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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新大學全球產業分析碩士班 NAFTA-北美自由貿易組織
課程名稱:全球產業分析 指導老師:許素華 教授 報告學生:徐凡 報告時間: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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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大綱 歷史沿革 重要條約與內容 內部組織與職責 NAFTA對美、墨、加的影響 NAFTA的相關問題 未來發展 對臺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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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大綱 歷史沿革 重要條約與內容 內部組織與職責 NAFTA對美、墨、加的影響 NAFTA的相關問題 未來發展 對臺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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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NAFTA是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的 簡 稱, 由美、加、墨 三國組成,在 1994 年 1 月生效 土地面積廣達2,000萬平方公里,人口超過4億,GDP總值約達10兆6000億美元 世界第 二 大 的自由貿易區 (free trade area), 僅次於歐盟。 美國經濟實力在NAFTA三國中最為重要。其人口為NAFTA的68%,GDP占89%,商品貿易量占45%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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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加拿大之GDP只占6.70% 墨西哥GDP占NAFTA比率僅為4.24% 美國由於近十年來強勢經濟發展,帶動加拿大及墨西哥經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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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FTA的前身 美、加自由貿易協定於1989年簽訂
1980年美國總統雷根在競選時曾提出「北美共同市場」(North American Common Market)的構想。 1988年1月兩國正式簽署美加自由貿易協定,要點包括消除商品及服務業貿易障礙,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投資自由化及共同設立解決爭端的機構。 自1989年1月起正式生效。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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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FTA成立的目的 自由貿易區內的國 家, 貨物可以互相流通並免 關 稅, 同時亦要合力排除其他的非關稅障礙 (non-tariff barriers), 如配額、外匯管制、 進口許可証、進口保証金等等 消除三國間貨品及勞務貿易的障礙 促進公平貿易 減少貿易行政手續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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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沿革 年 月 日 重 要 沿 革 1991 1992 6 8 9 12 17 *美、加、墨三國的貿易部長於加拿大的多倫多進行談判。
*三國談判代表宣佈談判成功。 *美國總統通知國會準備簽署該項協議。 *前布希總統簽署NAFTA。 * 三國立法部門陸續核準NAFTA。 * 正式生效。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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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FTA 協定 一、減少貿易障礙,並促進貨品和勞務在締約國 間之流通。 二、促進自由貿易區內公平競爭的環境。
三、增加各締約國領域內之投資機會。 四、給予適當並有效保護和履行智慧財產權。 五、創造有效之程序,以施行此協定並解決爭議。 六、建立一項架構,以進一步朝三邊的、地區的、和多邊的合作,來擴展並促進本協定之利益。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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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 除非本協定另有規定,任一簽約國不得對本區商品提高現行關稅稅率或課以關稅,且除非本協定另有規定,各簽約國將相互遞減關稅稅率。大部份貨品之關稅將立即或以5年為期或以10年為期陸續減免之。有少數較敏感之項目,關稅減免之期限長達15年。所有關稅將以1991年7月1日有效關稅為基礎開始減免之。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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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限制 任一締約國不應「禁止」或「限制」自其他締約國進口何貨品或出口任何貨品至其他締約國,除非GATT第11條另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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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例外規定 NAFTA農業協議內容是依據烏拉圭回合談判農業改革架構而制定,即市場開放、境內支持、爭端解決、進口防衛制度以及動植物衛生檢疫規範等。 