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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 王国华教授 2007、06、28 中国.银川
传统殡葬观与现今殡葬服务业的发展 北京工业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 王国华教授 2007、06、28 中国.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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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主要讲三个问题 第一,中国历史上的厚葬与薄葬理论主张的由来; 第二,传统厚葬与薄葬的理论依据以及利弊分析;
第三,从传统丧葬理论发展历程看现代殡葬服务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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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国历史上的厚葬与薄葬理论主张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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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批评中继承,在革新中发展 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五千年灿烂历史文化的伟大民族。5000年的文明史,给我们留下了许许多多的丰富历史文化遗产。其中,浩繁博大的丧葬理论,就是这丰富的历史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何鉴别中国传统丧葬理论的精华与糟粕,首先就必须认真研究与了解传统丧葬理论的具体内容。 对传统的态度应当采取:在批评中继承,在革新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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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的是我们长期忽略了对丧葬文化的研究 “生、长、老、病、死”是人类和一切生物界的自然现象。
没有死亡现象的出现,就没有生命的价值存在!正如没有疾病的出现,就不能显现健康的价值一样,生命的珍贵与崇高,很大程度来源于死亡的衬托。 我们学术界对于人类的“生、长、老、病”的研究投入了相当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对于死亡的研究与关注却显得十分的浅显与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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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丧葬文化的重视是对生命价值的重视 人的一生最为确定的一件事似乎就是“最终都要走向死亡”……最不确定的一件事也许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向死亡”……这似乎像一个脑筋急转弯式的游戏话题,然而,人类社会却由此生发出了许许多多关于人生价值问题的思考。 武汉石门峰名人文化公园的宗旨是:“到石门峰寻找生命的价值”。这是很有哲理韵味的企业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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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文化是人类文明中的主流文化之一 被评为“2006年中国殡葬十大新闻”之一的陈群林先生《殡葬五问》就深刻地论述了这一观点:“人类文化传承,得益于庙和坟。庙与本题无关,坟却不能不说。马王堆是坟,兵马俑是坟,金字塔还是坟,没有坟,全人类都将数典忘祖。中华民族有幸,古坟在地下,没有完全毁弃,而且盗墓者历来被称为“贼”,所以我们现在能知道两千年前秦皇汉侯的生活情景。但是,与坟形影相随的礼,即坟前祭奠的仪式、规程等等,现在还有多少呢?” 我们对于远古历史的研究很多是从坟墓、从丧葬文化研究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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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传统丧葬文化的片面认识导致理论研究的缺失
过去我们有些关于死亡命题的研究,但大多是从哲学、政治学等形而上的角度对于人类死亡现象进行思想观念、意识形态、宗教精神等进行分析,偏重于意识形态观念研究。很少有学者对作为生命存在方式——经济制度、发展模式、丧葬习俗的文化研究。 我们学术界的主流力量多年以来没有很好的研究与发现我们传统殡葬文化中的励志育人、安抚社会积极向上的巨大价值 。 对传统丧葬文化的片面认识导致理论研究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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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改革我们的学术风气和学术环境 多年以来我们一些学术研究者习惯于围绕执政者的喜好与憎恶开展学术研究,没有客观、科学地研究丧葬文化这种与人类每一位都息息相关的重要自然现象。 个中的原因固然与我们的传统习俗,宗教信仰以及图腾禁忌有关(中华民族向来忌死忌鬼,向来认为死亡可怕,可悲,可怜,甚至认为”好死不如赖活”…..李泽厚批评儒家对神话的有意删改) 也与我们的学术风气和学术环境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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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文化成为其传统文明中的一个非常特殊的组成部分
千百年来,人们在丧葬观念上以及具体的丧葬行为方式上,几乎都是一直围绕着儒墨两家的两种丧葬观念而进行的。 厚葬与薄葬交织更替的中国丧葬史,使中国的丧葬文化成为其传统文明中的一个非常特殊的组成部分。 弄清中国丧葬理论的传统由来将有利于我们当今殡葬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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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国丧葬习俗的变化是与非值得深入剖析
今天人们的丧葬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保护环境,尊重生命,遗体捐献,公墓变公园,提倡火葬、树葬,节约土地,节约时间、移风易俗等等,都逐渐成为一种社会新时尚。 这些丧葬行为中也存在许多大操大办的、奢靡的厚葬之风。不少地方以各种形式重现昔日的厚葬仪式,甚至呈愈演愈烈之势。相关的报道不时见诸媒体,所涉及的对象不仅包括普通民众,更有不少党政国家干部和知识分子…… 我们究竟如何看到这些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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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我们从历史上的先贤圣哲哪里寻找答案 唐朝·吴兢<贞观政要,任贤>: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眀得失。 弄清古代的丧葬观可以知其来源,辩其是非。可以告诉我们究竟选择怎样一种丧葬文化?应该如何选择尊重亡的纪念方式方式?如何告慰亡灵?也可以预知我们丧葬服务以及丧葬文化在今后的发展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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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的丧葬形式虽然不同但都是为了对亡者的追悼和悲伤
人死后都要进行丧葬,入土为安,无论东西方,自古皆然。当然,除了土葬之外,一些民族还有天葬、水葬以及火葬的习俗。 在西方,家庭对丧葬的程序安排大约有四个步骤:一是守灵;二是宗教仪式;三是下葬仪式,即将棺柩放入坟墓;四是下葬之后再在家中举行一次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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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丧葬形式多种多样 中国的丧葬形式多种多样,大体上与西方的四个步骤相同,只是没有那种浓厚的宗教意识。
