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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人:王越 網址:WWW.TMM.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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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講人:王越 網址:WWW.TMM.ORG.TW
租屋安全與法律 主講人:王越 網址:

2 崔媽媽的源起 崔媽媽基金會於1989年的無殼蝸牛運動後創設,是 長期關心居住議題的社會公益團體。成立二十年來 ,所發展出的工作項目如下:
1.租屋資訊服務(特別是學生租屋) 2.評鑑和推薦優良搬家公司 3.公寓大廈社區營造之推動 4.弱勢者之居住扶助(租屋、搬家) 5.居住議題之消費糾紛的申訴服務

3 提醒: 不同時段看屋 觀察租所四週環境 公共空間是否充足及被佔用 多打聽 設備檢查、測試 通風採光問題

4 居住/消防安全 二、消防安全3要點 一、居住安全7問? ‧滅火器能用會用嗎? ‧頂樓加蓋的門戶安全嗎? ‧逃生口/防火巷能用嗎?
‧同住戶會隨手關門嗎? ‧加裝設備會影響逃生嗎? ‧熱水器擺放位置對嗎? ‧門鎖能更換或加裝嗎? ‧停車區位明亮嗎? ‧陌生人可以隨便進入嗎? 二、消防安全3要點 ‧滅火器能用會用嗎? ‧逃生口/防火巷能用嗎? ‧電箱安全嗎?

5 決定租屋簽約前~再想清楚 一、這房間符合需求嗎? 二、設備夠用嗎? 三、再想想缺點能適應嗎? 四、契約已看清楚及合理嗎?
租屋中 決定租屋簽約前~再想清楚 一、這房間符合需求嗎? 二、設備夠用嗎? 三、再想想缺點能適應嗎? 四、契約已看清楚及合理嗎?

6 簽約前的基本觀念 一、簽名有效還是蓋章有效? 簽名 VS 蓋章 民法第三條:
Ⅰ.依法律之規定,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得不由本人自寫,但必須親自簽名。 Ⅱ.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7 定金收據參考範例: 茲收到 (租屋人) 租屋定金新台幣 國字大寫 元整,並保 留至 年 月 日止。 此 據 出租人簽章: 承租人簽章:
茲收到 (租屋人) 租屋定金新台幣 國字大寫 元整,並保 留至 年 月 日止。 此 據 出租人簽章: 承租人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定金收據參考範例:

8 房屋 租 賃 契 約 書 立房屋租賃契約出租人 (以下簡稱為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為乙方) 乙方連帶保證人 (以下簡稱為丙方)
立房屋租賃契約出租人 (以下簡稱為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為乙方) 乙方連帶保證人 (以下簡稱為丙方) 租賃契約條件列明於左: 第一條:甲方房/店 屋所在及使用範 第二條:租賃期限經甲乙雙方洽訂為 年 個月即自民國 年 月 日起至民國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租金每個月新台幣 元正(收款付據) 乙方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納(電燈費及自來水費另外) 第四條:租金應於每月 日前繳納,每次應繳 年 個月份,乙方不得藉詞拖延。 第五條:乙方應於訂約時,交於甲方新台幣 萬 仟元正作為押租保證金,乙方如不繼續承租,甲方應於乙方遷空、交還房/店屋後無息退還押租保證金。 房屋 租 賃 契 約 書

9 第六條:乙方於租期屆滿時,除經甲方同意繼續出租外,應即日將租賃房屋誠心按照原狀遷空交還甲方,不得藉詞推諉或主張任何權利,如不即時遷讓交還房屋時,甲方每月得向乙方請求按照租金五倍之違約金至遷讓完了之日止,乙方及連帶保證人丙方,決無異議。 第七條:契約期間內乙方若擬遷離他處時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租金償還、遷移費及其他任何名目之權利金,而應無條件將該房/店屋照原狀還甲方,乙方不得異議。 第八條: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將租賃房/店屋權利全部或一部份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甲方負責修理。

10 第九條:房/店屋有改裝設施之必要時,乙方取得甲方之同意後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有原有建築,乙方於交還房/店屋時自應負責回復原狀。
第十條:房/店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第十一條: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店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乙方之過失致 房/店屋毀損,應負損害賠償之責。房/店屋因自然之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11 第十二條:乙方若有違約情事,致損害甲方之權益時願聽從甲方賠償損害,如甲方因涉及訴訟所繳納之訴訟費律師費用,均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乙方如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或損害租賃房/店屋等情事時丙方應連帶負賠償損害責任並願抛棄先訴抗辯權。 第十四條:甲乙丙各方遵守本契約各條項之規定,如有違背任何條件時,甲方得隨時解約收回房/店屋,因此乙方所受之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五條:印花稅各自負責,房/店屋之捐稅由甲方負擔,乙方水電費及營業上必須繳納之捐稅自行負擔。 第十六條:本件租屋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份,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決不異議。 第十七條:租賃期滿遷出時,乙方所有任何傢俬雜物等,若有留置不搬者,應視作廢物論,任憑甲方處理,乙方決不異議。 第十八條:特約應受強制執行之事項:1.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乙方決無異議。2.租賃期間內乙方如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時,任憑甲方處理,乙方決不異議。(建議刪除)

