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與再生綠建材 營建1B 9911116 顏邑珊
目錄: 一、摘要 二、前言 三、生態綠建材定義 四、無匱乏危機及低人工處理 五、生態綠建材評估要項 六、生態綠建材受理項目 七、參考文獻資料
一、摘要 生態綠建材在無虛乏危機天然建材與低毒害建材為兩主軸確立之後,其方向更加的明確,其依據評定項目的方向可得到初步的認定範園,讓廠商與社會大眾有所依循的方向,除此之外,未來也將持續增加評估項目,如低加工低耗能指標是在建材生產階段指標,其認定範圍在未來還是具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關鍵字: 天然建材、低毒害建材、低加工低耗能
二、前言 生態綠建材於其材料之生命週期階段,具有減少能源消耗之功能、具有降低對有限資源之依賴、減少資源之消耗、開發新種資源之使用;並且不產生對環境有害或對人體有毒物質者,為生態綠建材。而符合此定義之建材即為選用天然材料製成的建材,若具有永續經營規劃不僅可生生不息、不虞匿乏,且無毒無害,合於健康與環保之意義。
生態綠建材定義 (Eco Green Building Materials) 在建材從生產至消滅的全生命週期中,除了須滿足基本性能要求外,對於地球環境而言,它是最自然的,消耗最少能源、資源且加工最少的建材。著重無匱乏危機與低人工處理兩項指標。
無匱乏危機及低人工處理 生態綠建材「在建材從生產至消滅的全生命週期中,除了須滿足基本性能要求外,對於地球環境而言,它是最自然的,消耗最少能源、資源且加工最少的建材」。
生態綠建材可分為以下三部份來說明。 首先是指建材產品或材料在製造階段時應具有減少產生有害或有毒等物質的功能;使用階段時應具有減少能源消耗的功能和降低對有限資源的依賴、進而開發新資源增加效益;其次是在生命週期的最後階段,建材廢棄後也可經由收集、處理而轉變為原物料或產品,或者是延長原有物件之使用年限,以減少廢棄物。符合上述條件之建材都可稱為生態綠建材。 以下是審核是否為生態綠建材的兩大標準
認定範圍 生態綠建材在無虛乏危機天然建材與低毒害建材為兩主軸確立之後,其方向更加的明確,其依據評定項目的方向可得到初步的認定範園,讓廠商與社會大眾有所依循的方向,除此之外,未來也將持續增加評估項目,如低加工低耗能指標是在建材生產階段指標,其認定範圍在未來還是具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凡是無虛乏危機的天然動、植物及礦物等材料所製成的建材都屬於生態綠建材認定的範園。此外,生態建材可用來替代化學製品建材、排除FRP及PVC等人造材料、且要求無CFC的排放並具有易分解的特性,生態建材是可循環之永續經營特性之建材。以下是生態建材所認定的原則性範圍:
生態綠建材評估要項 生態綠建材在實質上的認定較不易,目前擬定以定性的主觀判定為主,尚難精準的量化認定其建材的生態性,故依據建材的加工度、低耗能、低CO2排放、低污染排放、易於天然分解、可重複使用、符合地方產業生態、無虛乏危機之建材等等特性,由委員會來做綜合性的評估,為生態建材做初步的判定。
為了鼓勵對生態建材的廣泛運用,目前推廣的方向以無虛乏危機天然建材與低毒害建材為主軸。「無虛乏危機」是指以天然材料作為建材使用者。其中,定性主觀的認定木材來源必須為永續經營之森林或以非熱帶雨林樹種認定,廠商在申請必須提出相關的證明文件。
而「低毒害處理」則是參照健康綠建材之重金屬、毒性溶出、TVOC、HCHO試驗,來認定建材的毒害性,確保在製造過程中的添加成分不致破壞材料的天然價值,對使用者而言,生態綠建材應為無毒無害。
未來生態建材預計將再陸續加入新的評定項目,如「低加工低耗能」指標是在建材生產階段指標,盡量減低耗能及加工,以對環境保護有所貢獻。而「產業生態」指標指標則是鼓勵使用本土材料,當地生產,當地使用,鼓勵本土優良建材的發展。這兩項指標目前正繼續評估與研究中,未來將陸續推行。
木材、麻、棉、絲、竹、籐、礦石、土、橡膠等 表1生態綠建材評估指標與基準 評估指標 評估基準 認定法 一 無匱乏危機天然建材指標 木材、麻、棉、絲、竹、籐、礦石、土、橡膠等 定性主觀認定,木材以永續森林標章或以非熱帶雨林認定 二 低毒害處理 製程添加劑之毒害性 參照健康材之重金屬、毒性溶出、TVOC、HCHO試驗
