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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66/147 條文編譯撰寫計劃 長榮航太 REV:00 報告人 : 王孝忠 日 期 : JUN/1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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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ART-66/ 條文編譯撰寫計劃 長榮航太 REV:00 報告人 : 王孝忠 日 期 : JUN/16/2009

2 內容 前言說明 ····················································· 01 編譯計劃 ····················································· 02 編譯管制表 ··················································· 03 Part-66 新規章對 Part-145 & Part-M 影響 ······················ 05 討論事項 ····················································· 06

3 前言說明: 民航局標準組多次召集航空業界討論 Part-66/147 的相關法規,擬引用此先進的系統架構來建立台灣航空維修執照規範,在系統制度對等的條件下增加國內航空業的國際競爭力! 依 MAY/07 民航局會議決議與 MAY/14 來函中確認由 長榮航太主導 Part-66/147 法規草案的編譯研擬、而由 華航主導現有執照 A/E/AV 轉換成新制 A/B1/B2 執照類別的限制與規範。 因「Part-66 Certifying Staff/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05-01A)」、「Part-147 Training Organization Requirements/航空人員訓練機構設立規則 (05-02A)」的大幅修正,若此法案一旦施行對航空維修產業影響深遠,茲就草案的編譯研擬的分工與管制情況作一提報說明。 01

4 第一部份 : EASA Part-66 Certifying Staff 法條編譯 原文共 七十八 頁
編譯計劃: 長榮航太已成立專案小組,第一階段作業先執行 EASA Part-66/144 法條編譯成中文後送 民航局參閱,而後續作業再配合局內進度運作,計劃說明如下: 第一部份 : EASA Part-66 Certifying Staff 法條編譯 原文共 七十八 頁 由 長榮航太、長榮航空、立榮航空、亞洲航空 負責編譯 第二部份 : EASA Part-147 Training Organization Requirements 原文共 一十四 頁 由 長榮航太 負責編譯 各負責人 JUL/15 前送 EGAT 彙整,AUG/15 前送 民航局參閱。 02

5 EASA Part-147 Training Organization Requirements 法條編譯
編譯管制表: EASA Part-147 Training Organization Requirements 法條編譯 條文章節 內容 編譯人 綜整者 1 Section A 航空人員訓練機構 魏建德 王孝忠 概論 組織需求 核可之基礎訓練課程 機型/實作訓練 2 SECTION B 相關當局之程序 核發修護訓練機構之核可證書 修護訓練機構之核可證書撤銷,吊扣和限制 國家資格轉換 檢定合格 執照撤銷,吊扣和限制 3 Appendix I 基本知識訓練課程時數規定 4 Appendix II 修護訓練機構之核可證書格式範本 5 Appendix III 核可之受訓證書格式範本 03

6 EASA Part-66 Certifying Staff 法條編譯
條文章節 內容 編譯人 綜整者 1 Section A 航空器修護執照 林啟忠 航空器修護執照 飛機及直升機類別 航空器修護執照 飛機及直升機以外類別 零組件 2 SECTION B 相關當局之程序 概論 核發航空器修護執照 檢定測驗 國家資格轉換 檢定合格 執照撤銷,吊扣和限制 3 Appendix I 基本知識需求 Paragra-1 & 2 Module 1-4 基本知識需求 Paragra-2 Module 5-11A 李學豐 基本知識需求 Paragra-2 Module 11B-17 陳瑞元 4 Appendix II 基本知識考試標準 黃智勇 5 Appendix III 機型訓練與考核標準 6 Appendix IV 加簽航空器修護執照之經歷規定 7 Appendix V 申請表格及執照格式範本 04

7 Part-66 新規章對 Part-145 & Part-M 影響 航空維修產業新人執照考選: 嚴謹度增加 - 維修學校訓練、實務經歷限制
鑑別度提升 - 基礎知識、機型訓練、題型程度分類 專業度區分更形細膩 維修經歷冊設計 - (維修實務經歷的佐證文件) 基礎執照 (A/B1/B2) 所需的維修經歷冊設計 機型執照 (A/B1/B2) 所需的維修經歷冊設計 A/E/AV 原持照人員證照轉換作業: 05

8 此部份的編譯撰寫擬自 JUL-16 派工並分送,法規組各負責人可先行參閱。
輔助文件 因 EASA Part-66/147 的條文為原則性說明,故 EASA Issue ED Decision NO 2003/19/RM 對每一 Part-66/147 法條提出具體的陳述 Annex-IV : Acceptable Means of Compliance to Part-66 Annex-V : Guidance Material to Part-66 Annex-VI : Acceptable Means of Compliance to Part-147 Annex-VII: Guidance Material to Part-147 此部份的編譯撰寫擬自 JUL-16 派工並分送,法規組各負責人可先行參閱。 05

9 討論事項 編譯完成後法條草稿提供與會的各級長官與業界先進參考,草案內容完全引用 EASA Part-66/147 原文且未加入編譯者意見,未來在局內的主導下再逐條討論與修正 ? 長榮航太接受 民航局委託協助撰寫 Part-66/147 法規深感榮幸,但是面對公司繁重的業務壓力與局內對此法規的殷殷期待,希望能由局方出面研究解決人力的問題,專人專職的情況下提升運作的效率,甚至提前完成該法案運作的時程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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