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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35-10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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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版简介

2 国际危规的历史沿革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是目前国际海运界在控制包装货物运输方面使用最广泛的强制性规则。
1965年国际海事组织大会将其推荐给各国政府。 我国已从1982年10月起在国际航线上开始强制执行该规则 从2004年1月1日起,《国际危规》成为强制规则(部分内容是建议性的)。

3 在条文方面,《国际危规》与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出版的《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一脉相承。
在分类方法方面,遵守《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的要求。

4 《国际危规》涉及的主要公约 《SOLAS公约》 在其第Ⅶ章A部分援引了《国际危规》
通过《国际危规》实施国际航行船舶在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运输方面的管理 《MARPOL73/78公约》 在议定书Ⅰ(《有害物质事故报告规定》)中援引了《国际危规》 通过《国际危规》来实施附则Ⅲ《防止海运包装有害物质污染规则》

5 1.1.1.3 “所有船舶,不论其船型与大小,装运本规则所规定的作为海洋污染物的物质、材料或物品,必须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危规 条规定“本规则的规定适用于《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适用的并且载运由该公约第Ⅶ章A部分第1条定义的危险货物的所有船舶。” 《SOLAS公约》仅适用于国际航行船舶 “所有船舶,不论其船型与大小,装运本规则所规定的作为海洋污染物的物质、材料或物品,必须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MARPOL73/78公约》的适用未限定国际航行船舶

6 我国在加入《MARPOL73/78公约》时并未声明保留。即,未说明国内航行船舶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海洋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我国在加入《MARPOL73/78公约》时并未声明保留。即,未说明国内航行船舶不适用。

7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现行有效的是35-10版
35-10套修正案于2010年5月MSC第87次会议通过。 根据MSC294号决议(MSC.294(87)) 新版国际危规于2011年1月1日起自愿实施, 2012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

8 国际危规的修订脉络 目前国际危规的修订周期为两年 新版危规强制实施的当年,MSC会议通过下一版危规的修正案
注意:单数年现行危规和新版危规可能存在冲突

9 35-10版危规中文本的特点 此版危规中文本不再另行出版勘误表 此版危规增加了修改标记 ---插入新的条款 ---删除原有条款
---改变部分内容

10 《国际危规》的使用 《国际危规》是从事海运危险安全和防污染监督管理人员、发货人或托运人必备的工具书。 英文名称 中文名称 联合国编号
英文名称索引 中文名称索引 未在危险货物一览表列明 联合国编号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 危险货物一览表相应条目 按普通货物运输 类别或分类、副危险、包装类、特殊规定、限量、包装、积载与隔离等 2017/2/27 第35-10版《国际危规》 10

11 新版危规主要修订内容 第一章 总则、定义和培训 1.1.3 禁运的危险货物
在正常运输条件下,易于爆炸、发生危险反应、产生火焰或有危险性的放热、或释放有危险性的有毒、腐蚀或易燃气体或蒸汽。 SP900 溴酸铵等 新增SP349、350、351、352和353

12 349次氯酸盐和铵盐的混合物禁运。UN1791的次氯酸盐溶液属于第8类物质。
350溴酸铵及其水溶液,溴酸盐与铵盐的混合物禁运。 351氯酸铵及其水溶液,氯酸盐与铵盐的混合物禁运。 352次氯酸铵及其水溶液,次氯酸盐与铵盐的混合物禁运。 353高锰酸铵及其水溶液,高锰酸盐与铵盐的混合物禁运。

13 1.2.1定义 燃料电池、燃料电池发动机、修理过的中型散装容器、再生大宗包装、重复使用的大宗包装等 货物运输组件 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

14 金属氢化物储存系统:系指单一完整的氢贮存系统,包括贮器、金属氢、释压装置(压力释放装置)截止阀、服务设备和只供运输氢使用的内部元件。

15 1.3 培训 重要改变:“接受”改为“受过” 从事准备交付海运的危险货物运输的岸上人员应受过与其职责相匹配的有关危险货物规定内容的培训。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1.3.2所要求的培训,对尚未接受所要求之培训者,必须在受过培训人员的直接监督下从事有关工作。

