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研院能資所 報告人:郭烈銘 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營建廢棄混凝土 管理再利用系統說明 工研院能資所 報告人:郭烈銘 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簡報內容 系統建置緣起及依據 系統架構流程 使用者如何取得申報密碼 工程主辦機關申報 使用者登入 申報規劃中工程基本資料 申報已發包工程基本資料 申報工程月報表 申報處理場基本資料
系統建置緣起及依據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營建資源再利用於公共工程行動計畫」 各部會年度使用廢棄混凝土數量佔該年度產出廢棄混凝土數量之利用率目標值: 94年需達10%以上 95年需達30%以上 96年需達50%以上 97年需達70%以上 利用率為參考營建廢棄混凝土申報系統各機關申報結果為準
各機關上網申報之依據 工程會提送經建會審議之『推動營建資源再利用於公共工程行動計畫』,業已明訂各機關執行公共工程計畫時,應將使用廢棄混凝土之情形,申報在營建署所建置之資訊系統內;另亦規定各機關需將其執行情形納入工程評鑑項目,並應不定期予以抽查,俟本計畫奉核後,將依前述規定要求各機關配合辦理。
申報系統進入點 申報系統進入點網址位於:http://140.96.175.34/recycle/
營建廢棄混凝土申報系統網站首頁
營建廢棄混凝土再利用管理系統流程
工程主辦機關申報資料 工程主辦機關應於工程規劃、設計時,上網申報該工程產出廢棄混凝土或需求混凝土相關資料;並於工程發包後上網申報其流向與再利用資料。
使用者如何取得密碼 登錄使用者個人資料
使用者個人資料填表說明 1 每個欄位都要輸入資料,不得有空白欄位。 2 「使用者名稱」為工程主辦機關工程承辦人姓名、機關聯絡人姓名、處理場業者負責人姓名。 3 「公司/機關名稱」:工程主辦機關請填機關名稱,處理場業者請填公司名稱。 4 「統一編號/機關代碼」:工程主辦機關請填機關代碼,「機關代碼」為工程會全國公開招標系統各機關代碼(例如宜蘭縣政府之機關代碼為3.76.42),不清楚機關代碼者可由「機關代碼查詢」進入查詢。處理場業者請填統一編號。 5 「業者類型代碼」:請選擇使用者為工程主辦機關(可申報工程資料及查詢再利用率及流向)、或是「處理場業者」(可申報處理場資料)、「工程主辦機關聯絡人」(為各機關協助未申報稽催之聯絡人,不必上網申報工程資料) 6 「住址」:請先選擇工程或處理場所在「縣市」,選擇後系統會產生該縣市之「鄉鎮市」,選擇工程或處理場所在「鄉鎮市」,系統自動產生「郵遞區號」。住址請填郵寄地址(不要重複填寫縣市及鄉鎮市及郵遞區號),以便將來寄送相關通知。 7 「聯絡電話」、「傳真」請填區碼。 8 「電子信箱」:必須填寫正確可寄達之信箱(email),此為身份驗證重要之查核項目之一。 9 「密碼」:可自己設定密碼,不限長度中英文大小寫,密碼須經身份驗證手續才可啟用。
工程主辦機關代碼查詢
使用者身份驗證
廢混凝土再利用申報系統申請人身份查核傳真回函表 申請人姓名 陳英文 身份證字號 B220805416 公司名稱 / 機關名稱 楊梅鄉公所 統一編號/ 機關代碼 3.76.43.54 業者類型 縣市別 桃園縣 郵遞區號 326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03-553266 傳真 03-553212 電子信箱 工程主辦機關 桃園縣楊梅田心子路二段55號 ewchen@ymty.gov.tw 申請人簽名蓋章 申請人直屬主管簽名蓋章 請簽章後,將本回函傳真至02-27992861 (廢混凝土申報系統),以便完成系統登錄作業手續。謝謝!
