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說明 教務處 99年8月17日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壹、緣起 貳、目標 參、辦理對象及期程 肆、辦理原則 伍、辦理單位 陸、實施方式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壹、緣起 產業結構及教育環境改變。 高職學校升學及就業進路發展(升學比例增加、就業比例下降)。 我國出生人口數逐年降低,導致生源減少等問題。 透過高職優質化輔助,促進各校均質及均衡發展。 落實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貳、目標 一、提升高職辦學品質,增進學生學習成效。 二、促進高職特色發展,落實技職教育精神。 三、均衡地區教育資源,協助學生適性發展。 四、引導學生就近入學,奠定十二年國教基礎。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參、辦理對象及期程 全國各公私立高級職業學校,包括第一期程續辦及第二期程新辦之高職。 全國各公私立高級職業學校,包括第一期程續辦及第二期程新辦之高職。 一、第一期程(續辦):係指96至100學年度已接受本方案輔助,且繼續辦理未完成計畫內涵之高職,分述如下。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參、辦理對象及期程 (一)第1梯次:96至98學年度已完成本方案輔助之學校,開始新辦第二期程。 (二)第2梯次:97至99學年度仍接受本方案輔助之學校,繼續辦理第一期程。 (三)第3梯次:98至100學年度仍接受本方案輔助之學校,繼續辦理第一期程。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參、辦理對象及期程 二、第二期程(新辦):係指99至103學年度新申請接受本方案輔助之高職。包括已完成第一期程之高職(第一期程之第1梯次),以及第一期程未接受本方案輔助之高職。 第二期程自99學年度起分3梯次辦理,每學年度辦理1梯次,每梯次預計核定25至35所高職,以辦理3個學年為原則,第2學年及第3學年之計畫經績效考核通過後辦理之,期滿視辦理情形得再行提出後續期程之計畫。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肆、辦理原則 全面優質 區域均衡 多元發展 績效責任 分期推動 永續提升 辦理 原則 多元 發展 績效 責任 分期 推動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伍、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 縣(市)政府 三、協辦單位:經核定輔助之高職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陸、實施方式 高職各校採階段性和策略性提報競爭性計畫,經審查後分學年逐步實施,以達全面提升學校優質化。 一、辦理項目 高職各校採階段性和策略性提報競爭性計畫,經審查後分學年逐步實施,以達全面提升學校優質化。 一、辦理項目 二、計畫申請與評選 三、輔助機制 四、績效考核 五、注意事項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陸、實施方式 一、辦理項目 (1)學校行政效能提升 (2)學校本位課程發展 (3)教師教學專業發展 (4)學生多元學習表現 (5)適性學習課程改進 (6)技藝教育方案推動 (7)產學攜手建教合作 (8)推動學生就近入學 (9)多元人文藝術發展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陸、實施方式 二、計畫申請與評選 (一)計畫申請 高職得參加由本部舉辦之高職優質化座談暨計畫提報說明會。 申請學校參考計畫格式向本部提送計畫書,計畫以1次提報3學年為原則,計畫書內容要項含:學校發展目標、學校基本資料、現況分析與診斷、學校規劃欲辦理計畫之內容、學校自主管理與經費概算表等。 申請期程:新申請及續辦學校於每年3月中旬提報申請計畫書。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陸、實施方式 二、計畫申請與評選 (二)評選原則 由本部依據各校所屬行政區之地理位置劃分等級、各縣市低收入戶比率、學校學生人數(不含國中部)、各校低收入戶學生人數比率、學校之招生率及其增減率、就近入學率及其增減率、學生休學及輔導轉學比率及其增減率、畢業生升學率及其增減率、畢業生就業率及其增減率、學生學習表現、學校師生比、合格教師率、教師進修情形、教師流動率及教育投資率(私立學校增列),並配合學校所提計畫內涵之完整性、可行性、效益性及政策性等原則審查評選。已完成辦理第一期程之學校,於申辦第二期程計畫時,應說明第一期程辦理的具體成效。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陸、實施方式 二、計畫申請與評選 (三)評選方式 本部得成立審查委員會進行計畫書初審及複審作業。 審查委員會之組成包括專家學者、高中職校長、業界代表、家長及教師團體代表及主管機關代表等。 初審作業以書面審查為原則,獲入選學校得參加複審。 複審作業以實地查訪或面談後核定之。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陸、實施方式 三、輔助機制 (一)學校自主管理 (二)區域輔導諮詢 (三)專業諮詢服務 (四)校際經驗交流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陸、實施方式 三、輔助機制 (一)學校自主管理 申請學校應於所提報之計畫書內,參考學校本位管理精神,訂定自主管理機制,俾利學校推動計畫。