16 第二章 分类 新增了 未在危险货物一览表中列明且由两种或以上危险货物组成的混合物或溶液,若其满足本规则分类标准,则应给予能够最准确说明混合物或溶液的正确运输名称、描述、危险类别或项、副危险和包装类别的条目。

17 新增了2.2.2.6段关于气体免除的规定: 下列物品中所含第2.2项气体不受本规则限制: 强调一点没修改的内容:2.2.2.5
.1 食品,包括碳酸充气饮料(UN 1950除外); .2 体育用球类; .3 轮胎(航空运输除外) .4 灯泡,但其包装须保证任何灯泡破裂的弹射效果均将保持在包件之内。 强调一点没修改的内容: 第2.2类气体,若在20度时低于200KPA的压力运输,且不是液化气或冷冻液化气,不适用本规则。

18 第2.9章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 新增了2.9.2.2,第9类的细分 以微细粉尘吸入可危害健康的物质 2212 蓝石棉(青石棉)
2212 蓝石棉(青石棉) 会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2211 聚苯乙烯珠粒料,可膨胀,可放出易燃气体 锂电池组 3090 锂金属电池组(包括锂合金电池组) 救生设备 2990 救生器材,自动膨胀式 一旦发生火灾可形成二恶英的物质和物品 2315 多氯联苯,液态 在高温下运输或提交运输的物质 3258 高温固体,未另列明的,温度等于或高于240°C 危害环境物质 3077 对环境有害的固态物质,未另列明的 基因改变的微生物或基因改变的生物体 3245 基因改变的微生物 运输过程中存在危险但不能满足其他类别定义的其他物质和物品 1841 乙醛合氨 1845 固态二氧化碳(干冰)

19 第3章 危险货物一览表、特殊规定和限量免除 (1) (2) (3) (4) (5) (6) (7a) (7b) (8) (9) (10)
(11) (13) (14) (15) (16) (17) 0509 粉末,无烟的 1.4C - E0 P114(b) PP48 F-B,S-Y 积载类09。 基于硝化纤维素的物质,使用于推进剂。 1471 次氯酸锂,干的或次氯酸锂混合物 5.1 III 223 5kg E1 P002 LPO2 IBC08 B3 T1 TP33 F-H,S-Q 积载类A。 可能要求通风。 火灾情况下,可能需要打开舱盖提供最大通风和在应急时使用的水到达货仓底部对船舶稳性产生重大风险,在装货时应予以考虑。与氨化合物、酸类氰化合物、过氧化物和液体有机物质“隔离”。与热源“远离”。 见以上条目。 3482 碱金属分散体,易燃的或碱土金属分散体,易燃的 4.3 3 I 182 183 P402 F-Q,S-N 积载类D。 与酸类“隔离”。 精细分布的减和碱土金属悬浮在易燃液体中。与潮气、水或酸剧烈反应放出氢气,可被反应热点燃。 3483 汽油抗震混合物,易燃的 6.1 P PP31 F-G,S-D 避开生活居住处所。与辐射热遮蔽。 挥发的易燃液体放出有毒蒸汽。具有二氯乙烷和二溴乙烷的四乙基铅或四甲基铅的混合物。不溶于水。如吞咽、皮肤接触或呼入会高度中毒。 3484 肼水合溶液,易燃的,按质量含肼大于37% 8 P001 T10 TP2 TP13 F-E,S-C 避开生活居住处所。 与第3类隔离,但“远离”第4.1类。与酸类“隔离”。 无色易燃液体。强还原剂。易于燃烧。如吞咽、皮肤接触或呼入会中毒。灼伤皮肤、眼睛和粘膜。与酸剧烈反应。

