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Slides:



Advertisements
Similar presentations
高三英语有效复习策略 程国学. 一、高考备考的方向把握 1. 认真研究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和《福建 省考试说明》关注高考命题原则和发展方向,定 准复习教学起点 1. 认真研究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和《福建 省考试说明》关注高考命题原则和发展方向,定 准复习教学起点 一是明确高考英语可能考什么,我们应该怎样准.
Advertisements

考纲研读 语言知识要求 语言运用能力 附录 1: 语音项目表 附录 2: 语法项目表 附录 3: 功能意念项目表 附录 4: 话题项目表 附录 5: 词汇表 听力 阅读 写作 口语.
100 學年度 勞委會就業學程 國際企業管理學系-物業管理學程介紹. 何謂物業管理? 以台灣物業管理學會 所述,物業管理區分為 「物」、「業」、「人」三區塊。台灣物業管理學會 「物」係指傳統的建物設備、設施 「業」為不動產經營的資產管理 「人」則以生活服務、商業服務為主,並以人為 本位連結物與業,形成今日物業管理三足鼎立新.
第 十 二 課. 【 GE─ 雅典奧 運的由來】 【羅家倫】
图书馆管理实务.
澎湖縣國教輔導團國中人權議題 召集人 文光國中 陳政一
兩公約簽署及實施說明 1.
黃嵩立 TIMA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 秘書長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召集人
你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吗?.
(兩公約)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解析與探討)
行政命令.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主讲:材料工程学院党总支宣传委员、党务秘书 教工党支部书记 王国志 2015年12月7日
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若干问题 广东省教育厅教研室 吴惟粤 2004年4月29日 广州.
前言 採購程序每一環節所涉及人員,無論是訂定招標文件、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管理、驗收及爭議處理,如缺乏品德操守,有可能降低採購效率與品質,影響採購目標之達成,甚有違法圖利情事發生,致阻礙政府政策之推動並損害公共利益。因此,較之一般公務人員,採購人員更需遵循較高標準之道德規範。 主講人:林中財.
欢迎新同学.
2015年新课标高考历史试题分析 暨考试方向研判 李树全 西安市第八十九中学.
课题四 以天池、博斯腾湖 为重点的风景旅游区
“健康的基督徒” 入门.
南台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 指導老師:楊榮林 老師 學生姓名:蔡博涵 巨物索餌感測裝置(第II版)
台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第一、二次國家報告宣導 人事室制.
士師逐個捉(II) 石建華牧師 24/07/2016.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課程分流模組 育才分流 學術型 實務型 基礎課程 民商法組 刑法組 公法組
宣讲数学课程标准 增强课程改革意识.
人權的歷史、理論及應用 戴耀廷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快乐生活,快乐学习 《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
花蓮縣稻香國民小學兩公約宣導簡報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人權兩公約」簡介與警察落實人權保障的作為
兩公約宣導 和安國小 程淑玲.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消除一切婦女歧視公約 CEDAW 俞 雁 薰 心理師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委託國立中興大學辦理 「兒童權利公約進階培訓課程(種子師資培訓工作坊)」 兒童權利公約之理念、規範與實踐(一): CRC條文釋義之基本理念 施慧玲教授 2015年7月29日.
人權兩公約 宣導.
2 杜威十進分類法 複習 000 總類 100 哲學及心理學類 200 宗教類 300 社會科學類 400 語文類 500 自然科學及數學類
第七章 机械加工工艺规程的制定.
家庭教育與服務學習.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方案与推进策略 安徽省教育厅 李明阳.
「人權大步走計畫」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探討與解析 (初階)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 《人权法学》复习串讲 主讲人: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     张晓玲 .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新北市國小人權教育輔導團 【製作主編/林作逸】 報告者: 尤麗秋
機械工程學系課程地圖 先進材料與精密製造組 設計分析組 校訂共同必修課程 機械系訂 必修課程 組訂 必修課程 畢業專題 工學院訂必修課程
普通高中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 崔允漷 教授、博导 普通高中新课程国家级通识研修专题之一 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副所长
*§8 反常二重积分 与反常定积分相同, 二重积分亦有推广到积分区域是无界的和被积函数是无界的两种情形, 统称为反常二重积分.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國際公約 公民與人權 劉恆妏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公領系 助理教授
恆春海巡隊 人權兩公約研習.
摩西五經系列:申命記.
鄧衍森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 東吳大學人權學程暨研究中心主任
檢調機關函調、搜索、約談訊問之認識 (含教師因公涉訟輔助)
人權兩公約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新竹縣博愛國小 人權教育 資源分享.
消除一切婦女歧視公約 CEDAW 俞 雁 薰 心理師
兩公約 宣導.
高级微观经济学 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向涛.
第六組 許茹雯 李翔雲 王秀旬 張碩峰 麥嘉容 廖子誠
GAAP設定與發佈團體 我國: (補充) 1.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證券期貨局(政府有權)
第六章 假設檢定 6.1 假設檢定概論 6.2 檢定統計量 6.3 假設檢定的形式與步驟 6.4 單一樣本之假設檢定
苗栗縣后庄國民中小學兩公約宣導簡報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第三章 指數與對數 3-2 指數函數及其圖形.
網路隱私權 A 林學涵.
苗栗縣后庄國民中小學兩公約宣導簡報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環境人權之再定位 -簡評SAREI V. RIO TINTO中對生 命權與健康權之討論-
兩公約 宣導.
桃園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說明會
兩公約 宣導.
兩公約 宣導--.
八、工程督導 8.1.監辦 8.2.審計機關之稽察 8.3.相關機關之查核 8.4.施工查核小組 8.5.採購稽核小組 8.6.工程督導小組
NewsWeek No.2 人權修法懶人包 配合高中公民第1冊第3章.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兩公約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何謂兩公約 兩公約所指的是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 《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兩公約的重要性在於普世的人權價值。 實施兩公約為的是與人權接軌, 打造世界級的人權環境。

