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慧小學 (馬灣) 升中選校座談會(12-14)
統一派位的安排 1.以所屬小學在 2009/10及2011/12中一入學前學科測驗來調整校內成績。 2.派位組別的數目分為三個,每個組別的大小 相同。 3.派位分兩部份---甲及乙部 a.(甲)不受學校網限制的學位分配(最多3所學校) b.(乙)按學校網的學位分配(最多30所學校) c.先派甲部,再派乙部
甲部 不受限制校網的學位分配 最多可選任何三所參加統一派位的中學 每間中學會提供10%的學額 全港學生按已調整的校內成績分三組,決定 甲部 不受限制校網的學位分配 最多可選任何三所參加統一派位的中學 每間中學會提供10%的學額 全港學生按已調整的校內成績分三組,決定 派位次序
乙部 按學校網的學位分配 最多可選三十所學生所屬學校網內的中學 同一校網內的學生按已調整的校內成績分 三組,決定派位次序
派位程序 先扣除獲自行分配及不參與統一派位學生(甲/乙部)。 按學校在2009/10及2011/12中一入學前學科測驗 的平均成績及學生三次校內成績作調整,再把全港或 所屬校網的學生分為三個組別。 進行電腦派位。(男、女學生的派位合併處理) 網內每一學生先獲電腦配給一隨機編號。 電腦於甲、乙兩部分配學位的次序: 先處理組別 1 學生 再處理組別 2 學生 最後處理組別 3 學生 先派甲部,後派乙部,如學生在甲部和乙部皆未獲 派位,電腦會在學生所屬校網隨機派給他/她一個學位。
派位例子(甲部) 姓名 : 陳思明 派位組別(全港): Band 1(第一組別) 所屬學校網 : NT2 (新界第二網) 學校選擇 : 志願 1-----甲校 志願 2-----乙校 志願 3-----丙校 可填寫最多3間全港參與統一派位的學校(包括學生所屬校網內的學校)
甲部 志願 2 ----學校乙 陳思明 陳思明 Band 1 學生全港總人數 20000 以甲校為第一志願之Band 1 學生 200 甲校所能提供之學額 8 隨機編號首8名內 隨機編號8名外 陳思明 陳思明 志願 2 ----學校乙
陳思明 ( 志願2 ) ----- 學校乙 電腦先審閱所有同組別志願 1 再審閱未獲派位的同組別學生的志願 2 志願 2 ( 乙校 ) 超過3人 再運用隨機編號,辦法如上述 陳思明 剩餘學額 : 3個 志願 2 (乙校 ): 3人 學 校 乙 志願 3 ------ 學校丙
1 2 3 如學生未能在甲部獲派所選學校,他們就會進 行乙部派位程序 電腦先審閱同組別學生的志願1 再審閱未派位的同組別學生的志願2 審閱志願 電腦先審閱同組別學生的志願1 再審閱未派位的同組別學生的志願2 按上述程序逐一審閱1-3選校志願 1 2 3 如學生未能在甲部獲派所選學校,他們就會進 行乙部派位程序
姓名 : 陳思明 派位組別(NT2) : Band 1 所屬學校網 : NT2 學校選擇 : 志願 1---甲校 志願 2---乙校 派位例子(乙部) 姓名 : 陳思明 派位組別(NT2) : Band 1 所屬學校網 : NT2 學校選擇 : 志願 1---甲校 志願 2---乙校 可填寫最多30間學生所屬校網內的學校
學校網 NT2 內 志願 2 ------ 學校乙 Band 1 學生總人數 1000 以甲校為第一志願之Band 1 學生 250 甲校所能提供之學額 80 隨機編號 首80名內 80名外 陳思明 陳思明 志願 2 ------ 學校乙
電腦先審閱所有同組別志願 1 再審閱未獲派位的同組別學生的志願 2 志願 2 ( 乙校 ) 超過10人 再運用隨機編號,辦法如上述 陳思明 ( 志願2 ) ----- 學校乙 電腦先審閱所有同組別志願 1 再審閱未獲派位的同組別學生的志願 2 志願 2 ( 乙校 ) 超過10人 再運用隨機編號,辦法如上述 陳思明 剩餘學額 : 10個 志願 2 (乙校 ): 8人 學校乙
1 2 3 4 5 6 7 8 9‧‧‧30 如學生未能獲派所選學校,電腦會為他們安排一個選擇以外的學位 電腦先審閱同組別學生的志願1 審閱志願 電腦先審閱同組別學生的志願1 再審閱未派位的同組別學生的志願2 按上述程序逐一審閱1-30選校志願,直至學生獲 派學位為止 1 2 3 4 5 6 7 8 9‧‧‧30 如學生未能獲派所選學校,電腦會為他們安排一個選擇以外的學位
荃灣區(NT2)學額資料 (乙部) 組別一:約358人(327) -31 約1075人透過統一派位(乙部)得到學位。 組別二:約358人 學校類別 學校數目 學位總數 英中 4(本)+11(他)=15 303(本) +24(他)=327 其他 9 (本)+29(他)=38 679(本) +69(他)=748 總計 13 (本)+40(他)=53 982(本) +93(他)=1075 組別一:約358人(327) -31 約1075人透過統一派位(乙部)得到學位。 組別二:約358人 組別三:約358人
