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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十一  收入、费用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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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十一  收入、费用和利润

2 任务1 熟悉营业收入的核算 一、营业收入的分类和特点
任务1 熟悉营业收入的核算 一、营业收入的分类和特点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收入的定义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3 (一)收入的分类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收入划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 (2)提供劳务的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4 (二)收入的特点 (1)收入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如工商企业的收入是从其销售产品或商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日常活动中产生的。 (2)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如增加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也可能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如以商品或劳务抵偿债务;或两者兼而有之,例如,商品销售的货款中部分抵偿债务,部分收取现金。

5 (3)收入能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如上所述,收入能增加资产或减少负债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因此,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等式,企业所取得收入一定能增加所有者权益。这里所说的收入一定能增加所有者权益,仅指收入本身的影响,而收入扣除相关成本和费用后,则可能增加所有者权益,也可以减少所有者权益。 (4)本企业的收入只包括本期经济利益的流入,而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如代收增值税等。

6 二、营业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7 2.销售收入确认的时间 下列商品销售,实质上满足了收入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收入: (1)办妥托收手续销售商品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3)售出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交货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不确认收入。 (4)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5)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采用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的,按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

8 3.销售收入的计量 企业应当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按以下计量原则对收入进行可靠的计量: (1)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2)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视作企业的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9 (4)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5)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

10 (二)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提供劳务的内容不同,完成劳务的时间不同,劳务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方法也不相同。提供劳务收入应分别下列情况进行确认和计量: 1.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1)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条件。 (2)提供劳务收入的计量。 2.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 3.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混合业务

11 (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条件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计量 企业应当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12 三、营业收入的会计处理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 1.一般商品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进行商品销售的账务处理时,应当首先按照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条件进行衡量,若同时符合5项条件,应及时确认为收入,并结转相关的销售成本;否则,不能确认收入。 2.特殊商品销售的会计处理 (1)委托代销商品。委托代销商品是指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售商品的方式。 (2)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所谓分期收款销售,是指企业将商品先交付给买方,货款按照合同要求分期收回的一种销售方式。

13 (二)提供劳务收入的会计处理 提供劳务收入的核算包括归集劳务费用、确认劳务收入、结转劳务成本等几个部分。归集劳务费用时,借记“劳务成本”等相关成本费用账户,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确认劳务收入时,应按确定的收入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和“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年度终了结转劳务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等账户,贷记“劳务成本”等相关成本费用账户。

14 (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会计处理 1.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未收回的存款或贷款等的本金、存续期间和存续期间的实际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企业按期计算应确认的利息收入时,借记“应收利息”“贷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15 2.使用费收入的会计处理 不同的使用费收入,其收费时间和收费方法不尽相同,有的是一次收取全部使用费,有的则是在合同、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等额收取使用费或不等额收取使用费。如果合同、协议规定使用费一次支付,且不提供后期服务,应视同该项资产的销售一次确认收入;如提供后期服务的,应在合同、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如果合同、协议规定分期支付使用费,应按合同、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16 任务2 掌握费用的核算 一、费用的确认 费用的确认需要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主要解决费用在何时入账的问题。根据引起费用的支出发生时间和费用确认的先后次序,可以将费用确认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支出发生时即入账 (二)支出在先,入账在后 (三)入账在先,支出在后

17 二、营业成本的核算 (一)主营业务成本 (二)其他业务成本

18 三、期间费用的核算 (一)销售费用的核算 企业发生的销售费用,在“销售费用”账户核算,并在“销售费用”账户中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销售费用”账户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账户后无余额。 (二)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账户核算,并在“管理费用”账户中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管理费用”账户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账户后无余额。

19 (三)财务费用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在“财务费用”账户核算,并在“财务费用”账户中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财务费用”账户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账户后无余额。

20 任务3 掌握所得税的核算 一、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
任务3 掌握所得税的核算 一、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 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税前会计利润是指企业根据会计制度的要求,采用一定的会计程序和方法确认的、扣除所得税支出之前实现的利润。我国一般习惯称其为利润总额。其目的是向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关于企业经营成果的会计信息,为其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按照所得税税法计算的据以确定应交所得税金额的本期损益额。其目的是为企业进行纳税申报和国家税收机关核定企业应纳所得税额提供依据。由于会计与税法对损益或纳税所得计算的目的不同,对于收入、费用、利润等确认与计量的方法亦不相同。所以,对同一企业在同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按照会计方法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收法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往往能够存在着差异,即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不是统一的概念,而是存在着差异。

21 二、暂时性差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应该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主要体现为暂时性差异。所谓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2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核算

23 四、所得税会计处理 (一)所得税费用 企业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费用(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应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即 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1.账户设置 2.账务处理

24 任务4 掌握利润的核算 一、利润的构成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根据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一定期间的利润总额主要由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构成。其中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即为企业的净利润。 (一)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源自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是企业利润的重要来源。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25 (二)营业外收支 营业外收支是指与企业的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尽管营业外收支与日常活动没多大关系,但是,从企业主体来考虑,它们同样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也是增加或减少利润的因素,对企业的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26 (三)利润总额与净利润 利润总额又称税前会计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全部的营业利润和营业外收支之和,具体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 =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也称税后利润,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最终经营成果,其金额为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后的净额。其中,所得税是指计入利润表的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27 二、利润形成的会计处理 利润形成的核算有账结法和表结法两种方法。 账结法,是指在每月月末将所有损益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各损益类科目月末均没有余额,“本年利润”科目反映年度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采用账结法,账面上能够直接反映各月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但每月末结转本年利润的工作量较大。

28 表结法,是指各月月末不结转本年利润,而是通过编制利润表的过程计算出当月的净利润(或净亏损),在年末才将所有损益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采用表结法,各损益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表示累计的收入或费用,“本年利润”科目在1~11月各月末不作任何记录,到12月末才结转本年利润。因此,各月末的累计净利润(或净亏损)不能在账面上直接得到反映,需要在编制利润表的过程中确定,但由于平时不必结转本年利润,能够简化核算工作。

29 三、利润分配及其会计处理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净利润所进行的分配。企业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 (一)企业利润的分配顺序 (二)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

30 学习结束 !

31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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