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北區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107學年度國中生適性入學」 宣導講綱 (尚未正式核定) 新北市十二年國教宣導團 106年9月 1
壹、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概述 貳、國中教育會考 參、107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 免試入學規劃及新北市入學管道創新 作為 肆、結語 2
壹、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概述 3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架構 356、729等重要政策及措施,目的在成就每一個孩子 4
十二年國教免學費政策 自103學年度起實施 (1)技術型高中(五專前三年)全面免學費。 (例:新北高工職業類科) (2)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普通科: (例:板橋高中、淡水商工普通科) ●凡家戶所得148萬元以下免學費(公立高中約6240、私立高中約22800) ●家戶所得148萬元以上,就讀私校依戶籍所在縣市補助 (新北市5000、台北市6000元、教育部5000元) (3)綜合型高中:高一比照技術型高中免學費,高二、三 依所選學程比照技術型高中(職業學程)或普通型高中 (普通學程)方式辦理。(例:金山高中、雙溪高中等8校) 將高中改為「普通型高中」、高職改為「技術型高中」 5
貳、國中教育會考 6
國中教育會考各科考試時間及題數 ※英語科聽力測驗及數學科非選擇題,104年起正式採計。 考試科目 時間 題數 結果呈現 國文 70分鐘 45~50題 分為「精熟」、「基礎」和「待加強」3等級 成績計算方式可詳見教育部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cap.ntnu.edu.tw/ 英語 閱讀 60分鐘 閱讀40~45題 (占總成績80%) 聽力 25分鐘 20~30題 (占總成績20%) 數學 80分鐘 27~33題 選擇題25~30題(占總成績85%) 非選擇題2~3題(占總成績15%) 社會 60~70題 自然 50~60題 寫作測驗 50分鐘 1題 分為一至六級分 最下方更改為 ※英語科聽力測驗及數學科非選擇題,104年起正式採計。 ※「寫作測驗」及「數學非選擇題」必須要用黑色墨水筆作答。 7
國中教育會考考試日程表 上 午 下 社會 自然 數學 英語(閱讀) 英語(聽力) 國文 寫作測驗 107年5月19日(六) 107年5月20日(日) 上 午 8:20-8:30 考試說明 8:30-9:40 社會 自然 9:40-10:20 休息 10:20-10:30 10:30-11:50 數學 10:30-11:30 英語(閱讀) 11:30-12:00 12:00-12:05 12:05-12:30 英語(聽力) 下 13:40-13:50 若英聽全部重播,結束時間為12:55。 13:50-15:00 國文 15:00-15:40 15:40-15:50 15:50-16:40 寫作測驗 提醒同學,第二天中午的英聽考試時間,記得於上午的休息時間補充糧食。若英聽全部重播,結束時間為12:55。 8
國中教育會考等級及標示 難易適中 每科平均通過率 50%~55% 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 寫作測驗 英語聽力 英語閱讀 A 精熟10%~20% B 基礎 45%~60% C 待加強20%~35% 寫作測驗 1-6級分 英語聽力 基礎(含以上)/ 待加強 英語閱讀 精熟/基礎/待加強 9
國中教育會考 三等級 四標示 A 精熟10%~20% B 基礎 45%~60% C 待加強20%~35% 國、英、數、社、自 可以提醒「今年的標示很重要」 10
參、107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 及五專免試入學規劃 新北市入學管道創新作為 11
方案重點 堅持12年國教基本精神 維持106學年度之作法 多元入學照顧各類學生 引導學校多元特色發展 大幅縮短時程一次到位 12 12
方案架構 穩健推展 先免試 後特招* 中央 地方 合作 落實 細節 管理 1.提高免試比率 2.調整比序項目 3.扶助弱勢升學 1.縮短入學作業期程 2.特招回歸各區自辦 中央 地方 合作 落實 細節 管理 入學方案 核心理念 推動策略 完備現行各入學法令規範 研修趨向 縮短入學辦理期程 促進學生儘早就位 先免試 後特招* 1、先免試,後特招,此特招指「考試特招」;在教育會考之前的術科特招有「專業類科」 、「藝才、體育、科學班」等管道;基北免之前的新北市自辦免試為「公私立優免」、「私立直升」另外還有「全面免試」、「原住民專班」 2、免試比率提高、比序調整、標示採記! 維持優免經濟弱勢生、產業特殊需求等照顧弱勢。 13
