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審查經驗分享 報告人:邱永和 2013.09.04
一、審查主要須知 專題研究計畫之評分標準分一般型、優秀年輕學者(其審查表格及評分標準與一般型研究計畫相同)及新進人員三類。所謂新進人員係指具有計畫主持人資格,且於國內外擔任教學、研究職務在五年以內或獲博士學位後五年以內之教學、研究人員;惟申請時擔任教學、研究職務資歷併計已超過五年之人員,不再視為新進人員。 審查分數未達75分者將不予補助,審查分數75分以上者,始考慮補助。 審查重點有二: (1) 計畫書內容 (2) 主持人研究表現 1
二、審查內容 (一) 分項評分 主要有二大項:(一)分項評分、(二)審查意見及計畫內容修正之建議 審查成績 審查重點 最高分數 評定分數 最高分數 x100% 計劃書內容 研究主題之重要性或創新性、在學術或應用上之價值或影響 對國內外相關研究文獻之掌握及評述 計畫之合理性、研究方法之執行步驟之可行性 50 主持人研究表現 *近五年著作 (含國科會近五年專題計畫成果出版情形) 著作之質與量、創見、學術貢獻程度或應用價值等 五年以上代表著作 (特殊項目,必要時才加分,請嚴格審查) 依該著作對學術之深遠影響程度酌予加分,最多5分,但研究表現總分支最高分數仍為50分 總 分 100
(二) 審查意見及計畫內容修正之建議 計劃書內容評述及修正建議 研究表現 (1) 近五年著作 (2) 五年以上著作(若有加分,務請敘明具體理由) (3) 最近一期專題計畫研究成果報告之品質 (4) 本案如為多年期計畫,請審慎判斷其執行期限之必要性及合理性,並請務必說明理由 (5) 本案如有共同主持人,請審慎判斷其必要性並請務必說明理由 (6) 本案如申請博士後研究人員,請審慎判斷其必要性並請務必說明理由 (7) 本案如為延續性計畫,截至100年12月30日止,該計畫是否已完成預定進度? (8) 本計畫經費編列是否合理?請詳述建議補助金額及項目
三、評述計畫內容與主持人研究表現 (一)計畫書內容 1.研究主題之重要性或創新性、在學術或應用上之價值或影響 主要關鍵:研究計畫之背景與目的,是否說明本文與其他文章之不同,如方法之突破,或與其他文獻之不同,且可以解決何種問題 2.對國內外相關研究文獻之掌握及評述 主要關鍵:參考文獻是否有系統整理及充足,同時也能說明本文與其他文獻之不同 3.計畫之合理性、研究方法與執行步驟之可行性 主要關鍵: (1)經費:要合理 (2)研究方法:必須詳細說明 (3)執行步驟:可行性須加以說明,如資料收集必須清楚
(二)主持人研究表現 1. 近五年著作:各領域有一套方法在評估 例如: (a) 財金及會計學門: (a2) 申請人近5年內,有二篇(含)以上學術性著作發表(含被接受)於管理一學門相關領域之國際學術期刊,論文水準在Journal of Empirical Finance, 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 , Journal of Financial Markets, Journal of Futures Markets , Journal of Business Finance and Accounting, Abacus 等期刊論文以上者,其研究表現之評分,請以80%為基準。
(a3) 申請人近5年內,有5篇(含)以上學術性著作發表(含被接受)於與《證券市場發展季刊》、《會計評論》、《中華會計學刊》、 《管理學報》、 《財務金融學刊》相當水準之國內學術期刊者,其研究表現之評分,請以80%為基準。 (a4) 申請人近5年內,無任何一篇學術性著作,其水準相當於《證券市場發展季刊》、《會計評論》、 《中華會計學刊》、 《管理學報》、 《財務金融學刊》等國內外學術期刊論文者,其研究表現之評分不得超過50%。 (a5) 獲博士學位三年內,研究表現主要審查重點在於期刊論文、博士論文、研討會論文以及已投稿之複審中論文。
(b) 經濟學門: (b1) 獲博士學位未滿二年:主要審查重點在於博士論文或著作品質及投稿或發表情形。 (b2) 獲博士學位滿二年但未滿三年,若一篇論文發表(或接受)在相當於《經濟論文》或《經濟論文叢刊》以80分為標準。 (b3) 獲博士學位滿三年:平均每一年有一篇論文發表或被接受在相當於《經濟論文》或《經濟論文叢刊》以80分為標準。 2. 五年以內著作:以論文被引用次數,論文被重要專書及期刊論文引用的狀況,得酌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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