20 3485 次氯酸钙,干的,腐蚀性的或次氯酸钙混合物,腐蚀性的,含有效氯大于39%(有效氧8.8%) 5.1 8 II 314 1kg E2 P002 PP85 - F-H,S-Q 积载类D。 货物运输组件与阳光直射遮蔽和远离热源积载。货物运输组件内的包件积载应有足够的空气循环流动。与氨化合物、酸、氰化物、过氧化物和液体有机物“隔离”。 白色浅黄色腐蚀性固体。(粉末、颗粒或片状)有氯的气味。溶于水。接触有机物质或氨的化合物会发生火灾。物质易于放热分解升温。这种情况下可起火灾或爆炸。热或杂质(即粉末金属:铁、锰、钴、镁)及其化合物引起分解。易于缓慢加热。与酸反应放出氯气刺激、腐蚀和有毒氯气。在潮气存在下,腐蚀大多数金属。灼伤皮肤、眼睛和粘膜。 3486 次氯酸钙混合物,干的,腐蚀性的,含有效氯大于10%有效氯,但不大于39% 5kg E1 3487 次氯酸钙,水合的,腐蚀性的或次氯酸钙,水合混合物,腐蚀的,含水不低于5.5%,但不大于16% 322

21 3487 次氯酸钙,水合的,腐蚀性的或次氯酸钙,水合混合物,腐蚀的,含水不低于5.5%,但不大于16% 5.1 8 III 223 314 5kg E1 P002 PP85 - F-H,S-Q 积载类D。 货物运输组件与阳光直射遮蔽和远离热源积载。货物运输组件内的包件积载应有足够的空气循环流动。与氨化合物、酸、氰化物、过氧化物和液体有机物“隔离”。 见以上条目。 3488 吸入性毒物,液体的,易燃的,腐蚀的,未另列明的,具有吸入性毒性低于或等于200ml/m3 和标准气体浓度大于或等于500 LC50 6.1 3 I 274 E0 P601 T22 TP2 TP13 F-E,S-D 避开生活居处处所。与第3类隔离,但“远离”第4.1类。 各种具有呼入高度毒性的有毒液体,并具有易燃性和腐蚀性。如吞咽、皮肤接触或呼入会高度中毒。灼伤皮肤、眼睛和粘膜。 3489 吸入性毒物,液体的,易燃的,腐蚀的,未另列明的,具有吸入性毒性低于或等于1000ml/m3 和标准气体浓度大于或等于10 LC50 P602 T20 3490 吸入性毒物,液体的,与水反应,易燃的,未另列明的,具有吸入性毒性低于或等于200ml/m3 和标准气体浓度大于或等于500 LC50 4.3 PP31 F-G,S-N 避开生活居处处所。与第3类隔离,但“远离”第3类和第8类。 各种具有呼入高度毒性的有毒液体,并具有与水反应和易燃性。如吞咽、皮肤接触或呼入会高度中毒。 3491 吸入性毒物,液体的,与水反应,易燃的,未另列明的,具有吸入性毒性低于或等于1000ml/m3 和标准气体浓度大于或等于10 LC50

