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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墨子哲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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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墨子简介 墨子,名翟(约元前468—前376年),鲁国人,一说宋国人。墨家学派创始人。
他出身低微,“上无君子之子,下无耕农之难”,可能是一个接近手工业劳动者的读书人。因而养成了注重节俭、劳身苦志的作风,“量腹而食,度身而衣”,吃的是“藜藿之羹”,穿的是“短褐之衣”,足登“跋跷”。他注重实践,善于制作,原是手工工匠,善于制造守城器械等,相传他的木工技术,与鲁班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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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术上,初受孔子影响,“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后逐渐成了孔子和儒家叛逆,创建了与儒家相对立的墨家学派。儒和墨两派互相驳辩,在先秦首先揭开了百家争鸣的序幕。人们常把孔墨、儒墨并提。
墨子在战国时代乃是流誉四方、最具影响力的大思想家之一。墨家以“为万民兴利除害”为自己使命,并为之孜孜奋斗,游说诸侯,谋求制止战争,安定社会,安定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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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平生足迹所及,则尝北之齐,西使卫,又屡游楚,前至郢,后客鲁阳,复欲适越而未果。”“席不暖”,“衣不黔”,真有孟子所说的“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主”的精神。
两千多年来一直流传着他止楚攻宋的传说。正因如此,他的智慧、坚定和见义勇为博得了历代人民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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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巫马子 墨子多次与儒家弟子巫马子辩论。一天,巫马子对墨子说:“你行义,没见有人帮助人,也没见鬼神赐福给你。但你还在做,你有疯病?”
墨子回答:“假若你有两个家臣,一个表里不一,一个表里如一,你看重哪个?” 巫马子说:“我看重后者。”墨子说:“既然这样,你也看重疯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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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孟子 公孟子多次与墨子讨论学术、人生等问题。一次,公孟子头戴礼帽,腰间插笏,穿着儒者服饰来见墨子,问服饰与行为有何联系。
墨子说:“从前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越王勾践四位国君,服饰好孬贵践不同,但作为却一样。我认为有作为不在于服饰。”用事实折服了公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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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为二 墨子对程子说,儒家学说有四个方面足以丧亡天下。程子说墨子诋毁儒家。墨子说此为告闻绝非诋毁。数日后,墨子又与程子辩论,称赞孔子。
程子问:“您一向攻击儒家,为什么又称赞孔子?” 墨子答道:“孔子也有合理而不可改变的地方,应予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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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行之论 鲁国的南部有一个叫吴虑的人,冬天制陶,夏天耕作,自比尧舜。墨子听说后就去见他。 吴虑对墨子说:“义,贵在切实可行,何必到处宣传!”
墨子说:“你亲自陶稼,分之于民,获利太小,我宣传义,可以救天下,获利巨大,怎能不去宣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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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徒讲学 墨子以“兴天下之利,除万民之害”为己任,到处奔走,宣传行义。经过几年的实践,他深感靠一个人的力量不够,必须组织更多的人为义献身。
约在三十岁之前,他创办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设有文、理、军、工等科的综合性平民学校,培养了大批人才。史称“弟子弥丰,充满天下,”其学说成为“言盈天下”的显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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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 《墨子》是阐述墨家思想的著作,原有71篇,现存33篇,一般认为是墨子的弟子及后学记录、整理、编纂而成。
《墨子》分两大部分:一部分是记载墨子言行,阐述墨子思想,主要反映了前期墨家的思想;另一部分《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等6篇,一般称作墨辩或墨经,着重阐述墨家的认识论和逻辑思想,还包含许多自然科学的内容,反映了后期墨家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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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故里——山东滕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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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墨大典”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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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墨大典”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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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墨大典祭文 维时季春,莺飞草长。龙泉塔影,百寻茫茫。荆河清流,千里汤汤。欣逢科圣墨子二千四百又九十祀诞降穀旦,今我墨圣故里后昆,爰及华夏述志士行,奉洁牲之太牢,奠清醴之杜康。黄钟大吕,长袖博裳。临灵域于木石,思圣诞其凤翔。谨告祭曰: 北辛陶纹,征东夷文化之昌明;奚仲车式,纪三代器物之专精。苍天眷亲,先贤孕英。催生圣婴成一代钜子,教化黎民树累世奇功。