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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灣 史 清 領 時 期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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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領時代的臺灣:政治與統治 1.臺灣納入中國版圖 2.臺灣棄留論 3.消極的治臺政策 4.番界的設立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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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納入中國版圖 清朝康熙22年(1683),清朝派鄭氏降將施琅攻臺,鄭克塽投降,結束鄭氏王朝在台灣21年的統治。 施琅像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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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棄留論 清朝平定臺灣後,朝廷中對於臺灣棄留的問題產生爭議。部分大臣認為臺灣化外之地,主張放棄臺灣。但施琅認為臺灣物產豐富,更是中國東南沿海門戶,戰略地位重要,不可棄之,最後康熙決定保留臺灣,並設立府縣。 《福建通志》臺灣府三縣圖(1684)是清代第一幅臺灣地圖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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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臺政策:消極與積極 清朝統治臺灣211年間,一般把清朝的統治政策分為前後兩期。
前期清朝的政策是防止臺灣再度成為海盜的聚集地,故採取消極的政策,包含官員、駐兵三年輪調、禁止攜家帶眷及限制內地居民渡臺的「移民三禁」。 1860年英法聯軍之役,清朝戰敗,簽訂中英法天津條約,開放臺灣為通商港口,加上1875年牡丹社事件,清朝轉而重視臺灣,積極治理臺灣。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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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極的治臺政策 清朝為防止臺灣成為海盜聚集地,規定任何官吏駐臺三年,立即調離,官吏不准攜帶家眷來臺,駐軍也是三年輪調,稱為「班兵」。
「渡臺禁令」:男子 需要申請渡臺許可證 才可來臺,並且不准 攜帶家眷。 一直到1875年牡丹社事件後, 才取消渡臺的限制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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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領時代的臺灣:移墾社會的建立 1.漢人的原鄉與移墾社會 2.羅漢腳與有應公 3.墾照與墾號 4.水利事業的開發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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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人的原鄉與移墾社會 自荷蘭招募漢人來臺開墾,又經鄭氏王朝經營,漢人移居臺灣者大量增加。雖然清朝限制渡臺,但中國東南沿海居民,為求生計,仍然大量偷渡來臺。 移民臺灣的漢人大多來自閩(福建)粵(廣東)兩省與客家人,其中福建又以漳州、泉州府來臺人數最多。故一般將臺灣移民分為漳、泉、客家三類。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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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漢腳與有應公 由於大量偷渡來臺的人民多為男性,也造成了臺灣社會男女 比例懸殊(當時大埔(今嘉義)男女比約為275:1)形成不易結婚
的「羅漢腳」出現(這些男子沒有家庭,大多夜晚露宿寺廟佛像下, 故稱羅漢腳)。這些孤苦無依的羅漢腳死後,無人收殮,無子 孫祭拜,善心人士將之立廟 祭祀,便稱為「有應公」 圖:早期的有應公 (收藏於真理大學校史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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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照與墾號 大量漢人移民臺灣,帶動了臺灣的開發。當時臺灣大部分的土地都是由民間自發性的墾殖。
