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常用之有機溶劑約有二百多種。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僅將毒性比較大,在作業場所較常使用者與以納入,計五十五種。
有機溶劑之管理方式 按溶劑種類 按作業方式
列管之有機溶劑及其混存物 第一種有機溶劑:氯化烴 + CS2,共 7 種。 第二種有機溶劑:四氯乙烯、醇、醚、酯、酮、芳香烴 (甲苯)、正己烷等,共 41 種。 第三種有機溶劑:高分子量溶劑 (如柴油),共 7 種。
有機溶劑混存物 第一種有機溶劑混存物:含第一種有機溶劑佔該混存物重量百分之五以上者。 第二種有機溶劑混存物:含第二種有機溶劑,或第一種有機溶劑及第二種有機溶劑之和佔該混存物重量百分之五以上,而不屬於第一種有機溶劑混存物者。 第三種有機溶劑混存物:指第一種有機溶劑混存物及第二種有機溶劑混存物以外之有機溶劑混存物。
例:混存物分類 Ⅰ Ⅱ Ⅲ 歸類 6 % 7 % 87 % 3 % 9 % 88 % 4 % 93 % 1 % 90 % 2 % ×
有機溶劑作業範圍 共列 13 種 (包括研究及試驗)。
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容許消費量計算 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總類 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 容許消費量 第一種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 容許消費量 (公克) = 1/15 ×作業場所之氣積 (立方公尺) 第二種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 容許消費量 (公克) = 2/5 ×作業場所之氣積 (立方公尺) 第三種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 容許消費量 (公克) = 3/2 ×作業場所之氣積 (立方公尺)
作業場所氣積,V (m3) 不論有機溶劑作業範圍之大小,凡與該作業同一空間之室內、儲槽、船艙、地下室等場所之氣體應一併計算。 計算氣積時,不含超過地面 4 公尺以上高度之空間。 氣積超過 150 立方公尺者,概以150 立方公尺計算。
通風不充分之室內作業場所 指室內對外開口面積未達底面積之二十分之一以上或全面積之百分之三以上者。
儲槽等之作業場所 指儲槽之內部、貨櫃之內部、船艙之內部、凹漥之內部、坑之內部、隧道之內部、暗溝或人孔之內部、涵箱之內部、導管之內部、水管之內部、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作業場所。
容許消費量之應用 通風不充分之室內作業場所除外之室內作業場所為一小時之容許消費量。 儲槽等之作業場所或通風不充分之室內作業場所,則為一日間之容許消費量。
防止危害之設備 密閉設備:指密閉有機溶劑蒸氣之發生源,使其蒸氣不致散佈之設備。 局部排氣設備:指借動力吸引排出已發散之有機溶劑蒸氣之設備。 整體換氣 (dilutional ventilation)
包圍型氣罩
外裝型氣罩
設備的一般規定 溶劑 場所 設備 Ⅰ 室內+儲槽等 局部排氣 ↑ Ⅱ Ⅲ 室內 (通風不充分) + 儲槽等 整體換氣 ↑
設備的特別規定 (噴布) 溶劑 場所 設備 Ⅰ 室內+儲槽等 局部排氣 ↑ Ⅱ Ⅲ 室內 (通風不充分) + 儲槽等
免設中毒預防設施之有機溶劑作業 儲槽等之作業場所或通風不充分之作業場所除外之作業場所,從事第二種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作業。 通風不充分之室內作業場所除外之室內作業場所,從事臨時性之有機溶劑作業。 檢查機構許可。 借水等覆蓋,或裝置有效之逆流凝縮機於槽之開口部。
設備之性能檢定 局部排氣:控制風速 整體換氣:換氣量
不同局部排氣氣罩形式應達之控制風速 氣罩之形式 控制風速 (公尺/秒) 包圍型氣罩 0.4 外裝型氣罩 側邊吸引式 0.5 下方吸引式 上方吸引式 0.8
控制風速的量測 指開放全部設置之氣罩時的風速。 包圍型氣罩係指氣罩開口面任一點之最低風速。 外裝型氣罩係指氣罩吸引有機溶劑蒸氣之發散範圍內,距該氣罩開口面最遠距離之作業位置的風速。
換氣量 溶劑 Q (m3/min) Ⅰ 0.3 × W (g/hr) Ⅱ 0.04 × W (g/hr) Ⅲ 0.01 × W (g/hr)
有機溶劑作業管理 檢點 (每週) 自動檢查 (每年) 及重點檢查 (維修改裝) 公告 有機溶劑作業主管 (每場所) 環境測定 (每半年)
有機溶劑作業檢點紀錄表 作業場所名稱: 年 月 日 勞工作業及有機溶劑使用情形 1.是否有直接接觸有機溶劑之現象 年 月 日 勞工作業及有機溶劑使用情形 1.是否有直接接觸有機溶劑之現象 2.是否有不適當之工作方法致使溶劑瀰漫 3.(如果必要使用防毒口罩時) 是否攜帶防毒口罩 4.是否隨手對溶劑容器加蓋 5.檢點本週有機溶劑消費量是否在規定範圍內 6.是否室內僅置放當天所需使用之溶劑 7.所有溶劑是否標示其種類及名稱 @
公告 使用有機溶劑應注意事項 有機溶劑可使人體發生症狀 從事有機溶劑作業時需注意事項 如果勞工發生急性中毒時應採取事項
公告方式 公告應以木質、金屬、或其他硬質材質之公告板行之。 公告板常應為 1.0 公尺以上,寬為 0.4 公尺以上。 公告板之表面應為白色,記載文字應為黑色,營式或值是不拘。 公告單位─每一有機溶劑作業場所中明顯之處,使作業勞工週知。 公告板應懸掛於作業場所明顯之處,並經常擦拭保持清潔。 @
有機溶劑之標示 第一種有機溶劑 三氯乙烯 第二種有機溶劑 甲 苯 黏劑 (含甲苯、丁酮) 第二種有機溶劑 第三種有機溶劑 松節油 甲 苯 黏劑 (含甲苯、丁酮) 第二種有機溶劑 第三種有機溶劑 松節油 (紅底白字) (黃底黑字) (黃底黑字) (藍底白字)
儲槽內部有機溶劑作業 派遣有機溶劑作業管理員。 決定作業方式及順序,並於事前告知從事作業之勞工。 確實將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自儲槽排出。 儲槽所採措施之閥、旋塞應予加鎖、或設置盲板。
健康管理 依時機區分 體格檢查 ─ 篩選 健康檢查 ─ 定期 依內容區分 一般檢查 ─ 全部勞工 特殊檢查 ─ 有機溶劑作業勞工
何時使用呼吸性防護具 臨時性作業 作業時間短暫 作業期間短暫 救災 (正壓式防護具)
選擇呼吸防護具應注意事項 現場特性 污染物之物化特性 污染物之濃度 使用時間長短
儲藏及空容器之處理 應使用備有栓蓋之堅固容器,以免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溢出、洩漏、或擴散。 應於儲槽場所採取“防止閒人進入”及“將有機溶劑蒸氣排除於室外之設施”等必要措施。 空容器應予以密閉或堆積於室外一定之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