高扬平等博爱之大纛(dao),首倡和谐圆融之愿景。“兼爱”、“非攻”、“尚贤”、“尚同”。濡渥风习,淬铸道统。究天人以通幽微,格物事而发钥扃。几何初制,珠算定程。小孔成像,飞鸟影动。“力”施物“奋”,“标”适称“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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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凿破鸿蒙。正“名实”以论真伪,举“坚白”而资验证。“故”、“理”陈“辞”,“三物论”成。泰西中土,逻辑齐荣。习战阵以御敌侮,说楚王而罢攻宋。兵法修列,万国仰宗。长歌睿智光芒之瑰丽,浩叹经典庋(gui)藏之饶丰。泰山无以比其峻极,黄河岂可拟其恢宏。内共华夏儒家道祖以比肩,外与希腊哲学泰斗而抗衡。洵为中国科技父尊,不愧世界文明祖庭! 科圣已去,斯文未荒。墨学自西学东渐以复振,科技逢劫后新纪而重光。隆经济以乘扶摇,护民生而达康庄。墨圣燃炬导夫前路,吾侪踵武趁其韶光。诸业恒谋偕进,计功宜放眼量。祚当世以怀老幼,荫后代而泽绵长。斯国人喁喁之企盼,亦墨圣殷殷之瞩望。 即布虔敬,伏惟尚飨。 公元二○○九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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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兼以易别”的社会政治理论 一、“兼爱”与“非攻”之说 (一)“兼爱” “兼爱”是墨子十大主张的核心,也是墨家区别于其他各家的标志。
兼爱即无差别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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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以易别” “兼者,处大国不攻小国,处大家不乱小家,强不劫弱,众不暴寡,诈不谋愚,贵不傲贱,观其事,上利乎天,中利乎鬼,下利乎人,三礼无所不利,是谓天德。 别者,处大国攻小国,处大家乱小家,强劫弱,众暴寡,诈谋愚,贵傲贱,……是谓天贼。” “别”就是各种对立、歧视的坏现象(并不是一切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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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彼此不能容纳对方的现象之所以产生,是由于“不相爱生也”。
应“以兼相爱,交相利之法易之”。即是说“兼”、“别”不能并立,应当以“兼”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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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 墨子认为,天下的大害的根源在于有别,即亲疏远近等级之分。由此而彼此利益有别,并进而产生交相恶:
大家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的利益,大国攻小国,大家攻小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以诈欺愚,以贵傲贱,君不仁惠,臣不忠贞,以至于父不慈子不孝,天下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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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这一社会危机的办法即以兼易别,“诸侯相爱,则不野战。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人相爱,则不相贼,君臣相爱,则惠忠,父子相爱则慈孝,兄弟相爱则和调。”
总之,“天下兼后爱则治,交相恶则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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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墨子的“兼爱”与孔子的 “仁爱”之比较 相通之处:都肯定了人道原则 (1)在爱的范围和程度上:
儒家依据宗法伦理,承认有亲疏远近之别、贵贱差等之分。 墨子则坚决反对宗法伦理,主张爱无差等:“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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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先后顺序上 儒家主张先爱自己之“亲”,然后再推及别人之“亲”,是谓“推己及人”。
墨子则相反,要求人们首先去爱别人的父母:“必吾先从事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也。”如果人人都能做到这一点,那么自己的父母也就会得到相应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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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爱与被爱的关系上 儒家主张尽心,不言回报,只求尽职尽伦,不过问自己的权利。墨子则站在功利的角度,提出了对等互报的原则。
“子自爱不爱父,故亏父而自利;弟自爱不爱兄,故亏兄而自利;臣自爱不爱君,故亏君而自利。此所谓乱也:虽父之不慈子,兄之不慈弟,君之不慈臣,此亦天下之所谓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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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就价值取向看 孔子的“仁爱”侧重“修已”,启发人们在道德上自觉,强调主观修养;
墨子的目的是“交相利”,强调在物质利益上“利他”,把利己与利他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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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就性质而言 儒家的仁爱学说是一种彻底的义务论,墨子的兼爱论因对实际利益和后果的重视而呈现出功利主义的色彩。
孔子的“仁爱”是在维护封建宗法制度的基础上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的关系;墨子的“兼爱”是要在突破封建宗法制度的基础上提升小生产者的社会政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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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墨子“兼爱”论的评价 它有力地揭露了传统宗法等级制度的不合理,同时也暴露了儒家伦理的局限。儒家以亲族为起点的推及之爱,注入了贵族性的“恩泽”成分,无法突破此族与彼族、贵族与平民在经济利益上的分隔与界限。 墨子抹去人我之别,把人与人的关系设想成包括在经济利益上的无差别无对立的境界,又使他的“兼爱”学说蒙上了一层具平民性的空想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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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攻 “非攻”是“兼爱”的延伸。“非攻”反对相互争斗的战争 。