12 第十九條:本租金憑單扣繳由甲/乙方負責向稅捐稽征機關負責繳納。
上開條件均為雙方所同意,恐口無憑爰立本契約書貳份各執乙份存執,以昭信守。 立契約人(甲方) 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電話: 地址: 立契約人 (乙方) 簽名蓋章 乙方連帶保證人(丙方) 簽名蓋章

13 房東提供之傢俱清單 傢俱名稱 數量 簽收前使用狀況 維修責任權責 修繕費用分擔 備註 出租人簽收: 承租人簽收: 單槽洗衣機 書桌 壹台
壹張 數量 八年舊品,堪用 狀況良好 簽收前使用狀況 □房東 □房客 維修責任權責 無(壞掉就淘汰) 由房客負擔 修繕費用分擔 淘汰後,房東不提供新品 壞掉要負責賠償 備註 房東提供之傢俱清單 出租人簽收: 承租人簽收:

14 問題1

15 問題2 關於押金 押租金是租賃契約成立時,房客用以擔保支付租金為目的,押租金亦簡稱押租或押金。 押金民法未明文規定,但《土地法》第99條明訂,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主要作為擔保租金給付和損害賠償之用,租期屆滿時,房東理應無息全額返還房客。

16 問題3 關於契約 一、房東自己寫得契約書有效嗎? 二、不簽約口頭約定可以嗎?
民法第422條:不動產之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一年者,應以字據訂立之,未以字據訂立者,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 三、住進去以後房東要賣房子(或另有其他理由),可以要求我提前搬家嗎? 買賣不破租賃(承租後房屋賣給第三人,承租人仍得向新屋主主張合約效力。)民425

17 問題4 電費如何計算 出租房電費計價方式 一、均攤:按人頭平均分擔。 優點:簡單、容易算。 缺點:每個人用量不同,易生心結。 二、裝分電表:各自負擔電費,但仍需分 擔公共用電。 優點:較接近實際使用狀況。 缺點:仍會因為電費計價級距產生爭議。 三、裝分電表採固定費率:注意收費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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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問題5 可以換鎖嗎?

20 問題6 多人合租,契約該如何簽? 一人代表簽約,則需承擔所有的責任 各別和房東簽約最保險 多人並列,並標示清楚各人承租範圍及金額
可考慮成為二房東

21 碰到二房東、仲介怎麼辦? 如果房客的承租對象是二房東,應要求二房東出具授權證明,也就是房東授權可轉租他人的契約書,更要留意合約到期日。
若遇仲介代為處理,應該在仲介公司內談妥並寫好合約(無合約切勿付任何金錢),有些仲介為達到成交,會表示可代替房客向房東談條件,而收取房客定金而未簽約,但房客繳交定金後,房仲與房東談判破裂,定金又已支付,就易生糾紛。

22 問題7 房屋返還(簽約時注意) 原狀返還:以房子交付時的狀況返還 現狀返還:以房子經使用後自然耗損的下的狀況返還。
因住客通常會加裝些物品如子釘子、掛勾(徵求房東同意),故儘量爭取以現狀返還,否則仍需返還原狀 協議達成事項列於租約中 回前頁

23 問題8 違建能出租嗎? 住進去後,才發現是違建,房東並未事先告知,可以要求退租嗎?

24 問題9 關於生活公約 一、房東可以規定生活公約嗎? 二、生活公約要遵守嗎? 三、房東要遵守生活公約嗎?

25 問題10 解決方式及求助管道 《解決方式》 情理法,90%以上糾紛解決均靠協商 勿惡言相向、互放狠話、勿用法條來壓房東 回學校尋求教官支援
《求助管道》 學校(生輔組、住宿組、軍訓室) 當地縣市政府、鄉市鎮公所調解委員佰 崔媽媽基金會(02) 網址:w w w.t m m.o r g.t w

26 如何寄送【存證信函】 一、郵局購買或至中華郵政網站下載 二、準備一式三份(郵局、房東、房 東各執一份) 三、以雙掛號寄送

27 存證信函的內容要點 1.說明時間、地點、發生何事 2.主張自己應有的權利,或是房 東應盡的義務 3.要求要明確合理、勿模糊籠統 4.勿做情緒上的宣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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