入學管道 特色招生 免試入學 基 北 免 試 甄選入學 優先免試 分區免試 桃連、宜蘭免試 學科考試分發 五專 免試 師大附中 科學班 完全 免試 優先免試 原住民專班 直升入學 分區免試 五專 免試 基 北 免 試 桃連、宜蘭免試 (共同就學區) 師大附中 科學班 新北公立優免 新北私立優免 台北優免 基隆優免 金山、樹林高 中 私立高中附設國中部 政大附中 藝才班 職校專業群科 金山高 中 雙溪高 中 黃字為新北市特色作為 體育、體優 音樂 美術 戲劇 舞蹈
107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規劃(草案) 採「7級總積分108方案」 教育會考,將原本的三等級四標示,直接 轉換成七級積分,共35分,寫作測驗轉化 成1分,合計36分。 15 15
106年基北區各入學管道期程 (可供參) 修正特招報名日期 16
申請人數 未超過招生名額 全額錄取 每人限錄取1所 107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草案) 辦理方式 國中生申請、選填志願 申請人數 未超過招生名額 全額錄取 每人限錄取1所 申請人數 超過志願學校招生名額 依總積分錄取 錄取名額內 均不比序 最低錄取 總積分相同 進行超額比序 有動畫,由上而下講述! 17 17
107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草案) 超額比序採計項目108積分 志願序 會考 36分 教育部規定 會考採計分數 最高3分之1 多元學習36分 (均衡學習21分、 服務學習15分) 會考 教育部規定 會考採計分數 最高3分之1 會考比例最高只能1/3, 色塊識別一致。 18 18
107學年度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草案) 36分 志願序 35分 34分 33分 32分 同校、兩個以上科別連續選填,則視為同一志願 類別 上限 積分換算 說明 志願序 36分 第1~5 志願 35分 第6~10 34分 第11~15 33分 第16~20 32分 第21~30 同校、兩個以上科別連續選填,則視為同一志願 紅字字體為異動部分 19
36分 107學年度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草案) 類別 項目 上限 積分換算 說明 多元 學習 表現 均衡 21分 7分 符合1個領域 0分 未符合 健體、藝文、綜合三領域前五學期平均成績及格者。 服務 15分 5分 每學期服務滿6小時以上 1.由國中學校認證。 2.採計期間為103學年度上學期至105學年度上學期。 3.非應屆畢(結)業生服務學習時數採計,除上開採計期間外,亦得選擇國中在學期間前5學期選3學期進行採計。 紅字字體為異動部分 20
36分 107學年度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草案) 1.國、數、英、社、自五科,各科按等級標示轉換積分1~7分。 類別 項目 上限 積分換算 說明 國中 教育 會考 五科 36分 35分 7分 6分 5分 4分 3分 2分 1分 1.國、數、英、社、自五科,各科按等級標示轉換積分1~7分。 2.寫作測驗級分轉換積分0.1~1分。 A++ A+ A B++ B+ B C 寫作測驗 0.8分 0.6分 0.4分 0.2分 0.1分 6級 5級 4級 3級 2級 1級 紅字字體為異動部分 21
超額比序及分發作業流程(1/2) 總積分(108) 多元學習表現 積分(36) 會考總積分(36) 志願序(36)+多元學習表現(36)+教育會考(36) 比序開始 多元學習表現 積分(36) 均衡學習(21)+服務學習(15) 國文(7)+數學(7)+英語(7) +社會(7)+自然(7) +寫作(1) 會考總積分(36) A++ A+ A B++ B+ B C 7 6 5 4 3 2 1 6級 5級 4級 3級 2級 1級 1分 0.8分 0.6分 0.4分 0.2分 0.1分 22
超額比序及分發作業流程(2/2) 志願序積分 各科會考標示 增額人數5%內直接增額錄取 增額人數高於5%時,依選填志願順序錄取 志願積分採計說明 36分 第1至第5志願 35分 第6至第10志願 34分 第11至第15志願 33分 第16至第20志願 32分 第21至第30志願 志願序積分 各科會考標示 國文 數學 英語 社會 自然 寫作 增額人數5%內直接增額錄取 增額人數高於5%時,依選填志願順序錄取 23
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案例說明(1/2) 甲生 91.8 36 5 乙生 總 積 分 (1) (3) (4) 會考各科等第標示(5) 均衡 學習 多元學習 表現(2) 會 考 (3) 志 願 序積分 (4) 會考各科等第標示(5) 均衡 學習 服務 國 數 英 社 自 寫 作 測 驗 甲生 91.8 21 15 19.8 36 A+ A++ C B+ B 5 乙生 6 7 1 3 2 0.8 6 6 2 2 3 0.8 增加 各科分數之轉換! 若甲生、乙生第1志願為同一所高中 1.第一比序(總積分)相同。 2.第二比序(多元學習表現)相同。 3.第三比序(會考總積分)相同。 24