兩公約由來 兩公約與「世界人權宣言」共同被稱為「國際人權憲章」,是國際社會最重要之 人權法典。 因為《世界人權宣言》不具有法律效力, 兩公約與「世界人權宣言」共同被稱為「國際人權憲章」,是國際社會最重要之 人權法典。 因為《世界人權宣言》不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研擬《兩公約》,並於1966年經聯合國 大會表決通過《兩公約》。 兩公約於1976年正式生效,具有國際法的效力。

兩公約生效期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已於1976年3月23日生效,迄今共有 164個締約國。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則在1976年1月3日生效,迄今共有 160個締約國。

兩公約生效期 我國在1967年10月5日即已由常駐 聯合國代表劉鍇在兩公約上簽字, 1971年臺灣無法再參加聯合國活動, 致42年來皆未批准。

立法院 98 年 3 月 31 日三讀通過,並制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共計九條,其要點如下: 兩公約立院三讀通過 立法院 98 年 3 月 31 日三讀通過,並制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共計九條,其要點如下: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 第1條 為實施聯合國1966年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以下合稱兩公約) ,健全我國人權保障體系,特制定本法。 第2條 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第3條 適用兩公約規定,應參照其立法意旨及兩公約人權事務委員會之解釋。 第4條 各級政府機關行使其職權,應符合兩公約有關人權保障之規定,避免侵 害人權,保護人民不受他人侵害,並應積極促進各項人權之實現。 第5條 各級政府機關應確實依現行法令規定之業務職掌,負責籌劃、推動及執 行兩公約規定事項;其涉及不同機關業務職掌者,相互間應協調連繫辦 理。政府應與各國政府、國際間非政府組織及人權機構共同合作,以保 護及促進兩公約所保障各項人權之實現。 第6條 政府應依兩公約規定,建立人權報告制度。 第7條 各級政府機關執行兩公約保障各項人權規定所需之經費,應依財政狀況 ,優先編列,逐步實施。 第8條 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 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 、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 第9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兩公約的基本架構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第一部分 人民自決權(§1) 第一部分 人民自決權(§1)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前言 前言 第一部分 人民自決權(§1) 第一部分 人民自決權(§1) 第二部分 一般規定(§2~5)/ 第二部分 一般規定(§2~5)/ 國家義務一般性條款 國家義務一般性條款 第三部分 實體規定(§6~27) 第三部分 實體規定(§6~15) 第四部分 實施措置(§28~45)/ 第四部分 實施措置(§16~25)/ 公約監督機制 公約監督機制 第五部分 雜項(§46、47) 第五部分 最後 規定(§26 ~31)/ 第六部分 最後規定(§48~53)/ 簽署、批准、加入、交存 簽署、批准、加入、交存

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 (二) 國家義務(§2)─ (二) 國家義務(§2)─ 尊重/保障/實現 尊重/保障/實現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一) 人民自決權(§1) (一) 人民自決權(§1) (二) 國家義務(§2)─ (二) 國家義務(§2)─ 尊重/保障/實現 尊重/保障/實現 (三) 反歧視與平等原則 (三) 反歧視與平等原則 (§2 II、§3) (§2 II、§3) (四) 權利限制/義務減免 (四) 權利限制/義務減免 (§4、§5) (§4、§5) (五) 實體權利(§6 ~ 27) (五) 實體權利(§6 ~ 15)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實體權利 6生命權 7禁止酷刑、不人道處遇 8禁止奴隸、強制勞動 9人身自由與逮捕程序 10被剝奪自由者及被告之待遇 11無力履行契約義務之監禁之禁止 12遷徙、居住自由 13不得非法驅逐外僑 14受公正審判之權利 15禁止溯及既往之刑罰 16法律前人格之承認 17私生活、通訊、名譽之保護 18思想良心、宗教自由 19表現自由 20禁止宣傳戰爭或鼓吹歧視 21集會權利 22結社自由 23家庭之保護 24兒童之保護 25參政權 26法律前之平等 27少數人之權利

《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實體權利 6 工作權 7 享受公平的和良好的工作條件的權利 8 組織和參加工會及罷工權利 9 享受包括社會保險的社會保障之權利 10對家庭之保障及援助 11獲得足夠食衣住房的相當生活水準、免於饑餓的權利 12享有身體和心理健康達到最高可能標準的權利 13教育之權利 14免費的義務性初等教育 15參加文化生活,享受科學進步及其應用利益,以及個人 的科學、文學或藝術作品利益受有保護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