當人民打算發開墾土地時,必須先向縣府申請開墾權,也就是「墾照」。然後人民組成「墾號」(開墾公司),開發土地。成功後納正供稅,便可獲得土地所有權。比較有名的有開墾台北盆地的「陳賴章墾號」(1709)和開墾新竹的「金廣福大隘」(1835)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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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租與小租 由於墾戶向官府申請的土地開墾面積大多非一人能力所能完成,於是便是土地分為數筆,招來墾佃開發,在向墾佃收於租金,稱為「大租」,而墾佃再招來耕佃替他耕作,並收取地租,稱為「小租」,如此層層關係,便形成大租戶和小租戶。 如果是向原住民承租土地耕作,在繳納地租給原住民,則稱為「番大租」。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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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廣福與竹塹的開發 金廣福是一個是由閩、客合作的案例。淡水同知李嗣業為了積極開疆,諭令姜秀鑾、周邦正、集資合股,拓墾今北埔、峨眉、寶山三鄉 。今天位於新竹北埔的金廣福公館便是當時辦事處。其中「金」表示吉利多金,「廣」、「福」兩字則代表墾戶有廣東和福建出身者。換言之,金廣福是一個不同族群的合作開墾例子。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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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事業的開發 在土地開發過程中,灌溉水源的取得至為重要。清代臺灣的水圳開發,大多是由民間力量集資開發,最著名有下例幾處:
1瑠公圳(台北盆地) 2八堡圳(彰化縣二水鄉) 3貓霧拺圳(台中盆地) 4大安圳(台北土城板橋) 5曹公圳(高雄鳳山)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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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移墾社會到定居社會 隨著大量的移民來臺與臺灣的逐步開發,臺灣逐漸從一個人口流動性高的移墾社會轉變成為一個固定居住的永遠家鄉。學者將這種現象稱之為臺灣的「內地化」或是「土著化」。 (指臺灣的生活方式、宗教節慶、習俗已經與中國的原鄉相同)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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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變與械鬥 1.抗官民變 (a)朱一貴事件(1721) (b)林爽文事件(1786) (c)戴朝春事件(1862) 2.義民 3.分類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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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官民變 清朝統治臺灣211年,根據統計,大小民變約有116次之多,規模大者共有73次,史書多以「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亂」來記載臺灣民變的嚴重情況。 「民變頻仍」也充分顯示出長久以來台灣社會一直是處在一種不安定的狀態當中。主要導因於:官吏貪污,導致公權力無法伸張,因此民眾必須自立救助。曾任臺灣道的徐宗幹就曾說「各省吏治之壞,至閩而極,閩中吏治之壞,至臺灣而極」而吏治之壞,則導因於官吏需三年一調與「迴避」的制度。 其次,臺灣民變的重要特徵,就是參與者大多是社會下層階級的「遊民」為主。換言之,是史家霍布斯邦所稱的「原始的叛亂者」。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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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一貴事件(康熙60,AD1731) 朱一貴居於羅漢門(今高雄旗山),以養鴨為業,人稱「鴨母王」。當臺灣知府王珍苛政引起民怨。康熙60年,友人以朱一貴之姓為明朝國姓,故以此號召鄉里起事。起事後,北有賴地,南有杜君英響應,七天內全臺陷於朱一貴手中。 朱一貴入台南府城後,被尊為「中興王」,建元「永和」,仿明朝制度,以「反清復明」為己任。但不久後內部發生內訌,自相殘殺,元氣大傷。後清朝以藍廷珍、施世標(施琅子)平定動亂,此事件前後歷時約五十天。 朱一貴領軍圖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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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爽文事件(乾隆51,AD1786) 林爽文於1733年隨父親來臺,居住於彰化縣大里杙莊(今台
中大里市),善經營,成為地方上的豪強,後加入天地會, 成為天地會北路首領。 乾隆51年7月,臺灣知府下令 緝捕天地會成員,林原無意舉事 但彰化知縣已率軍隊靠近,故林 決定率眾起事,於11月27日夜佔 大墩(今台中市),之後陸續攻 陷彰化縣、竹塹。 大里市樹王里清代舊宅院殘存的山門 圖片來源: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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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爽文事件Ⅱ 攻陷臺灣中部城市,自立為皇帝,建年號「順天」。並繼續攻佔諸羅、斗六門、南投等城市,後得南部莊大田響應,幾乎控制全臺灣。
清政府前後派遣福建水師提都黃仕簡、閩浙總督常青為督師,用兵萬餘人,均無法消滅林爽文。後派陝甘總督福康安來臺,加上林爽文陣營內部閩客的籍貫衝突,導致客家籍人士轉而投向清朝陣營(故被稱為義民),林爽文勢力漸衰。 埔心鄉的忠義廟裡,懸著乾隆皇帝親頒的「褒忠」匾額,主要是紀念林爽文事件中的犧牲者。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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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爽文事件Ⅲ 乾隆52年(1787年)林爽文兵敗八卦山,後退入南投埔里山區,於1788年正月自願由好友高振送往官府領賞,後在北京處死。