“兼爱”要求所有的人互爱、互利和互惠。依“兼爱”的要求去爱人利人即为“义”,相反,依“兼爱”的反面去害人杀人,就叫“不义”。 “不义”的形式多种多样,如偷窃、抢劫和杀人,但最大的“不义”却是攻国。所以,要行义,要“兼爱”,就不能不非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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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输(止楚攻宋) 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成,将以攻宋。子墨子闻之,起于鲁,行十日十夜,而至于郢,见公输盘。 公输盘曰:“夫子何命焉为?” 子墨子曰:“北方有侮臣者,愿借子杀之。” 公输盘不说。 子墨子曰:“请献十金。” 公输盘曰:“吾义固不杀人。” 子墨子起,再拜,曰:“请说之。吾从北方闻子为梯,将以攻宋。宋何罪之有?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杀所不足而争所有余,不可谓智;宋无罪而攻之,不可谓仁;知而不争,不可谓忠;争而不得,不可谓强;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 公输盘服。 子墨子曰:“然,胡不已乎?” 公输盘曰:“不可,吾既已言之王矣。” 子墨子曰:“胡不见我于王?” 公输盘曰:“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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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墨子见王,曰:“今有人于此,舍其文轩,邻有敝舆而欲窃之;舍其锦绣,邻有短褐而欲窃之;舍其粱肉,邻有糠糟而欲窃之—此为何若人?” 王曰:“必为有窃疾矣。” 子墨子曰:“荆之地方五千里,宋之地方五百里,此犹文轩之与敝舆也。荆有云梦,犀兕(sì)麋鹿满之,江汉之鱼鳖鼋鼍为天下富,宋所为无雉兔鲋鱼者也,此犹粱肉之与糠糟也。荆有长松文梓楩楠豫章,宋无长木,此犹锦绣之与短褐也。臣以王吏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 王曰:“善哉!虽然,公输盘为我为云梯,必取宋。” 于是见公输盘。子墨子解带为城,以牒为械,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公输盘之攻械尽,子墨子之守圉(yù)有余。 公输盘诎(qū),而曰:“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 子墨子亦曰:“吾知子之所以距我,吾不言。” 楚王问其故。 子墨子曰:“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杀臣,宋莫能守,乃可攻也。然臣之弟子禽滑(gǔ)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虽杀臣,不能绝也。” 楚王曰:“善哉。吾请无攻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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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非攻的”独特之处 先秦诸子中,除法家外,其他各家大都反对战争。如孔子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末之学也。”老子亦云:“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孟子则称:“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 墨子更偏重于从战争的实际后果来分析其危害。这种分析也体现了墨子的功利主义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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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尚贤”与“尚同”之议 (一)尚贤 “尚贤”的意思就是任用贤才,不计出身贵贱,一切依能力为准。
“尚贤”是政治的根本,判断一个国家政治是否清明,其最基本的标准就在于看这个国家贤良之士是否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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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国有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贤良之士寡,则国家之治薄。故大人之务将在于众贤而已。”
“贤良之士”,从何增加?墨子称:“故古者圣王之为政,列德而尚贤,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高予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断予之令……故当是时,以德就列,以官服事,以劳殿(定)赏,量功而分禄。故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举公义,辟私怨,此若言之谓也。” “贤者举而上之,富而贵之,以为官长;不肖者抑而废之,贫而贱之,以为徒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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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尚同 “尚同”,按照墨子,大体上有两方向的涵义:一是思想的统一,一是政治的集中;思想统一要求人们在思想上采纳一个标准,不能一人一义。政治集中则要求人们在行动上和上级保持完全的一致,不准自行其是: “凡闻见善者,必以告其上;闻见不善者,亦必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亦是之;上之所非,必亦非之。己存善,傍荐之;上有过,规谏之;尚同义其上,而毋有下比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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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墨子“尚同”主张的评价 墨子提出的尚同主张隐含的社会背景是,一家一户式的独立而分散的经济格局正在形成。社会的管理体制,必须由氏族血缘制转向区域郡县制,管理官吏的任用,亦由世袭制转向选举制。墨子的“尚贤”主张,即顺应了这种转变。 墨子的“尚同”说具有浓重的专制色彩。经过法家的吸收和改造,成了中国古代极为盛行的专制主义思想的理论源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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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节用”、“节葬”与 “非乐”之论 (一)节用 三者之中,以“节用”为本,“节葬”和“非乐”只是“节用”的两个方面。