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在农村,一些丧葬仪式结束之后,在家中举行的聚会大多是请客人吃饭,以示庆谢客人。在中国有红白喜事的说法,对于老人去世叫做白喜事,与结婚红喜事一样庆祝; 这也表明中国人对于死亡的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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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的儒墨两家的丧葬主张 所为先秦是指秦朝以前的历史时期。
中华文化早在先秦就已经出现过空前的繁盛时期。所谓“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就是对那个时代文化繁盛的最好比喻。 嫌弃先秦时期,中华丧葬理论就已经形成了十分完备而庞大的思想体系。最有代表性的理论就是儒家与墨家的丧葬理论,也可以称之为厚葬与薄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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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的丧葬习俗目的都是悼念亡灵 其实我们所有的丧葬习俗都是源于对亡者的悼念。
尽管各个民族各个地区的丧葬习俗有别,作为一种礼仪或仪式,它首先是应当健康而有节制的。 既要做到追念亡者,又要有节有度,这里就存在着如何把握这个节与度的问题。 古今以来,在如何把握丧葬节制有度方面一直有着重大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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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儒家代表孔孟的丧葬观念 尽管儒家不是“厚葬”的始作俑者,亦不是“厚葬”的终结者,但是,我们仍然可以肯定,儒家所倡导的“孝道”伦理和“礼”制,构成了整个中国传统丧葬观念的基本内核。 儒家提倡礼导致了厚葬久丧,同时,厚葬久丧又是儒家诸礼之中的最重要成分。儒家不仅在其理论上构建了厚葬的丧葬观,而且在行动上身体力行,使其垂范效应深深影响了后世的中国普通民众。同时,儒家以其“独尊”的特殊地位,为业已存在的厚葬风气推波助澜,并最终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中国丧葬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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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礼孝理论延伸的丧葬观 孔子不仅把“礼”、“孝”的内容与丧葬观念紧密结合,并且建构了儒家的“慎终追远”、“事死如生”、“三年守丧”这三条非常重要的丧葬理论。难怪《淮南子·氾论》说:“厚葬久丧以送死,孔子之所立也。” 孔子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孔子不仅肯定了久丧的合理性,还倡导人们都用久丧的形式哀悼死去的亲人。 于是,“三年之丧”成为儒家丧葬礼仪中最为重要的一套仪式,历代丧葬沿用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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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中有不少章节阐述了孔子的丧葬理论
在《论语》中,有不少章节阐述了孔子的丧葬理论。 在《学而》中,孔子提出了“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主张。意思是要谨慎地办理父母的丧事,并要追念远古的祖先,这样才能使人心归于忠厚。“慎终追远”是儒家丧葬观中的一条重要理论,它被后人赋予了更为丰富的内涵。诸如哀死思亲、厚葬久丧、事亡如存、祈求冥福、荫庇子孙等等。 在《阳货》中,当弟子宰我认为“三年之丧,期已久矣”的时候,孔子告诉他,说君子在居丧期间,应该“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还批评宰我“不仁”。孔子还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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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是把“孝道”与“礼”渗透到儒家的丧葬观中
孔子是如何把“孝道”与“礼”渗透到儒家的丧葬观中去的呢?在孔子看来,对死去亲人的“孝”就是要落实到重视丧葬质量之上,否则就是不孝;而丧葬质量能否保证,其关键在于是否严格遵守“丧礼”、“祭礼”等礼法的规范。这样一来,“孝”与“礼”这些似乎很抽象的理念就非常自然的被熔铸到具体的丧葬活动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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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之后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丧葬观 孟子对孔子的“孝悌为本”以及“礼”的思想有所超越和发展。他们更强调以人为本,强调现世生活,注重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因素。 在《孟子·滕文公上》中,孟子说:“亲丧,固所自尽也。”还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他在《滕文公下》中极力主张“入则孝,出则悌,守先王之道”。又说:“事,孰为大?事亲为大”。(见《离娄上》)他认为给父母治丧是最大的事情,君子不应该在父母的丧事上节俭。在《离娄》中他还强调:“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毫不掩饰地指出他提倡孝道的政治目的,是因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见《离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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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的“厚葬”理论的正式提出 孟子认为,他厚葬母亲并不是为了“观美”,而是因为只有用厚葬的方式为父母治丧,才算是后代子孙尽了孝心,讲了礼。否则,就是不孝。而所谓“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的说法,实际上就是孟子的“厚葬”理论的正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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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讲古代丧葬规格 在《孟子·公孙丑下》中,记载了孟子厚葬母亲的故事:孟子从齐国回到鲁国安葬母亲。弟子充虞不理解为什么孟子要制作那么精美的棺椁,孟子回答说:“古者棺椁无度,中古棺七寸,椁称之。自天子达于庶人,非直为观美也,然后尽于人心。不得,不可以为悦;无财,不可以为悦。得之为有财,古之人皆用之,吾何为独不然?且比化者,无使土亲肤,于人心独无恔乎?吾闻之也,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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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的上述话语现代意思 孟子回答说,上古对于棺椁用木的尺寸没有规定;中古时规定棺木厚七寸,椁木以棺木的厚度相称为准,从天子到老百姓讲究棺木的质量并非仅仅为了美观,而是因为要这样才能尽到孝心。为了礼制所限不能够用上等木材做棺木,不能够称心;没有财力不能用上等木材做棺椁也不称心;即为礼制所允许又有财力,古人都会这么做,我又怎么不可以呢?况且这样做是为了泥土不沾上死者的尸体,难道孝子之心就不能这样得到一点满足吗?我听说过,君子不能够因为天下大事而节省应当用在父母身上的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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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之后的儒家代表荀子更主张厚葬并将厚葬理论列为国家法令
