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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森林火灾的种类 和特点 陈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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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1.森林火灾 凡是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都称为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就是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和蔓延,即对森林火灾进行预防和扑救。 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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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扑救森林火灾,就是要了解森林火灾燃烧的规律,建立严密的指挥系统,组织有效的扑火队伍,运用有效的、科学的、先进的、扑火设备和方法,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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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2.林火环境与燃烧过程 (1)林火环境 森林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可燃物、火源和林火环境。可燃物是森林燃烧的物质基础,没有可燃物就谈不上燃烧。当森林中存在着大量可燃物,并具备燃烧条件,能否着火就看有无火源,有时虽然有火源却不能发生火灾,其原因是没有适宜的火环境。所谓火环境是指除可燃物和火源以外的其他影响着火、火蔓延和能量释放等所有因素的总和,包括天气条件、立地条件、林内小气候和氧气等。我们通常说的防火季节(防火期)就是具备了发生森林火灾的火环境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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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天气条件有温度、湿度、降水和风速等。它不仅与森林的分布、立地类型,林分结构有关,而且对林火也有决定性的影响。它决定火灾季节的长短和严重程度,也决定着某一地区森林可燃物的负荷量。在防火期内,大风是最危险的天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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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立地条件是指地形(包括坡向、坡度、坡位),海拔高度,土壤等。地形不同,构成不同的小气候。地形的起伏变化不仅影响林火的发生发展,而且影响林火蔓延和林火强度;海拔高度不同,氧气浓度、温度也不同,对林火也有影响;土壤因质地不同其吸水和保水性能差异很大,从而影响森林的燃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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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林内小气候是指由于森林水平和垂直分布的结构不同,因而形成的不同郁闭度的林分内的气候。郁闭度不同其林内光照、湿度、通风状况也不同,也就影响了林火燃烧和蔓延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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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2)森林燃烧过程 森林可燃物属于一种固体燃料。它的燃烧过程一般分为预热、气体燃烧和木炭燃烧阶段。 预热阶段:可燃物受热时,温度逐渐上升,大量水分蒸发而干燥,同时发生局部受热分解,产生部分可燃物气体和不燃性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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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气体燃烧阶段:可燃物冒烟后,温度上升很快,继续受热分解,挥发出大量的CO、H2和碳氢化合物等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和后变成可燃混和气体,氧化、放热过程加快、加剧,当达到燃点后,可燃气体立即被点燃,产生CO2和水蒸气,放出大量的光和热能。并使附近的可燃物温度上升,引起燃烧蔓延。 木炭燃烧阶段:当木材完全变为木炭后,有火焰的燃烧就停止,即转入木炭无火焰燃烧阶段。木炭燃烧属于固体炽热燃烧,因燃烧发生在固体表面,故又称为表面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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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3)燃烧的三要素 燃烧需要可燃物、氧气和温度,称为燃烧三要素。只要缺少三要素中任何一个要素,燃烧就不能进行。扑救森林火灾时,只有消除其中一个要素,森林燃烧就会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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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①可燃物 森林中所有的有机物质,如树叶、树枝、球果、树皮、草本植物、森林凋落物、腐殖质等。这些固体可燃物主要是由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构成。其中,有焰明火能挥发可燃性气体并产生火焰,占森林可燃物总量的85%~90%。其特点是蔓延速度快,燃烧面积大。无焰燃烧暗火不能分解足够的可燃性气体,没有火焰,其特点是蔓延速度慢,持续时间长,如泥炭燃烧在较湿的情况下仍可继续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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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②氧气(助燃剂) 燃烧是可燃物与O2的反应。因此森林可燃物的燃烧必须有足够的O2条件下才能进行。通常情况下,空气中的O2约占21%。当O2在空气中的含量减少到14%~18%(体积)时,燃烧就会停止。森林是一个开放系统,一般不缺氧,但局部地区受地形的影响,有时也出现缺氧现象,供氧不足,会使燃烧不完全,产生大量木炭和CO,在这种情况下,扑火队员要注意防止CO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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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③温度(火源) 不同森林可燃物的燃点温度各异。干枯杂草燃点为150~200℃,木材为250~300℃。要达到此温度需要外来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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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自然火源。有雷击火、火山爆发和陨石降落起火等。自然火源主要是雷击火,多发生在高纬度地区,如大兴安岭和新疆的阿尔泰山地区,内蒙古呼盟等地区也常见。 