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案例說明(2/2) 甲生 91.8 19.8 36 5 乙生 總 積 分 (1) (3) (4) 會考各科等第標示(5) 多元學習 表現(2) 會 考 (3) 志 願 序積分 (4) 會考各科等第標示(5) 均衡 學習 服務 國 數 英 社 自 寫 作 測 驗 甲生 91.8 21 15 19.8 36 A+ A++ C B+ B 5 乙生 6 7 1 3 2 0.8 6 6 2 2 3 0.8 4.第四比序(志願序積分)相同。 5.第五比序(各科會考標示),故超額比序時,甲生勝出。 25
107基北區免試入學與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一次分發到位規劃(1/2) 甲生 (免試) 乙生 (跨區特招) 丙生 (免試+特招) 免試選填 30個志願(A0) 特招選填 單1志願(B0) 免試30 特招1 志願表 30+1 (C0) 列印志願表 ,家長簽名 同時選填志願 ,一次分發到位 志願選填系統 政大附中、師大附中特招班只能擇一校報名。
丙生參加特招,也參加基北免試 想在政大附中或師大附中多一次機會(較想讀特招班) 變成30+1個志願 107基北區免試入學與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一次分發到位規劃(2/2) 丙生參加特招,也參加基北免試 想在政大附中或師大附中多一次機會(較想讀特招班) 變成30+1個志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A校 免 B校免 C校免 政附免 E校免 F校免 G校免 H校免 I校免 J校免 K校免 L校免 M校免 N校免 O校免 P校免 Q校免 R校免 S校免 T校免 U校免 V校免 W校免 X校免 Y校免 Z校免 ☆校免 ★校免 △校免 ◇校免 丙生想將政附特招 放第3-4志願之間 丙生報名免試入學+特色招生 (免試選填30 +特招單1→30+1)報名系統自動合成一張志願表,請家長簽名 以「政大附中特招班為例」,今年有2所特招班(政大附中、師大附中) 特招志願卡選填方式:此例為:政大附中特招班置於丙生的免試志願表第「3」志願之後,且該特招志願不計列於免試的志願數,也就是特招的志願沒有採計志願序積分
107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草案) 一、招生對象:基北區及共同就學區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含高中 附設國中部)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及海外 設立之臺灣學校(含大陸臺商子女(弟)學校)國中 部設籍於本區之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 (詳見簡章規定) 二、招生學校:基北區及共同就學區公私立普通型、技術型高中 三、招生名額:依簡章核定各校免試入學名額,總計58,929名 (實際招生名額以107年6月○日(○)中午12時公告為主) 四、報名名額:學生依志願序以錄取1個校(科)為限。如各高中 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名額時,全額錄取;若報名 人數超過招生名額,依「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 表」辦理。 五、報名費:230元 六、個別序位查詢及志願選填:106年6月22日(四)中午12時~6月29日(四) 七、放榜:107年○月○日(○) 八、報到:107年○月○日(○) 因應納入各管道回流名額,實際招生名額以106年6月22日中午12時公告為主 28
107學年度新北市入學管道創新作為 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入學(1-1 草案) 一、招生對象:新北市國中應屆畢業生。 二、招生學校: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三、招生名額:依各校免試入學核定總名額20%提列,總計2935名 四、報名原則: 新北市國中應屆畢業生擇一校報名。 (若招生學校為一校多科,則需明列志願序) 五、錄取規準:不採計國中會考成績,報名超過招生名額,依 超額比序順序項目及順次表」辦理。 六、報名:107年○月○日(○) 七、放榜:107年○月○日(○) 八、報到:107年○月○日(○) 九、附註: 1.各招生學校應提供經濟弱勢學生(至少1%,內含)名額。 2.由各校招生委員會得列備取名額。(招生名額1倍) 3.其他外加名額(2%)依升學相關優待辦法辦理。 4.私立高中附設國中部畢業生不得報名該校優先免試入學。 時間足夠時可以說明! 29