如果说孔子、孟子的厚葬理论还只是些只言片语的话,那么,到了荀子的时代,儒家的厚葬观念则被进一步演变成了长篇大论,有了系统性和完整性。 荀子是继孔子、孟子之后的儒家大师,他不仅继承了孔子所开创的儒家传统,还把孔孟之“礼”进行了改造,他还把“礼”上升到了孔孟所不曾达到的“法”的高度。“礼”与“法”是荀子整个政治思想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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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的厚葬理论 在《荀子·修身》篇中,荀子说:“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 在《荀子·王霸》篇中,他还说:“国无礼则不正”。他还有“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非礼,是无法也”等等主张。 总之,荀子给“礼”赋予了“法”的内涵。荀子对“礼”的这种改造意义在于,他把儒家思想中的“礼治”,自然过渡为法家思想中的“法治”。应该说,这是历史的进步。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有人把荀子作为法家的祖师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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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的“故君子敬始而慎终”与孔子的“慎终追远”是一脉相承的
荀子在《礼论》中具体阐述了自己的厚葬理论。可以说,《礼论》是代表儒家丧葬观念的一篇重要文献。荀子在《礼论》中说: “礼者,谨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 人道毕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终。终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礼义之文也。” 这个观念与孔子的“慎终追远”是一脉相承的,不同之处在于,荀子把养生送死、厚葬其亲提高到了“礼”制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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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葬久丧”在荀子这里达到了极致 在《礼论》中,像这样有关厚葬的繁文缛节比比皆是。比如,在谈到“三年之丧”时,他说:“齐衰,苴杖,居庐,食粥,席薪,枕块,所以为至痛饰也。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 可见,荀子不仅是位厚葬论者,还是一位久丧论者。“厚葬久丧”在他这里达到了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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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厚葬理论的提出使得丧葬礼仪走向成熟、规范
正因为如此,有人认为荀子是“一个对中国厚葬丧俗盛传几千年不衰应负责任的儒家代表人物。” 由于儒家厚葬理论的提出,更使这些传统的丧葬礼仪走向成熟、规范,成为历代丧葬程序的礼制模式。直到今天,仍有不少古老的丧葬礼俗保留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 我们仅以《仪礼·丧服》中记载的丧服制度为例,就足以窥见其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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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的典籍是当时社会上所行的各种典礼程序实录
《仪礼》,亦称《礼经》、《礼》或《士礼》。是儒家经典中还有专门谈论“礼”的著作之一。其内容关涉丧、祭、射、乡、冠、昏、朝、聘等重要儒家礼制。 这些典籍是当时社会上所行的各种典礼程序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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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仪礼·丧服》中规定的所谓“五服”是中国古代的丧服制度的五个等级
在《仪礼·丧服》中,儒家专门规定了丧葬过程中的丧服制度。大体来说,中国古代的丧服制度,可以根据其亲疏远近分为五个等级,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五服”。 因为五服之内的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较近,因此丧服较重,服丧期也较长。相反,五服外的人因为与死者关系较疏远,所以丧服较轻,服丧期也较短。 “五服”各有其特殊名称,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一般而言,往往“丧服等级越低即亲属关系越疏远,而服饰反而越精细,越接近于日常的穿着,人为加工的痕迹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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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服制度的博大精深,是儒家厚葬理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儒家所推行的丧服制度,是其厚葬理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儒家“礼”制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中国古代社会等级制度的一个缩影。 正是因为如此,历代的学者名流非常重视对《仪礼·丧服》的研究,以至于形成一门专门的学问——“丧服学”。 丧服制度的博大精深,足以令今人在叹为观止的同时,产生望而生畏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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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翟与孔子同为鲁国(一说宋国)人,原本也是儒门弟子
《淮南子·主术》云:“孔丘、墨翟修先圣之术,通《六艺》之论。”的确,我们从《墨子》的《修身》、《亲士》、《所染》等篇章中,会发现不少类似儒家的言论。另外,对于儒家的仁、义观念,墨家非但没有批评,而且亦常讲仁、义以及仁人、义人。 不同的是,墨子的“仁、义”仍指兼爱,而他的“仁人”、“义人”则是指那些实行兼爱的人。兼爱始终是墨子哲学观念里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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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与儒家曾经一度平分秋色 儒墨两家在先秦时代曾经一度平分秋色、甚至是后来居上的地位。有人这样评价儒墨两家:“在古代,墨子与孔子享有同等的盛名,墨学的影响也不亚于孔学。……孔子是古代文化的辩护者,辩护它是合理的,正当的,墨子则是它的批判者。” 在《吕氏春秋·尊师》中,也有类似的记载:“孔墨徒属弥众,弟子弥丰,充满天下”。这大概是先秦时期儒墨两家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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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与儒家分道扬镳的三个主要原因 《淮南子·要略》记载说:“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 这段文字非常经典,常被后人引用。它归纳了墨家与儒家分道扬镳的三个主要原因。 即对儒家继承周礼且不厌其烦、厚葬久丧、劳命伤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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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更把否定儒家的理由简单地归纳为四句话
在《墨子·非儒下》中,墨家更把否定儒家的理由简单地归纳为四句话:“繁饰礼乐以淫人,久丧伪哀以谩亲,立命缓贫而高浩居,倍本弃事而安怠傲。” 意思是说儒家人只会用繁杂的礼乐去迷乱人,长期服丧假装哀伤以欺骗死去的双亲。编造出天命的说法让人安于贫困以傲世,违背根本不事劳作让人安于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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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明确提出了“儒之道足以丧天下者”的四个原因
在《墨子·公孟》中,墨家明确提出了“儒之道足以丧天下者”的四个原因,即:第一,“儒以天为不明,以鬼为不神,天、鬼不说”;第二,“厚葬久丧,重为棺椁,多为衣衾,送死若徙,三年哭泣,扶后起,杖后行,耳无闻,目无见”;第三,“弦歌鼓舞,习为声乐”;第四,“以命为有,贫富、寿夭、治乱、安危有极矣,不可损益也。为上者行之,必不听治矣;为下者行之,必不从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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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的观点也受到儒家的猛烈反击 在《孟子·滕文公下》中,孟子曰:“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君无父,是禽兽也。……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还说杨墨是“乱臣贼子”,其危害远大于“洪水”、“猛兽”。声称自己的“好辩”是为了“正人心,息邪说”。 还说:“能言距杨墨者,圣人之徒也。”由此观之,儒墨两家的分歧的确很大。不过,从孟子的话中,我们也得以从一个特殊的视角看到墨学在当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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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先秦时期的诸子之争,也就不可能有异彩纷呈个性鲜明的中国古代哲学和中国古代文学