雷击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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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人为火源。绝大多数森林火灾都是人为用火不慎而引起的,约占总火源的 95%以上。人为火源是林火发生的主要火源,按性质可分为生产性火源(如烧垦、烧荒、烧木炭、机车漏喷火、开山崩石、放牧、狩猎和烧防火线等)、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做饭、取暖、吸烟、小孩玩火、上坟烧纸和坏人放火等)以及人为纵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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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在所有林火中生产性火源占67%,非生产性火源占31.6%,自然火源(主要是雷击火)约占 0.6%,其余火源为国外烧入和有意纵火等引起的约占0.8%。因此,在森林火灾的易发季节,严格管理,控制这些人为火源,森林火灾就会显著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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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4)林火的两重性和林火行为 林火的发生,使森林生态系统在短暂的时间内突然释放大量的能量,导致一些生物死亡,有的被高温灼伤,从而影响原有的森林群落,使其发生巨大的变化,还能使环境发生变化,并危及人们的生命财产的安全,造成严重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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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但小面积的林火或低能量火,不仅对森林生长发育几乎没有影响,有时对森林更新、生长发育还有促进作用。可以说不同的林火行为对森林生态系统有着不同的影响,这说明林火具有两重性,它能烧毁森林,是森林的凶恶敌人;林火又是森林的朋友,它能促进森林的演替和更新,还可以成为营林的工具和手段,关键是要掌握火行为规律,恰当地控制、利用林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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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3.火灾的种类 火灾的分类,世界各国没有统一的标准,繁简不一。我国对林火种类的划分主要根据过火面积、火烧部位、火的蔓延速度、林火释放能量、树木受害程度等来确定。可分为四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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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1)按过火面积分类 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林火发生后,按照对林木是否造成损失以及过火面积的大小,把森林火灾分为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特大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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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hm2或者在其它林地起火的;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 hm2以上不足100 hm2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 hm2以上不足1000 hm2的; 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 hm2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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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火发生以后,按照火烧部位的不同,可分为地表火、树冠火、地下火;按林火蔓延速度的快慢,又可进一步分为急进和稳进两类。
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2)按火烧部位和蔓延速度分类。 林火发生以后,按照火烧部位的不同,可分为地表火、树冠火、地下火;按林火蔓延速度的快慢,又可进一步分为急进和稳进两类。 地表火一般从地表面的地被物开始燃烧,沿着地表面蔓延,主要使森林枯枝落叶层、枝桠、倒木、活地被物、灌丛燃烧,危害幼树、下木,烧伤树的根部。 地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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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树冠火是指由地表火、树干火蔓延至树冠,火在树的顶部燃烧。树冠火按行进速度又可分急进树冠火、稳进树冠火;树冠火按照林木的疏密度又可划分为连续树冠火和间歇性树冠火。 树冠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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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火是指在林地地表以下腐殖质层或泥炭层中燃烧的火。这种火在地表看不见火焰,只有烟,蔓延速度十分缓慢,温度高,持续时间长,很难扑救。
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地下火是指在林地地表以下腐殖质层或泥炭层中燃烧的火。这种火在地表看不见火焰,只有烟,蔓延速度十分缓慢,温度高,持续时间长,很难扑救。 地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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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三类火可以单独发生,也可以并发。三类火灾交织在一起,互相转变。所有的森林火灾一般都是由地表火开始,烧至树冠的则引起树冠火,烧至地下的则引起地下火。树冠火也能从树冠下降到地面形成地表火。地下火也能从地表的缝隙中窜出来烧向地表。通常针叶林易发生树冠火,阔叶林易发生地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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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3)按释放能量大小分类 林火发生后,按其释放的能量即火强度的大小,又可分为低强度火、中强度火和高强度火。低、中、高强度火灾三种类型,主要以火焰的高度作为判断的依据。所有的森林火灾一般开始都是低强度火,而后,火的强度随着燃烧时间的增加,因可燃物的种类、高度和载量,立地条件、天气条件等火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一般地表火属于低强度的火,树冠火属于中、高强度的火。地下火由于燃烧时间长,烧毁林木根系,危害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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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对流柱 飞火 轰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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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高强度的火还能产生不同的火特征,如对流柱、飞火、火旋风、轰燃等。