基本於保護安全利益、因應國家安全或國防需要而採購之武器、彈藥或戰爭物資事項等,均不受協定之規範。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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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產地規定內容(1) NAFTA對於原產地的規定為該協定中最重要的部分,其規定十分詳細與嚴格,目的是為確保 NAFTA原產地產品才能享有NAFTA優惠待遇,避免其他國家業者以轉運或簡單加工之方式搭便車,而影響NAFTA產品之權益;另一方面該規定亦提供會員國海關認定原產地的依據。 NAFTA原產地規定在第四章,第三章(關稅)及第五章(海關作業程序)中亦有相關規定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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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產地規定內容(2) 四項基本原則: 完全在NAFTA地區取得或生產 完全使用NAFTA原產地原料,並在NAFTA地區生產
符合附錄 401之規定(使用非原產地原料時):關稅稅則轉變 (tariff change) 或/及區域產值含量 ( Regional Value Content,RVC ) 達50 %(淨成本法)或 60 %(交易價值法) 未組裝產品(Unassembled Goods) 及與零件同屬相同之稅則號列之產品(Goods Classified With Their Parts),須符合 RVC 之規定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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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產地規定內容(3) 重要產品之原產地規定:
紡織品:以yarn forward原則,即從紡紗、織布、裁剪至加工為成衣的過程都必須在北美三國境內完成,方能享有關稅及配額上的優惠待遇。 汽車:以稅則號列轉變及符合區域產值含量(RVC)為原則,惟其RVC須以淨成本計算,並分二階段調升至 2002 年之 60 %及 62.5 %。 電子產品:以稅則轉變為原則,並以符合 RVC 為輔。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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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產地規定內容(4) 原產地證明書: NAFTA 原產地證明書已有統一格式,並有英文、法文及西班牙文等版本,該證明書是由出口商或製造商據實填寫申報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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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介紹 NAFTA為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貿易區,其內部組織皆以委員會為主,委員會之下又設立工作小組,功能在解釋有關爭端及其他執行事項,茲分述如下: 自由貿易執行委員會(The Free Trade Commission) 設置自由貿易執行委員會(以下簡稱執委會),其成員國包括締約國之內閣級代表或其指派之代表。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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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監督本協定之執行。 督導進一步研議協定有關事項。 執行及詮釋協定的內容,以加速決策過程及爭議的解決。
監督各委員會之工作及依協定所成立之各工作小組之工作。 審理任何可能影響本協定執行之有關事務。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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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 執委會下應設秘書處及美、加、墨分處,並監督秘書處之工作。秘書處應提供執委會各種協助,且對依本協定第十九章所設立之仲裁小組、本章所設立之仲裁小組及各種委員會提供行政協助,盡一切方式便利本協定之運作。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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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機構 (1/2) 金融服務委員會 小型企業委員會 有關標準措施委員會 陸上運輸服務標準附屬委員會。 通訊標準附屬委員會。
汽車標準工作小組。 紡織品及成衣標示附屬委員會 競爭政策與獨占事業執委會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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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機構 (2/2) 環保合作委員會 勞工工作委員會 農業貿易委員會 衛生檢疫措施委員會 動植物衛生委員會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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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商品貿易之影響 美、加、墨三國區內貿易總額,已達5619億美元,約占美國對全球進出口貿易總額之三分之一 。
至於出口方面,美國出口至加、墨二國之總額占美國對全球出口總額之三七%,較NAFTA成立前增加七八% 進口方面,美國自加、墨二國進口之總額占美國自全球進口總額之三十%,較NAFTA成立前增加約一倍。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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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與加拿大-雙邊貿易總額 雙邊貿易總額為3645億美元,占美國對全球進出口貿易總額之二十二%,