22 3492 吸入性毒物,液体的,腐蚀的,易燃的,未另列明的,具有吸入性毒性低于或等于200ml/m3 和标准气体浓度大于或等于500 LC50 6.1 8 3 I 274 E0 P601 - T22 TP2 TP13 F-E,S-D 积载类D。 避开生活居处处所。与第3类隔离,但“远离”第4.1类。 各种具有呼入高度毒性的有毒液体,并具有易燃性和腐蚀性。如吞咽、皮肤接触或呼入会高度中毒。灼伤皮肤、眼睛和粘膜。 3493 吸入性毒物,液体的,易燃的,腐蚀的,未另列明的,具有吸入性毒性低于或等于1000ml/m3 和标准气体浓度大于或等于10 LC50 P602 T20 3494 含硫石油,易燃的,有毒的 343 E2 P001 T14 F-E,S-E 避开生活居处处所。 不溶于水。挥发恶臭的易燃的、有毒的硫化氢。比空气重(1.2)。如吞咽、皮肤接触或呼入会高度中毒。 II 1L E1 IBC02 T7 见上述条目。 III 5L P002 IBC03 T4 TP1 积载类C。 3495 279 5kg IBC08 B3 T1 TP33 F-A,S-B 积载类B。 避开生活居处处所。与氨“隔离”。 带有金属光泽和刺激气味的蓝黑色固体。熔点:114℃。在熔点以下,可挥发气体,刺激粘膜。微溶于水,但溶于大多数有机溶剂。腐蚀大多数金属。 3496 镍金属氢电池 9 117 963 SP963 F-A,S-I 积载类A. 与热源“远离”。 镍金属氢纽扣电池或镍金属氢蓄电池装在或设备中含有不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23 UN3166和UN3171新增了两个特殊规定961、962 961 积载于滚装船或主管机关(船旗国)特别指定用于运输车辆和设备的其他货物处所的车辆和设备,如果电池、发动机、燃料电池、压缩气瓶、蓄电池或燃油柜(适用时)没有泄漏,不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另外,如果满足下述任何规定,车辆和设备的运输不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1 易燃液体燃料驱动的车辆和设备,其燃油柜是空的且安装的电池组已采取了防短路措施。 .2易燃气体燃料驱动的车辆和设备,其燃料柜内的液体或压缩空气已被清空,柜内正压不超过2巴,燃油截至阀或绝缘阀已经关闭和紧固,安装的电池组已采取了防短路措施,或 .3 车辆或设备单纯以湿电池、干电池或钠电池驱动,且电池采取了防短路措施。 962 不满足特殊规定961条件的以内燃机、燃料电池或电池组驱动的车辆和设备,须分类为第9类并满足如下要求: .1 电池组、发动机、燃料电池、压缩气瓶、蓄电池或燃料柜(适用时)没有任何泄漏迹象。 .2 对于易燃液体驱动的车辆和设备,燃油柜中的易燃液体不得超过其容量的四分之一,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250升。 .3 对于易燃气体驱动的车辆和设备,燃油柜的燃油截至阀须牢固地关闭。 .4 所安装的电池组须在运输过程中防损坏、防短路、防意外启动。锂离子或锂金属电池组,除非由主管机关批准,须满足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III部分,38.3节的要求,和 .5 车辆和设备操作要求的危险货物,如灭火器、压缩空气充灌器、气囊充气机等,须牢固地安装在车辆或设备上。 不得使用本规则要求的标志、标记和标牌。

24 UN3166新增了SP312 SP356安装在运载工具上、或作为运载工具的组成部分、或拟装在运载工具上的金属氢化物储存系统,在运输前须得到主管机关批准。运输单证上须显示包件已由主管机关批准或随托运货物携带一份批准证书的副本。

25 UN1977氮气,冷冻液体新增了SP345和SP 346 345 如果置于外包装内运输,且内外包装之间有合适的衬垫材料或吸附材料用于保护其免受损坏,最大容量为1升、具有双层玻璃壁且两壁间为真空的开口低温容器内的这类气体不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346 满足包装导则P203的开口低温容器,如果仅装有UN 1977的氮气,冷冻液体,且被多孔材料完全吸收时,不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26 新增了SP964 该物质当以非易碎的小球或颗粒状运输,且由主管机关认可的实验室经过培训的人员正确取样后通过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见34.4.1)中的氧化性物质试验,其运输不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涉及UN1486硝酸钾、UN1498硝酸钠和UN1499硝酸钠和硝酸钾的混合物 UN1350硫 SP242硫磺制成特殊形状(颗粒、细粒、球片、块或薄片)时不适用本规则

27 限量 限量运输的货物取消了联合国编号的要求,改为要求显示限量标志。 删除了原来3.4.7的免除规定

28 第五章 托运程序 新增了5.1.1.3的三段 5.1.1.3.1 承运人不得接受危险货物进行运输,除非:
承运人不得接受危险货物进行运输,除非: (a)提供了危险货物运输单证的副本和本规则要求的其他单证或信息;或 (b)通过电子形式提供了危险货物的相关信息。  危险货物相关信息须随货到目的地。这些信息可列于运输单证上,也可列于其他文件中。这些信息须在移交货物时提供给收货人。 当危险货物相关信息是以电子形式提交给承运人时,须保证承运人在运输至目的地的整个期间可获得信息。危险货物信息须能随时打印成纸质文档。

