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简介 长沙力智数字房产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内容 1 项目背景 2 总体方案 3 系统架构 4 平台特点
主要内容 5 系统操作界面 6 数据清理整合 7 数据上报接入 8 数据协同共享
1 项目背景
项目背景 整合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护 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尤其是对进一步健全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具有重要意义,迫切需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信息平台。
参考依据 其他资料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 《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 《不动产登记数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整合建库技术规范》 实施细则》 《不动产登记条例》 《不动产权籍调查 技术方案》
2 总体方案
总体思路 严格遵循《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的工作部署,围绕基本定位和目标任务,以应用服务为导向,以数据为核心,以网络等基础设施为基础,以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为保障,立足已有基础,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方向,紧密贴近需求,高起点规划和设计,周密部署,“反弹琵琶”,统筹推进,建成符合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设计和实施要求、各级互通、信息资源得到充分共享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建设目标 四个 统一 登记 簿册 信息 平台 登记 机关 登记 依据 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不动产统一登记
建设原则 1.立足已有基础, 4.坚持与制度实施深度 创新建设方式 融合,实现与机构和职 责整合良性互促 2.加强纵向协调联动,保证横向紧密衔接 5.严格遵循技术标准,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6.坚持登记机构、登记 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 平台“四统一” 3. 强化资源共享, 确保信息安全
平台功能 力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存 量 数 据 建 库 权 籍 调 查 系 统 登 记 信 息 系 统 信 息 查 询 系 统 信 息 共 享 系 统 统 计 分 析 系 统 统 一 接 入 系 统 数据采集 数据管理 数据利用 数据交互 力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核心功能 权籍调查 (生产) 不动产登记簿 登记信息 查询共享 (管理) (利用) 多级管理 过程审批 档案管理 对内服务 对外服务 公众服务 不动产登记簿
整体架构 数据清理整合 互联互通 内部 纵向 横向 协同共享 数据接入
3 系统架构
平台架构 系统采用面向服务的SOA分层架构。协同层:协作与服务交付;流程层:流程化业务服务;服务层:标准化和松耦合;构件层:构件化实现服务;资源层:数据+系统。
应用架构 系统采用面向服务的SOA分层架构。协同层:协作与服务交付;流程层:流程化业务服务;服务层:标准化和松耦合;构件层:构件化实现服务;资源层:数据+系统。
数据关联 组织架构 业务号关联 不动产单元号关联
数据架构 核心数据表 业务数据表 结果数据表 交换数据表
4 平台特点
构件化 构件生命周期管理:构件设计、构件开发、构件调试、构件测试、构件部署升级、构件文档生成、构件管理监控、构件库管理。
图形化 图形化开发模式包括构件包设计、数据模型设计、业务逻辑开发、服务装配、页面流开发、工作流开发、图形化调试。
对象化 以对象管理为目标,以流程控制为手段,凸显不动产管理本质。同时以不同的对象特征重组业务过程。
理论化 在遵循规范要求的同时,创新思路、理论指导系统开发过程,大大提升了系统的质量,增加了系统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以AORSP模型指导系统建设。
5 系统操作界面
登记发证业务流程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 登录界面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 首页业务待办
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流程
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业务启动受理
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查看宗地基本信息
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查看基础信息
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申请人
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业务收件
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业务收件
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业务登记
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业务派工
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计费
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审核意见
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核费
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首次登记公告
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登簿预览
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收费
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发证
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权证
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权证
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归档
房地产权所有权首次登记 业务启动
房地产权所有权首次登记 查看基础信息
房地产权所有权首次登记 查看幢户信息
房地产权所有权首次登记 业务登记
房地产权所有权首次登记 登簿预览
房地产权所有权首次登记 自定义档案号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 监察统计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 业务统计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 产权信息查询
6 数据清理整合
目标 通过将现有的分散存放、格式不一、介质不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规范整合,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整合建设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运行提供数据支撑。
任务 1、对土地、房产、森林林木、海域等已有的登记信息按现行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梳理与规范,形成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数据集。 2、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通过抽取、转换、补录、整合等方法,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整合流程
7 数据上报接入
目标 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数据接入形式、格式、内容和校验规范,将省、市、区县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信息化系统,接入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数据接入形式 XML文件接入 数据发送方使用用户名/密码(密钥文件)的方式,登录前置机。 数据发送方将xml格式的报文通过sftp协议推送到指定的业务报文存放目录。 数据发送方从响应目录中获取响应报文。 web服务接入 数据发送方以xml格式将接入报文通过调用web服务,推送到不动产登记统一接入系统的客户端,客户端经过校验和传输到中心端处理后,形成响应报文作作为web服务的返回结果传递给数据发送方。
8 数据协同共享
概述 不动产登记机构作为数据的提供者,把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结果数据实时共享给协同共享部门,便于不动产审批与交易部门实时获取登记结果,这样使得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不必重复提交数据且能提升工作效率及加强业务办理结果准确性。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向本级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提供的共享数据来源于本级登记业务库,本级登记业务库实时同步更新的共享库。
概述 不动产登记机构与协同共享部门之间的共享是双向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作为数据的接收者,实时获取协同共享部门提供的不动产审批与交易的结果数据,本级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级相关主管部门需要实时协同共享给本级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不动产审批、交易等数据。
服务方式
内容 基于XML格式的共享数据交换规范。 不动产登记机构与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交换的数据采用相同结构的XML。以不动产登记机构与住建部门为例,住建部门推送的XML包括登记相关的信息但不包括证号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推送给住建部门的XML包括登记证号等信息。
管理 不动产登记机构作为不动产登记信息成果的提供方,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登记数据共享工作,并对数据共享使用业务申请进行受理和审核。 各接入单位须成立数据协同共享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数据管理处室和数据共享工作主管、实施专员等岗位,健全本机构内数据共享工作机制,责任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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