美國出口至加拿大為1662億美元,占美國對全球出口總金額之二十五%。 美國自加拿大進口為1983億美元,占美國自全球進口總金額之二十%。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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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與加拿大-成長率方面 美國與加拿大雙邊貿易總額增加72% 美國出口至加拿大增加66%
加拿大進口增加78%,加拿大為美國第一大出口國,及最大進口來源國。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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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與墨西哥 - 雙邊貿易總額 美國與墨西哥雙邊貿易總額為1966億美元 出口至墨西哥為869億美元,占美國對全球出口總金額之十三%
美國自墨西哥進口為1097億美元,占美國自全球總進口金額之十一%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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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與墨西哥-成長率方面 美國與墨西哥雙邊貿易總額增加141%
美國出口至墨西哥增加109%,為美國出口成長幅度最大地區,墨西哥已超越日本成為美國第二大出口國 美國自墨西哥進口亦大幅增加175%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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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FTA 對境內玩具業的影響(1) 負面影響
進口商以往依GSP條件可免稅進口之玩具產品,有些在美國需付6.8%或12%之進口稅 雖然 NAFTA強調自由開放貿易,但貿易保護主義仍然存在 ─如墨西哥對大陸玩具徵反傾銷之懲罰性關稅351%即是一例。 產品原產地的規定趨於嚴緊,且是全面性的執行,以玩具而言 ,有些玩具之90%成本需在北美自由貿易區內發生方可視為 NAFTA產品,否則仍依一般情況打稅。NAFTA區外之原物料或勞工成本需在NAFTA區內『實質轉換』方享有NAFTA待遇。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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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FTA 對境內玩具業的影響(2) 正面影響 在NAFTA境內之消費者是最大贏家,可享有較低價格之產品
製造商及分銷商在以往依賴高關稅之保護,而使得其售價高於世界其他市場之行情所獲得之『不當利益』將被消除。 美國與加拿大之間因GSP及基本低進口稅而容易彼此跨越相連市場。但要跨入墨西哥市場就不那麼容易,由於墨西哥之玩具進口關稅為20%, 而 NAFTA將使得輸往墨西哥來得有吸引力些 美、加零售業將發覺更容易在墨西哥做生意,因 NAFTA准許重要商品在三國間有效率地在零售市場流通 NAFTA 將鼓勵玩具製造業者、零售業、分銷業者在三國間做新的策略聯盟而促進玩具流通系統更具效率化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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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FTA的其他影響 NAFTA對EEC及12個拉丁美洲國家宣示了自由開放的市場經濟,但亦是一個貿易壁壘,對內開放,對外關閉,其中主要的關鍵在於『本地製造比例』的規定,如汽車零件必須有62.5%在北美製造的比例,否則就無法享受免稅優惠 企業想僅利用墨西哥廉價勞力,而在墨設廠以享有 NAFTA待遇是行不通的 ,主要係需注意各項產品在 NAFTA條款下所設定的『本地製造比例』之規定 ,否則即使在墨設廠亦是無法享有NAFTA待遇的 墨西哥廉價勞工(月薪約台幣4500~5000元)將對其他低工資國家產品在未來產生威脅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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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產地證明書問題 NAFTA 之原產地證明十分嚴格且複雜,而其產地證明書僅須由出口商填寫,如何確保其申報之正確性為 NAFTA 三國的海關透過事後稽核制度,以及三國間之合作機制,相互提供所需資料與協助,來確保產地證明之正確有效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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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產地規定的嚴格與否將影響未來產業發展的觀點
從美國的立場看來,許多紡織業或汽車業外移到墨西哥生產,對美國的產業發展並沒有達到保護的作用。批評者抱怨它讓美國損失七十六萬六千個工作機會,大部分是在成衣、電器及汽車業,儘管美國對加、墨的出口「略微」增加,但是美國對加、墨的貿易赤字卻由一九九三年的九十億美元,暴增至去年(12/30/2002)的八百七十億美元,幾乎增加十倍。但是由於NAFTA 是將美國、加拿大及墨西哥三國結合為一個區域,經濟利益亦是該區域內的產業為發展的重點,保護其區域內的產業利益,促進地區經濟競爭力,協助地區內企業在與北美市場或區域外的企業競爭時,獲得比較優勢的地位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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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與貿易的增長,不等於人民生活的改善 在製造業的生產力不斷提高的同時,製造業工人的實際工資卻不斷下降。1993 年(NAFTA 成立前一年)至 2001 年 5 月間,生產力實際上升了 47.7%,但工資卻下跌超過兩成。 在自由貿易區下,企業雖然獲得更大更多的權力和機會來攫取利潤,但是整個環境和民眾的權益都付出慘痛代價。美國 Tufts U. 大學研究顯示:NAFTA 生效之後,墨國製造業產生的空氣污染程度比前增加了兩倍。NAFTA 生效後的頭四年,十多家美資林木產品公司在墨國設廠,且多集中在最大而從未開發的森林區,這意味著墨國生態的又一浩劫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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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發展 NAFTA該如何進步與發展,以下列對內及對外下列兩點討論之: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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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內 對於關稅及非關稅方面仍積極運作。 解決墨國每年非法移民至美國之社會問題
