,但卻容易使描述缺少條理性而顯得支離破碎;更可能因為受研究者表達語言工具的限制,使某些面向無法充分被呈現。但是,如果被研究者的報告只是作為描述時的註腳,其意義就大受限制。
九、自我辯護 自我辯護(self-justification)應該是質性研究者必須致力的一項工作。辯護自己所選用的方法,辯護所選用的觀點…等等。需要辯護多少意味著標準(程序、觀點…的標準)尚未統一。然而,事實上所有的研究者多少都面對著同樣的挑戰,只是對標準的共識程度或許有別 。
報告完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