墨子之所以提倡“节用”,主要目的在限制统治者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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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之主,其为宫室则与异矣。必厚作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以为宫室台榭曲直之望,青黄刻楼之饰。为宫室若此,故左右皆法象之,是以其财不足以待凶饥,振孤寡,故国贫而民难治也。”“民财不足,冻饿死者,不可胜数也。” 节用带有总结性质的说法为:“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具体的细目则更多,几乎涵盖了日常生活的各主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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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节葬 主张节葬原因:反对儒家的厚葬久丧。
节葬之法:古者圣王制为节葬之法曰:“衣三领,足以朽肉,棺三寸,足以朽骸。城穴深不通于泉,流不发泻,则止。死者既葬,生者毋久丧用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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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乐 墨子认为,当时的老百姓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而音乐的盛行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加重灾难,因为音乐“亏夺民衣食之财”。其具体表现在: 第一,在制造乐器时,王公大人必“厚措敛乎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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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在演奏音乐时,王公大人必占用强壮的劳动力,影响百姓的正常生产。
第三,在欣赏音乐时,王公大人必与人同听,因而影响到君子的听治和百姓的从事。 正因为音乐有这么多的危害,所以墨子主张干脆把它取消掉:“今天下士君子请(诚)欲将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当在乐之为物,将不可不禁而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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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节用”、“节葬”与 “非乐”的评价 积极意义在于:不仅对统治者生活奢侈腐化的状况作出了有力的批判,同时也充分肯定了平民劳作阶层崇尚节约的美德。 从实用的角度否定音乐和艺术的价值,思想有其偏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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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二元分立的世界观构成 “天志”、“明鬼”和“非命”是墨子十大主张的最后三条。
“天志”和“明鬼”主要论证天、鬼的实有以及它们对现世生活的干预,意在借助民间信仰,通过改造传统的天命观,为人的行为制订一外在的标准;“非命”则极力反对命定论,目的是为了高扬人的能动精神。 此三者之立论,就是要从内外两个方面为他的社会政治理想寻求某种正当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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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崇尚“天志”,重塑宗教信仰 (一)天志 首先,“天”有意志、有欲恶,为万事万物的主宰。
《天志上》云:“然则天亦何欲何恶,天欲义而恶不义。” “天子为善,天能赏之。天子为暴,天能罚之。” 其次,“天”全知全能,无所不在。 《天志下》云:“今人皆处天下而事天,得罪于天,将无所避逃之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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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天对人的行为能够赏赐和惩罚。《尚同中》云:“天下既尚同乎天子,而未尚同乎天者,则天灾将犹末止也。故当若天降寒热不节,雪霜雨露不时,五谷不孰,六畜不遂,疾灾民疫,飘风苦雨,荐臻而至者,此天之降罚也,将以罚下人之不尚同乎天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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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意”的内容 “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贯。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 “天之意,不欲大国之攻小国也。”
“天亦不辩贫富、贵贱、远迎、亲疏,贤者举而尚之,肖者抑而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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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意实际上就是墨子反复宣讲的“兼爱”、“非攻”、“尚贤”、“尚同”等主张。他把自己的主张诉诸于天意,这就转换了传统天命论的内容,由此,他在确保自己的主张具有终极的正当性意义的同时,也对传统的天命论作了改造和发展。这一点其实是与春秋战国之交天命论中以民意代替天意的演进趋向相吻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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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鬼” 墨子从其所谓的经验论出发,证明“鬼神”的存在。“鬼神”有三类: “天鬼神”、“山水鬼神”、“人死而为鬼者”《明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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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和天一样,有意欲有目的,全知全能且可以赏善罚暴,无所不能。
“鬼神之明智于圣人,犹聪耳明目之与聋瞽也。”“鬼神之明,不可为幽间广泽、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 天是最高的主宰,鬼神是天的辅佐。天、鬼一起承担劝善惩恶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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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天志”作为最高的价值标准,还是“明鬼”作为实现“天志”之手段,都是基于民众的世俗功利为前提的。
这里不存在代表下层民众利益的问题,而只不过是利用民众的宗教信仰建立社会价值的合法性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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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思想反映了:一方面,分散的独立的经济构成,在以国家统一为目标的前提下,不可避免地要走向中央集权;
