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格与布尔代数 10.1 格的定义与性质 1.定义 与群,环,域,不同,格与布尔代数的基集都是一个偏序集,格是具有两个二元运算的代数系统,是一个特殊的偏序集,布尔代数是一个特殊的格。 定义10.1:设<S, ≤>是偏序集,若 都有上下确界,则称<S, ≤>为格(Lattice) (1)偏序集的任一子集并非都有上下确界, (2)偏序集的某一子集的上下确界若存在,则唯一,格的定义确定了上下确界的存在性, (3){x, y}的上确界记为x∨y,下确界记为x∧y
10.1 格的定义与性质 定义10.2:设f是含有格中元素及符号=, ≤,≥, ∨, ∧的命题,令 是将f中≤,≥, ∨, ∧分别替换为≥, ≤,∧,∨所得到的命题,则称 是f的对偶命题或称对偶式。 格的对偶原理:若f对一切格为真,则 也对一切格为真。 例: 定理10.1:设<L, ≤>是格,则运算∨, ∧满足交换律,结合律,幂等律,吸收律,即
10.1 格的定义与性质
10.1 格的定义与性质 由定理10.1知,格的两个运算满足交换律,结合律,幂等律,因此可以考虑用带有这4条性质的2个二元运算∨, ∧,来像群,环,域,一样定义格,即用<L, ∨, ∧ >来定义格,可以证明这是可行的。 定理10.2:设<S,*,ο>是具有二个二元运算的代数系统,且*,ο运算满足交换律,结合律,吸收律,则可以适当定义S中的偏序≤,使得<S,≤>构成一个格,
10.1 格的定义与性质
10.1 格的定义与性质
10.1 格的定义与性质 由定理10.1,10.2可知:
10.1 格的定义与性质 2.性质 因此,根据定理10.1,10.2,可以用代数系统的方式来定义格。 定义10.3:设<S,*,ο>是代数系统, *,ο是二元运算且满足交换律,结合律,吸收律(幂等律),则<S,*,ο>构成一个格。 2.性质 定理10.3:设<L, ≤>是格,则 ,有
10.1 格的定义与性质
10.1 格的定义与性质
10.2 子格与格同态 1.子格 定义10.4:设代数系统<L,*,ο>是一个格, ,若S满足: ,则称<S,*,ο>是<L,*,ο>的子格。 定义10.5:设<L, ≤>是一个格, ,若S满足: ,则称<S,≤>是<L,≤>的子格。 例10-1:(1)设<L, ≤>是一个格,其中L={a,b,c,d,e},其哈斯图如右图。 a b c d e
10.2 子格与格同态 2.格同态 定义10.6:设 和 是格, ,若 有 ,则称 为格 到 的同态映射,简称格同态,若 是双射,则称 为格同构。 定义10.7:设 和 是格,其中 分别为格 上的偏序关系,存在映射 ,若 ,称f是序同态,若f是双射,则称f是序同构。 (格同态定理)定理10.4:(1)设 是格 到格 的同态,则 是序同态,即同态是保序的,即
10.2 子格与格同态 (2) 是双射,则 是 到 的同构的充要条件是
10.2 子格与格同态 例10-2:在同构意义下:具有1,2,3个元素的格分别同构于元素个数相同的链,4个元素的格必同构于下图4元素格之一,5个元素的格必同构于下图5元素格之一 (1) (2) (7) 五角格 (8) 钻石格 (5) (3) (9) (10) (4) (6)
10.2 子格与格同态 定义10.8:设 和 是格,定义 上的二元运算 :对 ,有: 则称 为 和 的直积。 定义10.8:设 和 是格,定义 上的二元运算 :对 ,有: 则称 为 和 的直积。 直积仍是格(证明满足交换,结合,吸收律即可)
10.3 特殊格 1.分配格 一般来说,对格 ,有 ,则 定义10.9:设 是格,若 ,有 则称L为分配格。 例:(1) (2) 是 非 非 一般来说,对格 ,有 ,则 定义10.9:设 是格,若 ,有 则称L为分配格。 例:(1) (2) 是 非 非 是
10.3 特殊格 定理10.5:L是格,则L是分配格<=>L中不含有与钻石格或五角格同构的子格。 推论:(1)小于五元的格都是分配格;(2)任何一条链都是分配格。 (分配格的性质)定理10.6:若L是格,则L是分配格当且仅当
10.3 特殊格 命题条件 同时成立,否则不正确。 反例:分配格 中:
10.3 特殊格 2.模格 定义10.10:设 是格,若 ,有: (模律),则称 为模格,也称为戴德金格。 定义10.10:设 是格,若 ,有: (模律),则称 为模格,也称为戴德金格。 定理10.7:格L是模格的充要条件是它不含有同构于五角格的子格。 定理10.8:设 为分配格,则 是模格
10.3 特殊格 3.有界格 定义10.11:设L是格,若存在 ,使得 ,有 ,则称a为L的全下界,若存在 ,使得 ,有 ,则称b为L的全上界。 (1):有限格 一定是有界格,全下界 ,全上界 ; (2):无限格可以为有界格,如 全下界 ,全上界B; (3):全上界,全下界唯一,分别记为1和0 定义10.12:设L是格,若L存在全上界和全下界,则称L为有界格,记为
10.3 特殊格 定理10.9:设 为有界格,则 ,有 4.有补格 定义10.13:设 是有界格, ,若存在 ,使得 且 ,则称b是a的补元。 补元的性质:(1):补元素相互的;(2):并非有界格的每个元素都有补元,而有补元也不一定唯一;(3):0,1互为补元,且唯一。