在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时期,诸子之间的相互论辩乃至相互诘难、攻击的现象是非常普遍、非常正常的现象。当时除了有儒、墨之争外,还有儒法之争、儒道之争。 在先秦诸子看来,只有通过论辩,才能阐明自己的观点,维护自己的立场,进而驳斥其他学派的观点。应该说,没有先秦时期的诸子之争,也就不可能有异彩纷呈个性鲜明的中国古代哲学和中国古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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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传统厚葬与薄葬的理论依据以及利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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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墨之争深刻地体现了他们在政治观念、哲学思想等方面的差异
在儒墨之争的诸多问题中,儒家的“厚葬论”与墨家的“节葬论”始终都是其争论的要点。而儒墨两家在丧葬观念上的巨大冲突,又深刻地体现了他们在政治观念、哲学思想甚至在人生态度等方面的差异。 更深层次地表明他们对于远古思想的不同认识。 这场冲突所具有的实际意义,已经大大超越了他们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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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时期的人类丧葬意识比较淡漠 据说,在夏、商之前,丧者葬于郊野,既无堆也无坟。在《礼记·檀弓》中,就有“古者,墓而不坟”的说法。在《易·系辞传下》中也有“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藏(葬)之中野,不封不树”的说法。所谓“不封不树”,就是指既不给死者封土堆,也不栽种树木。 《汉书·楚元王传·附刘向传》记载:殷汤、周文王、周武王、周公、秦穆公等先王先公的葬地,均“无丘垅之处”。上古的丧葬不封不树,墓与地平齐,这一点从考古学上也可得到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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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从周代起,墓葬形制发生了一些变化 首先,墓上开始有了封土坟头,以后逐步增高,形似山丘。故史料上对墓的称谓也出现了“丘墓”、“坟墓”、“冢墓”等记载。《礼记·檀弓上》郑玄注:“土之高起者曰坟。”《释名·释丧制》曰:“丘(墓),象丘形也,”又曰:“冢,肿也,象山顶之高肿起也。”到了战国时期,坟、丘、冢已成为坟墓的通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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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人们已经对葬地环境有了一定的要求。《吕氏春秋·孟冬纪·节丧》曰:“葬浅则狐狸抇之,深则及于水泉。故凡葬必于高陵之上,以避狐狸之患、水泉之湿。”人们这种对葬地环境的正常要求发展到后来,竟然衍生出满足中国人趋吉避害的一门专门学问——风水学。而吕氏的这段文字,则被人们看着是风水学之滥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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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从很多的考古发掘现场,发现了大量随葬的现象。比如,在大汶口文化的墓葬随葬品中,陶器达一百多种,猪头十余个。
而发掘于1976年的安阳小屯村的商代“妇好墓”中,不仅有殉人、殉狗若干,还有随葬的数以千计的大量青铜器、玉石器、骨牙器、陶器等,其随葬品种类、数量之多蔚为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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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早期的丧葬活动中已经有了尊卑等级的概念
大量的随葬品现象出现可以说是厚葬的开始,表明在人类早期的丧葬活动中已经有了尊卑等级的概念。 也就是说,厚葬从一开始只是为了满足了少数地位尊贵之人的某种需求,他们或许是相信灵魂不死,那些随葬品正是他们在天国继续过享乐生活的必需品;他们或许是为了排场,为了炫耀自己的显赫地位。而社会地位低下的人,是不具备厚葬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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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厚葬之风已经非常盛行 在《墨子·节葬下》中有如下记载:
“王公大人有丧者,曰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绣必繁,丘陇必巨。存乎匹夫贱人者,殆竭家室;乎诸侯死者,虚车府,然后金玉珠玑比乎身,纶组节约,车马藏乎圹,又必多为屋幕、鼎鼓、几梴、壶滥、羽旄、齿革,寝而埋之,满意。若送从,曰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 可见,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厚葬之风已经非常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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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批判厚葬是基于厚葬带来的严重的社会弊端
可见在墨子生活的时代,厚葬之风已经波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上到天子,下至庶民。天子在尽力追求丰厚的随葬品的同时,还把大量的奴隶作为其殉葬品。 因此,厚葬造成的最大恶果首先是百姓遭殃:轻则家破,重则人亡;其次是导致国库空虚,社会财富遭受严重损失。墨子著名的薄葬理论的提出,正是基于这种严重的社会弊端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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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葬理论究竟是如何产生的? 中国社会的厚葬风气由来已久,且长盛不衰。其原因非常复杂,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厚葬与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有关。人们只有在有了剩余产品的前提下,厚葬才能成为可能。 第二,厚葬与宗教信仰和社会心理有关,人们难以选择生的方式,却能选择死的方式。人人都有“善终”的愿望。而厚葬,既能给将死的人带来某种神秘的希冀,又能给活着的人带来心灵的慰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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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原始的灵魂不灭理论以及人们对于神鬼的敬畏与图腾;
第四,厚葬与儒家所提倡的丧葬观念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尽管儒家不是“厚葬”的始作俑者,亦不是“厚葬”的终结者,但是,我们仍然可以肯定,儒家所倡导的“孝道”伦理和“礼”制,构成了整个中国传统丧葬观念的基本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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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厚葬盛行的政治原因 汉代以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厚葬盛行的政治原因.