每年定期商討關於NAFTA協定之任何相關問題及解決之道,若商討無法達到滿意的解果,NAFTA協定內之成員國亦有可能退出協定。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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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 近幾年,歐盟雖已形成,但並不代表美洲國家會跟歐盟一樣成立聯盟。
為求自由貿易,NAFTA可能會積極商討,考量邀請其他美洲地區國家加入協定。 屆時NAFTA將不止三個成員國,亦有可能成立「美州自由貿易區」。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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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定的態度 因成員國之社會問題依然存在。 若協商破裂,則NAFTA有可能解散或有成員國退出。
反之,若NAFTA三個成員國積極推動自由貿易,且互相合作,NAFTA之發展亦極為樂觀,且有可能越來越龐大。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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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AA(Free Trade Area of the Americas)
美國已積極進行更大規模的美洲經濟整合。 FTAA是以美國為核心的經貿組織,未來預計整合現有的北美自由貿易區、中美洲共同市場、南方共同市場、加勒比海共同市場等經貿組織,在2005年成為一個完整的自由貿易區,吸納除了古巴以外的其他34個美洲國家,取代歐盟 (EU )成為全球最大的經貿組織;但與歐盟不同的是,FTAA僅著重於市場開放。 目前FTAA已舉行過六次部長級會議,三次高峰會議,其中第六次部長級會議於2001年4月在阿根廷首都召開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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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AA-2004最新談判 據秘魯對外貿易暨觀光部2004年9月一項公報指出,美國與安地諾集團自由貿易協定談判,任何一方均未顯現出彈性。第四回合安地諾集團與美自由貿易協定談判上,曾提出重新訂定談判時間表,俾儘速決定協定內容,雙方曾討論將12月份的談判提前舉行並在一月份舉行額外的談判,以加速談判進展。甚至,美國建議在1月20日完成整個談判工作巴、美自由貿易協定諮商為該部核心業務,第五回合諮商訂於2004年10月18日至22日在巴京舉行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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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台灣的影響 EU、APEC、NAFTA 重要內容比較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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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比較(1/4) E U APEC NAFTA 成 立 日 期 1993/11/01 1989/11 1994/01/01 成 立 關 鍵
馬斯垂克條約 茂物宣言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 結 合 程 度 經濟暨政治同盟 經濟論壇 自由貿易區 成 員 國 德、法、義、荷、比、盧、丹、英、愛、希、葡、西、瑞典、芬、奧。 日、韓、美、加、 新、印、泰、馬、菲、汶、澳、紐、中、台、香、墨、巴、利、俄、越、秘 美、加、墨 GNP國民生產毛額 8兆美元 13兆4千億 6兆9千億美元 人 口 3億7千萬 21億9千萬 3億8千6百萬 平均個人所得 2萬美元 6千美元 1萬5千 貿 易 總 額 9百億美元 1千5百億美元 5百40億美元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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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比較(2/4) 佔全球貿易額百分比(%) 約為30% 約為50% 約為18% 關 稅 規 定 對內:降低關稅 對外:採共同關稅
* 調降1358項產 品關稅稅率 * 平均關稅將* 由 8.25%降至8.14% 非 關 稅 規 定 配額:各國間逐步 取消。 出口設限:必要時 節制出口。 進口設限:鼓勵出 口國出口自動設限。 補貼:主用於農產 品出口補貼 * 進口簽證採負面 表列制度 * 需進口簽證之項 目由16%降至 2.72%,只有262項 * 進口管制項目由 199項降至190項 出口設限:不應有 限制,除非為執行反傾銷稅及平衡稅。 進口設限:同出口 反 傾 銷 對亞洲與中東產品歐控告案件居多。 依個別國家之規定而有不同 以締約國各國法令為準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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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比較(3/4) 原產地規定 (微量條款) 依照規定之格式,對於優惠國間進、出口時提出。 無 特 別 規 定