生態綠建材受理項目 凡是無匱乏危機且低人工處理的天然動、植物等材料所製成的建材都屬於生態綠建材評估的範圍。此外,生態建材可用來替代化學製品建材、FRP、PVC等人造非永續材料,並且無CFC的排放和具有易分解的特性,所以生態綠建材是可循環、永續經營特性之建材。以下是生態綠建材受理項目,依建材種類與材料類別分類如下:
生態綠建材在生命周期各階段應具有的特性 1.製造階段 採用天然建材且具減少能源消耗的功能和降低對有限資源的依賴、進而開發新資源增加效益,且低人工處理
2.使用階段 具有減少產生有害與有毒物質的性能
3.廢棄階段 經由收集、處理而轉換為原物料或產品、易於廢棄再生或是延長原有物件之使用年限,以減少廢棄物
再生綠建材認定的意義與目的 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綠色消費並輔導廠商回收處理技術與再生品利用不遺餘力。就建築廢棄物而言,其中有許多是可回收再利的資源,如資源物質可妥善分類並回收,不但能降低環境負荷,並增加廢棄物端末處理的效益。
若以工研院能源所提出的數據:建築拆除廢棄物中土石方就佔了百分之八十五,若有效再利用,可以直接減少廢棄物對環境的衝擊,同時可減少原生能源與資源的成本,追求永續環境效益。推廣再生綠建材之目的乃在促進建築廢棄物減量,創造再生建材之永續循環利用,減少天然資源之消耗及降低環境負荷。
全球的環保觀念及綠色消費已蔚為風氣,再生綠建材如石質再生材料、木質再生材料等,在確保建材之基本材料性能條件下,對於有害物質之限用進行相關規定,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及人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建立符合健康、環保、安全的再生建材認定機制。
目前國內廠商對於製造再生建材的相關技術均已成熟,較為缺乏的是推廣的管道,藉由綠建材標章制度建立完整的性能檢測制度,提供廣大消費者可信賴的品質保證,期望對再生材料的行銷產生正面的效果。
再生綠建材認定範圍 鼓勵國內業者妥善回收國內所產生之廢棄物,以再利用製得具商業價值之建材產品,本再生綠建材認定係以國內產品為對象。而回收料之來源亦應為國內產生者,不得取用國外來源之廢棄物。在適用對象方面,將以佔80%以上之木質及石質廢棄物得以再利用製造之建材為主。另適當利用他類材料之特性以提升建材之機能者亦可據配使用。再生性綠建材的認定範圍有
1.木質再生綠建材 建築物內部裝潢、地板、天花板、踢腳板、隔問板、門及各種木質家俱等,以使用廢棄木材或製程木質邊料為原料者。
2.石質再生綠建材 建築物外牆、隔間牆、地磚、面板等以使用廢棄混凝土材料,或製程中無害性之無機石質材料為原料所生產製造之石質建材。
3.混合材質再生綠建材 木質或石質建材,摻配各種產業無害性廢棄物如廢塑膠、廢玻璃等,以促進建材機能者。如仿木、輕質骨材、透水磚等。
評定項目 再生綠建材之重點雖在使用再生材料,但是仍有兩項基本要求,其一是必須確保建材之基本材料性能條件,其二是不得因再生材料之使用而造成二次污染及對人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也就是說,再生綠建材應在兼顧健康、生態、性能等之基本要求下,以保持建材基本功能為前提,提高使用回收料之比例。再生綠建材產品除符合其產品類別規定之回收材料外,應避免回收材料生產製程中過度添加其他物質如水、膠結劑等。
再生綠建材產品除符合其產品類別規定之回收材料外,應避免回收材料生產製程中過度添加其他物質如水、膠結劑等。
參考文獻資料: 1.生態綠建材定義 http://www.ats.com.tw/greenPower_ecogreen.html 2.生態綠建材認定範圍 http://ez-building.cpami.gov.tw/www/AGBM/ABGM03.htm 3. 表1生態綠建材評估指標與基準 http://www.fuh3.com.tw/gbm5.htm 4. 生態綠建材受理項目 http://www.cabc.org.tw/gbm/HTML/website/petition03.asp 5. 生態綠建材在生命周期各階段應具有的特性 www.trademag.org.tw/Upload/tam_tam/49 6. 再生綠建材認定範圍 http://www.fuh3.com.tw/gbm4.htm 7. 再生綠建材評定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