來台平亂的欽差大臣福康安上書「善後策十六事」,獲得清朝重視。乾隆也把平定林爽文一事視為是自己的「十全武功」之一。 鹿港的福臨宮,為尊崇天地會林爽文的平海大將軍王勳(王芬)所建立的廟宇 清廷平定林爽文事件紀念龜趺(現保存在赤嵌樓)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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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潮春事件(同治元年,AD1862) 臺灣中部有一個會黨稱為「八卦會」,這是一個反清的秘密組織。戴潮春,字萬生,彰化縣四張犁人(今台中北屯)。戴為地方巨富,是八卦會的首領。他不滿北路協署副將夏汝賢向他勒索,便於1861年召集八卦會群眾,以維護地方安寧的名義辦理地方「團練」。1862年臺灣兵備道孔昭慈於彰化緝捕八卦會總理洪某,群眾擁戴潮春為首領,正式舉兵抗清。 戴潮春起兵時,為避免之前抗清活動,都因泉彰對立而遭清政府分化,故提出「連和二屬」、「協衷共濟」。但成效不彰,也反映了臺灣族群分類對立已久的問題。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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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潮春事件Ⅱ 1863年,清廷命令出身台灣霧峰林家的福建陸路提督林文察、台灣兵備道丁日健率大陸清軍渡台鎮壓,並得竹塹(今新竹)士紳林占梅的鄉勇配合會師,收回彰化縣城。戴潮春棄城退入四塊厝庄,反抗軍的勢力逐漸潰敗。1863年底,中部各庄反戴,清軍反攻斗六門,戴逃入武西堡,見大勢已去,遣散餘黨,自雇轎子出去北斗投案。 之後,他的許多餘黨林日成、洪從、嚴辦、呂梓等,仍分散各地繼續抵抗,直到年1865 (同治4年) ,才全部被清軍平息,事件前後歷時4年 。 戴潮春抗清事件中,有一現象值得一提,那就是婦女扮演著相當勇武的角色,許多將領的妻子參加戰鬥,英勇不讓鬚眉。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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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民 民變發生代表著一群人民起來反抗清朝統治。但同時也有另一群支持清朝,打著「大清義民」的旗幟幫助官府平定民變。如朱一貴之役,南部客家人轉而協助清朝;林爽文之役時,以漳州人為抗清主體,結果泉州人反而轉而支持清朝。清朝政府利用這種閩客漳泉的族群對立,削弱民變的反抗力量。民變事變結束後,清朝政府便會賜與「義民」之號。其實義民大多是在台定居,有土有財生活安定的群眾,自然反對動盪不安的社會環境,而願意協助統治者與叛亂者對抗。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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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械鬥 所謂的分類械鬥,指的是臺灣人民因為原鄉省籍的認同差異而導致的武力衝突。這些來自不同原鄉,尚未土著化的移民,經常因為生活空間、經濟利益的爭執而產生各族群之間的集體爭鬥,稱之為械鬥。 一般分類械鬥可分為: 不同祖籍械鬥:包含a.閩南與客家 b.閩南內部的漳州泉州人互鬥 c.泉州人內部的同安與惠安、南安人互鬥 不同姓氏械鬥:如李姓和廖姓之互鬥 不同職業團體的互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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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械鬥表 1750:諸羅李光顯案,雙方爭奪墾地衝突 1782:彰化漳州、泉州人因賭場換銅錢發生爭執,引發兩村大械鬥
1797:因土地分配問題,漳、泉、客於噶瑪蘭發生械鬥 1806:漳州籍民兵在鹿港與樵轎夫發生衝突,演變成大規模械鬥。 1809:大甲溪泉州籍人民因稻米收成與漳州人械鬥。 1815:臺灣縣府城大西門外,因劃分地盤引發械鬥。 1830:噶瑪蘭挑夫林瓶等糾股鬥殺,引發兩家械鬥。 1853:頂下郊拼:爭奪淡水河商業碼頭利益,泉州人內部大械鬥。 1859;艋舺泉州人與枋寮土城漳州人發生火拼。 1860:宜蘭戲班樂團西皮福祿械鬥 1860:西螺、二崙一帶爆發廖、李、鍾三姓大械鬥,歷時3年平息。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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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的遭遇與變遷 1.生番與熟番 2.土地買賣與墾殖 3.原住民的反抗 4.番社采風圖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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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番與熟番 清朝依據原住民的漢化程度與文化教養,分為「熟番」、「生番」、「歸化生番」三類。其中「熟番」指的是漢化程度較深,服從政令,有向政府繳納餉者;「歸化生番」則是介於生熟番之間,有與漢人從事交易,但降叛不定者,「生番」則是指漢化程度較淺,不服政令者。如果根據地緣分類,則熟番多屬平埔族,而生番多屬高山族。 清朝一開始並沒有負責管理原住民的機構,而由縣、廳兼管。後於1767年(乾隆32)設立「南北兩路理番同知」負責原住民事務。不過與原住民生活最相關的,則是「社商」與「通事」兩官。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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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買賣與墾殖 清初為了避免漢人與原住民接觸,曾設立番界,阻礙雙方溝通。