規劃設計階段申報工程規劃資料並取得管制編號 工程規劃設計階段主要為申報未來預定產出廢棄混凝土或需要混凝土相關資訊,以便進行土方交換撮合、供需調配及輔導再生利用產業。工程規劃設計階段填報資料與工程發包階段不盡相同。工程基本資料申報後可據以取得工程管制編號。
使用者登入 規劃設計中 工程基本資料輸入
規劃設計階段工程資料輸入範例
工程基本資料(工程資料)輸入說明(1) 1 工程類別:分為公共工程、建築工程及拆除工程,政府出資之新建工程請填「公共工程」;民間建築物及公有建築物新建工程請填「建築工程」,建築物或工程結構物拆除請填「拆除工程」。 2 政府興辦工程類別:公共工程新建或拆除工程請加填此項。 3 工程階段:請勾選規劃、設計階段(已發包階段填寫的內容與規劃設計內容有部分差異)。 4 工程規劃單位:請先填「單位代碼」(若不清楚單位代碼,可由「機關代碼查詢」進入查詢),經由「代碼驗證」按紐可輸入「工程規劃單位」名稱。
工程基本資料(工程資料)輸入說明(2) 5 工程名稱:基本上一個工程名稱只有一個管制編號,如果一個工程要拆成幾個不同的管制編號,請勿使用相同工程名稱;例如一個工程有三個標段,可以分成三個工程分別申報,每個工程名稱使用不同標段名稱區分,並各自擁有一個管制編號。 6 工程所在位置:請先選擇工程所在「縣市」,選擇後系統會產生該縣市之「鄉鎮市」,選擇工程所在「鄉鎮市」,系統自動產生「郵遞區號」。如為建築工程與拆除工程請填地籍「大段」、「小段」、「地號」,若無地段地號請填「無」(請勿空白)。工程位置如跨數個縣市或數個鄉鎮市,請填最主要產出或需求混凝土之縣市及鄉鎮市。 7 座標點位X及Y座標:營建工程的座標位置,請由「連結地理座標查詢系統」進入座標點選畫面,有關安裝座標點選程式及座標點圖操作請參考相關章節內容說明。 8 工程開工及完工日期:工程開工及完工日期可跨不同年份。 9 備註:若無請填「無」(請勿空白)。 工程基本資料表之「工程資料」輸入後,接著要輸入「混凝土資料」。
營建工地與處理場座標位置輸入方法 座標點圖程式安裝 工程主辦機關輸入工程基本資料需要輸入該工程之座標位置(X及Y座標),同樣的,處理場業者輸入處理場基本資料需要輸入該處理場之座標位置(X及Y座標),本系統採用地理資訊系統GIS協助座標之點選,以便使用者能順利輸入座標位置。 座標點圖程式安裝 在第一次使用本系統時需要安裝座標點圖程式,一部電腦只要安裝一次即可,一旦安裝完成以後便可重複點選座標位置而不須再重新安裝。 使用者於輸入基本資料時,於輸入X與Y座標處,請點選進入「連結地理座標查詢系統」,未安裝點圖程式之電腦不能顯示各縣市地圖,進入後點選「安裝座標點圖程式」,即可由資訊中心下載點圖程式至使用者電腦並安裝,安裝後便可以顯示各縣市地圖。
座標位置輸入方法 已安裝點圖程式之電腦一旦進入「連結地理座標查詢系統」,可以看到基隆市地圖,請選擇並顯示營建工地或處理場所在縣市之地圖,經過「放大」、「縮小」、「平移」等功能,找到工地或處理場位置。 「放大」功能使用方法為先點選「放大」按紐,再用滑鼠在地圖上按住左鍵拉出一方框,該方框內地圖內容便會被放大,重複放大動作,該圖形便會一直放大,直到工地或處理場位置出現為止。「縮小」功能與「放大」功能使用方法相同。 「平移」功能為先點選「平移」按紐,再用滑鼠拖曳地圖,地圖便會移動。 一旦工地或處理場位置出現,便可按下「點選位置」按紐,再到地圖用滑鼠點選該位置,便可顯示出該位置之X及Y座標。
安裝點圖座標軟體
地圖放大及平移
點選座標位置
輸入規劃之混凝土資料 規劃之混凝土資料為上一節「規劃之工程資料」同一筆工程之規劃設計資料,如果未輸入「規劃之工程資料」或是尚未取得工程管制編號而直接輸入規劃之混凝土資料,將會產生錯誤訊息。 同一工程由於不同時期與不同混凝土產品之需求,可能有許多筆規劃中之「供」、「需」土方資料,這些規劃中之混凝土供需資料皆屬於同一個「工程管制編號」。
