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競爭下的臺灣 一、海商在臺澎的活動 二、荷蘭、西班牙在臺灣的競逐 三、荷蘭統治下的臺灣
對原住民的統治 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以「 」為治理臺灣 的最高行政官員 臺灣長官 加強掌控原住民 招募漢人來臺開墾 積極發展貿易 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以「 」為治理臺灣 的最高行政官員 臺灣長官 加強掌控原住民 招募漢人來臺開墾 積極發展貿易 對原住民的統治 統治方式:先以 征服,再施以 與 武力 行政控制 宗教教化 行政控制方面 荷蘭人採 控制,透過各 原住民所選 出的 ,授予他們維持村落秩序的權力 間接 社 長老
宗教教化方面 荷蘭的基督教傳教士除了 外,還成立學校,教新港社(今臺南市新市區)一帶的西拉雅族用羅馬字母拼寫自己的語言。 這種文字,後人稱為「 」,是最早被書寫成文字的臺灣原住民語言。 以新港文所寫的土地契約等文獻,後人稱為「 」(又稱「番仔契」),是研究臺灣原住民歷史的重要史料。 設教堂 新港文 新港文書
新港文書 左圖為馬太福音兩種語言對照本(左為荷蘭文,右為新港文)。右圖為清代時,原住民與漢人買賣土地時所立的雙語契約。
荷蘭人治臺示意圖
經濟措施 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占領下的臺灣,土地全由公司掌控,漢人必須 才能耕種。荷蘭人利用 開墾土地,大量種植稻米、甘蔗,並引進 、 (荷蘭豆)、 等新作物。 以臺灣作為國際貿易的 ,不僅輸出臺灣的稻米、蔗糖、鹿皮,還轉運瓷器、香料、絲織品等,積極發展與中國大陸、日本、南洋(東南亞)的貿易。 承租繳稅 漢人 番茄 豌豆 釋迦 轉運站
荷治時期臺灣對外貿易圖。當時經由臺灣輸出或轉運的商品,除稻米、蔗糖外,還有絲織品、瓷器、香料、藥材、鹿皮等,種類繁多,而且獲利極豐。
荷蘭人對漢人的管制 荷蘭人對來臺漢人的管制措施,包括:嚴禁漢人私藏武器與自由集會;開徵各種苛捐雜稅;強迫娶原住民女子的漢人改信基督教等。 漢人經常發生反抗事件 (1)西元1652年的 規模最大 (2)經此事件後,漢人的反抗意識更加強烈 郭懷一抗荷事件
郭懷一的抗荷事件 郭懷一是移墾臺南赤崁一帶漢人的領袖。由於漢人難以承擔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苛徵雜稅 ,在西元1652年發動對荷蘭人的反抗。 事件發生後,公司派兵鎮壓,除了殺害郭 懷一及起事的重要幹部外,連老弱婦孺也不放過,漢人傷亡慘重。
荷蘭在臺政權的結束 (1)時間:西元1661年 (2) 進攻臺灣驅逐荷蘭人時,許多漢人 紛紛響應,1662年結束荷蘭在臺灣的政權 鄭成功
西元1604年 荷蘭艦隊入侵澎湖,被明將沈有容諭退 西元1642年 荷蘭人驅逐西班牙人,進占臺灣北部 西元1662年 荷蘭人向鄭成功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