36分 超額比序項目 107學年度新北市入學管道創新作為 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入學(1-2 草案) 21分 7分 0分 15分 5分 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入學(1-2 草案) 超額比序項目 類別 項目 上限 積分換算 說明 多元 學習 表現 均衡 21分 7分 符合1個領域 0分 未符合 健體、藝文、綜合三領域前五學期平均成績及格者。 服務 15分 5分 每學期服務滿6小時以上 1.由國中學校認證。 2.採計期間至105學年度上學期止。 總積分 36分 1、唯一志願,志願序不計分 2、會考後報名,會考積分不列入 報名時間為會考後(5/22-23),且為唯一志願,因此志願序及會考不列入積分! 30
107學年度新北市入學管道創新作為 完全免試入學(2) 草案 一、招生對象:新北市學習區對應國中應屆畢業生。 二、招生學校:新北市立雙溪高中、新北市立金山高中 三、招生名額:雙溪高中○名、金山高中○名。 四、報名原則:依各高中簡章所對應之國中進行報名 五、錄取規準:不採計國中教育會考,僅採計多元學習 表現等超額比序項目。 六、學習區對應: 雙溪高中(平溪區、雙溪區、貢竂區內國中) 金山高中(萬里區、金山區、石門區內國中) 七、報名:107年○月○日(○) 八、放榜:107年○月○日(○) 九、報到:107年○月○日(○)
107學年度新北市入學管道創新作為 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入學(3-1 草案) 一、招生對象:新北市國中應屆畢業生(鄰近國中劃分表) 二、招生學校:新北市公立高中高職(含國立華僑高中)。 三、招生名額:總計○名。 1.公立高中職附設國中部:核定免試入學總名額20%。 2.公立高中職未附設國中部:核定免試入學總名額15%。 四、報名原則:依「鄰近國中劃分表」擇一校一科報名。 五、錄取規準: 1.報名未超過招生名額,則全部錄取。 2.報名超過招生名額,依「106學年度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優先 免試暨直升入學超額比序順序項目及順次表」辦理 六、報名:107年○月○日(○) 七、放榜:107年○月○日(○) 八、報到:107年○月○日(○) 九、附註: 1.各招生學校應提供經濟弱勢學生(至少1%,內含)名額。 2.各公立高中高職得列備取名額。(和招生名額相同) 3.其他外加名額(2%)依升學相關優待辦法辦理。 4.若超額時,一律採外加名額、增額錄取。 今年增加5%,高中對應招生區國中學校校數介於7~16 之間,高職劃分為四大區 32
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入學學區對應(3-2 草案) 107學年度新北市入學管道創新作為 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入學學區對應(3-2 草案) 優先免試入學(高中:小區、高職:大區) 招生學校:以泰山高中為例 ■普通科(小區): ■職業科(大區): 泰山高中 【新莊區】丹鳳高中(國中部)、福營國中、新莊國中、新泰國中、中平國中、頭前國中、恆毅高中(國中部) 【林口區】林口國中、崇林國中、佳林國中 【泰山區】義學國中、泰山國中 【五股區】五股國中 【八里區】聖心女中(國中部) 泰山高中 (職業類科) 【蘆洲區】鷺江國中、蘆洲國中、三民高中(國中部)、徐匯中學(國中部) 【三重區】三重高中(國中部)、二重國中、明志國中、光榮國中、碧華國中、三和國中、格致高中(國中部)、金陵女中(國中部) 【泰山區】義學國中、泰山國中 【五股區】五股國中 【新莊區】丹鳳高中(國中部)、福營國中、新莊國中、新泰國中、中平國中、頭前國中、恆毅高中(國中部) 【林口區】林口國中、崇林國中、佳林國中、醒吾高中(國中部) 106學年度有更動,裕德高中(國中部)新增、金山新增(淡水、三芝)、雙溪高中新增(瑞芳、汐止) 等等。需留意。
72分 超額比序項目 106學年度新北市入學管道創新作為 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入學(3-3 草案) 21分 7分 0分 15分 5分 類別 項目 上限 積分換算 說明 多元 學習 表現 均衡 21分 7分 符合1個領域 0分 未符合 健體、藝文、綜合三領域前五學期平均成績及格者。 服務 15分 5分 每學期服務滿6小時以上 1.由國中學校認證。 2.採計期間至105學年度上學期止。 國中教育會考 36分 A++ A+ A B++ B+ B C 國數英社自五科, 每科最高7分,寫作測驗最高1分。 7 6 5 4 3 2 1 6級 5級 4級 3級 2級 1級 0.8 0.6 0.4 0.2 0.1 總積分 72分 需說明唯一志願,因此志願序不採計。 唯一志願,志願序不計分 34