輸入工程基本資料表之混凝土資料
廢混凝土再生利用類別代碼與再生利用率計算方式 供需別 混凝土類別及代碼 產出混凝土比例或需求混凝土再生材料比例(%) 產出廢混凝土數量或需求(使用)混凝土再生材數量 產出土質 類別 B5-混凝土塊與磚塊混合物 B8-營建混合物(混凝土塊與營建廢棄物如木材、塑膠、玻璃、瀝青等之混合物) 產出混凝土所佔比例(%) 產出廢混凝土數量等於B5或B8數量乘上產出混凝土所佔比例(%) 需求混凝 土類別 R1-水泥混凝土拌合粒料 R2-瀝青混凝土拌合粒料 R3-水泥製品(地磚、路緣石、水泥箱涵、消波塊....等) R4-級配填方(借土) R5-回填料(借土) R6-工區內自行回填平衡 混凝土再生材料所佔比例(%) 需求(使用)混凝土再生材數量等於R1~R6數量乘上混凝土再生材料所佔比例(%) 廢混凝土再生利用率(%)=需求(使用)混凝土再生材數量÷產出廢混凝土數量×100%
工程基本資料表之混凝土資料輸入說明 1 供需土別:規劃之工程如有廢棄混凝土產出者選「產出」,如有混凝土需求者選「需求」。 2 混凝土類別:產出混凝土代碼為B5(磚塊與混凝土混合物)與B8(營建混合物)。需求混凝土代碼為R1-混凝土、R2-水泥製品(地磚、路緣石、水泥箱涵....等) 、R3-級配填方(借土) 、R4-回填料(借土) 、R5-工區內自行回填平衡 3 土方數量:單位為立方公尺。 4 土方來源或土方去處:需求混凝土工程須填寫混凝土來源場所資料,產出混凝土工程須填混凝土處理場所資料。 需求工程混凝土來源「管制編號」請填提供混凝土之處理場或營建工程管制編號,處理場編號可由「處理場管制編號查詢」取得,如處理場尚未取得本系統之管制編號,請主辦機關要求處理場業者提供資料並由主辦機關上網輸入「處理場基本資料」以取得處理場管制編號。「縣市」、「鄉鎮市」為提供土方之處理場或營建工程所在地。主辦機關只要輸入「管制編號」並按下「管制編號驗證」並可取得該場所的「名稱」、「所在縣市」、「鄉鎮市」及「郵遞區號」。
產出工程混凝土處理場「管制編號」請填收受土方之處理場或營建工程管制編號,處理場編號可由「處理場管制編號查詢」取得,如處理場尚未取得本系統之管制編號,請主辦機關要求處理場業者提供資料並由主辦機關上網申報「處理場基本資料」以取得處理場管制編號。「縣市」、「鄉鎮市」為收受土方之處理場或營建工程所在地。主辦機關只要輸入「管制編號」並按下「管制編號驗證」並可取得該場所的「名稱」、「所在縣市」、「鄉鎮市」及「郵遞區號」。 規劃設計階段若尚無混凝土去處或來源資料,「管制編號」、「處理地點」請填「尚未規劃」,「縣市」、「鄉鎮市」請填工程所在地之「縣市」及「鄉鎮市」。 5 混凝土所佔比例(%):產出混凝土工程請填本次申報數量中廢棄混凝土所佔比例,需求或使用混凝土工程請填本次需求或使用混凝土原料或產品中混凝土再生材料所佔比例。 6 土方開始處理年月與完成處理年月(不跨年):意指本筆土方供需資料開始運送之起迄時間(年、月),因本系統須計算每個工程每年混凝土產出與再利用量,因此每筆申報資料應以不跨年為其限制,土方如跨年處理,請將該筆資料分開申報,並使每筆申報起迄日期皆在同一年度(不跨年)。
已發包工程申報工程發包資料 工程主辦機關於申報完成規劃設計資料取得工程管制編號,經過一段時日後,工程依政府採購法,經過工程會公開招標、決標等系統及過程,發包後確定產出廢混凝土之處理場(營建工程)或是購買(供應)混凝土之來源,接著便要到本系統申報已發包資料及工程土方流向月報表(簡稱工程月報表)。
