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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by姬傍滨 祁 Modified 7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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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火灾是全社会的事业,它需要科技的进步,需要消防监督,也需要消防科学知识的普及和提高。通过各类的消防安全培训,从而使人们更好的掌握消防常识和了解消防法规,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使我们的生产和生活远离火灾的侵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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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培训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三明市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林广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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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上海胶州路特大火灾已致58人遇难62人受伤 11月15日14时15分许,上海静安区胶州路728号一幢28层楼的高层居民住宅发生火灾。58个生命已被大火无情地夺去,另有62人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其中17人伤势严重。 这是上海有记录以来伤亡最多的火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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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福州台江医院附近民房突发大火三十九户人受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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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商业大厦发生火灾19人死亡27人受伤 20010年11月5日9时17分,吉林商业大厦发生火灾,共造成19人死亡 27 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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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8月9日电 9日下午16时27分,重庆最繁华的闹市一栋高层建筑第8层住户阳台发生火灾,蔓延到29层的顶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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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14时54分,辽宁省沈阳市万达商业广场售楼处发生火灾,导致9人死亡9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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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列西火灾造成四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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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上海商学院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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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6.5”公交车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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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化工企业因爆炸引发火灾 3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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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木材加工厂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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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乐市拉丁酒吧发生重大火灾 2009年1月31号晚上11点55分左右发生一起特大火灾,造成17人死亡、20人受伤。大火在2月1日零点20分左右被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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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10日广东汕头华南宾馆发生火灾造成31人死亡、15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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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世纪新华都火灾 200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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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 2008年9月20日23时许,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舞王俱乐部发生一起特大火灾,经龙岗区消防部门全力扑救,火灾很快被扑灭,事故共造成44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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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发生后现场一片狼藉,过道上散满逃生者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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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法规 授 课 内 容 二、开展“防火墙”工程 三、家庭防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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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培训的目的 社会单位要提高“四个能力”: 一是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二是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根据公安部“防火墙”工程要求:社会单位要提高“四个能力”,员工要做到“三懂、三会、三提高”。 社会单位要提高“四个能力”: 一是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二是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三是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四是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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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法律、法规 (一)新的消防 工作方针 (二)新的消防 工作原则 (三)单位实行消 防安全责任制 (四)相关法律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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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工作方针 彻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彻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就是把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结合起来。在消防工作中,要把火灾预防放在首位,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力求防止火灾发生。同时,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发现、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火和灭火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有机结合的整体。“防”与“消”是达到消防安全的两种必要手段,两者相互联系,互相渗透,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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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防工作中,必须坚持“防”、“消”并举、“防”、“消”并重的思想,将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有机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保护人生、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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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防工作原则 即“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 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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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面负责 单位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也是社会消防管理的基本单位。单位对消防安全和致灾因素的管理能力,反映了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消防安全形势。《消防法》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在保障消防安全方面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法》关于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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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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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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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任何单位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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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任何单位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 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 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 火灾有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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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积极参与 公民是消防工作的基础,是消防工作重要的参与者和监督者。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消防工作就不会发展进步,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就不会提高。《消防法》关于公民在消防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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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何人都 有维护消防安全、 保护消防设施、 预防火灾、报告 火警的义务;任 何成年人都有参 加有组织的灭火 工作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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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任何人 发现火灾都应当 立即报警;任何 人都应当无偿为 报警提供便利, 不得阻拦报警; 严禁谎报火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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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报火警 发生火灾时,拨打“119”火灾电话向公安消防队报警,但必须讲清以下内容:
如何报火警 发生火灾时,拨打“119”火灾电话向公安消防队报警,但必须讲清以下内容: 一、发生火灾单位或个人的详细地址。包括街道或名称、门牌号码,周围有何明显建筑或单位;农村发生火灾要讲明乡(镇)、村庄名称;大型企业要讲明分厂、车间或部位;高层建筑要讲明第几层楼等。 二、起火物。讲清燃烧的物品,如化工原料,油类等。 三、火势情况。如看见冒烟,看到火光,火势猛烈,有多少房屋着火等。 四、报警人姓名及所用电话的号码。以便消防部门电话联系及时了解火场情况,调集灭火力量,如在大的居民新村,还应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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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火灾扑灭后,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64)
5、任何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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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首先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在单位内部实行和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岗位防火责任制。每位分管领导应当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部门、各班组负责人以及每个岗位的人员应当对自己管辖工作范围的消防安全负责,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保证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保证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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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管、谁负责”,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要由本单位自己负责;谁主管哪项工作,就要对那项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具体讲有:
一是各单位的法人代表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法人代表授权分管每项工作的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领导,要对自己主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二是班组长应对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同时,抓好“谁在岗,谁负责”,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员工。这也叫安全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哪一层出问题就处理哪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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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法律责任 1、《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1)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2)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3)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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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4)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5)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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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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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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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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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消防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2)过失引起火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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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3)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4)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5)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6)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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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4、《消防法》第六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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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防火墙”工程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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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一、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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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2)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防火检查;
1、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1)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2)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防火检查; (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其他单位每日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巡查; (4)员工每日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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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的了”。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到位、有效处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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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2、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1 min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1)火灾报警按钮或电话附近的员工,立即摁下按钮或拨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员; (2)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 (3) 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员工引导人员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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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火灾确认后,单位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 min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1)通讯联络 :组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2)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3)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4) 安全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5)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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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疏悉逃生线路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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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应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
2、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配备相应的火场疏散逃生装备、器材。 3、单位应在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疏散引导员,负责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 5、火灾无法控制时,单位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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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处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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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是消防安全明白人。消防安全明白人应熟知以下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2)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2、单位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3、单位应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在明显部位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志。 4、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在岗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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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员工应达到以下要求:
(1)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2)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使用方法; (5)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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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1)消防设施标志。如: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方法; (2)提示性标志。如:在显著位置设置单位总平面图,楼层、房间设置疏散指示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3)警示性标志。如:在危险场所或重点部位设置禁止性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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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员密集场所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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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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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示 性 标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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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性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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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庭防火 (一)家庭防火“四宝” (二)家庭装修防火 (三)家庭电器防火 (四)家庭其他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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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防火“四宝” 1、一个灭火器 2、一把手电筒 3、一根救生绳 4、一个防烟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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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装修防火 1、材料 2、线路(电器线路、燃气线路) 3、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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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庭电器防火 1、电视机 2、洗衣机 3、电冰箱 4、空调 5、取暖器 6、液化气(燃气) 7、多功能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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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庭其他防火 1、教育小孩不能玩火; 2、安全使用香、烛; 3、限量存放危险品; 4、保持通道和安全出 口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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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小孩不能玩火 (1)经常教育孩子不要玩火,向孩子讲清楚玩火的后果; (2)家长要严格保管好火种,不能随手乱放;
(3)不要让年龄很小的孩子任意摆弄电器,防止短路起火; (4)教育孩子不要随意玩燃气开关; (5)教会孩子几种有效而且简单的火场逃生方法; 同时,让孩子知道如何报警,以便为施救嬴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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