10.3 特殊格 定理10.10:设 是有界分配格,若 且对于a存在补元b,则b是a的唯一补元。 定义10.14:设 是有界格,若 定理10.10:设 是有界分配格,若 且对于a存在补元b,则b是a的唯一补元。 定义10.14:设 是有界格,若 在L中都有a的补元存在,则称L是有补格。
10.4 布尔代数 1.概念 定义10.15:如果一个格是有补分配格,则称它为布尔代数。 有补格保证每个元素有补元,分配格保证每个元素的补元的唯一性,因此,可将求补元看作是布尔代数的一元运算,即 例: 定理10.11:设 是布尔代数,则
10.4 布尔代数 布尔代数:交换律,结合律,吸收律,分配律,存在补元,可用交换律,分配律,同一律,补元律代替。另一等价定义: 定义10.16: 是代数系统, 是二元运算,且 满足:(1)交换律,(2)分配律,(3)同一律:存在 (4)补元律: 则称 是布尔代数。
10.4 布尔代数 (1):∧:幺元为1;∨:幺元为0(同一律)。可证: ∧:零元为0;∨:零元为1。 (2):吸收律成立。 结合律成立。
10.4 布尔代数 2.子布尔代数 定义10.17:设 是布尔代数, ,若 ,且S对∧,∨,’封闭,则称S是B的子布尔代数。
10.4 布尔代数 1 (2) 定理10.12(判定定理):设 是布尔代数, ,若 ,则S是B的子布尔代数,记作 a c b d f e
10.4 布尔代数 3.布尔代数的同态 4.有限布尔代数的结构 定义10.18:设 和 是两个布尔代数, ,若 ,有: 定义10.18:设 和 是两个布尔代数, ,若 ,有: 则称 为 到 的布尔同态,若 为双射,则为布尔同构。 4.有限布尔代数的结构 定义10.19:设L是格,若a是0的覆盖,则称a是L中的原子,即: 定理10.13:设 是布尔代数,B中元素a是原子的充要条件是a≠0,且对 ,有:
10.4 布尔代数 定理10.14:设L是格,a,b是L中的原子,若a≠b,则a∧b=0。 定理10.15:设B是有限布尔代数, ,令 是B中所有≤x的原子构成的集合( ),则:
10.4 布尔代数
10.4 布尔代数
10.4 布尔代数 定理10.16(有限布尔代数的表示定理):设 是有限布尔代数,A={a|a∈B且a是原子},则
10.4 布尔代数
10.4 布尔代数 推论1:任何有限布尔代数的基数为 推论2:任何具有 个元素的布尔代数互相同构(对无限布尔代数不成立)
10.4 布尔代数 5.布尔表达式 定义10.20:设 是一个布尔代数,B中的元素称为布尔常元,取值于B中元素的变元称为布尔变元。 (3).如果 是布尔表达式,则 也是布尔表达式; (4).有限次使用(1),(2),(3)所构造的符号串是布尔表达式。
10.4 布尔代数 定义10.22:设 是一个布尔代数,B的一个含有n个相异布尔变元的布尔表达式称为n元布尔表达式,记为 ,其中 是布尔变元。 定义10.23:设 和 是布尔代数 上的两个布尔表达式,如果对n个布尔变元的任意指派, 和 的值均相等,则称 与 是等价的或相等的,记作: (1).如果能有限次应用布尔代数的公式,将一个布尔表达式化成另一个布尔表达式,就可判定两式是等价的;
10.4 布尔代数 (2).等价关系将n元布尔表达式集合划分成等价类,同一等价类中的布尔表达式等价,等价类数目有限。 ( ),称为极小项。 (1).n个布尔变元就有 个不同的极小项,分别记为 ,下标是二进制数 的十进制表示,其中
10.4 布尔代数 (2). (3). 定义10.25:设 是布尔代数,如 的布尔表达式称为主析取范式,其中 是布尔常元, 是极小项( ). 定义10.25:设 是布尔代数,如 的布尔表达式称为主析取范式,其中 是布尔常元, 是极小项( ). (1).每个 有|B|种取法,故有n个布尔变元的不同的主析取范式有 个,当B={0,1}时有 个; (2). 个极小项,最多能构造出 个主析取范式,所以一个n元布尔表达式必等价于这 个主析取范式之一; (3).可用数理逻辑中的方法,用德摩根律等将一
10.4 布尔代数 个n元布尔表达式转化为等价的主析取范式; (4).相应的:极大项: 主合取范式为: 是布尔常元, 是极大项,同样有 个不同的主合取范式, 个极大项最多能构造 个不同的主合取范式。 例:将布尔代数 上的布尔表达式 化为主析取范式和主合取范式
10.4 布尔代数
10.4 布尔代数 定义10.26:设 是一个格,一个从 到B的函数,如果能够用该布尔代数上的布尔表达式来表达,则称这个函数为布尔函数。 (1).每一个n元布尔表达式可以看作是一个n个布尔变元的函数; (2).n个变元的主析取范式最多有 个,∴只能代表 个不同的函数, 到|B|的函数共有 个; 当B={0,1}时,函数有 个,主析取范式 个,每个函数均可用布尔表达式表示,当B≠{0,1}时,如B={0,1,a,b}时,函数有 个,主析取范式有 个,即当|B|>2时,有些 到B的函数不能用布尔表达式表示。
10.4 布尔代数 (3).命题逻辑可以用布尔代数 来描述,开关代数可以用布尔代数<{断开,闭合},并联,串联,反向>来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