儒家以其“独尊”的特殊地位,为业已存在的厚葬风气推波助澜,并最终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中国丧葬体系。] 儒家的厚葬观左右了中国民众的整个丧葬礼俗的导向,以至于最终形成了中国传统丧葬文化中那种根深蒂固的并非国粹的陋习,这大概也是以“仁”、“爱”为宗旨的儒家人所始料未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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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自汉代以后一直是代表者统治者的主流思想
儒家提倡礼导致了厚葬久丧,同时,厚葬久丧又是儒家诸礼之中的最重要成分。儒家不仅在其理论上构建了厚葬的丧葬观,而且在行动上身体力行,使其垂范效应深深影响了后世的中国普通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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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是先秦思想的集大成者 “孝”,并非孔孟的专利。应该说,孝观念的产生,大大早于儒家之学。“孝”的本意,在《说文解字》中被释为“善事父母者”。而侍奉父母、母子亲情这类亲亲之情应该是一种非常原始的情感,非但“人”有情,即便是动物,也大都会具有这种血缘本能。儒家人只是将这种久已存在的孝观念、孝行为和孝习俗加以提炼,孔子成为其集大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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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葬是行孝道的重要行为 他使古老的“孝”发展成为一种成熟的“孝道”,然后再由他的弟子们不断地传承下去。“孝道”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不仅逐渐系统化、伦理化,最后竟然法律化了。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谁要是“不孝”,谁就是违法,就会被千夫所指。 厚葬是行孝道的重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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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也是厚葬理论传播的重要载体 “礼”是孔子政治思想的核心。“礼”的本意,在《说文解字》中本是“敬神求福”的意思,反映的是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后来“礼”被发展成为贵族等级制度中的亲疏、尊卑、贵贱、上下的严格划分。“礼”的内容十分广泛,大致包括祭礼、丧礼、外交礼、作战礼、婚嫁礼等等。它是维护特定社会秩序的礼节仪式和道德规范,它还包括各种社会关系和典章制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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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与“礼”被熔铸到具体的丧葬活动中就自然传播开来
那么,孔子是如何把“孝道”与“礼”渗透到儒家的丧葬观中去的呢?在孔子看来,对死去亲人的“孝”就是要落实到重视丧葬质量之上,否则就是不孝;而丧葬质量能否保证,其关键在于是否严格遵守“丧礼”、“祭礼”等礼法的规范。这样一来,“孝”与“礼”这些似乎很抽象的理念就非常自然的被熔铸到具体的丧葬活动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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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孝的本质都是为了归顺人们思想 应当承认孔孟的厚葬理论有着其合理的成分。否则,儒家的厚葬理论也不会大行其道了。
和孔子一样,孟子的本意所要强调的依然是人们对父母、对先祖的真诚、虔诚的孝心。只不过,与孔子的丧葬观相比,孟子的丧葬观已经大有发展。这表明,儒家的厚葬观已由单纯地注重精神,发展为对精神和物质的双重追求,两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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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这些思想理论的提倡导致丧葬礼节程序十分繁复
古代儒家提倡的厚葬理论,其丧葬程序是一个非常繁复琐碎的过程。 早在商周时期,丧葬礼仪就业已存在并且有向系统化、程序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属纩、三日大殓、饭含、棺椁制度、明器制度等都已出现。 由于儒家厚葬理论的提出,更使这些传统的丧葬礼仪走向成熟、规范,成为历代丧葬程序的礼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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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认为厚葬久丧对社会有百害而无一利 在墨子所生活的时代,不仅统治者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来铺张丧葬,而且普通百姓也跟着效仿,既浪费了社会财富和自然资源,又使人们无法从事正常的生产劳动,人的创造天性被繁文缛节所泯灭,人的宝贵时光被死去的亲属或者党朋所消耗殆尽,对于许许多多的年轻人来说,这种久丧不葬无疑是一种巨大的精神折磨,使得很多人产生了“人活着真的是痛苦无比,几乎是受苦受难”……并且社会经济因此而受到极大影响。墨子认为,厚葬久丧对社会有百害而无一利,因此必须加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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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可以说是代表着草根社会利益的学派 墨子是第一个挑战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的人,也是第一个反对儒家厚葬久丧的人。
墨家与儒家由于社会背景、政治立场和思想观念的不同,所以他们在许多地方一直都是针锋相对的。 具体到丧葬观念上,亦是如此。儒家的厚葬久丧论与墨家的短丧薄葬论在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了巨大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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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节葬下》比较集中地体现了墨家的短丧薄葬主张。
墨子从当时厚葬久丧的现实弊端出发,以驳论的方式提出了他的短丧薄葬论。他首先以儒家宣扬的“仁”和“孝”开头,指出真正的“仁”和“孝”应该是:“天下贫,则从事乎富之;人民寡,则从事乎众之;众而乱,则从事乎治之。”但是,“后世之君子,或以厚葬久丧,以为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或以厚葬久丧,以为非仁义,非孝子之事也。”很显然,墨子毫不回避厚葬与薄葬观念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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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认为:国家富裕、人口增加和社会安宁是真正仁孝的标准
墨子认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只有一个,即对厚葬久丧进行考察、衡量,看它究竟能否实现真正的“仁”、“孝”,即上文所谈到的三个标准——国家富裕、人口增加和社会安宁。倘若“厚葬久丧,实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则“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倘若“厚葬久丧,实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理乱”则“非仁非义,非孝子之事也。”通过考察和衡量,墨子得出的结论是:“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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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对久丧所导致的恐怖后果进行了细致描述