使用者登入 如果工程已申報規劃設計資料,請使用規劃單位同一身份證及密碼登錄,否則本工程規劃資料會與發包資料分開由兩個不同的編號管控,不易管理。 不需申報規劃設計資料之工程,可以直接由發包單位上網申請密碼,經身份驗證後登入本系統。 已申報過工程規劃資料者如何申報已發包資料 已申報過工程規劃資料者表示該工程已取得工程管制編號,進入「工程基本資料」表下方,輸入工程管制編號並修改工程基本資料。將規劃或設計階段改為「已發包」,此時輸入畫面會顯示已發包工程相關欄位以便輸入。
修改規劃設計階段為已發包階段
已發包工程須申報下列新增欄位資料: 1 決標案號:工程主辦機關於規劃設計後,依政府採購法,經過工程會公開招標、決標系統及過程,請將工程會決標系統決標結果之「決標案號」瑱入本欄位。 2 建造號碼或拆除號碼:建築物於新建或拆除時應向地方政府建築管理機關申請建築或拆除執照,請填入該相關執照號碼。 3 工程發包單位:各機關工程發包單位可能與規劃單位不同。
未申報規劃設計工程資料如何申報已發包資料 輸入已發包之混凝土資料 經由規劃設計階段資料修改為已發包資料,此時已發包之混凝土資料應為確定資料(混凝土數量、土質代碼、來源與去處、處理時程等),其相關規定依照內政部「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承包商應備妥「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書」上網申報基本資料並取得工程管制編號。因此已發包工程之「混凝土資料」應依據「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書」的內容申報。 未申報規劃設計工程資料如何申報已發包資料 工程主辦機關如不須申報規劃設計資料而要直接輸入已發包資料,可以在登入後,直接進入「工程基本資料」,先申報「工程資料」勾選「已發包」工程階段,輸入並儲存工程資料後可取得一個新的工程管制編號,接著再輸入「混凝土資料」。
工程月報表輸入 依據內政部「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已發包之工程應有工程管制編號,並將混凝土送至具有處理場管制編號之「收容處理場所」,按月上網申報混凝土流向。因此,已發包工程產出或購買混凝土可由「工程月報表」申報其流向。
工程月報表輸入說明 1 工程管制編號:首先輸入工程管制編號(如忘記編號可由「您曾經登錄之工程一覽表」查詢該編號),輸入工程編號後按下「管制編號驗證」可以顯示工程名稱。 2 登入日期(月報表):輸入申報的月份,此即實際土方運送的月份。 3 供需土別:「需求」即為「借土」表示混凝土由別處運入本工程(工地);「產出」表示混凝土由工地運往處理場或另一工程。如選需求,本表下方會變更為「混凝土來源場所名稱」,如選產出,則會變更為「處理場所名稱」。 4 處理場所名稱:「產出」工程請填混凝土處理場所之管制編號,混凝土處理場所編號可能為處理場編號或另一工程編號,如不清楚可由「管制編號查詢」得知已在本系統登錄之場所或工程,查不到編號者表示該場所尚未在本系統取得管制編號,請務必要求混凝土去處之處理場或工程上本系統申報並取得管制編號,否則無法申報本工程之月報資料。 5 混凝土來源場所名稱:「需求」工程請填混凝土來源場所之管制編號,混凝土來源場所編號可能為處理場編號或另一工程編號,如不清楚可由「管制編號查詢」得知已在本系統登錄之場所或工程,查不到編號者表示該場所尚未在本系統取得管制編號,請務必要求混凝土來源之處理場或工程提供資料,並由主辦機關至本系統申報並取得管制編號,否則無法申報本工程之月報資料。 場所之管制編號輸入後,再按下「管制編號驗證」,可得到該場所相關資料如「場所名稱」、「郵遞區號」、「縣市」與「鄉鎮」等欄位。 請注意,每個月不同的土質與不同的處理場地要分開申報。