107學年度新北市入學管道創新作為 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4-1 草案) 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4-1 草案) 一、招生對象:新北市轄內私立高中附設國中之應屆畢業生。 二、招生學校:私立高中職有附設國中部者。 三、招生名額:總計○名。核定總名額至多60%。 四、報名原則:該校附設國中畢業生報名。 五、錄取規準 1.報名未超過招生名額,則全部錄取。 2.報名超過招生名額,依「106學年度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暨直升入學超額比序順序項目及順次表」辦理。 六、報名:107年○月○日(○) 七、放榜:107年○月○日(○) 八、報到:107年○月○日(○) 九、附註: 1.各招生學校應提供經濟弱勢學生(至少1%,內含)名額。 2.由各校招生委員會得列備取名額。(和招生名額相同) 3.其他外加名額(2%)依升學相關優待辦法辦理。 4.若超額時,一律採外加名額、增額錄取。 時間足夠時可以說明! 35
72分 超額比序項目 107學年度新北市入學管道創新作為 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4-2 草案) 21分 7分 0分 15分 5分 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4-2 草案) 超額比序項目 類別 項目 上限 積分換算 說明 多元 學習 表現 均衡 21分 7分 符合1個領域 0分 未符合 健體、藝文、綜合三領域前五學期平均成績及格者。 服務 15分 5分 每學期服務滿6小時以上 1.由國中學校認證。 2.採計期間至105學年度上學期止。 國中教育會考 36分 A++ A+ A B++ B+ B C 國數英社自五科, 每科最高7分,寫作測驗最高1分。 7 6 5 4 3 2 1 6級 5級 4級 3級 2級 1級 0.8 0.6 0.4 0.2 0.1 總積分 72分 需說明唯一志願,因此志願序不採計。 唯一志願,志願序不計分 36
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特色招生甄選入學(5 草案) 107學年度新北市入學管道創新作為 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特色招生甄選入學(5 草案) 一、招生對象:國中畢業生、就讀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臺商學校學生 二、招生學校:新北市公私立職業學校、高中附設職業類科。 (106學年度 15校24類科)。 三、招生名額:總計○名。 四、報名原則:依「新北市107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特色招生 甄選入學簡章」相關規定報名。 五、錄取規準 1.不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成績。 2.術科為主(70%):考試範圍與國中九年一貫課程聯結。 3.書審為輔(30%):書審成績含相關群科技藝競賽(15%)、其他競 賽(10%)、生涯發展規劃書(5%)。另有外加之 特別加分條件(5%)。 4.如遇同分時,以術科成績為第一比序、書審成績為第二比序。 六、主委學校:鶯歌工商 七、報名時間:書面107年○月○日(○)、術科107年○月○日(○) 八、測驗時間:107年○月○日(○) 九、放榜:107年○月○日(○) 報到:107年○月○日(○) 增加報名、放榜時間 37
五專免試入學 一、招生對象:全體國中畢業生 二、招生學校:北、中、南區五年制專科學校 三、招生原則: (一)各五專招生學校得訂定採計之比序項目,並以積分方式作為分發依據。 (二)參加免試入學學生得同時報名北、中、南各一所五專招生學校,惟應僅 得擇其中一所五專招生學校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報到。106學年度招生校數 為42校。 (三)其學生登記人數,未超過主管機關核定學校各科之招生名額,則全額錄 取;若超過主管機關核定學校之招生名額,即依據各校所訂定之比序項 目進行比序,積分高者優先取得分發資格。 (四)另如學生積分完全相同並經同分比序順序後仍同分,且名額不足分配時 ,不予抽籤,逕報主管機關核准,增加名額。 四、報名:107年○月○日(○) 五、分發通知單:107年○月○日(○) 六、現場登記分發報到:107年○月○日(○) 38
五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1/7) 層 級 與 積 分 積分 上限 層 級 單項 1 2 3 4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競賽 全國第一名得6分、第二名得5分、第三名得4分 全國四至六名與區域及縣(市)第一名得3分、區域及縣(市)第二名得2分 區域及縣(市)第三名得1分 7 項分項 積分上限 為16 國際科技展覽及國際運動會獲得第一名得7分、獲得第二名得6分、獲得第三名得5分 4項分項(競賽7、服務學習7、日常生活表現評量4、體適能4)積分上限為16