“哭泣不秩,声翁,縗絰垂涕,处倚庐,寝苫枕块;又相率强不食而为饥,薄衣而为寒。使面目陷皱,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又曰:上士之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使王公大人行此,则必不能蚤朝五官六府,辟草木,实仓廪;使农夫行此,则必不能蚤出夜入,耕稼树艺;使百工行此,则必不能修舟车、为器皿矣;使妇人行此,则必不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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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丧无异于毒害人民的精神鸦片 墨子认为久丧无异于毒害人民的精神鸦片。它不仅摧毁了人民的精神和肉体,还使他们丧失了正常的生产和生活能力。
其实,墨子在这里阐述的道理并不深奥,在生产水平本来就不高的古代社会,好不容易创造出来的财富却被死人带到了坟墓里,活着的人因为要给死人守丧,几年都不能从事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国家不可能富强,人口不可能增加,社会不可能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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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还击墨家的理由是:厚葬“乃圣王之道”
厚葬久丧论者在理屈词穷之际,拿出了他们的杀手锏:“厚葬久丧,虽使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然此圣王之道也。” 拿先贤圣祖来狐假虎威,是当时诸子间论辩的惯用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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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也用先贤圣祖来捍卫自己的观点 墨子以事实为依据,驳斥了厚葬久丧论者的“圣王说”:“古圣王制为埋葬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死则既已葬矣,生者必无久哭,而疾而从事,人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此圣人之法也。”显然,墨子也用先贤圣祖来捍卫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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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认为人们的丧葬观念往往来自于人们的风俗习惯更在王者引导
墨子还分别以尧、舜、禹的薄葬实例,证明了古代三王虽然富有天下,却并没有选择厚葬,因为他们认识到厚葬久丧不利于天下。墨子认为,人们的丧葬观念,往往来自于人们的风俗习惯,而且,“上以为政,下以为俗”。墨子列举了具有薄葬风俗的一些国家,在肯定其薄葬的同时,他把批判的矛头仍然指向了当世的“王公大人”们的厚葬行为,说他们“辍民之事,靡民之财,不可胜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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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实际上已经指出丧葬习俗在于统治者的倡导
在此,墨子把人们对丧葬方式的选择,从一般的地域习俗和个人追求,上升到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整个民族的自觉行为的高度。这是墨子薄葬理论所具有的重大意义所在。同时,也为他正式提出薄葬短丧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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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的薄葬观具体内容 “子墨子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领,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无沮漏,气无发泄于上,垄足以期其所,则止矣。哭往哭来,反,从事乎衣食之财,佴乎祭祀,以致孝于亲。’故曰子墨子之法,不失死生之利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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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的薄葬方案考虑到了诸多方面的因素: 墨子的这套短丧薄葬法是非常具有可行性的。在这套较为完备的丧葬方案中,他考虑到了诸多方面的因素:
第一,尊重传统,尊重历史。墨子的薄葬观是建立在先贤圣王的基础之上的,因此他的方案易于被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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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他的薄葬观是建立在比较明确的“利”的基础之上的,这个“利 ”就是社会功利,就是要对生者和死者都有利;
第三,墨子并不是一味的薄俭,比如他对葬地的环境、坟墓的高度等都有恰当的要求,所谓“下无沮漏”、“气无发泄于上”、“垄足以期其所”之类既符合人之常情,又具有科学性,同时不违背节俭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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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他同样具有“孝”心。因此,他主张,人死后,不仅要“哭往哭来”,还要祭祀,以对亲人寄托哀思;
第五,他反对久丧,认为埋葬程序结束后“则止”,还要赶紧“从事乎衣食之财”。这点非常重要,他不仅是要人们节哀短丧,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而且要继续创造更多的劳动财富。 总而言之,要“不失死生之利也”,也就是说,墨子所倡导的丧葬方式既不损害死者的利益,也不损害生者的利益。这应该是一套两全其美的丧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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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是对厚葬久丧进行了彻底否定而建立自己的薄葬短丧整套理论的
墨子的“节用”、“节葬”的思想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墨子的丧葬观正是在“兼相爱,交相利”的前提下建立的。他把衡量厚葬久丧的是非标准,定位在看它是否能使国家富强、人口增加、社会安定的前提之下。当论证的结果证明厚葬久丧不能“达标”之时,墨子于是对厚葬久丧进行了彻底否定,并建立了自己的薄葬短丧的整套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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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的理论因涉及到王公贵族一直未被统治者采纳
但是,也许墨子没有想到,他的短丧薄葬论并没有被后世的统治者所采纳,甚至也没有被一般民众所采纳。 厚葬久丧不仅仍然是春秋战国时代丧葬礼俗的主流形式,而且是漫长的中国丧葬史的主流。这是墨家的失败,是中国丧葬改革史上的失败。“从孟子之后,厚葬被冠以‘礼’和‘孝’的美名,左右了中国丧葬民俗的导向,时间达数千年之久,这是中国历史的一大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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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的失败,首先是墨家所代表的那个社会阶层的失败。
历来,人们都把墨家作为小生产者的代表。所谓“小生产者”,就是社会的下层阶级。墨子出身低下,在《墨子·贵义》中,他曾自称“贱人”。墨家人由于大多来自社会下层,因此他必然代表“农与工肆之人”说话,必然会“从平民的观点看来,礼乐之类都是奢侈品,毫无实用价值。墨子和墨家,正是从这个观点,来批判传统制度及其辩护者孔子和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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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的理论在等级社会只能是一种理想主义的政治蓝图
尽管墨子的思想观点在当时受到了广大庶民阶层的欢迎。但是,墨子所提出的薄葬理论和他的兼爱、商贤、非攻理论一样,都只能算是一种理想主义的政治蓝图,因此是绝不可能在当时那个等级森严、战乱频繁的时代成为现实。所以,墨家学说被历史否定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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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失败恰恰在于没有考虑到统治者自身的利益