29 危险货物正确运输名称的显示字母不得小于65mm高,颜色须与背景色形成鲜明对比 标记、标志和标牌 第5.4章单证 修改了说明1
5.3.2 货物运输组件的标记 新增了 危险货物正确运输名称的显示字母不得小于65mm高,颜色须与背景色形成鲜明对比 标记、标志和标牌 第5.4章单证 修改了说明1 本规则的规定不排除使用电子数据处理(EDP)和电子数据交换(EDI)传输技术作为书面单证的辅助工具。所有本章中提及的“危险货物运输单证”也包括通过使用电子数据处理(EDP)和电子数据交换(EDI)传输技术传输信息的规定。

30 增加说明5: 除本章规定外,可能需要其他补充信息,但这些信息不得: .1 分散对本章或主管机关要求的安全信息的注意; .2 与本章或主管机关要求的安全信息相抵触; .3 重复已经存在的信息。 除非已经提供,提交危险货物运输的发货人须向承运人提供适用于其危险货物的信息,包括本规则中列明的任何附加信息和单证。信息可以通过危险货物运输单证,或征得承运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EDP或EDI形式提供。 当危险货物信息采用EDP或EDI技术提供给承运人时,发货人须能按本章要求的顺序快速打印成纸质文档。

31 新增 证明书的 段 如果危险货物运输信息是以EDP或EDI技术传输给承运人的,当货物转交承运人时仍须一份纸质单证,承运人须确认纸质单证已标明“电子单证已接收”并且用大写字母签名确认。 新增5.4.2集装箱/ 车辆包装证明的 如果危险货物运输信息是以EDP或EDI技术传输给承运人的,当货物转交承运人时仍须一份纸质单证,承运人须确认纸质单证已标明“电子单证已接收”并且用大写字母签名确认。

32 新增5.4.6段 5.4.6 危险货物运输信息的保存 托运人和承运人须按照本规则的要求至少将危险货物运输文件、附加信息和单证保存三个月。 当各种单证是电子形式或在电脑中保存的,托运人和承运人须能够获得打印形式的副本。

33 新增了第5.5章特殊规定 本章对熏蒸货物运输组件的要求进行了集中体现 5.5.1保留
5.5.2适用熏蒸货物运输组件的特殊规定(UN3359) .1 一般规定 .2培训 .3标记和标牌 .4单证 .5补充规定

34 《规章范本》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 《国际危规》带有这方面的痕迹 例如:特殊规定960 不适用本规则的规定但可能适用于其他危险货物运输方式的规则。 UN1910氧化钙8类、UN2807磁性材料9类、UN2812硅酸钠,固体的8类、UN3334空运受管制的液体,未另列明的9类和UN3335空运受管制的固体,未另列明的9类

35 熏蒸过的组件 除了装入组件的其他第9类物质或物品另有要求外,第9类标牌不得贴到熏蒸过的组件上。

36 特殊规定343:本条目适用于含有硫化氢浓度足够使其释放出的蒸汽达到吸入毒性危险程度的原油。包装类的划分须根据其表现的危险程度,由易燃危险和吸入危险来确定。
UN1267石油原油 新增SP357:含有硫化氢浓度足够使其释放出的蒸汽达到吸入危险程度的石油须指定为UN3494 特殊规定279:这种物质是根据人类的经验而不是应用本规则严格的分类标准划入本类或本包装类。UN1230甲醇、1662硝基苯

37 特殊规定117:仅在海上运输时适用规定 特殊规定963:包装或包含在设备中的镍氢金属扣形电池或镍氢金属电池或电池组不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所有其他镍氢金属电池或电池组须牢固包装并防短路。如果单个货物运输组件中的总重量不超过100公斤,不适用本规则的其他规定。如果总重量为100公斤或更多,除5.4.1,5.4.3和第3.2章第16栏的规定外,不适用本规则的其他规定。