五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2/7) 備註: 1.同學年度同項競賽擇優1次採計。 2.參賽者4人以上視為團體,團體參賽依個人賽積分折半計算。 3.相關競賽得獎應於在學期間取得。 4.國際性及全國性競賽項目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告為依 據。 5.區域及縣(市)競賽以地方政府機關主辦者為限。
五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3/7) 層級與積分 積分 上限 層級 單項 1 2 3 4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服務學習 學校服務表現及校外服務學習 7 項分項 積分上限 為16 備註:1. 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任滿一學期得1分,同一學期同時 擔任班級幹 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仍以1分採計。 2. 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 滿8小時得1 分。 3.班級幹部除副班長、副社長,其餘副級幹部皆不採計。 4.本項目累計積分上限為7分。 4項分項(競賽7、服務學習7、日常生活表現評量4、體適能4)積分上限為16
五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4/7) 層 級 與 積 分 積 分 上 限 層 級 單 項 1 2 3 4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日 常 生 活 評 量 無記小過以上處分紀錄,並經獎懲相抵後得1次大功(含以上)者得4分 無記小過以上處分紀錄,並經獎懲相抵後得1次小功(含以上)者得3分 無記小過以上處分紀錄,並經獎懲相抵後得1次嘉獎(含以上)者得2分 獎懲相抵後無任何懲處紀錄者得1分 項分項 積分上限 為16 備註:記功嘉獎累進原則為3嘉獎折算為1小功,3小功折算為1大功。 體 適 能 體適能檢測成績3項達門檻標準者得6分 體適能檢測成績2項達門檻標準者得4分 體適能檢測成績1項達門檻標準者得2分 6 備註:1.體適能檢測項目係指:肌耐力(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柔軟度 (坐姿體前彎)、瞬發力(立定跳遠)、心肺耐力(800/1600公尺 跑走)等4項。 2.持有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 礙學生之證明,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或持有公立醫 院證明為重大傷病、體弱學生,考量學生身心發展差異及就學權 益,比照3項達門檻標準者得6分。 4項分項(競賽7、服務學習7、日常生活表現評量4、體適能4)積分上限為16
五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5/7) 層 級 與 積 分 積分上限 層 級 單項積分 1 2 3 4 技 藝 優 良 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達90分以上者得3分 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達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得2分 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達60分以上,未滿80分者得1分 弱 勢 身 分 備註:1.於報名時持有有效期限內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 或特殊境遇家庭等相關證明之學生,符合資格者給予2分。 2.若學生同時具備2種以上資格者僅得擇一計分。
五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6/7) 層 級 與 積 分 積分 上限 層 級 單項 1 2 3 4 均 衡 學 習 3項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皆達60分以上得6分 2項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皆達60分以上得4分 僅1項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達60分以上得2分 6 備註:採計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三大學習領域成績。 5 適 性 輔 導 生涯發展規劃書中「家長意見」、「導師意見」、「輔導教師意見」3者皆勾選五專者得3分 生涯發展規劃書中「家長意見」、「導師意見」、「輔導教師意見」任2者勾選五專者得2分 生涯發展規劃書中「家長意見」、「導師意見」、「輔導教師意見」任1者勾選五專者得1分 備註:落實學校適性輔導工作並協助學生適性升學。