对流柱是燃烧时产生的热空气垂直向上运动,四周冷空气快速补充形成对流热,它的危害取决于火的强度和风速及风的垂直分布;飞火是指燃烧物在强风和上升热气流的作用下借风力传播到火线前方,产生的新火点,飞出的距离可达几百米甚至十几公里,形成新的火场,迅速扩大了森林受害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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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火旋风是指在燃烧过程中,由于热的不平衡而使火呈快速旋转式向前蔓延。高、低强度的火均可产生火旋风,一般山地比在平原上发生火旋风多,且难以扑救;轰燃是指在地形起伏较大的山地条件下,由于沟谷狭窄,当一侧森林燃烧,形成高强度火所产生的热辐射,使对面山坡森林达到了足够热量时,会突然产生爆炸式燃烧。这种轰燃也有人称之为火爆。由于突发性强,危害极大,无经验的扑火队员如选择地形不当,会葬身火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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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种类 (4)按森林火灾燃烧的方向分类
按森林火灾的燃烧方向,还常划分为上山火(冲火)、下山火(坐火)二种。所有的森林火灾都是这两种火灾的循环过程。一般风力小于三级,森林火场的发生都是从山脚开始,向山上蔓延,再越过山脊转向山下方向蔓延,风力达到4级以上,乱流火较多,火的蔓延方向和程序变化无常。 上山火 下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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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对森林火灾的影响 1.昼夜变化对森林火灾速度的影响 昼夜气象条件差别明显,必然影响森林火灾的蔓延。一般地讲,白天林火蔓延快,夜间蔓延速度减慢,就松林而言,白天林火蔓延速度为850m/h,傍晚或早晨为70m/h,夜间则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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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对森林火灾的影响 2.地势变化对森林火灾的影响 山地高度在海拔500m以下,风速度在三级以下时,上坡的风在山顶会回头,形成反山气流。因此,火在山脊和初下山位置时,一般火势较弱。因此,在火的山脊位置开辟防火线,营造防火林带可发挥较好的阻火、灭火、防火效益。如果出现四级以上的风,则反山气流消失,产生越山气流,在山脊开辟防火线,在山的背部守候扑打下山火很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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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对森林火灾的影响 3.地形对森林火灾蔓延的影响 (1)三种火灾(地表火、树冠火和地下火)呈综合性发展。通常针叶林易发生树冠火,阔叶林易发生地表火。草本层干燥,密集连续,因而地表火发展极为迅速,尤其是采伐迹地,火势更强。由草本层燃烧的简单地表火火墙较窄,宽度通常5~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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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对森林火灾的影响 由草本和下层木共同燃烧的地表火较为猛烈,火墙宽度可在15m以上,扑救困难,造成大范围的过火面积。针叶林的枝叶富有油脂,自然整枝不良,下枝离地面近,在地表火的烘烤下,极易引起树冠火,通常在地表火过后15~30min内发生,其推进速度虽然较慢,但火势猛烈,使周围空气形成热浪,难以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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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对森林火灾的影响 (2)森林火灾蔓延主要受山谷风所控制,具有间歇性。高山峡谷地带的风力作用主要来自于山风和谷风,谷风能加速火向上蔓延。在晴朗的天气,一般都有山谷风这种现象。谷风发生在上午10:00左右,逐渐增强,到下午3:00以后最大。山谷风有阵风性质,受其控制,山火在一天中也有盛期、中期、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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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对森林火灾的影响 一般衰期主要在早上4:00~10:00之间,地表火停止发展,树冠火变冲冠火,有些冲冠火在烧掉枝叶后,火焰自动熄灭,火场内多数地段基本上是属于无焰燃烧状态,是扑火的最好时机。地表火和树冠火发展迅速,火灾温度高,风向多变,人员已经疲劳,指挥难度较大。 火灾蔓延发展的水平方向也受山谷风的影响。当谷风猛烈时,火灾常在火场的上游一带扩展,当山风猛烈时,火势常在火场的下游一带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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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对森林火灾的影响 (3)火势蔓延受地形因素影响。地形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火势的蔓延,植物类型的作用不甚明显。在山势大转折(主要是坡向大转折)、窄谷和山脊上,多会出现自然终止燃烧的现象。大的山势转折处,由于反山气流的作用,上山火到山顶时,火势常常衰落,会停止发展。窄谷地段的风速加快,在峡谷效应的作用下分流或上分流之处,火势至此通常暂时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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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对森林火灾的影响 其次,在山区由山脚向山顶蔓延的火要受一些缓坡、小平地、陡坡和峭壁的小地形影响。因为谷风经过各种小地形时会形成很小的涡流旋,对火蔓延能起阻碍作用。缓坡和陡坡上的火蔓延快,不易扑救,而山坳、小平地上的蔓延速度减缓,是高山地带扑火的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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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对森林火灾的影响 (4)山地森林火灾具有立体性质,常呈跳跃式发展。由于山体高拔,沟谷狭窄,林火占有较大的垂直空间。除了水平推移外,还有跳跃式发展的特点,通常跳跃的距离多在500m以内。跳跃式燃烧的原因是球果或小枝燃烧后,随风吹至高空向远处落下后引起的,此时,火场周围在热浪的作用下,空气和林地进一步干燥,温度升高,一有火种,立即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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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对森林火灾的影响 (5)有反复性。林火蔓延常有反复,虽林火有一般的蔓延规律,但在山地林区表现更为突出。主要是余火相当隐蔽,地面无火无烟,使人难警觉,到突然起火时,尽管有人在现场监护防守,也已措手不及,特别是在火场的边沿更为严重。其次可能是余火自燃问题。