但隨著漢人移民的大量進入,亟需土地開墾,於是便使用各種手段向原住民承租、交換、欺騙等方式來獲得土地。如張達京,曾使用「割地換水」與「入贅」岸裡社頭目家的方式獲得原住民土地達30萬頃。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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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的反抗 在清朝統治下,原住民面對地權喪失,土地被漢人墾殖而不被迫遷往深山的情況下,也有諸多反抗事件。但受限原住民人數稀少,又缺乏武裝技術,故反抗不成,鎮壓而終。 清領時代較大規模的原住民反抗事件有: 1699:吞霄社之役 1699:北投社之役 1731:大甲西社之役 1875:加禮宛社(花蓮)之役 1888:大庄諸社(花蓮富里)之役 1895:觀音山庄(花蓮玉里)之役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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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國際舞台 1.臺灣的開港 2.西洋文化的洗禮 3.牡丹社事件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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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開港 由於臺灣的地理位置特殊,一直都是西方列強注意的目標。1858年、1860年的兩次英法聯軍之役,清朝戰敗,簽訂中英法天津、北京條約中,便有要求臺灣開港通商的條文。臺灣也因此,重新回到國際的舞台上。 最初的四個通商口岸: 淡水 雞籠(基隆) 安平 打狗(高雄)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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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開港與貿易發展 臺灣的開港也使得對外貿易迅速擴大起來。當時最重要的輸出貨物是「茶、糖、樟腦」。在人造樟腦問是前,臺灣的樟腦佔世界7成以上。糖業是臺灣傳統以來的重要產業,而茶葉則是新興發展的外銷品,種植在北部丘陵地,也帶動了臺灣整個經濟重心的北移,其中大稻埕也因此發展,成為臺灣最重要的經濟城市。(1881年,臺灣北部貿易額首度超越臺灣南部) 開港後,許多的外商也來到臺灣開設商館洋行,同時帶動了商品經濟的發達,1878年後,相較於中國被列強割據,臺灣一直是一個貿易順差的地區。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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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文化的洗禮 伴隨著臺灣開港,不僅是洋行和資金的流入,基督教傳教士也進入臺灣社會之中。其中許多傳教士以臺灣為家,在此奉獻一生,如:
1871年來台的甘為霖(William Campbell),在台傳教47年,開發澎湖、嘉義地區,並創辦盲人學校。 1875年巴克禮(Thomas Barclay)創辦台南神學院,並翻譯臺灣話的羅馬聖經,並引進臺灣第一部西式印刷機,創辦「臺灣府城教會報」 1883年,余饒理(George Ede)創辦臺灣第一所中學:長老教會中學(今台南長榮中學)後創辦台南女學(今台南長榮女中)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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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偕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馬偕於臺灣北部的傳教與醫療、教育活動。
1872年,加拿大人馬偕來台,並努力學習語言。為獲得本地人民信任,馬偕在台灣從事醫療服務,替居民拔牙,並於1873年於淡水鎮開設「偕醫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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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堂的設立 馬偕於從自己家鄉魁北克募得一筆款項,於淡水紅毛城東北興建一座書院,取名為「牛津學堂」(Oxford College),位於今天真理大學校園內。 馬偕後娶台籍女子張聰明為妻,並於1884年興建另一座「淡水女學堂」(今淡水高中),傳播女子受教育的觀念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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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社事件 隨著日本在明治維新後的強大,日開始覬覦中國的領土。1874年5月,琉球宮古島船因遭遇暴風雨而漂流至臺灣東部八瑤灣,船上成員有54人被牡丹社原住民殺害。 日本依此事件,向清朝提出「嚴懲臺灣番民」的要求。清朝認為生番乃化外之民,不加過問,並說「問罪與否,聽憑貴國辦理」。1874年3月,日本依此出兵臺灣,進攻牡丹社。 議和時,日本強調「琉球」乃日本國土,清朝必須承認日本出兵臺灣為「保民義舉」。也因此間接承認琉球成為日本領土。後日本改琉球名為沖繩,為日本都道府縣之一縣。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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