五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7/7) 層 級 與 積 分 積分上限 層 級 單項 積分 1 2 3 4 6、其他 5 備註:1.此項積分比序項目授權各五專學校依學校發展需求訂定之,並確實評估其比序項目操作及國中學生取得本項目之可能性,且其性質不能與其他比序項目相同。如技術士證、英語檢定等。 2.此比序項目至少應分為3個層級,積分上限為5分,其佔總分比重不得超過1/10,若有加權計分時亦同。 7、國中教育 會考 「精熟」科目 每科得3分 「基礎」科目 每科得2分 「待加強」科 目每科得1分 15 備註:1.國中教育會考國文、英語、數學、自然、社會等5科,每科皆精熟最高可得15分。 2.積分相同時得依國文、英語、數學、自然、社會及寫作測驗之積分作為比序項目。 合計 50
其他入學管道 106學年度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藝術才能班 ●107學年度應不會改變 其他入學管道 106學年度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藝術才能班 ●107學年度應不會改變
106學年度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藝術才能班 分為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戲劇班4類。 藝術才能班甄選入學以聯合辦理(音樂班、美術班、 舞蹈班、戲劇班)為原則。 國中非藝術才能班學生亦可報考,且不受免 試就學區之限制,但僅能向一區(校)報名 術科測驗及申請分發。
106學年度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藝術才能班 聯合辦理的招生管道分成2個 (一)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1.需參加聯合術科測驗 2.線上報名 3.成績採計與選校登記序號(依甄選總成績) (二)競賽表現入學 1.優異競賽成績(依藝術才能類學生競賽表現採認參照標準進行書面審查) 2.審查結果送鑑定是否通過
106學年度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藝術才能班 招生作業分術科測驗及分發作業二階段辦理: (一)術科測驗:不得施以學科成就測驗 1.音樂班考主修(樂器)、副修(樂器)、視唱、聽寫、樂 理及基礎和聲5科 2.美術班考素描、水彩、水墨及書法4科 3.舞蹈班考芭蕾、現代舞、中國舞、即興與創作4科 4.戲劇班考口語表達、專長表演2科 (二)分發作業:以術科測驗分數及學生志 願作為入學依據,並得以國民中學教育 會考成績為入學門檻。
106學年度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藝術才能班 聯合辦理的招生管道分成2個 (一)甄選入學 1.需參加聯合術科測驗 2.線上報名 3.成績採計與選校登記序號(依甄選總成績) (二)競賽表現入學 1.優異競賽成績(依藝術才能類學生競賽表現採認參照標準進行書面審查) 2.審查結果送鑑定是否通過
106學年度日程表(學校為本學年度承辦學校) 桃園市立 南崁高中 臺北市立 中正高中 新北市立 新莊高中 臺北市立 復興高中 7月13 日 班別 工作項目 音樂 舞蹈 美術 戲劇 承辦學校 【臺灣北區】 桃園市立 南崁高中 臺北市立 中正高中 新北市立 新莊高中 臺北市立 復興高中 簡章公告 106年1月11日 術科測驗線上報名暨郵寄繳件 106年3月1日至106年3月7日 以競賽表現入學 報名暨郵寄繳件 106年3月24日至106年3月30日 106年3月9日至 106年3月16日 以競賽表現入學放榜暨寄發錄取通知 106年4月7日 106年3月31日 報到 106年4月11日 106年4月6日 聯合術科測驗 106年4月15日 至 106年4月17日 106年4月8日 106年4月10日 國中教育會考 106年5月20日至106年5月21日 甄選入學分發報名 暨郵寄繳件 106年6月12日至106年6月16日 寄發序號通知單 106年6月23日 放榜 7月11日 甄選入學分發現場撕榜暨報到 106年7月12 日 現場報到 7月13 日
106學年度藝才班甄選入學相關日程(106年) 藝才班 術科測驗 報名 分發報名 分發報到 音樂班 3.1.(三)-3.7.(二) 4.15.(六) 4.16.(日) 6.12.(一)-6.16.(五) 7.12.(三) 美術班 4.8.(六) 4.9.(日) 舞蹈班 戲劇班