38 主管机关批准问题 主管机关 competent authority
为了执行与本规则有关的任何目的而指定或认可的任何机构或机关。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主管机关是海事局 主管机关批准就是部海事局对托运人或货主提出的特定危险货物运输的许可,并签发相应的批准证书。

39 1. 规则为什么要求主管机关批准? 2. 主管机关批准的种类 包装批准 运输批准 分类批准 免除批准

40 批准证书 主管机关批准的流程 批准 申报 托运人 部海事局 告知 不批准

41 包装导则P099、P101、IBC99 特殊规定133 包装的批准和副危险标志免除的批准

42 特殊规定76、266、288、924 SP76:除非有相关国家主管机关的特别授权,否则这些物质禁止运输。

43 对这些货物,只允许使用经主管机关批准的包装。
UN NO. 正确运输名称(PSN) 类别或小类 副危险 包装类 特殊规定 限量 免除量 包装导则 包装规定 3123 有毒液体,遇水反应的,未另列明的 6.1 4.3 274 315 E5 P099 -

44 只允许使用主管机关批准的包装 UN NO. 正确运输名称(PSN) 类别或小类 副危险 包装类 特殊规定 限量 免除量 包装导则 包装规定
0353 爆炸性物品,未另列明的 1.4G - E0 P101

45 对这些货物,只允许使用经主管机关批准的IBCs
UN NO. 正确运输名称(PSN) 类别或小类 副危险 包装类 特殊规定 限量 免除量 包装导则 包装规定 中型散装容器导则 中型散装容器规定 可移动罐柜与散装容器 罐柜导则 规定 2359 二烯丙基胺 3 6.1/8 - 1L E2 P001 IBC99 T7 TP1

46 UN NO. 正确运输名称(PSN) 类别或小类 副危险 包装类 特殊规定 限量 免除量 包装导则 2249 二氯二甲醚,对称的 6.1 3 76 E5 P099 3255 次氯酸叔丁酯 4.2 8 E0

47 UN NO. 正确运输名称(PSN) 类别或小类 副危险 包装类 特殊规定 限量 免除量 包装导则 包装规定 0072 环三亚甲基三硝胺(黑索金)(旋风炸药)(RDX),湿的,按质量含水不少于15% 1.1D - 266 E0 P112 PP45

48 特殊规定271、272、288、309 SP288:除非主管机关依据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1部分系列2和6(c)试验结果予以批准,这些物质不应分类和运输。 SP309:这些物质须满意地通过联合国《试验与标准手册》第1部分18系列试验8,并经主管机关认可。

49 UN NO. 正确运输名称(PSN) 类别或小类 副危险 包装类 特殊规定 限量 免除量 包装导则 包装规定 中型散装容器导则 3375 硝酸铵乳液或悬浮液或凝胶,爆破炸药中间体 5.1 - 309 E2 P099 IBC99

50 特殊规定181:装有该物质的包件应有“爆炸品”副危险性标志,除非由于试验数据已经证实该包装中的物质不具有爆炸性能,而由原产国主管机关批准这种包装免贴标志。
正确运输名称(PSN) 类别或小类 副危险 包装类 特殊规定 限量 免除量 包装导则 包装规定 B型自反应液体 4.1 见 SP181 - 181 25ml E0 P520 PP21 B型自反应固体 100g

51 标记 正确运输名称、联合国编号、“救助包件”、“海洋污染物”、包装序列号等; 如:腐蚀性液体,酸性,有机的,未另列明的,UN 3265

52 标志

53 标牌 在《国际危规》中的标牌实际上就是一个放大了的标志。
如果贴在包件上的标志和/或标记从货物运输组件外面不能清楚可见的话,须将放大了的标志(标牌)、标记和符号粘贴在货物运输组件的外表面。其张贴要求和标牌本身的要求等基本上与标志标记的要求一致。 下述情况须贴标牌: 集装箱、半拖车或可移动罐柜:在其每侧和每端; 铁路罐车:至少在每侧; 盛装一种以上危险货物或其残留物的多隔间罐柜:在相关分格间的位置,沿每侧标记;及 其它任何货物运输组件:至少在组件背面和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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