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陸、實施方式 三、輔助機制 (二)區域輔導諮詢 本方案列入駐區督學學校管考項目,由駐區督學督導與考評受輔助學校執行計畫,並適時處理或反映學校執行問題。 本部得建立各區域高職優質化輔導諮詢人才資料庫,視學校需求,提供學校輔導諮詢服務。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陸、實施方式 三、輔助機制 (三)專業諮詢服務 本部得聘請專家學者組成專業諮詢小組,就受輔助學校之計畫及實際執行時所面臨之問題,提供專業諮詢或診斷建議。 專業諮詢小組就本方案核定之學校,每學年提供諮詢服務1次為原則,並填寫諮詢報告,供本部做為對學校後續輔助之參考依據。 另訂「專業諮詢實施計畫」辦理之。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陸、實施方式 三、輔助機制 (四)校際經驗交流 受輔助學校於每學年度,需與其他受輔助學校共同辦理至少1次學校間之經驗交流活動。 各區受輔助學校於每學年度第二學期,共同辦理區域之校際經驗交流活動,並邀請該區高職學校參加。 受輔助學校應參與本部舉辦之全國性校際經驗交流活動。 申辦學校應於計畫書中規劃校際交流觀摩會之相關子計畫,受輔助學校校長宜全程參與各類校際經驗交流活動。 受輔助學校應建置高職優質化網頁,以達政策宣導及經驗分享之效。 另訂「校際經驗交流實施計畫」辦理之。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陸、實施方式 四、績效考核 (一)部定指標 1.量化指標: (1)學生就近入學情形 (2)學生多元學習情形 (3)教師服務表現 (4)教育投資比(私立學校增列)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陸、實施方式 四、績效考核 (一)部定指標 1.量化指標: (1)學生就近入學情形 學校鄰近地區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比率是否逐年提升(就近入學率及其增減率)、學校招生比率是否逐年提升(招生率及其增減率)、學校提供社區生免試入學及申請入學名額比率是否逐年提升(社區生免試入學及申請入學名額比率及其增減率)、學生休學及輔導轉學情形是否逐年降低(學生退(休、轉)學率)。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陸、實施方式 四、績效考核 (一)部定指標 1.量化指標 (2)學生多元學習情形 1.量化指標 (2)學生多元學習情形 學生證照通過率是否逐年提升(學生證照合格率及其增減率);學生技能(藝)競賽表現是否逐年提升(技能(藝)競賽獲獎率及其增減率);學生整體升學表現是否逐年提升(升學率及其增減率);學生整體就業表現是否逐年提升(就業率及其增減率)。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陸、實施方式 四、績效考核 (一)部定指標 1.量化指標: (3)教師服務表現 1.量化指標: (3)教師服務表現 學校合格教師情形(合格教師率)、異動情形(教師流動率)與進修研習情形(專任教師平均進修研習時數)、教師教學負擔(平均時數)是否合理、生師比是否逐年降低。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陸、實施方式 四、績效考核 (一)部定指標 1.量化指標: (4)教育投資比(私立學校增列) 1.量化指標: (4)教育投資比(私立學校增列) 每生年度平均教育經費值(前一年度核銷總經費/前一年度學生總數)是否逐年提升、專科教室數量是否足夠。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陸、實施方式 四、績效考核 (一)部定指標 2.質化指標 (1)學校行政效能提升 (2)學校本位課程發展 (3)教師教學專業發展 (4)學生多元學習表現 (5)適性學習課程改進 (6)技藝教育方案推動 (7)產學攜手建教合作 (8)推動學生就近入學 (9)多元人文藝術發展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陸、實施方式 四、績效考核 (二)校訂項目 由受輔助學校依計畫書內辦理項目,自訂明確績效考核指標(如:重要教育政策之推動、新生入學基測成績之提升、學生懲戒人次之減少、師生受獎人次之增加、家長參與學校活動程度之提升等)考核之。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陸、實施方式 五、注意事項 (一)學校應積極配合推動技藝教育、建教合作(含產學攜手合作計畫、雙軌訓練旗艦計畫、產學訓專班等)、教師赴企業界研習與技專校院策略聯盟等計畫,以促進鄰近國中及技專校院資源共享。 (二)學校得鼓勵教師參與教師專業發展有關活動或計畫,並建立彈性、多元之教師獎勵措施。
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 柒、資源輔助 一、本方案就本部年度預算之經費額度內,以輔助學校優質化為目的,學校向本部申請補助之經費需求以3學年為期程。 二、接受本方案經費補助學校,期滿視辦理情形得再行提出後續3學年優質化計畫。 三、經本方案核定學校,其原經本部核定之「均衡教育發展獎勵國中畢業生升學當地高中職獎學金」,仍予保留繼續發給。
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