106學年度甄選入學相關日程(106年) 報名 科學能力檢定 實驗實作與面談 報到 科學班 3.2.(四)-3.3(五) 3.11.(六) 3月中旬至 4月上旬 4.7.(五) 報名 術科測驗 放榜 報到 體育班 5.1.(一)-5.3.(四) 5.6.(六) 5.8.(一) 7.13(四)前 報名 術科測驗 成績公告 放榜 報到 專業群科 3.20.(一)-3.24.(五) 4.29.(六) 4.30.(日) 5.22.(一) 6.13(二) 6.14.(三)
其他入學管道 106學年度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產特、技優甄選、實用技能 ●107學年度應不會改變 其他入學管道 106學年度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產特、技優甄選、實用技能 ●107學年度應不會改變
產業特殊需求類科 優先入學 技優甄審 實用技能 學程入學 承辦 學校 瑞芳高工 三重商工 松山工農 管道別 項目 產業特殊需求類科 優先入學 技優甄審 實用技能 學程入學 承辦 學校 瑞芳高工 三重商工 松山工農 報名 資格 應屆畢業生 低收入戶子女優先入學 在校期間3年免學費及雜費(免申請、無門檻) 具有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失業勞工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育幼院童、農漁民子女、軍公教遺族、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等身分者,始得報名參加本入學管道。 國際、全國技能競賽(含科學展覽)成績優異、 技藝技能比賽及科學展覽(不含成果展)優勝類 領有技術士證類 應屆畢業生選讀國中技藝教育課程,且成績達該班PR值70分以上者。 (不分甲乙丙類) 應屆畢業生,曾選習國中技藝教育學生優先分發,未曾選習國中技藝教育學生次之。 報名費 免報名費 150元 簡章公告 106年3月(預計) 增加報名費、簡章時間
其他入學管道 106學年度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科學班 ●107學年度尚未定案 其他入學管道 106學年度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科學班 ●107學年度尚未定案
基北區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建國高中、師大附中科學班 基北區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建國高中、師大附中科學班 招生學校:建國高中、師大附中 報名日期:106年3月2日-3日(四~五)【擇一校報名】 招考方式:由各校獨招。 報名費:300元。 報考資格:應具備下列資格,經學校推薦後,始得報考科學班;其推薦總人 數,以應屆畢業生總人數百分之二十為限。同時具備條件一(六項之一項)與 條件二者。(詳見簡章) 招收人數:30 名,男女兼收(含直接錄取至多○名,依各校簡章)。 考試科目及日期:科學能力檢定、106年3月11日(六) 成績公告:106年4月○日(○) 錄取報到:106年4月7日(五) 相關資訊:請見建國高中、師大附中網頁或教務處 已修正104學年度的資料!
其他入學管道 106學年度特色招生考試入學- 特招班 ●107學年度尚未定案 其他入學管道 106學年度特色招生考試入學- 特招班 ●107學年度尚未定案
基北區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 -政大附中、師大附中特招班 基北區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 -政大附中、師大附中特招班 招生學校: 政大附中(英語國際特色班)、師大附中(資訊科學特色專班) 報名日期:106年6月22-23日(四-五)【擇一校報名】 會考成績:為報名門檻。 考試科目: 政大附中(英文閱讀、英文聽力)、師大附中(數學、資訊) 考試日期:106年6月25日(日) 成績公告:106年6月27-28日(二-三) 分發放榜:106年7月11日(二)【與基北區免試一次分發到位】 相關資訊:請見政大附中、師大附中網頁或教務處 已修正104學年度的資料!
肆、結語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推動,透過補助經 濟弱勢學生學費,縮短就學負擔差距,讓 每個孩子享有公平、均等的教育機會。 新北市教育局將持續協助高中職推動優質 化及均質化,提升辦學品質,鼓勵新北市 學子適性就近入學社區優質高中職,紓緩 升學壓力。 未來更將結合學校、教師、家長共同心力, 落實孩子生涯輔導及學習扶助,把每個孩 子帶上來,逐步實現在地就學的目標。 播放國中技藝競賽職宣導影片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