墨家的失败是其义利观的失败。 尽管墨子的义利观考虑到了国家富强、人口增加、社会安宁等重要因素,但他恰恰没有考虑到统治者自身的利益,所以他的薄葬理论不可能被统治者所采纳。正如一位学者所说:“历史假如按墨家思想治国,以兼爱为根本,以功利为标准,或许中国社会早就跨入了商品经济的领域,从而启蒙时代和工业革命不会发生于欧洲,而首先从世界的东方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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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学到了秦汉以后更加为统治者所不容, 在先秦时期与儒学并称为显学的墨学,到了秦汉以后,更加为统治者所不容,于是墨学日渐衰微,竟至后继无人。天下以儒学为“独尊”,由于儒家的孝道观念已趋于政治化,因而此时的厚葬之风比墨子的时代更为严重。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有如此记载:“始皇初即位,穿治郦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满之……树草木以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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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从传统丧葬历程看现代丧葬服务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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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时期厚葬之风一直盛行 先秦以后,中国走上了中央集权的封建道路达2000多年,在意识形态领域儒术独尊,百家罢黜,统治者的主观意志成为社会的主流思潮,丧葬习俗皆随着庙堂之风而行。 非但皇帝迷恋厚葬,普通百姓也概莫能外。桓宽在《盐铁论·散不足》中载:世人“死以奢侈相高;虽无哀戚之心,而厚葬重币者则称以为孝,显名立于世,光荣著于俗,故黎民相慕效,以致发屋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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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厚葬风气亦有所回落 魏晋南北朝时期,随着儒家地位的回落,厚葬风气亦有所回落。尤其是汉末的战乱,使许多人亲眼目睹了厚葬之墓被盗挖,以至于暴尸荒野的情状。因此,曹操率先提倡薄葬。据陈寿的《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记载:曹操在临死之前说:“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葬毕,皆除服……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在他的带动下,许多朝臣高官纷纷响应,从而形成了一个薄葬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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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时期厚葬久丧再次成为这个时期的主流 唐宋时期,由于社会相对稳定,统治者进一步用礼法来规范人们的丧葬活动,加上佛教文化的逐渐深入,因此厚葬久丧再次成为这个时期的主流。不仅传统的“三年之丧”被纳入法规,在《唐律》中还规定:居父母丧期间,若从事嫁娶游乐,均为“不孝”,属“十恶”之条,所谓“十恶不赦”。在《唐律议疏》中还规定了对于逃避守丧制度的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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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的佛教给厚葬带来新的形式 而佛教的生死轮回等观念的出现,给本来就复杂的传统丧葬礼俗又增加了诸如斋七、水陆道场等所谓超度亡灵的活动,大大增加了丧葬的费用。 宋代“厚葬之俗,较唐以前尤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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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人们在丧葬的习俗方面,已经开始向‘观美’方向发展
明清时期,“人们在丧葬的习俗方面,已经开始向‘观美’方向发展,成为炫耀‘孝’行——其实是财富和权利的方式,并因引起邻里的观看而实际上具有娱乐的作用。” 中国的丧葬历史从最初的极尽悲哀之能事,发展到最后竟然演变成一种近乎娱乐的闹剧,真是令人哭笑不得,匪夷所思。(中国农村有红白喜事之称谓,所谓白喜事是指上了年龄的老人过世为白喜事,全村人都要为此庆祝……土家族的“跳殇”仪式既是一种为死者超度亡灵的风俗,也是农村土家人娱乐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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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多年以来薄葬也从未中断过 不过,我们还是应该看到,尽管厚葬一直统治着中国的丧葬民俗,但薄葬终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即使是在厚葬甚嚣尘上的日子里,除了墨子最早举起反对厚葬久丧旗帜之外,仍有不少人从厚葬中看到了它对国家社会家庭的危害,因此也以自己的独特方式与当时的厚葬风气抗衡。尽管在他们的薄葬观中可能带有某种个人的主观意识,但是,他们在客观上仍然推动了对传统丧葬习俗的改革,是与墨家的薄葬观念遥相呼应的。因此,墨家并不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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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对死亡的超然态度 在中国哲学中,庄子哲学就是一种人生的哲学。在《庄子·列御寇》中有如此记载:“庄子将死,弟子欲后葬之。庄子曰:‘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斋送,吾葬具岂不备邪?何以如此!’弟子曰:‘吾恐乌鸢之食夫子也!’庄子曰:‘在上为鸢食,在下为蝼蚁食,夺彼与此,何其偏也!’”这段话不仅表明了庄子对死亡的超然态度,还表明了他对世俗的厚葬不屑一顾,具有难能可贵的叛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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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子对生死的态度比庄子更为豁达 列子对生死的态度比庄子更为豁达。在列御寇《列子·杨朱第七》中,列子曾说:“既死,岂在我哉。焚之亦可,沉之亦可,瘗之亦可,露之亦可,衣薪而弃沟壑亦可。”说的是死后随便火葬、水葬、天葬、埋葬等等都无所谓。他的这种豁达,对我们今天的人们来说,无疑具有很大的启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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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中有许多反对厚葬的理论 《吕氏春秋·孟冬纪》的相关内容更加值得注意。在其《节丧》、《安死》两篇文章中,不仅专门谈论丧葬之事,而且还发扬了墨子薄丧的主张。作者提出了一种新的反对厚葬的观点,即厚葬势必导致盗墓,而盗墓势必会对死者不利;倘若薄葬就不会有盗墓,不会打扰死者,这才叫“爱人”。这种观点后来被不少主张薄葬的人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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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中有许多抵訾君主、指责时政的观点
此外,在《节丧》中,作者还抨击了当时的厚葬之风:“今世俗大乱之主,愈侈其葬,则心非为乎死者虑也,生者以相矜尚也。”作者分析了形成这种社会风气的原因:“侈糜者以为荣,节俭者以为陋,不以死为便,而徒以生者之诽誉为务。”作者进而揭露其侈糜之状:“国弥大,家弥富,葬弥厚。含珠鳞施。夫玩好货宝、钟鼎壶滥,舆马衣被戈剑,不可胜其数。诸养生之具,无不从者。” 在《安死》篇中,作者更指斥道:“世之为丘垄也,其高大若山,其树之若林,其设阕宫、为宫室、造宾阼也若都邑,以此观世示富则可矣,以此为死,则不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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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强权政治的体制下,任何改革都是十分艰难的
