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公文製作及送繕公文常見問題報告 報告單位:總務司 98 年 9 月 24 日
報告大綱 壹、前言 貳、送繕公文常見問題 參、結語
壹、前言 為提升本部公文品質,確立承辦人及各層級核稿人員責任,秘書室定期提報補正情形並列為績效評核。惟各單位送繕公文約有65%為2層決行,仍有諸多缺失必須改進。如文書格式、數字用法、附件標示不明 、機密等級區分不合規定
壹、前言(續) 、正副本行文單位以簡稱書寫等,為提升政府服務品質及行政效能,應加強尾端控管功能,茲就常見問題彙整作以下報告。
貳、常見問題 一、落實“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單位主 管決行”事項 貳、常見問題 一、落實“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單位主 管決行”事項 1.承辦人辦稿之文稿若有「一文多稿(令、 函、書函稿)(批示)」、「函稿」、「書函 稿」、「令稿(有受文者)」、「令稿(無受 文者)」、「公告(有受文者)」及「公告稿 (無受文者)」者,若為第2層 決行時,請於 《第□層決行》之“□”內輸入阿 拉伯數字“2”(勿用原子筆填寫 ),以便讓系統自動判斷,帶出
二、落實“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單位主管 決行”事項(續) 二、落實“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單位主管 決行”事項(續) “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單位主管決行”字樣。 2.《□已簽奉核定》係指簽奉第1層長官(即主秘以上之長官)核定者,故若為先簽後稿,且已簽奉第1層核定者,稿為第2層決行時,請承辦人於之《□已簽奉核定》的“□”處輸入”V” (勿用原子筆打勾),系統則 不會於發文時帶出“依分層負責 規定授權單位主管決行”字樣。
三、落實“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單位主管 決行”事項(範例) 三、落實“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單位主管 決行”事項(範例)
四、公文程式類別、章戳使用時機 (政府文書格式參考規範第5頁) 四、公文程式類別、章戳使用時機 (政府文書格式參考規範第5頁)
五、文稿聯絡人應填寫承辦人姓名及其電話, 不得輸入機關或單位名稱以及傳真機或 本部總機號碼,而造成錯誤與不便。 檔 號:01170405 保存年限: 30 教育部 函稿 地 址:臺北市10051中山南路5號 傳 真:02-23976939 聯絡人:教育部 電話:02-23566051 正確應填寫連絡人:黃興彬 電話: 02-23566026
受 文 者:如正副本 六、機密文書等級區分不合規定、保密期 限及解密條件標示不清或空白;另傳 遞流程未使用機密專用封袋與卷宗。 發文日期: 六、機密文書等級區分不合規定、保密期 限及解密條件標示不清或空白;另傳 遞流程未使用機密專用封袋與卷宗。 受 文 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台總(三)字第0920016333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機密或密?保密期限或解密條件? 正確應書明:密(本件於工作完成時解密)或 機密(本件至99年4月18日解密)
七、機密文書區分 一、國家機密文書及一般公務機密文書。 二、國家機密文書區分為「絕對機密」、 「極機密」、「機密」;一般公務機 密文書列為「密」等級。
八、保密期限或解除機密條件之標示 一、保密期限或解除機密條件之標示,應以 括弧標示於機密等級之下。其解密條件 如下: 一、保密期限或解除機密條件之標示,應以 括弧標示於機密等級之下。其解密條件 如下: (一)本件於公布時解密。 (二)本件至某年某月某日解密。 (三)本件於工作完成或會議終了時解密。 (四)附件抽存後解密(適用於附件已完成 機密等級及解密條件標示者)。