腐殖质在高温的作用下,出现可燃气体,一旦与外部空气中的氧气结合,即发生自燃。因此,我们对隐蔽的余火要高度重视,不仅要从烟、温度方面去进行判断,还要反复翻挖,可用水浇灌的方法,使其不能反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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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森林火灾的特点 森林火灾属自然灾害范畴,受气象因素、林地环境、社会环境的影响较大,具有突发性强、危害大、难于控制等特点。据建国60多年来的统计资料分析,我国森林火灾有以下特点: 1.森林火灾破坏森林资源,威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火灾是森林的大敌,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十分严重,林火不仅烧毁森林,降低林分密度,还破坏森林结构,降低森林的利用价值。据对黑龙江省伊春林区调查,火烧迹地为红松、落叶松等针叶林、阔叶林或针阔混交林,经过火烧以后,中壮龄林死亡率一般在4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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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森林火灾的特点 成熟或过熟林死亡率一般在50%~60%;15a生以下的幼林或人工林几乎全部死亡。强烈的燃烧不仅烧毁森林和地被物,还使林相结构、林地生物、气象、水域和土地性能发生急剧变化,降低了森林的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的作用,使地表裸露,地温增高,风力加大,土壤有机质被破坏,表层酸化、板结、失去蓄水能力,造成低地沼泽化、台阶地荒芜、岩石裸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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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森林火灾的特点 森林火灾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工农业生产带来巨大损失。据资料统计,60多年来全国因扑救森林火灾平均每年耗用人工150多万个,平均每年耗用的扑火经费800~1000万元。60多年中,平均每年有100多人因森林火灾丧生,600多人被烧伤。其中1987年是森林火灾造成人身伤亡最多的一年,全国共死亡362人,烧伤800余人。众所周知的1987年5月6日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除对森林资源的破坏外,还烧毁大量的各种机械设备、桥涵、铁路、通信和输电线路,烧毁粮食、房屋,使10807户65092人无家可归,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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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森林火灾的特点 1987年5月6日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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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森林火灾的特点 2.森林火灾因受自然条件制约难以控制 统计资料表明,我国森林火灾次数和受害森林面积时大时小,有较大的波动性。60多年中,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在1.8万次以上,受害森林面积在100万hm2以上的年份是:1951、1955、1956、1961、1962、1972、1976、1977、1987、1995、2009年,其他年份则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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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森林火灾的特点 我们发现这种不同年份森林火灾的波动变化是与不同年份大气环流气候条件变化相关的,厄尔尼诺现象是发生特大森林火灾的因素之一。在特别干旱的年份里,最容易发生大的火灾。相反,林区雨水多、温度低、湿度大时,火险等级低,发生火灾次数就少。这种年际的波动变化除了气候变化的影响外,还与林内可燃物积累有密切关系,也就是说,林内可燃物积累多,特别干旱的年份,遇到大风天气,火势就会迅速蔓延,难以扑救,酿成大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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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森林火灾的特点 3.森林火灾集中发生在少数“多火灾区” 据统计资料分析,历年来发生火灾次数最多,受害森林面积最大的主要是内蒙古、黑龙江、云南、广西、四川五个省、区。这五个省、区平均每年发生的森林火灾次数占全国平均每年发生火灾次数的40%,受害森林面积占全国同期受害森林面积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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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森林火灾的特点 森林火灾在上述五个省、区的分布也不均匀,又多集中在若干个重点地区,如内蒙古的呼伦贝尔盟、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的大杨树;黑龙江省大兴安岭的韩家园子、小兴安岭的鹤岗大平台和黑河地区;云南省的安宁、玉溪、大理、思茅地区;四川省的甘孜、阿坝、西昌、攀枝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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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森林火灾的特点 之所以会形成这样的规律,与这些地区森林面积大、气候变化大、干旱时间长,又常有大风以及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经济不发达和防火基础设施薄弱有关,已成为我国森林防火的重点地区,也被称为“多火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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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森林火灾的特点 4.南方地区发生森林火灾次数多,东北、内蒙古地区受害森林面积大 在我国,由于东北、内蒙古地势较平缓,沟塘宽阔,林地、草场相连,春、秋两季受西伯利亚季风的影响,大风天气多,加上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一旦有火,扑火队员难以迅速赶到火场,火借风势会迅速蔓延,造成大面积森林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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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森林火灾的特点 平均每年的受害森林面积占全国受害森林面积的50%,而火灾次数仅占全国森林火灾次数的4%左右;南方地区由于林农交错,林地面积分散,再加上人口稠密,居民点多,野外火源多,因此火灾次数多,约占全国森林火灾次数的52%,而受害森林面积仅占全国的16%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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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森林火灾的特点 其他地区森林火灾次数和受害森林面积分别为:西南地区森林火灾次数和受害森林面积分别占全国37%和24%左右;西北地区森林火灾次数和受害森林面积分别占全国的6%和9%左右;少林省(区)森林火灾次数和受害森林面积均占全国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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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森林火灾的特点 5.