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民高中102學年度 特殊教育輔導知能研習講座 一花一世界 ~~淺談特殊教育 臺中教育大學 于曉平 103.2.19
想一想 什麼是特殊教育? 誰是特殊兒童?誰可以算特教老師? 什麼時候需要特殊教育? 在哪裡教特殊教育? 為什麼要有特殊教育? 如何教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介紹 理論基礎 法令面 政策面 實務面 理念與未來發展
常態與異常? 統計學觀點 醫學觀點 社會常模與環境適應
統計學 人類的行為與特質大部分是呈現常態分配的,例:智商
醫學/病因學 以是否有疾病的徵候判斷 一般特殊兒童在生理上的異常 基因異常:多一個染色體-唐氏症 產前/程異常:病毒感染、肢體創傷 母體感染德國麻疹-聽障 難產造成胎兒缺氧-腦性麻痺 酒精中毒-胎兒酒精症候群 代謝異常:苯酮尿症、半乳糖血症
社會學/心理學 以社會行為的標準來判斷 發展的速度:七坐八爬 是否適應社會生活 主觀的行為標準
誰是特殊兒童? 與正常群體在某些方面不同,在身心特質上顯著地高於或低於常模 在教育或學習上有其特殊需求 智力上:資優、智能不足 感官上:視覺障礙或聽覺障礙 在教育或學習上有其特殊需求 特殊教育 特殊輔具
特殊兒童的背景 醫學的進步 家庭的影響 生態的觀點 文化的影響 孩子 家庭 學校 社會
我國教育基本法 因材施教 有教無類 教育基本法第三條 教育之實施,應本有教無類、因材施教之原則,以人文精神及科學方法,尊重人性價值,致力開發個人潛能,培養群性,協助個人追求自我實現。
美國障礙兒童教育法 零拒絕 最少限制的環境 個別化教育計畫 無歧視的評量 家長參與 合法過程 權利的保障、免費的公立教育、申訴管道 (又稱94-142公法,1975)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教育報告書 零拒絕的教育理想 人性化的融合教育 無障礙教育環境 適性化潛能發展 關鍵性早期療育 積極性的家長參與 協同式的合作關係 彈性化的多元安置 支持性的自立自強 (民國84年12月)
特殊教育相關法規 特殊教育法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其他相關法令 鑑定辦法 課程教材教法與評量方式實施辦法 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辦法 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升學輔導辦法
特殊教育相關政策 報告書或白皮書 行政命令 設班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教育報告書 身心障礙教育白皮書 資賦優異教育白皮書 高中身心障礙學生輔導要點 設班 身心障礙資源班 學術性向資優班申請
特殊教育法(102) 法規重點1 對象的界定 第一條:為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之國民,均有接受適性教育之權利,充分發展身 心潛能,培養健全人格,增進服務社會能力,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身心障礙,指因生理或心理之障礙,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 第三條:本法所稱資賦優異,指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 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
特殊教育法(102) 法規重點2 相關權責單位的說明 特殊教育工作要項 縣市:特殊教育諮詢會、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執行特殊教育工作之專責單位(特教科)、編列預算、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特教評鑑 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特殊教育班、特殊教育專責單位(特教組)、支持服 務 特殊教育工作要項 鑑定教學與輔導 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
鑑定辦法(102) 鑑定方式與工具 第二條 身心障礙學生之鑑定,應採多元評量,依學生個別狀況採取標準化評量、 直接觀察、晤談、醫學檢查等方式,或參考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記載蒐集個案資料,綜合研判之。 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應以標準化評量工具,採多元及多階段評量,除一 般智能及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外,其他各類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均不得施以學科(領域)成就測驗。
各類鑑定基準 第10條 本法第三條第九款所稱學習障礙,統稱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知覺、知覺動作、推理等能力有問題,致在聽、說、讀、寫或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 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 前項所定學習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智力正常或在正常程度以上。 二、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 三、聽覺理解、口語表達、識字、閱讀理解、書寫、數學運算等學習表現 有顯著困難,且經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有效改善。
第16條 本法第四條第二款所稱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指在語文、數學、社會科學或自然科學等學術領域,較同年齡者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 前項所定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一、前項任一領域學術性向或成就測驗得分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並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及檢附專長學科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 二、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有關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三、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有關學科研習活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 四、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
特殊教育實務 行政與管理 設備與經費 師資與研究 課程教學與輔導 資源運用與整合
我國特殊兒童的分類 身心障礙類 智能障礙 ‧嚴重情緒障礙 視覺障礙 ‧學習障礙 聽覺障礙 ‧多重障礙 語言障礙 ‧自閉症 智能障礙 ‧嚴重情緒障礙 視覺障礙 ‧學習障礙 聽覺障礙 ‧多重障礙 語言障礙 ‧自閉症 肢體障礙 ‧發展遲緩 身體病弱 ‧其他顯著障礙 腦性麻痺 (特殊教育法,2013)
資賦優異類 一般智能優異 學術性向優異 藝術才能優異 創造能力優異 領導才能優異 其他特殊才能 (特殊教育法,2013)
特殊兒童出現率 某一年度特殊兒童在某一年齡層的人口中所佔的百分比 特殊兒童普查/特殊教育通報系統 81年全國特殊兒童人口普查:2.12% 一般高中職特教學生統計(通報網102.10) 身心障礙學生人數為20158人(不含特殊學校) 其中最多為學習障礙學生 7215人,其次為智能障礙學生5900人 76%安置於身心障礙資源班或普通班就讀
特殊教育安置 普通班 普通班輔以諮詢服務 普通班輔以巡迴教師服務 資源教室 診療中心 醫院及居家教學服務 自足式特殊班 通學制特殊學校 住宿學校 (Hallahan & Kauffman,1991)
環境與人? Lipsky & Gartner(1987)「為障礙者所建立隔離的教育系統是一種自然的發展」 Will(1986)創造一個新的教育環境讓所有學生都可以在此有所表現
無障礙教育環境 硬體設施 無障礙網頁 無障礙空間設計 輔具 軟體 教學與輔導 服務提供
現況與問題 融合教育所產生的問題 特殊學校的存廢與轉型 經費的逐漸拮据 特教師資培育的分流與合流 特教教師的負荷與異動 弱勢族群的增加 家長團體對權利的爭取 特教績效的考量
理念與未來發展 個別化 融合教育 轉銜服務 早期療育 專業整合 多元安置 多元鑑定與評量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