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GB19298-2014 包装饮用水 罗聪彪 二O一五年四月 2019年4月20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 2014年12月24发布 2015年05月24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 2019年4月20日
内 容 一、修订的背景 二、修改的内容 三、颁布实施时间 四、实施后的设想 2019年4月20日
一、GB19298修订背景 1、GB 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及GB 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都是国家标准清理整顿范围; 2、市场包装水品种多、执行标准乱; 如纯净水、蒸馏水、天然水、山泉水、 2019年4月20日
天然泉水、天然净水、淡泉水、富氧水 、活化水、离子水、功能水、能量水 、弱碱水、磁化水、矿物质水 、小分子团水等等。 执行标准:有国家标准、国家卫生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2019年4月20日
由于国家政策、法律和监管体制不稳定,造成国家多头管理的乱象;又由于包装水执行标准又多又乱造成。 3、多头管理、标准混乱 由于国家政策、法律和监管体制不稳定,造成国家多头管理的乱象;又由于包装水执行标准又多又乱造成。 4、行业内讧、媒体炒作 最有代表性的是纯净水、山泉之争。 2019年4月20日
国家卫计委《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完善工作安排》由浙江省卫生监督所牵头,中国饮料工业协会、舟山市卫生监督所等对GB 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及GB 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进行修订。 2019年4月20日
二、修改的内容 本标准与GB19298—2003、GB17324—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9项)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定义; 2019年4月20日
———修改了原料要求;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修改了微生物限量; ———修改了检验方法; ———增加了标签标识的规定。 2019年4月20日
1、修改了标准名称 将GB 19298及GB 17324合并,并将标准命名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瓶装/包装饮用水(通用标准》标准名称内容,不包括天然矿泉水。 也就是说本标准范围包括除饮用天然矿泉水外的所有包装饮用水类别。 标准名称 2019年4月20日
2、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 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Stan 227-2001的适用范围,将本标准适用范围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人类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 2019年4月20日
3、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制定了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定义。 2019年4月20日
包装饮用水: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 饮用纯净水:以符合3.1原料要求的水为生产用源水,采用蒸馏法、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当的水净化工艺,加工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2019年4月20日
其他饮用水: 一、符合3.1.2、3.1.3原料要求的水为生产用源水,仅允许通过脱气、曝气、倾析、过滤、臭氧化作用或紫外线消毒杀菌过程等有限的处理方法,不改变水的基本物理化学特征的自然来源饮用水。 2019年4月20日
二、以符合3.1原料要求的水为生产用源水,经适当的加工处理,可适量添加食品添加剂,但不得添加糖、甜味剂、香精香料或者其他食品配料加工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2019年4月20日
4、修改了原料要求 1. 以来自公共供水系统的水为生产用源水,其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2. 以来自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地表水、地下水)为生产用源水,其水质应符合GB 5749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的卫生要求,其食品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2019年4月20日
来自于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有:地表水和地下水两种 采用地表水为水源时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的要求; 采用地下水为水源时应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要求。 2019年4月20日
在易污染的范围内应采取防护措施,以避免对水源的化学、微生物和物理品质造成任何污染或外部影响。 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卫生防护: 在易污染的范围内应采取防护措施,以避免对水源的化学、微生物和物理品质造成任何污染或外部影响。 2019年4月20日
5、修改了感官要求 1) 感官要求 来自非公共供水系统(地下水、地表水)为生产用源水的“自然来源饮用水”的色度可能会比其他饮用水高,故参照GB 5749-2006及GB 8537-2008 《饮用天然矿泉水》制定适用于该类水的感官要求。 2019年4月20日
其他各类包装饮用水的各项感官要求均参照GB 19298-2003、GB 17324-2003、GB 17323-1998《饮用纯净水标准》和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的感官指标要求制定。 2019年4月20日
6、修改了理化指标 由于已对包装饮用水的原料用水规定了理化指标要求,因此在制定包装饮用水的成品水理化指标要求时仅需重点考虑:水处理过程可能带入的物质和应环境污染易引起水质改变的物质。 2019年4月20日
余氯统一按照GB 19298要求,氰化物统一按照GB 5749要求 2019年4月20日
世界卫生组织未提出电导率、pH值,基于健康的限值;这两类指标对消费者健康无直接影响。 2019年4月20日
直接引用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 主要是:铅 、镉 、砷 、亚硝酸 增加污染物限量 直接引用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 主要是:铅 、镉 、砷 、亚硝酸 2019年4月20日
7、修改了微生物限量 删除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计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菌。 保留大肠菌群 、新增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常见的环境微生物,可在水环境中繁殖;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矿泉水)、EPA( 美国环境保护署 )、英国、日本及我国矿泉水标准均有该指标。 2019年4月20日
修改后的微生物指标虽然少了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计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菌,看起来是比原标准松了,但是,内行人一看是比原标更加严格。保留的大肠菌群和新增铜绿假单胞菌指标值都为0,也就是同时抽的5个样品,结果都必须同为0.所以包装水的生产环境、水质的消毒都不能放松。 2019年4月20日
8、修改了检验方法 大肠菌群 GB1789.3 平板计数法(平板菌落计数法 ) 增铜绿假单胞菌 GB/T8538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样品:抽同一批次5个样品 2019年4月20日
9、食品添加剂 可适量添加食品添加剂,但不得添加糖、甜味剂、香精香料或者其他食品配料加工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2019年4月20日
GB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允使使用的有: 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钾、氯化钙等食品添加剂可用于包装饮用水调节口味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GB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允使使用的有: 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钾、氯化钙等食品添加剂可用于包装饮用水调节口味 2019年4月20日
10、增加了标签标识的规定 1) 当包装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时,应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 1) 当包装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时,应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 目前常见添加的添加剂: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钙、氯化钾 2019年4月20日
2) 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 2) 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 包装饮用水的产品名称不得标注: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等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也不能叫弱碱水、磁化水、矿物质水 2019年4月20日
标签标识的规定: 本标准4.1~4.2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2016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要求,在此以前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为止。 2019年4月20日
三、颁布实施时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GB19298—2014 2014年12月24发布 2015年05月24实施 2019年4月20日
四、实施后的设想 广西瓶桶装饮用水协会上书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请求国家卫计委:增订“饮用天然泉水的国家标准; 2、允许广西根据区内实际情况参照国家包装饮用水标准GB19298-2014标准对广西《饮用天然泉水》(DBS45/001-2013)进行重新修订后能继续执行。 2019年4月20日
上书理由: 2014年3月初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征求意见稿,将包装饮用水分为饮用纯净水、自然来源饮用水、其他饮用水等三类。自然来源饮用水目前主要包括标称为山泉水、天然泉水、天然水等非矿泉水类饮用水。 2019年4月20日
在正式颁布实施的新国标中,自然来源饮用水分类被取消,被划归到其他饮用水范畴内。 2019年4月20日
谢谢!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