森林火险期(防火期)差异大 由于东北、内蒙古林区和西南、南方、西北地区(主要是新疆)受大气环流和气候的影响,分别在不同季节出现了干旱多风、湿润多雨、低温积雪等不同的自然环境,从而形成了不同时间的火险期(防火期)。 (1)东北、内蒙古林区,林火多发生在春、秋两个季节。春季火险期从3月到6月中旬共120d,火灾最多的是5月份;秋季火险期从9月中旬到11月中旬共100d,火灾最多的是10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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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森林火灾的特点 (2)南方和西南地区只有一个冬、春火险期,一般从11月中旬到第二年4月底,火险期150d,火灾最多的是2、3、4月份。 (3)西北地区(主要是新疆),林火多发生在夏秋季节,从7月底到9月底,火险期100d左右,火灾最多的是8、9月份。 以上火险期也时常随每年气候的变化,有时提前,有时向后推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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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防森林火灾的行政管理 管理也是一门科学,就防御森林火灾而言就是通过制订一整套的管理法规,建立一个全国性、持续有效的控制森林火灾的组织体系,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和工具,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做到有火不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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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防森林火灾的行政管理 1.预防森林火灾的管理办法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是防御森林火灾的方针。预防是防御森林火灾的先决条件,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来讲,就是健全组织、实行责任制,严格控制火源,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防火。 (1)我国森林防火的方针 我国森林防火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预防是森林防火的前提和关键,消灭是被动手段,挽救措施。只有把预防工作搞好了,才有可能不发生火灾或少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将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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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防森林火灾的行政管理 (2)健全组织,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森林防火负责制,是森林防火管理工作一种十分成功的措施和手段。就是把每片区域、每个山头、每块林地的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人员。森林防火负责制归纳起来主要有行政负责制、家长监护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等。其中行政领导负责制是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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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防森林火灾的行政管理 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即是指省长、市长、县长、乡长“四长”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各级政府对所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主要行政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并进行检查督促。发生火灾亲自到火场前线组织指挥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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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防森林火灾的行政管理 (3)严格控制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 在防火期内,在林区必须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①各类生产用火如烧荒、烧草场、烧灰积肥、烧田埂、烧秸稞、炼山造林和火烧防火隔离带等,必须到县级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办理生产用火许可证。经批准进行生产用火的,要有专人负责,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扑火人员和工具,有组织地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用火,严防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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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防森林火灾的行政管理 ②林副业生产用火,应选择安全地点用火,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 ③用火人员必须持证,进入林区的用火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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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防森林火灾的行政管理 2.林业工作站森林防火管理的主要职责。 (1)协助乡镇政府制定好防火基础建设规划和防火扑救措施; (2)协助乡镇政府对防火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协助乡镇政府做好毗邻地区的森林防火联防工作; (4)协助乡镇政府做好扑火队伍的组织协调、火灾损失调查、建档、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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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森林火灾的种类。 环境对森林火灾的影响。 我国森林火灾的特点。 预防森林火灾的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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