混凝土去處或來源管制編號查詢
處理場基本資料申報 尚未有管制編號之處理場,工程主辦機關應上網申報處理場基本資料(共兩頁),申報後可取得處理場管制編號,後續才可申報工程月報表。
處理場基本資料(第一頁) 處理場基本資料第一頁及第二頁輸入完成才能存檔。 1 主管機關核准文件:勾選處理場已取得之核准文件(可複選),包括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執照、工廠登記證、核准啟用函、工程主辦機關同意文件、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逕流廢水排放許可等文件。處理場業者於申報基本資料後須將相關文件傳真本中心以取得處理場管制編號。 2 處理場所類型(流向分類):依廢棄混凝土的可能去處,大致分類為土資場、砂石場、預拌混凝土廠、水泥廠、土石採取場、土地改良、坑洞或漁塭填埋、衛生掩埋場、填海造地、營建混合物處理場、砂石棧場(棧仔場)、土資場兼收容營建混合物、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BOT民間投資案、土地重劃工程、需土工程等十七類場地。處理場所類型只能單選,業者請選擇最適合之分類。 3 座標點位(X及Y座標):處理場的座標位置,請由「連結地理座標查詢系統」進入座標點選畫面,有關安裝座標點選程式及座標點圖操作請參考相關章節內容說明。 4 處理場啟用日期與處理廠預定終止日期:請填寫主管機關核准處理場啟用及終止日期。
處理場基本資料(第一頁) 5 處理場核准機關:先輸入「機關代碼」,按下「代碼驗證」可得到處理場機關名稱,若未知「機關代碼」者,可經由「機關查詢」查詢其代碼。 6 工程自設處理場主辦機關:如處理場為工程主辦(管)機關自行設置者,則填寫此欄,如非自行設置者不須填此欄。 7 處理場所在位置:請先選擇處理場所在「縣市」,選擇後系統會產生該縣市之「鄉鎮市」選單,接著選擇工程所在「鄉鎮市」,系統自動產生「郵遞區號」。 8 處理場郵寄地址:請填寫郵寄地址(不要重複填寫縣市及鄉鎮市及郵遞區號),以便將來寄送相關通知。 9 土地分區:如山坡地保育區、農業區、工業區…等土地分區名稱。 10 用地別:如農牧用地、林業用地、礦業用地…等用地別。
處理場基本資料(第一頁)
處理場基本資料(第二頁) 處理場基本資料第一頁及第二頁輸入完成才能存檔。 1 處理場功能:依據處理場設施及功能可複選,處理場功能包括填埋、暫屯堆置、進場轉運、場外轉運、破碎碎解、振動或旋轉篩選分類、風選、磁選、拌合、洗選、脫水、煆燒、加工處理、再生利用等十四種功能。 2 處理場最終填埋量:處理場於核准設置時之核准填埋數量(單位為立方公尺)。如無核准填埋量,請填0 3 處理場最大暫屯量:處理場於核准設置時之核准場內最大堆置量(單位為立方公尺)。。如無核准堆置量,請填0 4 處理場最大可承諾量:處理場於核准設置時之核准最大可承諾量(單位為立方公尺)。如無核准承諾量,請填0 5 處理場每月最大處理量:處理場於核准設置時之核准每月最大可進場處理量(單位為立方公尺)。如核准為年處理量,請自行除以12作為每月處理量,如無核准處理量,請填0 6 處理場目前狀況:處理場目前申請設置情形,有「申請中」、「已啟用」、「暫停營運」 7 進場限制條件:請填寫處理場車輛進場時間限制、土質限制、車輛大小等限制條件。 8 處理場進場處理費:請詳述處理場進場處理收費標準及單價。 9 處理場出場成品價格:請詳述處理場處理後之成品販賣單價。
處理場基本資料(第二頁)
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