(五)其他(其他特別條件或另行檢討後 辦理解密)。 九、保密期限或解除機密條件之標示(續) (五)其他(其他特別條件或另行檢討後 辦理解密)。 二、前項保密期限之核定,於絕對機密, 不得逾30年;於極機密,不得逾20 年;於機密,不得逾10年。其期限 自核定之日起算。
十、機密文書作業流程圖 (文書作業流程參考規範第26頁) 十、機密文書作業流程圖 (文書作業流程參考規範第26頁)
十一、文稿說明分項標號、阿拉伯數字、 外文字母及標點符號,均未依規定 書寫,造成版面錯置不一。(49頁) 說明: 說明: 一、 一、依據94年度教育部暨部屬機關學校 二、 二、研習地點、人數、期間與議題: (一) (一)研習地點與人數: 1、 1.研習地點:國立教育研究院籌備處,台 2、 2.研習經費:新台幣792,000元。 3、 3.報名網址: ttp://www.neer.edu.tw 。 分項標號 另列縮格 全型書寫 數字及符號為半型 ( )為半型 79萬2,000元
十二、數字用法舉例 (政府文書格式參考規範第31頁) 十二、數字用法舉例 (政府文書格式參考規範第31頁)
十三、文稿正、副本行文單位禁用簡稱或以 如出列席單位人員或如冊列個人等書 寫,以避免誤判、漏發或錯誤。 十三、文稿正、副本行文單位禁用簡稱或以 如出列席單位人員或如冊列個人等書 寫,以避免誤判、漏發或錯誤。 正本:北市大同高中 正確應書明臺北市私立大同高級中學 或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 副本:冊列個人、如出列席單位人員 正確均應逐一正面表列(請至捷成文字列之行文單位輸入) 或附發文電子檔清單 部長 鄭 0 0
十四、隨文附件未標示、標示不清楚或 標示錯誤,造成發文人員誤判、 漏發或錯誤。 十四、隨文附件未標示、標示不清楚或 標示錯誤,造成發文人員誤判、 漏發或錯誤。 發文日期: 受文者﹕如正、副本 發文字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無附件 (標示錯誤) 、如文(標示不清楚 )、 (未標示) 主旨:檢送 貴校簡級(乙)印暨校長職章各1顆如附件,請 查照惠復。 正確應書明印信及職章各1顆 :
十五、本部各單位所製發證書及獎狀之格 式、文字(直式)、必備內容、用紙大 小等未依規定辦理。(參考規範54頁) 十五、本部各單位所製發證書及獎狀之格 式、文字(直式)、必備內容、用紙大 小等未依規定辦理。(參考規範54頁) 正確 錯誤
十六、公文、聘函及信件之摯發,對於 女性者不得稱呼為「先生」,以示 性別平權與平等。 各單位於公文、聘函及信件之摯發時,對於女性者不得稱呼為「先生」,請以受文者之職務稱謂或逕以「老師」、「教授」、「委員」等稱謂行之,若均無適當職稱再以女士或小姐(男性以先生)稱謂,男性稱謂比照辦理。
十七、聘函(非依法令設置而係以任務編組 方式組成之委員會或小組,不發正式聘 函,95.5.29台人0950043038號書函) 十七、聘函(非依法令設置而係以任務編組 方式組成之委員會或小組,不發正式聘 函,95.5.29台人0950043038號書函) 教育部函或書函(一文多稿13頁) 主旨:茲敦聘黃00教授為本部00000委員會 委員,聘期自00年00月00日至00年 00 月00日止,為期壹年。 正本:黃00教授 副本:國立臺灣大學、本部訓委會
十八、監察院案件系統作業流程圖 (文書作業流程參考規範第31頁) 十八、監察院案件系統作業流程圖 (文書作業流程參考規範第31頁)
十九、部長民意信件作業流程圖 (文書作業流程參考規範第20頁) 十九、部長民意信件作業流程圖 (文書作業流程參考規範第20頁)
參、結語 公文是政府賴以處理公務、溝通 互動之重要工具與煤介,必須與時俱 進,應配合科技發展以新思維、方法 及工具,配合公文電子資訊化、數位 網路化並與國際接軌。希望藉由上述 各單位送繕公文常見問題,與同仁相 互溝通學習及改進。
參、結語(續) 期能達到公文「電子化」、「品質優」、「效率高」之目標,進而提升政府整體服務品質與行政效能。(附政府文書格式參考規範乙種請參考) 。
簡報完畢 敬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