就在《吕氏春秋》问世之后不久,秦始皇还是兴建了举世瞩目的陵墓。它表明,在封建强权政治的体制下,任何改革都是十分艰难的。 好在,当历史进入到近现代时,随着西学东渐和封建王朝的终结,古老的中国传统丧葬陋习终于开始发生了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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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的丧葬改革是从鸦片战争以后开始的
1844年,在上海出现了第一个外国公墓; 1919年,胡适在为其母亲举办的丧事过程中,真正做到了移风易俗; 1931年,南昌人陶醒予创办了第一家由中国人开设的殡仪馆; 从1949年至1981年,中国殡葬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推行火葬;1981年至今,中国殡葬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相关的法制化建设与管理等工作都进一步加强。人们的丧葬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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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文化高度交融观念高度碰撞的时代,丧葬理论面临着全新的社会环境
我们经历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经历了打倒孔家店等一系列反封建运动; 我们开展的近70年的社会主义运动; 我们更进经历了全球化思潮的空前席卷; 我们的观念意识已经朝着多元化、开放式、混合型的路径发展; 所以我们在评价、继承古代丧葬传统时应当作客观系统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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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儒墨两家的丧葬观应当客观分析 儒家丧葬观尽管更多的从社会礼制政治意思以及伦理道德出发,但是有它的合理性和符合客观存在的文化适应性。例如传承文化、教化风气、安定民心、强化信仰等等,这些都有今天的现实价值; 墨家的丧葬观来自草根社会,具有富国安民增加社会生产力的特点,但是,它似乎较少地考虑到社会风气的教化和王公贵族的思想统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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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许多的丧葬行为有矫枉过正的倾向 陈群林先生对此有过十分精到的论述:例如土葬,法规并未禁止,中国山区多,也不该禁止。但土葬区的划分,城市和平原好说,农村尤其是半山区成了大难题。地方出于无奈,只好按行政区划“一刀切”,由此引发的政府强制、百姓不服,至今困扰着执法部门。我国大多数民族、大多数地域的土葬,传统方法是深穴、土坟、石碑,多有祖茔或家族坟, 所谓“改革土葬”,是要将地上标志物统统消灭光,这行得通和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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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主管部门对于许多丧葬礼仪的否定走向了另一极端:偏激、简单、粗暴
丧葬活动中哪些是陋俗甚至封建迷信?丧事操办时怎样才叫文明节俭?这些界限 原本难以划分,要在没有具体标准的条件下判断是非,做出带有很强政治性的结论,进而实施管理和处罚,其结果怎能不缘木求鱼或滥伤无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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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葬还是薄葬都不能简单反对和一律强制实施!
在社会阶层明显形成的环境下,如果承认丧葬是一种消费行为,那么一些相对奢华的丧葬仪式就应当被允许;而另一些阶层的简朴丧葬仪式也不能被否定和责骂; 在改革开放向深度发展的今天,城市化、社会化、产业化骤然加速,殡葬活动迅速走出家庭,走向市场,已经形成了消费,我们对待殡葬消费? 如果承认殡葬消费是一种正当行为,同上学校读书、到医院治病甚至进厕所方便一样,那么,这种消费就应当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政府就应当将满足这种消费作为必要的社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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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祭祀礼仪被我们扫荡很久导致了我们民众精神价值观的迷茫
陈群林会长列举的例证十分引人思考:台湾连战访问大陆,其中一站在西安祭祖母墓,中央电视台全程直播,于是观众看到了诸如敬香、祭酒、献果、读祭文、跪拜等成套的仪程。许多人耳目一新,惊羡祭祀还能这样做。也有不少人感叹,国民党主席可以做,共产党员这么做肯定叫封建迷信。其实,连战所行之礼,既与政党无关,更与封建迷信无涉,不过中国传统祭礼简本而已。人们的惊讶和感叹,反映了一个基本事实,传统的祭祀礼仪,已被我们扫荡很久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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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问题只能以文化的手段解决 中国号称礼仪之邦,几代人反迷信、批传统的结果使我们对英烈、对先人的祭奠简化再简化,最后只剩了三鞠躬。现今中国的葬礼祭祀,成了全世界最简单、最短暂的事情。这好还是不好? 文化的问题只能以文化的手段解决,我们倡导深入研究丧葬文化,其根本原由就是弄清历史,注重现实,指导未来,即所谓通古今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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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忠义孝道礼制传统有它的现实价值 殡葬行为礼仪的根是文化,反映民族的道德追求和价值观念。中国人端午节祭屈原,关帝庙叩头,岳王坟进香、烈士陵园献花等等,表达对“忠”的崇尚。老百姓清明节上坟,为先人扫墓,表达对“孝”的弘扬。忠、孝二字,从来是中国文化的核,为何要否定和批判呢? 既然儒家的忠义孝道礼制传统有它的现实价值,那么我们的丧葬礼仪就应当吸收它优秀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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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当充分研究儒墨各家对于丧葬文化巨大贡献,吸取各自的精华
我们应当充分研究儒墨各家对于丧葬文化巨大贡献,吸取各自的精华,丰富我们的现代丧葬文化,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我们的殡葬服务行业应当从“建设优秀的丧葬文化、吸收民族传统、满足社会精神需求、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对待殡葬文化研究和殡葬文化建设。 文化的问题永远只能用文化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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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俭黜奢”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崇俭黜奢”本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就儒墨两家的学说而言,虽然他们在思想观念上存在着许多的分歧,但是,在“崇俭黜奢”、“忧国忧民”和“富国裕民”这些观点上,儒墨两家却体现了高度的一致。荀子为了实现他“富国裕民”的理想,曾提出了“强本节用”、“开源节流”两大著名主张,使艰苦奋斗、勤俭创业成为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墨子为了制止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痛苦,更是“裂裳裹足,日夜不休,行十日十夜”。(见《墨子·公输》)他的勤生薄死、殉身赴义精神亦成为中国人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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