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P會議 Q & A 最後編修日期:107.01.13
IEP相關法令 特教法28條:「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 特教法施行細則第9條:「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及相關教師、學生家長」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6/04/26中市教特 字 第 1060035017 號重申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於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以下簡稱IEP)時,應落實特殊教育法及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IEP
通過 VS. 未通過 圖例
IEP Q&A Q1:若學生表現良好,成績及格是否要寫IEP? A1:無論學生成績是否及格,依法規定只要有教 到特殊生都要寫IEP。 Q2:填寫IEP表格有哪些須注意的事項嗎? Q2:1.因應特殊生學習特性,建議多元評量方 式為佳。 2.若學生無法通過,請於備註處寫上有提供 之補救教學措施及無法通過之原因。
IEP Q&A Q3:要如何知道班級裡有特殊生呢? A3:1.資源班期初會製作學生資料表放置於信封 內。 2.成績登錄系統會顯示該生為特殊生,及格 標準為40分,補考標準30分。 3.特教組會寄給各科召集人及科主任該學年 特殊生之資料。 4.特教教師每學期會定期參與各科教學研究 會,可向該位老師詢問。
IEP Q&A Q4:IEP表單要如何取得? A4:1.學校網站>教務處>特教組> 表單下載 / IEP專區 處有範本檔及空白格式檔供下載填寫。 2.可找資源班或教務處特教組索取紙本 Q5:IEP表單繳交方式? A5:紙本:特教組>組長/資源班導師或輔導員 電子檔:資源班公用信箱:dondonclass@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