葵青區(NT1)學額資料 (乙部) 組別一:約754人(676) -78 約2262人透過統一派位(乙部)得到學位。 組別二:約754人 學校類別 學校數目 學位總數 英中 9(本)+2(他)=11 667(本) +9(他)=676 其他 22(本)+9(他)=31 1556(本) +30(他)=1586 總計 31(本)+11(他)=42 2223(本) +39(他)=2262 組別一:約754人(676) -78 約2262人透過統一派位(乙部)得到學位。 組別二:約754人 組別三:約754人
選校策略(甲部) 家長填選心儀的中學(跨區或本區)最多3間。 舉例:某家長只心儀A中學,A中學為本區中學。 如果她/他選多一間B中學為甲部的第二志願,教育局有可能派了B中學給她/他。因此,無論她/他在乙部怎樣填選,她/他只會得到B中學。
選校策略(甲部) 甲 漏空 乙 本區:NT2 某家長及其子女(Band 1)只心儀A中學(本區中學)。 A中學 A中學 B中學 C中學 第一志願 第二志願 第三志願 A中學 本區英中(1) 漏空 本區:NT2 某家長及其子女(Band 1)只心儀A中學(本區中學)。 乙 英中:以英語為主要授課語言的中學 第一志願 第二志願 第三志願 第四志願 第五志願 A中學 本區英中(1) B中學 他區英中(1) C中學 本/他區中學(1/2) D中學 本區中學(2) E中學 (1)=band1 (2)=band2 (3)=band3
選校策略(乙部) 理想個案 選校例子 學生甲為組別一學生( band 1 ) 學生乙為組別二學生( band 2 ) 第一志願 第二志願 第三志願 第四志願 第五志願 本區英中(1) 他區英中(1) 本/他區中學(1/2) 本區中學(2) 學生乙為組別二學生( band 2 ) 第一志願 第二志願 第三志願 第四志願 第五志願 本區中學(2) 本/他區中學(2) (1)=band1 (2)=band2 (3)=band3
不理想個案 選校例子(乙部) 學生丙為組別一學生( band 1 ) 學生乙為組別二學生( band 2 ) 第一志願 第二志願 第三志願 第四志願 第五志願 本區英中(1) 他區英中(1) 本區中學(2) 第二至四志願落空機會很大 學生乙為組別二學生( band 2 ) 第一志願 第二志願 第三志願 第四志願 第五志願 本/他區英中(1) 本區中學(1) 本區英中(1) 本區中學(2) 第二至三志願落空機會很大 (1)=band1 (2)=band2 (3)=band3
以上例子只屬建議, 懇請貴家長慎重選擇
其他須注意事項 •盡量填選30間學校 (乙部) •參考學校提供資料 •選校必須考慮學生成績 •留意中學提供的非保留學額數目 曾申請自行分配學位,同樣須選校
中學一覽表附註資料 •1. 官立 •2. 資助 •3. 直資計劃 大部份需收取學費 不參加中三成績評核辦法 採不選不派原則 •4. 按額津貼 校網內學校資助類別 •1. 官立 •2. 資助 •3. 直資計劃 大部份需收取學費 不參加中三成績評核辦法 採不選不派原則 •4. 按額津貼 * 英中 / 中中 *
中學一覽表附註資料 •# 不選不派,為附有宿舍或直資計劃學校 •@ 有可供弱能學生使用之設施 •* 部份科目作特別安排或要求 •# 不選不派,為附有宿舍或直資計劃學校 •@ 有可供弱能學生使用之設施 •* 部份科目作特別安排或要求 • 取錄有嚴重學習困難的學生
填寫選校表須知 •獲批准跨網學生請填跨網地址 •選填學校不可重複或填太少 •填表前參閱教育局所派發資料 核對表內預印之各項學生資料 •用黑色原子筆填寫 (一式三份過底 ) •在英文姓名上方填寫中文姓名 •獲批准跨網學生請填跨網地址 •家長姓名、家長簽名須同一姓名 •選填學校不可重複或填太少 •選校表有修改,需加簽家長姓名 (不可用塗改液)
已派資料及表格 1.臨時選校表 2.初步選校表 3.中學一覽表 4.統一派位家長須知 5.選校核對表 NT2 / NT1 6.個人選校紀錄 7.升中選校備忘
臨時選校表
重要日期 28/4 (一) 學生交回正式選校表 12/4 (六) 家長帶臨時選校表 及初步選校表面見班主任 25/4 (五) 班主任派正式選校表 (一式三份) 28/4 (一) 學生交回正式選校表 • 8/7(二)公布中學學位分配結果 • 10/7(四)及11/7(五)學生向獲派中學註冊 • 15/7(二)參加中一入學前香港學科測驗
中學概覽 http://www.chsc.hk/ssp2013/chi/index.php
學校網頁
查詢 班主任 簡校長、蘇主任 教育局學位分配組 電話: 28327700 28327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