依照規定之格式,對於締約國間進、出口時提出。 政 府 採 購 第三國享有3%報價優惠。 完全符合WTO政府採購規定。 只要符合規定,締約國國內、外之供應商均可 共 同 標 準 大部分商品階有共同標準。 一部分商品有相互認證協定 大部份商品皆有共同標準 服 務 業 對內:無限制 對外:需按「投資有價證券之集合投資事業」之規定。 開放外國律師執行本國法務,並可設立合夥或獨資。 接受固定衛星及行動衛星服務。 外國個人投資單一公司股份之比例,由10%調升至15%,上限由25%調升至30%。 金融服務業:允許締約國間以子公司或分公司之型式設立金融機構。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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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比較(4/4) 投資(競爭策略) 不可有對歐盟內部不利之協定,如:合併獨佔。 簡化審核程序。 修訂僑外人投資條例。
大幅放寬電信、運輸、旅遊、保險、銀行等投資限制,並開放外來人從事及投資證券市場。 放寬資金流動之限制。 禁止反競爭之商業行為。 智慧財產權 整合區域內部,建立共同法律標準。 啟用商標與設計之電腦詢問系統。 通過著作權仲介團體法,並修正通過著作權法。 用於商標及專利。 皆至少符合巴梨公約。 爭 端 協 調 歐 洲 法 庭 對話機智 自由貿易執行委員會 重 要 組 織 歐洲理事會(高峰會議) 企業諮詢委員會(ABAC)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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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FTA對台灣的影響 我與NAFTA三國進出口貿易之走勢,與中美雙邊貿易發展趨勢十分一致,此係因中美貿易額占我與NAFTA貿易額之比重達九二%之緣故,而中加、中墨僅分別約占五%與二%。NAFTA三國占我全體對外貿易總額之比例由一九九三年之二六.九%下降至一九九九年的二三.六%,顯見NAFTA之成立對我與該區域之貿易有明顯的排擠效果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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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該如何因應NAFTA帶來的影響(1) 積極推動與適當之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 推動與各國業者簽署策略聯盟 鼓勵我商赴北美地區投資
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可提昇雙邊經貿關係,藉由撤除貿易及投資障礙,將有利我國產品、勞務與資本順利進入外國市場,改善競爭條件 推動與各國業者簽署策略聯盟 我政府應繼續利用各種管道協助業者與國外著名企業集團結盟,藉以鞏固並開拓北美市場 鼓勵我商赴北美地區投資 廠商可依產業類別性質,投資條件之優劣,考慮勞工成本、市場需求、語言文化之異同,評估利弊後赴北美地區設廠。就整體投資環境而言,墨西哥較適合勞力密集產業之投資,美、加則較適合資本密集或高科技之產業前往投資,避開貿易障礙,降低生產成本,並用該協定之優惠,維持競爭力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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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該如何因應NAFTA帶來的影響(2) 建立發貨倉庫及配銷中心 開發北美地區政府採購市場 繼續密切注意NAFTA之發展及影響
在北美地區建立發貨倉庫及配銷中心有助於存貨之有效控制,掌握市場需求之變化,降低行銷管理成本、縮短產品交貨期限,以提高服務品質及市場競爭力 開發北美地區政府採購市場 依NAFTA規定只要在北美有一定金額投資設廠之公司,即可參與北美政府採購競標之機會,故廠商應利用此一平等機會開發此一商機龐大之新市場 繼續密切注意NAFTA之發展及影響 宜請我駐外單位持續蒐集NAFTA之執行情形及最新進展資料,定期提供國內相關單位參考運用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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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汽車零件廠商的影響 國內汽車零配件廠商,在國際市場占有一席之地,我國產品品質也已受到國外客戶肯定,今日汽車零配件已成為我國主要出口產業之一。根據台灣區車輛工業同業公會資料,2001年我國汽車零配件總出口金額為新台幣784億7,652萬元,較前一年成長6.1%,其中我國汽車零配件產品銷往美、加、墨三國金額比重達到42%,遠遠超過其他地區及國家。NAFTA形成也造成北美汽車零件市場供應鏈的改變。外貿協會於2002年5月派員至加拿大、美國及墨西哥三個國家實地考察,針對該三國汽車產業概況進行分析了解外,並深入探討國外廠商在尋找供應商來源時,如何篩選廠商及其採購之程序,同時尋找我國產品利基及未來在市場潛在的商機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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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北美自由貿易區協定對我國業者之影響」研究報告,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編印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影響及因應措施研究報告,經濟部國貿局彙編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對中華民國產業的衝擊,經濟部國貿局 國貿局, 區域經貿組織,北美自由貿易協定中文摘, 蔡秀珍,拓展北美市場之展望專題報導,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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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2)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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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for ur listening
200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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