另一方面,作为中央集权的最高主宰却又是具有限性的个人。那么,由谁来确保、指引与监督人君个人统治行为的正义性呢?墨子只可以回归于“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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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看到了古代思想史的奇妙现象: 孔子思想被看做是贵族性与保守性的,然而倾向于理性与文明; 墨子思想被认定为平民性与革新性的,然而却重新认同了信仰与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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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倡“非命”:高扬力作精神 有“命”论是墨子生活时代仍然广泛流行的一种世界观。
一类是“天命论:天有赏善罚暴的能力,它根据人们行为的善恶来决定具体的赏罚,所以,统治者必须修德以配天命,西周以来所形成的传统的天命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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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是“定命论”或“时命论”:是说在人力之外还有一种无法把握的盲目的支配力量存在,人的吉凶祸福、寿夭贵贱,社会的安危治乱,常常都由这种外在的盲目的力量所支配,这是春秋晚期新出现的命运说,其中,尤以儒家的主张最力。 像孔子所说“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子夏所说“死生有命,富贵齐天”,均属于“定命论”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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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反对“定命论”,不反对“天命论”,三代暴王时所流行的“命”是天命,春秋战国之交流行的“命”为定命、时命。
墨于反对“定命论”,主要是出于以下两种考虑: 第一,定命说使人相信命运而不强力从事,因而使赏罚失去作用,人伦遭受破坏,社会出现混乱。 第二,定命说宣传天、鬼之外还有另一种力量存在,这与天、鬼的绝对权威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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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命”论的简评 从哲学史的角度看,墨子的非命论是继孔子之后又一次把人的主体性的另一面以系统的理论形式表达了出来。
在墨子的观念里,虽然还有天意笼罩着,可是决定人最终命运的已是人自身:贤愚依靠个人的努力,祸福由于自召,人们只要努力从事,最终就能获得富足、安宁和幸福。 这里显示的人的主体性,有别于孔子那种向内求善的价值主体性,而是向外求知并付诸于力作的行动主体性。墨子的这种理念,充分反映了墨家及其所代表的阶层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人生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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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三表法”与经验主义的 认知主张 在先秦诸子中,墨子是较早意识到方法作用的思想家之一,是中国哲学史上明确建立起系统方法论的第一人。
墨子的方法论原则大致有两条:一为“三表法”;二为“察类明故法”。“三表法”比较偏重于经验的证实或证伪。“察类明故法”则比较偏重于理性的分析和推导,它们结合起来,共同体现了墨子在经验和理性两个方面为建立系统方法论所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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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识的内容及来源 1、知识内容 孔门儒者所学、所教的内容为君子之学——诗、书、礼、乐的文物制度。
墨子的知识对象是孔子所谓的小人之知——稼、圃、耕、织等,是所谓的百工的知识。这些知识多与人的日常生活相关涉及到饥寒、温饱、贫富、贵贱等,都是一些具体的经验知识和功利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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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知识的来源—耳目之实 墨子认为知识的来源是人的感觉经验(耳目之实)。“天下之所以察知有与无之道者,必以众之耳目之实,如有与亡(无)为义者也。请惑(读为诚或)闻之见之,则必以为有,莫见莫闻,则必以为无。”《明鬼下》 他以感觉经验直接否定孔子所谓的“知命”:“我所以知“命”之有与无者,以众人之耳目之情,知有与无。……自古及今,生民以来者,亦未尝见‘命’之物,闻‘命’之生者乎?则未尝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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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实关系 墨子反对孔子的“正名”说,提出了“取名予实”的思想。“取”,辨别、取舍的能力;“实”指客观实际及其规律;“名”指称谓即概念。所谓“取名予实”,是指要根据事物的发展变化赖确定事物的名称,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来认识事物,不能凭主观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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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认为从“名”得来的知识是概念的知识,对一个事物之知其名不知其实,不能算是真知。只有通过“取”的活动得来的知识,才算是感性感性具体的真知识。应该把口头的知识转化为具体的实际知识。
“今瞽曰:皑者,白也;黔者,黑也;虽明目者无以易之。兼黑白,使瞽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瞽不知黑白者,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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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表法”的经验主义取向 1、言必立仪 在墨子看来认识必须有一个共同的标准,“言必立仪。言而无仪,譬犹运钧之上而立朝夕者也。是非利害之辩不可得而明知也,故言必有三表”。 “表”有时又叫“法”、“仪”或“法仪”,含义大体相同,都是指标准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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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认为,言论必须设定一些标准和仪法,这些标准和仪法是判断该结论是否正确的基本依据。
这里,墨子实际上已经提出了一个认识论领域的重大问题,那就是真理的标准问题。这个问题至今依然是哲学界争论最多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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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表法” “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 于何本之?上本之古者圣王之事。 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
于何用之?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们之利。 此所谓言有三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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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本之”,主要是根据前人的经验教训(记载在典籍当中),相当于间接经验。
所谓“原之”,是“诉诸百姓耳目之实”,即从普通百姓的感觉经验中寻求立论的根据,相当于直接经验 所谓“用之”,是将言论应用于实际政治,看其是否符合国家百姓人民的利益,符合者即为真,可以可以接受,不符合者即为假,必须抛弃。这一表大约相当于现在所说的验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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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察类”与“明故”:形式规则的最早表述
1、“察类” “类”字在《论语》中一见(“有教无类”),其意义为“族”,并无方法的意义。只是到了墨子,“类”才成为一个方法论的概念;例如:“子未察吾言之类。”“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为知类。” 所谓“察类”和“知类”,就是说在论战中要注意概念在内涵外延上的确定性,保持意义的一贯,从而避免出现把表面相似而实质不同的事物混为一谈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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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与“诛”的区别 按照《非攻下》篇的记载,当时的“好攻伐之君”针对墨子的“以攻伐为不义”之说曾提出责难:“昔者禹征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此皆立为圣王,是何故也?”墨子的回答是:“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也。被非所谓攻,所谓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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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是一种不正义的侵略战争,“诛”则是一种正义的讨伐战争。以正义去讨伐不正义者是可以允许的,但以不正义去侵犯正义者则是不正当的。
禹、汤、武王的征讨都属于正义的战争,所以说“若以此三圣王者观之,则非所谓攻也,所谓诛也”。也就是说,他们所进行的战争均是“诛”而不是“攻”。 把“攻”和“诛”明确地划归两类,这就有效地反驳了批评者的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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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故 所谓“故”,即原因。“明故”就是追问一个为什么,以便探寻所论问题的原因、根据和理由。
“察类”是为了“明故”,“明故”是获得正确认识的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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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遇到什么问题,总喜欢追问出一个所以然来。这个所以然就是《耕柱》篇中所说的“所以为之若之何”:
“叶公子高问政于仲尼曰:“善为政者若之何?”仲尼对曰:“善为政者,远者近之而旧者新之。”子墨子闻之曰;“叶公子高未得其问也,仲尼末得其所以对也;叶公子高岂不知善为政者之远者近之而旧者新之哉?问所以为之若之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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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察类明故” “察类明故”就是要求人们在认识事物或辩论时,应当进行合理的分类,找出各类事物的同异、因果及其根据,以探索前后的发展联系。
“察类”、“明故”、“以见知隐”,大致代表了墨子在理性分析和推导方面的基本主张。它们既是墨子及其弟子们同其他各家辩论的基本方法,同时也是后期墨家建构逻辑系统的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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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墨子的方法论系统中,“三表法”和“察类明故”论并未实现有机的结合,经验和理性的矛盾依然存在。在反驳别人的意见时,墨子应用“察类明故”之法极为机智,足以从逻辑上摧毁对方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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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当墨子利用“三表法”,论证自己的正面主张时,结果就不那么理想了,经验主义的狭隘性使他无法分辨真正的感觉和幻觉、错觉,所以无论是“明鬼”还是“非命”,其论证均缺乏说服力。到后期墨家那里,墨子方法论中的这种矛盾才得以基本上被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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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后期墨家的认识论与逻辑学 一、认识论 肯定人类在获取外部知识方面的能力,阐述了人类知识的相对性以及知与行的关系等。
在真理观问题上,人类可以通过“明辨是非”而获取正确知识与见解。以逻辑学为武器来驳斥相对主义真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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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逻辑学 墨家逻辑学谓之“墨辩”。研究辩论的形式、规律、方法等。
《墨经》中《大取》讨论了许多逻辑学的具体问题。《小取》是后期墨家逻辑学的简明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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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1、试对墨子的十大主张加以评述。 2、试比较墨子的兼爱与孔子的仁爱。 3、试对墨子的“三表”之法加以评述。 4、何谓“察类明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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